第47回真正的冒险才开始

然后是康纳的声音:“嘿,是我,康纳——”

那人“咦”一声惊喜的惊讶,然后就大笑着相认,认亲戚的速度堪比光速。

我眼睛逐渐适应强光,慢慢看清那人是个一头卷发的老年红毛,美国白人,一双故作良家妇男的眼睛无不写满了阴鸷的贼光,滴溜溜地在我们这群学生头上扫来扫去,就仿佛选拔要拿来宰杀的畜生。

一看这红毛,我心跳莫名加快,感觉这人不是啥好东西,老头子把我们带这个偏僻的小巷子里,不会卖人吧?以我这体格,上称论斤卖也不值几个钱。

我一看大家,约翰逊在,唯独没有小黑,心中大急,忙跑到门口去蹲等。

今晚月光淡淡的很白,照进巷子里,一边的墙壁影子投到了对面的墙根以上,就在黑暗的阴影里,逛过来一个人。

我马上躲在门框后偷瞄,看见那人哼着小曲走过来,果然就是小黑。

我心里一宽,这人真他妈心大,五角大楼砸头上估计也就这副德行。忙跑过去一把捂住他的嘴巴,强行这把小子拖入这家英文名字翻译过来大致叫“天涯海角”或“在那遥远的地方”的小店面。

刚才没注意,这时一看,嗬,这是个老古董店,奇珍异宝多得人眼花缭乱,看风格多数是出土于两河流域的文物,甚至还有公元前两千年亚述时代的雪花石雕塑,古罗马时代的浮雕银杯,吉尔伽美什泥板,古埃及法老的黄金面具……

大饱眼福地扫了一圈,就看到PG正递给小黑一个好像泥塑耶稣的金身像,小黑刚眼睛放着光去接,他忽然一松手,耶稣像一下子掉地上砸碎了。

PG故作惊讶地说:“哎呀!你打坏了别人文物了,小子!”急得小黑脸红脖子粗,双手乱摇大叫:“不是我!不是我!”

我正要帮小黑开脱,那个红毛笑道:“不碍事,不碍事,我这店里的东西都是假冒伪劣,没啥屁用,摔坏了也可以不用咋赔,谁砸碎的,我就要谁一条命就行了。”

所有人大惊,脑子不行的雷神踏上一步挡在大家前面,而小黑更吓得几乎哭出来,差点儿跪下磕头,幸好教授和这人熟,知道是这红毛不靠谱,喜欢烂嚼舌根,便骂了一声,说:“大家不要害怕,这人嘴上没毛,说话不牢,大家不要放在心上。”

众人一家伙大笑起来,PG翻着白眼骂道:“他妈的,黑鬼跳跳绳——吓老子一跳!什么破玩意,值当的几个钱,敢要老子的命!雷神这傻大个也真是,老子也没让你冲锋陷阵救命,充什么大头鬼的英雄好汉呢……”

这家伙的爹是华尔街的大亨,肚子上一刀下去,哗啦啦流出来的可能是美元,所以我们亲切的给他儿子取了个外号叫“穷鬼”(我充分发挥中国汉语的天分,叫他Poor ghost,合一起叫他“PG”),大家平日颇给他几分颜面,他自己也当回事,但雷神就不同了,雷神这脾气……

果然,雷神大怒,当即就要上去动手,被我们一拥而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按住。

大家喝了杯热腾腾的咖啡,磨蹭了半个多小时。

这群学生就我看康纳不喝也留个心眼没喝,找个借口说不渴,然后走到一边假装欣赏古董,一边狂吞口水,害怕发出咽东西的声音被人听到,就不停地佯作干咳。

我在一边偷瞧,那个红毛打着电话几次有意无意地往我这个角度瞥了好几眼,害得我心里直打鼓,万一这康纳和红毛这贼人合伙麻翻了我们,一不做二不休,看我最不顺眼干脆一刀把我做了,做鬼都得冤得活过来。

也怪,康纳是我们的导师,按理不该怀疑他老人家,可这次他的表现完全可以用江湖骗子或黑道强人来形容,一眼看去,凡是有点脑子的人都很清楚,他板上钉钉是得罪了那伙阿拉伯人,不然人家大晚上不睡觉鬼鬼祟祟地跑来剁他的头,以解心头之恨。

再就是躲到这个偏僻小巷和这个黑店老板勾肩搭背,你侬我侬,你从哪个角度看,要能看出这是个大学教授,我给你当牛做马。

看出这件事情的性质,只要稍微有点脑子就行,坏就坏在“稍微有点脑子”这几个字上,约翰逊是完全不在乎,自从进门后一直躲在角落里发呆,屁也不放一个,弄得好像跟我们一丁点儿关系也没有。

小黑虽然瘦,心倒是宽得厉害,戴着耳机听着歌,那就是他的天下,至于教授怎么不对劲,那实在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至于雷神,这脑子……

滑稽的是,那几个人比较有脑子的人反而是这个让所有人讨厌的PG,也不知道是不是让这小子的爹赞助了,非要拉这么个令人看着十分讨厌的家伙来。

但此刻他心不在焉,一直贼心不死地挑逗小黑或雷神,也没怎么把教授这把老骨头放在心上。

反倒是性格贼滑又猥琐的舍友八婆一个劲缠着我问今晚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好端端地非要把人搞到这儿来。

这小子贼眉鼠眼的,一想到他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我一点跟他商量的兴趣都没有,哼了一声让他闭嘴。

思前想后,我心里越不踏实起来,这时巷子里有车驶过,碾压凸凹不平的石头小路出发很大的杂音,一个急刹车,停在了门口。

我心说完了,买卖上门了,忙里偷闲瞥了红毛一眼,他正对康纳挤了一个眼睛,嘴角一斜,露出个阴阴的浅笑,直看得我头发根子一紧,后背发凉。

康纳安排说装备准备好了,事不宜迟,我们这就出发。

在PG哼哼唧唧的抱怨中,我们像无组织、无纪律的乌合之众,一哄而散,出了店门。

临出门,我有意走在最后,偷瞧最后的教授和红毛交头接耳啥呢,隐约听到红毛阴恻恻地说,你确定真要这么做?

教授嘀咕了一句什么玩意儿,我也没听清楚,一下子情绪低落到极点,就想完了,这下子掉上康纳这老狐狸的贼船了。

出了“天涯海角”的门,天刚擦亮,门口停了两辆非常时髦的军绿色敞篷吉普,第一辆的后座堆满了物资装备,一看就不是短时间内仓促置办的,看来,这一切都是教授事先安排好了的。

教授非常积极地跳上第一辆副驾驶打头阵,作为老头子的忠实粉丝,雷神二话不说,那个子直接屁股一挪就坐上了驾驶位。

有了今晚同生共死的革命友谊,我以为约翰逊会毫不犹豫地跟我站一队,谁知道自我感觉良好的时间不超过一秒,那小子已经干净利落地也跳到了第一辆车的后座,更气人的,瞄也没瞄我一眼。

PG贼眼一转,我就知道这小子要给自己找活干,真怕他这种头脑发热型选手,一个不对付给你惹个幺蛾子,我在他发动车之前,跳上了副驾驶。

舍友八婆比我精明灵活得多,一贯喜欢装傻充愣的人,今天表现得格外反常,冲我嘿嘿一笑,跳到了车上,看我厌恶地皱起了眉头,他大嘴一张,没敢说话,识相地又把嘴夹上了。

我们一上车,小黑还两手趴在车上往上翻,PG忽然一踩油门,车往前猛的一窜,把慢吞吞的小黑闪了一下,直接撂地上了。

我们的车飞出去,一下子把小黑撇下几百米,PG回头吹口哨大笑,在我怒骂下,他好不容易才停下车。

小黑一瘸一拐地走了好久才跟上我们,一看他鼻青脸肿,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样子,我不由大怒,真想上去给PG一拳。

离开卢克索的时候,天已经大亮,盛夏的骄阳似火,我们顶着烈日,沿山路颠簸,往利比亚沙漠走去。

昨晚的事情很不寻常,我想让教授给我们一个解释,可一路马不停蹄,根本没空停下来问个究竟。

至今回想,还是后怕,心惊肉跳,昨晚可以说离死亡很近了,这类凶杀械斗的事情一般人一辈子也不会经历一回,但只要有过那么一次面临死亡的时刻,人生真的会感觉大大的不同。

好像知道这事情的,只有教授、约翰逊和我,舍友昨晚掉链子被我封杀,虽然贼眼滴溜溜的转,就是不敢轻易开口询问,其他人好像根本不在乎。

即便今天,埃及还有很多地方非常原始,前往利比亚沙漠有一条旅游线路,走起来也不轻松,进入戈壁后更是坑坑洼洼,颠得人能得肺气肿。

直到这一天全黑了,我们才心急火燎地赶到一个叫做撒哈拉小镇的旅游景点,这是进入沙漠的最后一个补给站。

我们七个人竟然一天没说一句话,还口干舌燥嗓子冒烟,随便找了个不便宜的小旅馆将就了一晚上。

我是昨晚受到惊吓,状态不好,失眠很严重,郁闷地眼睁睁望着窗外天边泛白,这才勉强浅浅地昏迷了三个多小时。

起来的时候,教授他们已经采购了一大堆食物清水,还有十头骆驼,多余三头专门用来拉装备物资。眼看装备妥当,教授突然吩咐说大家自由活动,傍晚我们出发。

其他人没意见,唯有PG不爽,骂骂咧咧地去找所谓的高消费的地方喝酒去了。我本想找约翰逊谈谈,谁知道他也不理我,径自回去蒙头睡了。

我也太累了,回去躺床上翻来覆去几个来回,也不省人事了,被舍友叫醒时,已经晚上八点多了。

草草地胡乱填饱肚子,出门看见一行人整装待发,清一色海军陆战队的装扮,滑稽的是都顶着一个大大的军绿色遮阳帽。

教授说别觉得好笑,等进了沙漠,就知道这玩意儿管用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挥师北上,一头扎进了炎炎夏日里暴晒的沙漠里,挺近利比亚沙漠腹地,朝着那座消失了几百年的神秘的亡灵之城——哈姆纳塔,痛苦不堪地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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