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朋友

看着车夫嫌弃的目光,张小牧觉得自己辜负了他的期待,觉得他给自己的背上放了一块石头,觉得压力有点大,如果车上有老鼠洞的话,他想钻里面去。

“你在找什么呢,二世祖,赶紧给我下来,还想让我请你不成,”车夫指着外面说,“这一路上我可是给足了你面子,让你过足了一把瘾,你可不要上瘾了,赖着不下来啊。”

“叔啊,我也是有难言之隐啊,谁叫这刀才是我爱慕的对象呢。”张小牧没有磨叽利索,干净利索的跳了车,接着有些烦恼的抓了抓头发。

“屁,你有屁个难言之隐,你只是书读得太少了。”

“这云天城谁不知我张小牧熟读四书五经。”

“《金瓶梅》、《肉蒲团》、《海陵王》、《杏花天》,大家都懂。”

张小牧老脸一红。

“反正你也被人说习惯了,脸比城墙厚,都这么些年了,还不肯放下背上那把破刀,我也懒得说你,说了也没有用,我看我还是赶紧回家去吃媳妇儿给我准备的热菜热饭,这个实在。”说完,他重新坐上马车,扬鞭离去。

“对了,张小牧,下次有这等差事,记得还得还叫我们,我们保证给你干得利利索索,也省得你在媳妇儿那边露了馅。”车夫边驱车边往张小牧这边看且大声叮嘱。

“懂,懂,记得帮我跟嫂子问好。”

“爹,我怎么感觉那张小牧在占我便宜?”跟车夫随行的年轻人忽然有些疑惑的问。

“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能跟小孩一般见识。”车夫佯装生气,教诲的说。

“哦哦,懂了,懂了。”年轻人似有所悟的点了点头。

回答完车夫的话,再跟他挥手告别,张小牧觉得自己的老脸有些挂不住。

李扶风双手抱胸,上下打量他,说道:“我真的没有想到。”

“其实我也不喜欢玩这些,只是我不是去见我媳妇儿吗,她这个相公太差,怎么能在他们娘家那抬起头来。”张小牧用手挠着腮帮子,样子有些尴尬,但看人的眼神跟之前一样还是显得很真诚,显然他不是那种打肿脸充胖子的人,有什么说什么,只是有些话实在不好意思说出口。“你一定也会觉得我是一个傻不拉几的人吧,大家都这么认为。”他说。

谁说的,恰恰相反我最欣赏的就是你这种人。”

“你是不是在说反话。”

“没有那个必须,我对讨厌的人,我一般直接会上去打他。”

“可能是你觉得我太帅,不忍对我下手。”

“我揍过的公子不少,不过确实都没有你帅,”李扶风话峰一转,“不过说真的,你放弃枪法转而学刀法的行为,不是世上所有人都有这么大的决心,我真的很欣赏你的做法,你以后会成为一个真正的刀客。”

张小牧听了从心底感到开心,笑道:“哎呀,谈那个太早,其实我只是知道我应该做什么。”

听到这句似曾耳熟的话,李扶风也会心的露出了笑容。

街市很是热闹,各种人来往不绝,有的进城,有的出城。

张小牧有些遗憾的说:“进了这城,我们就应该分道扬镳了吧。”

李扶风原来想说下次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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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再来云天城,还能再次相见,但他觉得没有下次了,于只是他只说了一句:“有缘再见。“

“是啊,有缘再见,”张小牧觉得现在的黄昏有点过于昏黄了,他的心情也随着这黄昏抹了一层感伤,有些话也自然而来的说了出来,“其实一见面我就觉得我们两个很投缘,我这个人干的一些事情经常不受人喜欢,老惹人翻白眼,刚刚老车夫就是例子,虽然是关心我,但也会老说我,但你不一样之前我在那断水涯说了那一大堆,你仍用平静的眼神看着我,从那一刻我就知道,其实我们两个人很投缘,我就想跟你交朋友。“

李扶风并不觉得张小牧干的事情奇怪,只是他有时候说话太过直率,所以惹人气愤,至于交朋友,李扶风在以往的生涯里,他很少听到这个词,第一次听,还好几年前,从白公口中得知:“小风,你啊,见的血太多,脸上沾的血太多,逐渐变得冷血,想要血暖起来,还是要成家立业,还是要多交些朋友,战争结束,别再顾着杀人,我要你带去醉仙楼,体验那软玉在怀的感觉。”

说了那似玩笑和认真的话后,他又有用手撑着额头,用蚊吟的声音说:“我很庆幸你生在战场,我又可怜你生在战场。”

那一夜,在军帐里,李扶风站在白清元的面前,看着旁边的灯盏用微弱的光映在他苍老的脸上,他看起来比平时更加的疲惫和苍老,就像一颗长得很大又很苍老的树。

朋友,他又听到了朋友这个词,他跟以前一样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态度来回应它。

张小牧想从李扶风的表情里探寻到什么,但什么也没探寻到,因为他显得太过于平静。

“可惜我们走的路,不一样,我现在要去京城。”李扶风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也不由的低了低。

为什么要离开?因为将死之人,不必也不能有太多羁绊,不然死的时候,他和别人都会挂念与他的离去,如果死的时候,如同这黄昏静静的消失,那就算入夜,别人也不会想到门外有个剑客已经站着已经死去。

张小牧不想放弃眼前这个朋友,又挠了挠腮邦子,说道:“后面我可以去京城找你呀,反正咱们现在风华正茂,而且又这么投缘,虽然很唐突,但我真的很想跟你交个朋友,只要是你不讨厌我,看得起我,我还是想叫你一声兄台。”

“大哥,请受小弟一拜。”这张小牧本就是一个豁达的性子,直接豁出去了,对着李扶风便是弯腰作辑。

他也是爽朗,丝毫不在乎李扶风是从乡野来的又没有丝毫元气的剑客,还想跟他当朋友。

当他快要弯腰时,李扶风立马伸出手扶住了他,说道:“我此去京城,真的不必如此。”

“男子汉大丈夫,理应如此,今日之后,再谈日后,”张小牧还是要弯腰,“现在能当朋友,为什么要日后再当呢,今日之事,为什么不能今日定下?”

说者无心,听者有心,他的话在李扶风的心里掀起一片波澜,李扶风也不是优柔寡断之人,简单沉默后,他说:“那……以后我就叫你小牧兄?”

张小牧听了一喜,就像戏曲里演的张飞,大手一挥拍在对面人的肩膀上,爽快的喊了一声“哎,大哥!”

”既然是朋友何必这么客气,”李扶风的仍保持双手抱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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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势,“你还是叫我李……扶风吧。”

现在他的名字有些敏感,韩霄那些鹰犬说不定会嗅到一些蛛丝马迹,但李扶风觉得对待朋友就是要真诚,这样别人才会对你真诚,这还是白公教给他的处世之道。

“原来你叫李扶风啊,这名字一听,就很逍遥,不过,我还是想叫你大哥,你想想啊,一日为大哥终身为大哥!”张小牧很热情的说,他心里的高兴全都表现在脸上。

“可我不喜欢叫人小弟,你叫我扶风就行,朋友之间也不需要这么客气。“

“呃,也对,那我以后就叫你扶风兄了,你以后可以叫小牧。“

黄昏的余晖爬到了他们的脚下,映出两道长长的影子,旁边一些小摊贩有的开始收拾东西,还有劳累一天的苦工也拿着布巾擦着汗从米铺里走出来,看了一眼天色,勤劳的一天,似是准备归家了。

李扶风也跟着看了一眼天色,接着颔首对张小牧说:“小牧兄,我现在要赶往京城,可能以后我们才能相见了。”

他现在交了一个朋友,他心里觉得很开心,但他觉得自己是时候要离去了,他知道自己有正事要办,再不走,天马上就黑了,走江湖,行夜路,是江湖里的大忌,双眼无用,极易遭遇埋伏与暗算。

浩荡离愁白日斜,吟鞭东指即天涯,古时今日,黄昏多代表离别感伤之时,从他的眼神看出他可能要事要办,张小牧并不会将他挽留,这不是一个朋友要做的事,他说:“那你去吧,只是你要告诉我,在京城哪里可以找到你?”

“行将庵,在那里能找到。”那是李扶风死的时候,在京城,最想葬的地方。

“好,我记下了,我不会一辈子呆在这里,说不定我们明日就会相见。“

“我不信。”

“等你明天,你才能知晓。”

李扶风觉得张小牧说话很有意思,不觉笑了笑,转身迎着夕阳走去。

侠客的离别没有诗人那么多愁善感,不会吟诗挥袖不会泪沾巾的送行,他们只会看着对方的背影,目送朋友送去,希望能在某个客栈里发现他正在吃酒。

南城门,大家都是往回走,只有李扶风是往前走,明明周围那么多人此时却显得形影相吊,此时想起,难怪有些人常说,剑客的路是孤独的。

快至城门时,“前方就是官道,轰!”天空突然劈下一道闪电,狂风呼起,吹得店铺外的布旗猎猎作响,有的拴得不够紧的布旗直接吹飞,顺着风流直接卷上了天空。

“这鬼天气又开始发作了,赶紧回家,赶紧回家,不然定会淋成落汤鸡。“

“希望不会下得太久,这春天,庄稼才刚刚发芽,别把庄稼给淋坏了,这狗粮养的老天,真是惹人咒骂,算了,算了,我还是先回家躲雨吧。”

阴苍之极的天空,老天变了一副吓人的脸,瞪着下方的生灵万物,好多行人开始像蝗虫一样嗡嗡的往四周逃去,李扶风刚刚往前踏了一步,准备走出城门,天空开始下起了倾盆大雨,还伴着电闪雷鸣。

李扶风知道他和他的剑是走不了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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