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吟诗

走到土地庙村的村头,齐谐终究还是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

跟他一起回头的,还有旁边的青雉和站在他肩头的花离。

齐谐一直没研究明白,作为那么大的一只猫,花离是怎么做到稳稳当当站在他那瘦削的肩膀上的。

而且,这猫的分量着实不轻。

……

这么多年,终于要走出这个村子了啊。

齐谐心中感叹了一句。

转身,驮着猫,带着驴。

一路向西。

长安,我来了。

……

在土地庙里待的近十年,齐谐想过无数次去十里外京城的场景。

却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会如同今日这般,背负上一个沉重的包袱。

那“包袱”的分量,比起肩头的那只大猫无疑又大了千万倍。

从土地庙村到长安城没有官道,路也很不好走。

好在无论是前世、还是当初从青州远道而来的书生,对走路都没有太大的恐惧。

这次入京,报仇是第一要务。

可是总也不能傻缺缺地直接就冲进皇城,拔剑把李世民砍了。

真要有这个打算,别说进皇城,就算是在内城随便跑几步,便会被御刀卫、金吾卫一类的人拦下。

乱刀分尸。

报仇,总要徐徐图之。

齐谐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去“千里足”车马行做一个交割。zuqi.org 葡萄小说网

按照当初青雉回来的说法,京城里的一家草药铺租了千里足车马行的车马运送一车药材。可是行至半路发生意外。

原本齐谐还打算等着千里足车马行的人能够主动找到自己,商谈驴子丢失以后的赔偿问题。

可对方却丝毫没有动静。

“大概是车马行那边忘了吧。”当时齐谐心里这么想的时候,便盘算着找个时间去一趟店里。

只是好几天过去了,直到这会儿才勉强算是有时间。

千里足车马行是京城里车马行当里比较大的招牌,不至于贪墨他一头驴子。所以车马行那边只应该是暂时没有顾上考虑赔偿的问题。

这也是当初齐谐安心把青雉租赁在此处的主要原因。

当然齐谐可以趁机隐瞒下青雉自己回家的事实,再找上千里足车马行要自己的驴子。

这样自然可以得到一笔不小的赔偿。

不过这么做未免太不当人。

所以齐谐打算主动找上门,跟他们解释一下驴子已经自己回家的事实。

当然那一车草药让青雉吃了的事实却是打死都不能说的。

能让一头刚开灵智的驴子吃完便能炼化横骨的草药和药丸,它们的价值齐谐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那恐怕是把自己敲骨吸髓也赔不起的价钱。

好在当时没有活人在场。

在进京城的路上,齐谐已经跟青雉再三确认了这一点。

当然齐谐跟青雉商量最多的,还是自己能不能骑在它身上。

毕竟他是一头驴嘛。

驴子总该是让人骑的。

可惜青雉宁死不从。好像让他做自己的本职工作是一件多么侮辱人格……驴格的事情一样。

一直站在齐谐肩头的花离对此也表示愤慨。

花离认为一头驴不驮人了,那简直连一条狗都不如。

难得能够让花离站在自己这一边,齐谐对于花离的看法保持了十分的肯定。并向花离建议,自己那小肩膀远远不如青雉那宽阔的脊背站着舒服。

当然,这个建议被花离无情的拒绝了。

最后那头倔驴还是油盐不进,假装自己因为带着巨大的笼嘴说不出话来,闷着头待在一边。除了执拗地不让人骑以外,啥话都不说。

一人一驴一狸来到传说中的长安城。

站在城门口,齐谐的心情不自觉地荡漾了一下。

记忆里虽然有这座城门的形象,可当真来到这里时,齐谐还是忍不住被震撼了一把。

在土地庙村那个小村里待的时间久了,真的会让人的眼界降低不少啊。

想当初,齐谐看着城市里几十层、近百层的高楼大厦都没感觉到丝毫异常,此时见到不过两丈高的城墙以及三丈左右的城楼,居然有种高山仰止的感觉……

咳咳,丢人。

城门楼上,半人高的三个大字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耀眼“春明门”。

长安城分为宫城、皇城和外郭城。

宫城是皇帝住的地方,皇城是办公的区域,而一般人所说的长安城,指的仅仅是处于南边的外郭城而已。

长安城的外郭城共有九道城门。由东向西由北向南分别是通化门、春明门、延兴门、启夏门、明德门、安化门、延平门、金光门和开远门。

整个长安城便如同一块四四方方的豆腐块,纵使齐谐在长安城待的时间不久,也很容易判断出自己将要去的位置的最近距离。

深深地看了一眼巍峨的城门口,齐谐快速汇入排队入城的队伍中。

按照前世的记忆,齐谐知道这座长安城有着一百零八坊,严谨对称地分步在皇城以南,其中最大的两个坊便是传说中的东西两市。

尤其是西市,这里是丝绸之路的始点和终点。

在这里,大胡子、小个子、蓝眼珠、黑不溜秋的各色人种穿行其中。

此时的长安城,该是怎样的国际化大都市啊……

排队入城的时候,齐谐心里隐隐竟产生了些许的向往。

作为一名现代人,对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要说最倾慕的朝代,唐朝必然是高居榜首的一个。

这是一个疆域空前绝后的朝代,也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最普遍的年代……

要进城门总是要有士卒检查的。

好在齐谐在这方面的准备很充分。

过所自然是带着的,驴子虽然比起以前神俊了不少,可毛色还是青色的,自然也没什么问题。至于肩头上多了的一只猫,检查的士卒眼神除了一丝狐疑之外,倒也没有多余的情绪。

长安城里多得是三教九流,别说肩头站着一只猫,就算是见到有人骑着猫进城,也大可不必惊诧。

让士卒感觉狐疑的原因无非是,他们觉得少有书生会养猫而已。

至于刁难,他们这些守门卒自然是更不敢有的。

明年三月便是春闱,此时入京的读书人虽然不算很多,但每天总有那么几个。

这些人一旦贡举高中,那便是妥妥的官身,他们一个守城的军卒又如何得罪的起。

就算是没有考中,一份举人的身份摆在这,也比他们这些无名小卒高了好几个档次。

轻松入城,齐谐看着前面宽敞到不像话的马路,再次不由得感叹出声。

进入城门以后,眼前蓦然一亮。

整条街道的宽度恐怕有二百余步,换算成现代的计量单位应该在一百米左右。

这还只是长安城的一条很普通的路啊!

好想亲眼看看那个传说中的“天街小雨润如酥”的天街——朱雀大街呐!

齐谐摇头感佩:“长安大道连狭斜,青牛白马七香车。玉辇纵横过主第,金鞭络绎向侯家。”

这首诗后面还有一些内容,可惜齐谐全然忘了后半部分。

说起来这几句也只是上学时看的《唐诗鉴赏》中的一段。

真正让齐谐记得清楚的原因,便在于诗中那种豪奢的氛围,让人对长安城印象深刻。

“好诗!”

一声赞叹从身后传来。

齐谐回头,发现身后站着的是一个身穿澜衫的读书人。

此人明眸皓齿、剑眉星目,端的是仪表不凡。看起来约莫有二十岁的年纪。

齐谐意识到是自己刚才嘴快吟了一句不该吟的诗。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首诗应该是初唐四杰之一的卢照邻写的。武德九年的卢照邻应该还没有出生吧?

这样的话,应该不至于被人以为是欺名盗世之辈了。

作为一名盗版商,齐谐的心态就是如此,不怕谁来追究自己的刑事责任,倒是害怕被原主找上门来。

齐谐一边琢磨着一边对那人拱手还礼。

“方才听仁兄口占赋诗一首,让小生着实感佩震撼。只是一时之间有些仓促,仁兄的诗却是记得不全了。”那书生落落大方地说道,“能否请仁兄再次口占两句,让我再饱一次耳福?”

“这……”齐谐犹豫一下,还是打算放弃这次人前装逼的机会。对着年轻书生拱了拱手,转身继续往前走。

自己这次是背负着血海深仇来的,无论做何事总要低调再低调。

不引起任何一人的注意为上策。

“是小生唐突了。”那书生见齐谐面色犹豫,立即说道,“不过小生最近几年一直沉迷在诗词一道,不能自拔,苦思冥想却连一首拿得出的诗词都无。刚才听兄台那看似随口一句的感慨,依然胜过小生万千。还请兄台不吝赐教,让小生……”

“兄台抬爱了。我刚才吟的诗本是前人所作。与本人没有任何瓜葛,还请兄台见谅。”齐谐再次拱手,疾步走开。

可那书生活像一块狗皮膏药,生生黏在齐谐旁边。

“兄台过谦。先前小生已经告知兄台,近几年小生一直都浸淫在诗词之中。我可以断定,兄台刚才吟唱的诗,绝对是发前人未所发!”

齐谐:……

“兄台,你看要不然这样——实不相瞒,小生杨嘉宾,家祖乃是当朝宰相吏部尚书恭仁,你再重新吟诵一遍这首诗,便算作是你的行卷如何?兄台放心,我必然会将这首诗以及兄台你本人,介绍到家祖面前。”

齐谐:杨恭仁呐……

杨恭仁是何人他当然知晓。

武德五年突厥颉利可汗率军入侵凉州。杨恭仁虚张声势,多布疑兵,使得颉利可汗“惧而退走”。

后来,瓜州刺史贺拔威拥兵作乱。杨恭仁招募勇士,急速行军,在叛军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连克二城。

杨恭仁随后又将抓获的俘虏一律释放,以瓦解叛军的斗志。叛军果然感激杨恭仁的恩惠,绑缚贺拔威缴械投降。

武德六年杨恭仁被召回长安,担任中书令,兼吏部尚书,仍遥领凉州军务。

三年前齐谐这个书生的原主入京,最想拜访的便是这位文能安邦武能镇国的吏部尚书。

只可惜对方位高权重,他本身又没有行卷在手,这种愿望只能化作空想。

没承想,三年前想而不得的门路,突然就这么出现在自己眼前……

只可惜,此时的齐谐早已没了科举的心思。

仔细想想,杨恭仁位列宰相,他的孙子又怎么可能这么无缘无故地出现在长安街头。

就算是出现,少不得也得是前呼后拥才对。

而这个书生明明只是孑然一人……

齐谐摇摇头,举步前行。不想再搭理这个胡吹大气的书生。

“哎,你这人怎么如此不识抬举……”自称杨嘉宾的书生见齐谐一幅不屑一顾往前走的架势,当即有些急了,一把抓住齐谐的袖口。

齐谐眉头一皱,注意到周围有几个实力超绝的人向自己这边看来。

还真有人在这书生周围潜藏啊……

想想当年连李承道这个郡王都没事在长安城里闲逛,这人是杨恭仁的孙子,好像也没什么不可能的。

只不过,自己当真不想跟他们这些人搭上交情。

眼看对方一幅不依不饶的架势,齐谐为了避免后续可能的麻烦,叹了口气说道:“倒是没见过你这般无赖的书生。不过是随口一句打油诗,你既然想听,便说与你吧。”

“长安大道连狭斜,

青牛白马七香车。

玉辇纵横过主第,

金鞭络绎向侯家。”

齐谐当然知道这首诗绝对不是“打油诗”这么简单,但凡是能够流传千年的诗词,除了少数一些,绝大多数都是惊才绝艳的佳作。

只可惜自己看这首长诗的时候没怎么上心,只是记得了前面四句。

杨嘉宾摇头晃脑地跟着吟诵了一遍,眼中的小星星一个劲儿地闪啊闪,手指还在澜衫上比划,想来是在暗中记忆齐谐吟诵的这首诗。

齐谐也不管他,依旧自顾自地往前走。

只是身后多了这么一只跟屁虫,齐谐心里少了几分欣赏这首善之城的情绪。

当然,凭心而论,这座鼎鼎大名的城池,真正身处其间了,倒也没觉得有多少震撼——除了这里的路着实宽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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