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禾慕道出真理:“你不回来我就没饭吃。”因为不会烧火。

宋芥笑了一下:“这样说好像也没错。”

又过了几天,七日期限终于到了,禾慕带着二十篇新的稿子前往京城那家叫做‘福满楼’的大酒楼。

早已在门口等候多时的大掌柜,见到禾慕犹如见到了再生父母。

酒楼又恢复了禾慕第一次看到它时那副热闹的景象,甚至还要再多几分。

掌柜躬身把禾慕请上了二楼雅间,还让人上了一瓶酒楼最受欢迎的桃花酿。

禾慕阻止了掌柜给她倒桃花酿的手,不知这酒的度数,她可不敢在外面喝。

掌柜的激动道:“对亏了小娘子,咱酒楼这七天客人多的不行!”

禾慕笑:“那不知掌柜的赚了多少?”

一旁的算账先生拿着算盘拨了拨,恭敬道:“一共五百两。”

掌柜的道:“五百两啊!以前一个月才能赚到那么多!”

禾慕笑笑不说话,她等着发工资呢。

只见掌柜的招招手,账房先生拿出一袋沉甸甸的东西递到掌柜的手里。

掌柜的脸上堆着笑把袋子推到禾慕那边道:“说好的三七分,这里面是一百五十两,一分不少。”

禾慕把一袋子钱收下,终于把那二十张稿子交了出来。

走的时候禾慕把那瓶桃花酿顺到了手上,一壶酒而已,掌柜的当然不介意。

他把禾慕又好声好气送到了酒楼门口,禾慕只觉得她自己此时真是好大的气派。

因为马上冬天了,禾慕打算买点衣服。

她闲逛着来到了成衣铺。

那里的衣服真是好看,看起来都是当下时兴的款式。

一层层的裙裳,里面加了厚厚的绒毛,看着就知道上身一定很保暖。

店铺里还有毛绒绒的色彩鲜艳的披风,还是有帽子的,这简直是古装爱好者的天堂了。

揣着一百五十两银子的禾慕还是不能买这些,这回不是钱不够了,而是她天天干活穿那么好看实在不合适。

华贵的裙裳对现在的她来说太过束手束脚,这只适合什么都不用干只负责美丽的古代千金大小姐。

打扮的如同乡野村妇的禾慕最终也只是挑了一件厚实的大花袄,还有棉裤。

她还破费心思给宋芥挑了一件莲青色的厚长袍。

这可比她自己那件大花袄贵多了。因为思来想去宋芥最适合的颜色还是最具书生气的莲青色。

黑衣感觉冷酷,宋芥从不是一个冷酷的人。宋芥这种温柔的人一定有人觉得他穿白衣合适,但白衣感觉有点庄重,而且很容易弄脏。简单来说就是生活在市井当中,并不自诩高洁,满是清风的宋芥,白色定然不会是他喜欢的颜色。

黄衣明亮,过于张扬,紫衣华贵,适合富家公子。

只有莲青色最是适合那个不苟言笑喜欢埋头苦读的书生宋芥。

不会让人觉得难以接近,也不会就此埋没他身上朴素的光芒。

买完衣服,禾慕又去原先那家猪肉铺买了三斤猪肉,老板又送了许多没人要的肠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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