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夏长阶

我叫夏长阶,大昊千机营统领。

在拥有这个身份之前,我是名剑客,更确切的说,是个剑痴。

我出生于长庆,南陆盛产丝料布匹的地方,父亲承袭祖业,开了一个布庄,一个染坊。

我是家中幼子,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

父亲罹患腿疾后,哥哥继承了布庄,姐姐与姐夫继承了染坊。

而我,这个父亲年过不惑后才生下的幼子,却从来不过问家中的生意,只唯独对习武斗勇之事,甘之若饴。

父亲和哥哥姐姐都溺爱我,从不阻挠我习武,也不逼我参与家中的营生,甚至遍访名师,教我学艺。

不知为何,一个祖传三代卖布的小门小户,竟出了我这样的习武奇才。

请来的师傅,不出一个月就已倾囊相授,无可再教,我也无可再学。

不到三个月,他们都已成我手下败将。

那时候还是圣皇帝在位,尚武之风还未在南陆兴起,但在长庆、南宣一带,我已难逢敌手。

然而,我对至高剑术的渴求却越来越强烈。

就在我苦闷至极,无处抒怀时,我遇到了凌观鱼。

他初来长庆时,是一副破落道士的打扮,但手上握着的却不是拂尘,而是一把长剑。

那日我刚刚在比武中击败长庆镖行的总镖头,正受着围观众人的高声喝彩,人群最外围的一个牛鼻子老道却嗤笑一声:

“这也叫剑?”

我不知道他说的剑,是我手中产自齐州的精钢剑,还是我刚刚击败对手使的长云剑术,但心中莫名觉得他或许有些本事,便问道:

“前辈何意?未曾请教……”

那牛鼻子老道举起手中长剑,一脸戏谑地笑:

“贫道凌观鱼,来,后生,与我比一比。”

围观的人群让开了一条路,凌观鱼身如游龙,几个箭步就到了擂台之上。

我细细打量了他一番,一身脏兮兮的道袍,个子不高,瘦削至极,脸上胡子拉碴,但一双眼睛却极为有神,手中那把长剑比我的精钢剑长出不少。

我那时打擂多年,虽然赢多输少,但还是明白一个道理:

不要轻视任何一个在你面前拿着剑的人。

精钢剑出鞘,我摆好架势,准备先接招。

可凌观鱼却捋了捋胡子,不急不忙道:

“等等,等等,这场比试可有彩头?”

我不解道:

“前辈突然来此,临时开擂,自然没有准备彩头。”

凌观鱼嘿嘿一笑:

“不如先定下一个如何。”

“前辈但说无妨。”

凌观鱼伸出黑黝黝的手,摸了摸脑袋,说道:

“怪不好意思的,那我就开口了啊,如果贫道赢了,后生,你拜我为师如何?”

我那时就是个武痴,剑痴,只要能够赢了我手中的剑,他不说我也会求他传授,当即答应道:

“有何不可!”

那场比试,真的是我此生输得最惨的一场之一。

凌观鱼的长剑根本没有出鞘,而他使的,也根本算不上剑法,一招一式,随心所欲,那把陈旧的长剑仿佛就是他身躯的一部分。

攻时,如天风卷月

守时,如龙鳞蔽日

我的精钢剑,根本就没能近身分毫,每刺出一剑,都会被那把没出鞘的长剑从各个方向格挡开。

十招之后,我便放弃了,丢下手中剑,不顾台下人群的指点,跪拜道:

“我输了,求前辈授我剑法。”

凌观鱼告诉我他是个未入道门的道士。

不修道经,修道法。

不修人道,修天道。

连道号观鱼都是自己给自己起的。

传我的剑法名字也很奇怪,叫观鱼三十六剑,说是他在古澜江观鱼时悟出的剑法。

这些我都不在乎,反正他也没让我随他出家修行,只要能学到他的剑法,我才不去管他姓什么叫什么,或是剑术的名称为何。

一年后,观鱼三十六剑我已悉数掌握,与再与凌观鱼对剑时,已渐不落下风。

后来,他就带我去了齐州,找到了当时还未名动天下的铸剑师武广城。

凌观鱼似乎与他很熟络,见面后寒暄几句,就指着我说:

“广城子,我的剑术已经传给了他,你为我准备的那把剑,现在可以拿出来了。”

武广城从他那简陋的铁铺中翻出来一把乌黑的长剑,递到我手中,对我说:

“此剑名为落枫,剑长六尺,北极寒铁所铸,只有它,才能配得上观鱼的剑法。”

凌观鱼却没有看那把名剑,似是有些迫不及待地问武广城:

“广城子,常万里带他的传人来过了吗?”

武广城摇头,道:

“没有,依我三人所约,他的刀我也早已经准备好了,不过,还是被你抢先一步。”

……

受剑当日,凌观鱼与我在齐州辞别,告诉我他将继续自己的修道之路。

我没有挽留,却还是道出了心中一直藏住不说的疑问:

“师傅,为何要传剑法于我?”

凌观鱼却只是摇了摇头,叹道:

“我此生未得剑道之极致,奈何既然决定要寻天道,也就无力再去探寻剑道,好在在最后的时间找到了最合适的人,你我虽缘尽于此,但还是希望你能替我找到答案。”

……

此后,再没有人能教我剑法,观鱼三十六剑我也无法再有所突破。

为了探寻剑道极致,我不停地去挑战天下各路高手,即使对方要赌上身家,要立下生死状,只要能与我一战,我都在所不惜。

高手对决,生死瞬间,点到即止已经无法满足我,不知不觉中,我所追求的变成了,对手要尽力,而我,要尽兴。

在一次决斗中,玄羽的一个堂主被我误杀。

其实那场比试我还算尽兴,毕竟是曾经在整个南陆都赫赫有名的玄羽,在夔州木堡之变后几乎绝迹,现在能被我找到已经让我十分兴奋,更何况还能和其中的佼佼者来一场比试。

那场决斗中,那名玄羽竟然在一个眨眼就能连射出五支箭,可惜还是不能破我的观鱼三十六剑,落枫刺穿他的喉咙时,我看到了他绝望的眼神。

那是我第一次杀人。

生死状已立,生死便由天。

……

等到我回到长庆家中,却发现父亲、哥哥、姐夫还有怀有身孕在身的姐姐,全都横尸在堂屋,每具尸体上都插着一支黑色的羽箭。

我知道是谁干的,那场决斗后,那名玄羽的弟弟就曾瞪着血红的双眼对我说,要让我血债血偿。

好!那就让血债血偿!

收敛好家人的尸首,我没有为他们办丧礼,连夜赶回鹿耳州,在那个玄羽避世而居的小渔村,乘着夜色,杀了他全家一十七口。

我手中玄黑色的落枫剑被鲜血染红、染透,夜风吹过,泛起的寒意让我不停地发抖。

我发了疯地逃走,却在天亮时又折返回去。

玄羽是天下第一的刺客,我能逃到哪去?!

倒不如回去拼了!

可晨曦中的渔村却已空无一人,仿佛已然荒废了一般。

我站在原地,怅然无措。

一声马蹄,打断了我的思绪。

来者只身一人,骑在一匹高骏的白马上,饶有兴致地看着我,又环顾整个村落,漫不经心地说:

“可惜啊,可惜啊,你来晚一步,我比你早来一步,可还是晚了。”

我问他:

“你是何人?”

那人不答,却翻身下马,继续说道:

“这玄羽避世多年,要不是声名远播的夏长阶来此找人决斗,我还真找不到这个地方,可惜可惜,你昨晚闹出的动静让他们一夜之间又消失了,这鹿耳州有成千上万像这样的村子,你说,叫我再怎么找?”

我拔出落枫,指着他吼道:

“你究竟是谁?!为何知道我的名字?!”

他看着我手中长剑,丝毫不惧,反倒笑着说:

“剑痴夏长阶,谁人不知,人家灭你满门,你便杀他全家十七口,这可算不得一命抵一命啊。”

在他看似随意的话语中,我却听到了渐渐凝结的杀意,不知为何,这是我第一次还未交手就感到了深深的恐惧。

“这样吧,你既然是剑痴,我也用剑,不如我与你一战,若我输了,我的命,我的剑你都可以拿走,如果你输了,此后你的剑,你的人,便为我所用,如何?”

我挥起长剑朝他冲了过去,大吼着:

“打便打,哪那么多废话!”

……

那是我习得观鱼三十六剑后第一次输,一败涂地,几无还手之力。

与观鱼三十六剑的行云流水,畅意天下不同,他的剑法狂沛绝伦,仿佛有开山断岳之势,有裂土分海之威,每一剑劈下都使天地变色,使日月无光。

他手中的那把剑形制古拙,通体云纹,泛着耀目的华彩,落枫与那把剑相互交错之间,玄黑之色几乎隐匿不现。

那是把,王者之剑!

……

多年后,我亲眼看到那把名为“不尘”的名剑,斩下了靖南王东方言的头颅。

那把剑的主人,便是当今的真武帝,东方信常。

而我,信守失败者的赌约,成了为他所用的另一把剑。

一把能在暗处,替他解决王权之路上任何障碍的杀人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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