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 章

沈美云听到这, 很是惊喜。

要知道,这些天她可是一直都是盼着信件的,这一段时间, 她也就只给了季幺一个人写信。

这会,能给她回信的,怕是只有季幺了。

沈美云收到信, 看了一眼,果然就在信封上看到了,寄信人是季幺。

看到来信, 沈美云心脏砰砰砰跳起来,看来她爸妈的有着落了。

她也不管是不是在外面了, 直接当场就把信封给打开了。

只是, 在看到信封开头的那一声,兄弟——

沈美云精致的面容上, 都带着几分无奈, 她很快就略过了兄弟这两个字,朝着后面看了起来。

在看到信上说,她父母只是去上课, 而且最长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就会被原地返回的时候。

这让她, 彻底松了一口气。

只要父母安全就好, 而且算算日子,她父母也快回来了,想到这里,沈美云心情也跟着好了几分。

她继续往后看,就看到季幺上面催着她,再去找对方喝酒。

还是伏特加。

沈美云在知道伏特加不过到了, 那可是高度数的,她连啤酒都不会喝的人,怎么会喝伏特加啊。

就离谱!

而看到最后,沈美云还看到对方约着,她去国营饭店见面。

沈美云心思一动,倒是不好拒绝了,毕竟,季幺已经帮了她这么多次忙了。

如果再拒绝,她觉得自己好像不厚道。

想到这里,沈美云捏着信封,回了一趟知青点,她回去的时候,季明远刚好也拿着一封信,往外寄。

许是经历上次猪屎粑粑的事件。

这样,季明远每次看到沈美云的时候,总觉得自己身上都臭了,他温和的面容上带着些许不自在。

“沈知青,你收到信了?”

这几天,沈美云一直都在邮差以及公社那边打听,有没有她自己的信。

这一件事,知青点的人都知道。

沈美云嗯了一声,捏着信封,朝着对方点了点头,随即,进了知青点忙活起来。

这般态度,让季明远微微的叹口气,接着,转头也跟着出去了。

说实话,他现在对待沈美云的感官很复杂。

像是少年第一次春心萌动,然后被现实给压趴下了。

这让,季明远整个人看着沈美云的时候,都有些不自在。

沈美云倒是顾不上少年人的心思,实在是她太忙了,要给恩人回信呢。

她一进屋,便把凳子拉了下来,开始写信。

“季幺同志,我很感谢你帮忙打听到我父母的消息……”

她咬着笔头,思虑再三写下,“我最近比较忙,手头的事情比较多,所以咱们约见的日子,可以定为下周六在国营饭店见面吗?”

写到这里,沈美云似乎不知道写什么了。

从头到尾她看了下,自己似乎一张信纸都没写完,但是该交代的事情,基本上都交代清楚了。

想到这里,她便把那一张没写满的信纸,给装到信封去了。

只是,在装信封的时候,她才惊觉,季幺给她的信足足有三张,厚实得很。

而她给对方的信,一张都没写满。

不过,似乎好像也没关系?

沈美云去寄信的时候,邮差已经离开了他们大队,跑到别的大队了。

没法子,她只能跑了一趟公社邮局。

待回来后,便和绵绵说好了,他们今天搬家到山上。只是,这消息放出来之后。

在知青点顿时炸开锅了。

乔丽华更是惊讶道,“沈知青,你想好了吗?”

“独眼叔可是极为凶悍的,你搬到他那住,这——”

多不安全啊。

虽然这几个字没说,但是沈美云却是听明白的,她笑了下,“我觉得独眼叔还好,而且,我们搬出去,知青点也能空一些,大家住得也宽敞。”

这是实话。

他们女知青住的那一个炕,一共住了她,绵绵,乔丽华,姚志英,胡青梅,曹志芳。

这一共就是六个人,说个不好听的,晚上在炕上翻个身,都怕自己的胳膊打到对方的脸。

实在是太挤了一些。

她和绵绵如果能够搬出去,不说别的,就拿炕来说,每天都能够宽松不少。

提起这个,乔丽华还想劝说,但是却被曹志芳白眼了下,“人家找到了好去处,你就让她走呗,在劝多没意思。”

经历了上次候东来出事情后,曹志芳安分了不少。

只是,这几天候东来恢复得不错,曹志芳再次作妖起来。

乔丽华怼了起来,“是啊,沈知青走了,你旁边就宽松了不少,你自然盼着她走。”

自从候东来出事,乔丽华就彻底立了起来。

她不止是管理着知青点,还要负责照顾候东来,对于往日面皮薄,不好怼着的曹志芳。

她如今怼起来,也是丝毫不手软的。

曹志芳对乔丽华有愧,其实更愧的是候东来,她听到乔丽华怼他她,顿时不再吭气。

灰溜溜地转回到了外面院子了。

看到这。

沈美云笑了,朝着乔丽华竖起大拇指,“乔知青,还得是你这样的。”

之前乔丽华可是一直被曹志芳欺负的。

乔丽华忍不住说,“我发现,自从我做了泼妇以后,神清气爽。”

这是实话,以前她要脸,顾及着面子,每次被曹志芳薅羊毛不说,还被对方阴阳怪气。

如今想着,她也不忍了,反正候东来这样了,她和候东来的关系,也都放在了明处。

爱咋滴咋滴,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不在乎了,反而一身轻松。

沈美云看到这样的乔丽华,是真为她高兴的。

“你立起来了,以后的日子也会好过一点。”

乔丽华自然是知道的,只是,她犹豫了下,到底是又重复问了一遍。

“沈知青,你不要怪我多嘴,你确定要搬到独眼那边吗?”

在她看来,去独眼那山上住,还不如在知青点呢,在知青点虽然偶尔有些摩擦,但是大家都是年轻人,多少也会好沟通一些。

不像是独眼那,他实在是太过凶了一些。

沈美云点了点头,“确定。”

看到这,乔丽华便不再多劝,而是帮忙收拾东西起来。

沈美云的东西,是他们所有人里面最多的那一个。最主要的是她养了一个闺女。

而且闺女又养得娇,导致她的东西也比别人的多。

乔丽华帮忙收拾东西,沈美云也没拦着,她放在外面的东西,基本上都是明面上的。

所以,倒是没啥见不得人的。

她东西多,不光是里屋睡觉的地方有,而且厨房也有,她单独买的小铁锅,铲子筷子小碗,以及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

林林总总收拾了两大包,好在沈美云早有准备,拿了两个大麻袋出来。

把她和绵绵的东西,单独存放。

正收拾得起劲的时候,知青点外面传来一阵声音。

“季哥哥,这就是你住的地方吗?”

明显是个小孩儿的声音,而且还是个小女孩儿,声音软糯,带着几分好奇。

听到这话,沈美云他们都跟着一顿,要知道,他们知青点就绵绵一个小女孩。

但是,绵绵就在他们面前坐着啊,因为要搬家收拾东西,绵绵帮了小忙后。

沈美云便让她坐着休息了,她手里拿着一个草蚂蚱,玩得正起劲,显然,这一声季哥哥不是她喊的。

这让,沈美云他们下意识地一顿,望着门外。

就见到季明远进来的时候,身后跟着一个小姑娘,那小姑娘不过五六岁左右。

生得过分的纤细瘦弱,一张白净的小脸蛋上,镶着一双丹凤眼,极为灵气,此刻正紧紧地捏着季明远的衣角,似乎极为依赖。

看到这一幕,知青点的众人都跟着停下了手里的活,好奇地看了过去。

很是纳闷,季明远出去了一趟,怎么领回来了一个小姑娘?

季明远注意到大家在看他,他温和地解释了一句,“路边上捡到了一个小姑娘。”

对方没地方去,就被他暂时领回来了。

其实,他不过是看着对方和绵绵,差不多的岁数,觉得对方可怜,怕遇到拐子了,这才带着一起来到了知青点。

他这一介绍,林兰兰正准备和知青点的知青们打招呼的,这叫提前打入季哥哥的内部。

只是,在看到绵绵坐在一旁玩蚂蚱的时候。

她顿时一脸见鬼的表情。

“你——”

沈绵绵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的反应太大了,以至于,沈美云也注意到了她了。

她微微拧眉,“小朋友,你认识我家绵绵吗?”

林兰兰下意识地摇头,否认道,“不认识。”

太过果决了,以至于大人一看就是小朋友在撒谎。沈美云听了,倒是没揭穿她。

而是,朝着绵绵喊道,“绵绵,去和新来的小伙伴打个招呼。”

这话一喊。

绵绵站了起来,走到林兰兰旁边,脆生生道,“我叫沈绵绵,你叫什么啊?”

小小的林兰兰,看着面前的沈绵绵,她陷入了恍惚,就好像回到上辈子。

是啊,她怎么忘记了,上辈子的沈绵绵,就是这个点回到林家的。

这辈子,沈绵绵没回去,她还庆幸来着,万万没想到,她竟然在胜利公社前进大队,再次遇到了沈绵绵。

而且,沈绵绵旁边还跟着一位极为漂亮的女人。

这位是,上辈子沈绵绵那早死的绝色母亲吗?

想到这里,林兰兰眨巴着眼睛,她小小声地试探道,“你叫沈绵绵啊?你旁边这位是谁呀?”

绵绵还不懂这些,但是沈美云却察觉到不对了。

面前这个小姑娘是五岁的孩子,在绵绵要和她交换姓名的时候,她没交换姓名不说。

还反客为主,去打探了绵绵身边的她。

这真的是五岁小孩,会有的心思吗?

想到这里,沈美云的目光带着审视。

许是察觉到,沈美云的审视,林兰兰一惊,她脸上带着惊惶,“是我问错了吗?”

“我不该问的吗?”

这话一说,沈美云下意识地皱眉,而看到沈美云皱眉,林兰兰更是害怕的往季明远身后躲了躲。

季明远微微一顿,“沈知青,这孩子怕是有些认生。”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孩子似乎天生就和他亲近,特别依赖着他,当然,在他看到对方的那一刻。

心里也不知道为什么,生出了一种很是烦躁的感觉,就好像终于等到对方了一样。

要保护着她,守着她长大。

这种感觉是他以前从来没有过的。

沈美云见到季明远这般护着对方,还有什么不明白呢。

面前这小姑娘,只会是一个人了。

那就是——林兰兰。

只是,让沈美云疑惑的是书中,林兰兰这么早就出现在了季明远面前吗?

好像不是啊?书里面很明确地说了,在林兰兰十岁左右,插队当知青的季明远,一次无意中遇见走丢在外的她。

并且救下她,打那以后,季明远便把她当做亲妹妹来看待,一直守护着她,直到她长大。

只是,怎么剧情提前了?

现在的林兰兰,才五岁吧?就已经走丢了,出现在了季明远面前?

是哪个环节错了?

沈美云目光探究地看着林兰兰,林兰兰低着头,就是不去看沈美云。

沈美云笑了下,突然问道,“这小姑娘叫什么呀?”

这话一问,季明远便要说的,哪里料到林兰兰突然抬头,飞快地说了一句,“我名字不好听的。”

“没有绵绵好听。”

其实,上辈子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她都很嫌弃自己的名字,兰兰,兰兰土气的要命。

不像是沈绵绵的名字,是真得好听。

听说,给沈绵绵起名字的那家人,是个高级知识分子,只是那家人出事太早,而且沈绵绵的母亲,也因病而亡。

可是,面前这个漂亮的女人,又是怎么回事?

林兰兰有些疑惑,难道是她重生的翅膀,煽动导致改变了过往了吗?

没错,林兰兰是重生来的,她上辈子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和周青松走到了一起。

但是,林兰兰发现婚后的生活,简直和婚前是天差地别。周青松经常去出任务,导致他常年不在家。

而且,他人过于清正,导致别人都升职了,周青松还在原地踏步。

不止如此,到了八十年代中后期,她所认识的不少人都选择退伍,去下海经商。

唯独,周青松不愿意,固执的守在原地,守在漠河这种艰苦的地方。

因为,一方面是为报效祖国,另外一方面是周青松,觉得对不起沈绵绵。

沈绵绵的死,让他一身都处于愧疚当中。于是,他放弃了晋升机会,选择留在苦寒之地。

这让,林兰兰无法接受,她当姑娘的时候,那些不如她的,甚至嫁人不如她的,后面因为丈夫退伍,下海经商,都过的极为滋润富贵。

只有她,丈夫外出不归家,她一个人守着这苦寒之地,过着清贫的日子。

她不止一次在后悔,如果当初自己不是嫁给周青松,而是选择嫁给季明远。

是不是,生活就完全不一样了。

毕竟,她是去过季家的,那时候她还小,还不明白季家在北京,最为繁华的地方,有一幢四合院是意味着什么。

更不明白,季明远的背后那些季家人,如同大树一样,深深地扎根在北京城,在各行各业中大放异彩,又是意味着什么。

更更更不明白,季明远身为季家长孙,季家未来板上钉钉的继承人,这是意味着什么。

她还年轻,一心奔赴感情,或者说是满腔的恋爱脑。

直到结婚嫁人后,她才明白,原来婚姻生活的基石是爱情,但是更重要的是经济物质。

是好的条件。

那时候她不懂,等她懂的时候,季明远已经为情自杀了,她被季家列为禁忌名单。

季明远的自杀离世,让她彻底和季家反目,失去季家庇护的她,一下子过上了普通人的日子。

在那一刻,林兰兰才明白,原来在她不知道的地方,季明远为了她做了那么多事情。

原来,季明远是那么的爱她,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

那一刻,林兰兰是震撼的,是后悔的,但是庆幸的是,老天爷给了她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

所以,在她一重生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来找季明远了。

她按照上辈子两人相处的点点滴滴,记起来这时候的季明远,还是在胜利公社,前进大队插队的。

她便想着借着这次机会,来提前找到季明远来抱大腿,但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竟然在这里看到了。

应该回到林家的沈绵绵,以及沈绵绵那个原本应该死去的母亲。

这让,林兰兰实在是不能相信。

怎么变了,全部都变了!?

她今年才五岁,还不像是后世成年那般藏得住心思,所以,她这般震惊的表情,便被沈美云收在眼底。

沈美云轻轻笑了笑,大大方方道,“你怎么能说,你的名字不如我家绵绵的好听呢?要知道,你的名字也是你父母给你起的呀,带着父母的祝福。”

这话里面带着几分试探,如果对方真是小朋友的话,心思自然是单纯的。

对于小朋友来说,他们的名字可不就是带着父母的祝福,尤其是林兰兰在林家极为受宠。

她更是会理所应当的点头,但是如果她不是小朋友,有了其他心思,自然就会有其他的反应。

果然,沈美云这话一说,林兰兰的小表情飞快地变了下,她抬头探究地看向沈美云。

总觉得对方话里有话,但是她又没抓到什么把柄。

只能认为自己是想多了。

看到这,沈美云心里一沉,她彻底确定了,林兰兰不是原先的林兰兰了,她必然是知道一些事情的。

所以才会有这般表情。

才会提前故意遇到季明远。

不过,就算是林兰兰翻出来天,这辈子有她沈美云在,她的女儿势必不会重复老路。

更不会,为了那所谓的爸爸妈妈,去和林兰兰争抢。

因为,她女儿想要的东西,她这个母亲都会亲手送给她。

想通了这一切后,沈美云看着林兰兰的目光,也带着几分释然了。

她不打算让自己的女儿和对方有交集。

所以,沈美云迅速收拾了东西,看到她收拾大包小包的东西。

季明远愣了下,下意识地问道,“沈知青,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他竟然看到了被褥子,这是要搬家吗?

不等沈美云回答,旁边的曹志芳就嘴快道,“季知青,你还不知道吧?沈知青要搬到山上,去和猎户独眼住了。”

这话一说,季明远脸色变了下。

沈知青要搬走了?

沈美云回头看了一眼曹志芳,曹志芳迅速闭嘴,佯装之前说话的不是她。

沈美云嗯了一声,朝着季明远道,“找到了住处,我就搬出去了。”

这话是从沈美云口中说出来的,季明远也就自然而然的相信了。

他沉默了片刻,其实他不是很确定,沈知青的离开,是不是因为他的出现给对方带来的困扰。

想到这里,季明远动了动唇,他想要说些什么,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说些什么。

他好几次都想说,要不还是我走吧,沈知青你别走。

但是,在这种大庭广众之下,他这样说似乎又不合适。

因为,他这样一旦开口后,会给沈知青带来更大的困扰。

他的这一副表情,被林兰兰看在眼里,两辈子她都从未在温和淡然,光风霁月的季明远的身上,看到如此纠结的表情。

这让她心里产生了一个不好的信号。

她下意识地去看向沈美云,她这才惊觉,沈绵绵的母亲是真好看啊,好看的让她都感觉到惊艳,以及警惕的地步。

想到这里,林兰兰下意识地走到了季明远的面前,牵着他衣角,低声问道,“季哥哥,你可以送我回家吗?”

她家离这里很远的,在漠河驻队外面。

原先,季明远是否定的,他没想过自己去送林兰兰回家,但是在看到沈美云要离开知青点了。

他几乎条件反射的就答应了下来,“好。”

他在答应这句话的时候,还去看沈美云。

哪里料到,沈美云看都没看他,似乎都没注意到他一样。

在安静的收拾东西,给绵绵戴上小围巾,这让季明远下意识地抿着唇,不在说话。

“季哥哥,我害怕。”

这话一说,把季明远的思绪拉回到了现实,他低头去看着林兰兰。

说实话,对于林兰兰他有一种,想要保护她长大的冲动,就好像——

心底里面有个声音在告诉他,季明远,你要守着她,守着兰兰长大啊。

这让,季明远的思绪有了些许转移,他几乎是脱口而出道,“没事,我会保护你。”

在说出这话后,他自己都是意外的。

他会保护谁?

哦,保护林兰兰。

沈美云有些意外,季明远第一次和林兰兰见面,就会说出这种话,她只能归于是剧情的强大。

深情男配季明远要去走剧情了吗?

沈美云想到平日里面季明远的为人,不可否认他是好人,也帮了自己许多。

抛开个人感情不说,好人不该是这么一个下场。

她想要阻拦一下,但是却又不知道如何阻拦,她思索半天,发现她无法去替代别人去选择人生。

这是,季明远自己的人生。

谁都无法改变。

沈美云这样想着,刚好陈荷塘过来了,他穿着一件破破的厚棉衣,头戴毛毡帽,肩膀上还挑着扁担,扁担的两头各挂一个大大的空篮子。

风尘仆仆的赶了过来。

他一来,就看到知情点聚集的众人。

陈荷塘显然是不习惯这么多人的场合,他微微皱眉,他有着和李逵一样的八字粗眉,带着黑眼罩,这般皱眉的样子,凶悍无比。

让在场的人,都忍不住一惊。

像是知青点的人还算是习惯,但是也忍不住绕路的那种。

林兰兰是第一次见到陈荷塘,她差点没被吓的哭出来,几乎是条件反射的往季明远身后躲。

怎么会有这么凶巴巴的人啊。

好在,陈荷塘的目光,似乎不在林兰兰身上,更准确地来说,他的目光是在沈美云身上。

知青点那么多人,但是他就是能一眼就捕捉到沈美云。

那么凶巴巴的一个人,看到沈美云的时候,都忍不住柔和了表情,扯了扯嘴角,“沈知青,我来接你——”回家。

他怕沈美云搬家东西太多,拿不下。这才专门挑着一副空扁担过来。

沈美云倒是不怕他,看到陈荷塘的时候,眼睛都亮了,刚想喊舅舅的,但是意识到这里人太多。

她朝着对方抿着唇笑了笑,“东西都在这里啦。”

语气带着几分欢喜。

她这是要回家啦,回有舅舅的家。

陈荷塘似乎看出了沈美云的欢喜,他的表情越发柔和,跟着挑着扁担走到屋子里面,半蹲着身子,把扁担放在了夯实的地面上。

随即,那两个大麻袋,需要沈美云和乔丽华两人抬着的,到了陈荷塘手里,却跟玩具一样。

单手一个,轻轻松松就提了起来。

这让沈美云,“……”

她忍不住抬头去看舅舅,她舅舅生得极为魁梧,快一米八几的个子,手背上的青筋暴起。

她舅舅好厉害啊。

陈荷塘没想到,刚放下东西,回头准备问沈美云,还有没有其他的东西,结果就看到自家外甥女,亮晶晶的目光。

他脸上的肌肉线条也跟着舒缓了下来,“还有吗?”

沈美云小鸡啄米一样点头,皮了一下,“还有我和绵绵。”

这下,陈荷塘忍不住笑了,是那种放声大笑,笑容极大,连带着胸腔都跟着震动起来。

这么多年来,他似乎从未这般笑过。

这一笑,只觉得胸口那一抹郁气,好像也随之消散了。

陈荷塘这般笑着,周围的知青们都忍不住去看他,好像这般仰天大笑的独眼。

似乎没那么凶了?

这是所有人的第一个感受。

沈美云也是,她看到自家舅舅这般笑,她也忍不住傻乐,“走啦走啦,东西都收拾完了。”

连带着声音都带着几分轻快。

陈荷塘收了笑,他嗯了一声,蹲下身子,挑着扁担,“走咯。”

充满了希望的声音。

他在前面走着,沈美云牵着绵绵在后面跟着,还不忘回头,和知青点的众人打招呼。

“乔知青,姚知青,胡知青,周知青——”最后停顿了下,在曹志芳身上,“曹知青。”

“我们先走一步了。”

她这般打招呼,曹志芳也有些意外,她以为沈美云不会理她的,她有些别扭地大声喊道,“你过去的话,要是被欺负了,就回来。”

这话一说,沈美云也忍不住看向她。

曹志芳瞪眼,“看什么看,还不是你太好欺负了,在知青点被我欺负,出门了可别在被人欺负了。”

沈美云听到这,忍俊不禁起来,说实话,曹志芳这人和周卫民有的一拼。

都是嘴巴十足的贱嗖嗖,你要说她坏,那是真不至于,没啥坏心肠。

就是爱掐尖要强。

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可不就是这样。

沈美云嗯了一声,揶揄道,“我要是在外面被欺负了,回知青点告状,曹知青你会为我出头不?”

曹志芳翻了个白眼,“你想得美。”

说完,她看向绵绵,“不过,我倒是会为绵绵出头。”

绵绵闻言,抬头甜甜地冲着曹志芳笑,“谢谢曹姨姨。”

声音也是软乎乎的,哎哟喂,这一喊,曹志芳有些舍不得了。

“沈知青,你走了就算了,记得把绵绵经常带回来看下。”

“当然,我不是想你,我是想绵绵。”

听听这话,还是硬邦邦的,沈美云也没拆穿她。

她嗯了一声,看向一旁的乔丽华。

乔丽华很大方,上来给沈美云一个拥抱,“不管你去哪里,都记得知青点是你的家。”

沈美云点了点头,“会的。”

“大家回头见。”

说完这话,这一次,沈美云真的领着绵绵离开了知青点。

看到这,知青点的知青们都有些不舍,“沈知青还没住多久呢,都搬走了。”

“她是怕给我们添麻烦,所以才搬走的。”

乔丽华心里有数,“沈知青带着孩子不方便,往后咱们出工分的时候,能帮衬她,多少帮衬一些。”

这一次,大家倒是没有反对。

和别人的不舍不一样,小小的林兰兰望着沈美云和沈绵绵离开的背影。

她轻轻地松了一口气。

说实话,让沈美云和季明远住在一起,她其实挺担心的。

沈美云是个明艳的大美人,而季明远年少血气方刚,她其实很担心,自己重生归来,在季明远这里会和上辈子不一样。

这下,沈美云领着绵绵一起走了,她反而还觉得放松了一些。

不过,看到季明远失神的样子。

林兰兰小小的一个人,再次警惕起来,“季哥哥,我想家了,想爸爸妈妈了,你送我回去好不好呀?”

声音细细小小的,让人很难拒绝。

季明远就是,他恍惚片刻,便答应下来,“好。”

声音还是那么温和,但是林兰兰知道,哪里似乎不一样了。

知青点内。

乔丽华进屋后,收拾了枕头底下,却在枕头下面发现了一个小纸包。

上面写着止疼药三个字,打开一看,里面约摸着有十多颗。

这下,乔丽华呆了下,按着小纸包就冲了出去,可是这一会沈美云已经走远了。

她站在门口无声地说了一声谢谢,随即,拿着那小纸包转头进了隔壁男知青的屋子。

隔壁男知青的屋子,候东来正躺在炕上,他的脚踝处还被固定着,脸上还带着一丝痛苦的痕迹。

骨头碎裂,显然不是开玩笑的。

哪怕是好多天了,痛苦仍然如骨附蛆,见到乔丽华进来,他把脸上的痛苦尽数收敛。

可是,乔丽华又哪里能没看见呢。

她揉了揉眼睛,走上前去,“我弄到止疼药了。”

止疼药不好弄来,她去了几趟卫生室,那边都没有了,后面没法子,又跑了两次市医院。

人家也不给开,所以这玩意儿是个稀奇货,就开了三粒,在多却是没了。

让病人自己忍着。

可是那三粒又有什么用呢?

真痛起来的时候,两天就没了。

对于候东来便是,他听到乔丽华的话,惊讶道,“你从哪里弄到的?”

乔丽华走上前,给他掖了掖被角,这才把那小纸包给拿了出来,小心翼翼地递给他。

“沈知青离开前留下来的。”

沈美云条件好,她经常能去供销社买到一些,他们买不起的东西。

从她给绵绵吃的那些食物就知道了。

知青点那么多人,唯独沈美云能弄来止痛药,她是不例外的。

候东来听到这,忍不住低声道,“沈知青真的是个好人。”

沈知青的好是润物细无声的,不止不会伤到人的自尊心,还很难让人拒绝。

一如,她当初第一次来知青点的时候。

便为他和乔丽华解围了。

又一如这次。

乔丽华轻轻地嗯了一声,倒了热水给他,“等你好了以后,到时候咱们去好好谢谢她。”

候东来嗯了一声,微微坐直了身体,把止痛药喝了下去后,这才说道,“沈知青去独眼叔那边住着,还不知道情况怎么样,我暂时也出不去,只能你这边多帮忙看着点。”

虽然说独眼这个人厚道,但是,沈知青到底是个女同志,还带着女儿。

怕她吃亏。

当然,这是候东来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独眼。

只能说,他把事情想到了最坏处,如果沈知青真的需要帮忙的时候,他们自然会第一个出现在对方面前。

乔丽华自然没有不答应的,“我晓得。”

待候东来喝了止痛药,休息了后,她这才出了门去。

刚一出门。

就听见,林兰兰那小孩儿拉着季知青的衣服角,“季哥哥,我们家附近的学校,刚好缺个老师,你送我回去了,去应聘下老师好不好?”

“季哥哥,你这么厉害,肯定能应聘上老师的职位。”

这话一说。

季明远还没回答,乔丽华就皱眉起来,她看着林兰兰,只觉得那孩子太没分寸感了一些。

对于第一天认识的人,就要把让对方放弃原来的生活,跟着她去另外一个地方重新开始。

哪里来的这么大脸?

要是沈美云在这里,她便要说一句,这才是林兰兰,她习惯了,从季明远那有求必应。

所以,她说出这话的时候,没有丝毫觉得不对,反而觉得是理所应当。

季哥哥就该陪着林兰兰啊。

这是,季哥哥当年自己说的。

而季明远听到林兰兰的话,他想要拒绝的,但是心底有个声音告诉他。

他应该要答应的。

他要保护林兰兰,陪着林兰兰长大的。

所以,以至于话到嘴边,他整个人都陷入了巨力拉扯,他本人的意志是想拒绝的,但是脑子里面却有个念头,在引诱着他。

引诱着他答应下来。

季明远就是要保护林兰兰啊。

这一句话,不断的在他脑海里面重复,这让季明远整个人都陷入了魔怔,向来温和的他,脸上竟然闪过一丝狰狞。

“闭嘴!”

这话一喊,世界仿佛都跟着安静了。

而林兰兰却被吓了一跳,带着哭腔,“季哥哥,你怎么了?你怎么凶兰兰啊?”

这话一说,站在屋内的乔丽华,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她走了出来。

朝着林兰兰说道,“你没看出来,你季哥哥不舒服吗?怎么还这么聒噪?”

明明都是小孩子,但是在乔丽华眼里,绵绵可比面前这位可爱懂事多了。

被乔丽华面无表情教训的林兰兰,下意识地僵了下,她转头去看季明远。

她以为季明远会给她出头的,毕竟,上辈子就是这样,她在外面被人说一句不是。

季明远都会心疼的要命。

但是——

让林兰兰失望了,季明远不止没有去替她出头,反而好像还默认了乔丽华对她的教训。

这让林兰兰难受坏了。

她不明白,自己重生了,提前来找到了季哥哥,怎么季哥哥反而对她不如上辈子好了。

那边。

沈美云领着绵绵一起,随着陈荷塘上了山。陈荷塘的那个木屋,早已经大变样子了。

因为有了绵绵这个小孩子,怕她在山里面跑丢,特意装了一个竹篱笆,把整个院子的房前屋后给全部包围了起来。

沈美云看到这,完全愣了下,“舅舅,你加了一个外面的院子啊?”

陈荷塘到了院子,便把扁担给放了下来,把麻袋拿了出来,他点点头,“有小孩儿,装个篱笆园安全点。”

他这里已经好多年没出现过小孩子了。

这话一说,沈美云摸了摸绵绵的脸,“喜欢吗?”

绵绵重重的点头,“喜欢。”

那篱笆院是用竹子做的,才砍下来的竹子,还是翠青色的,上面还被陈荷塘给插上了,几束腊梅花。

看起来格外的漂亮。

绵绵更是忍不住去摸摸和香香的腊梅花。

沈美云也没拦着她,“你就在门口玩,我和舅爷爷进去收拾屋子。”

绵绵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等进了里屋,沈美云才发现里面大变样了,屋子被收拾的整整齐齐,在东边的位置,又多了一间新屋子,连带着炕也是崭新的,墙上也都跟着糊上了报纸。

甚至,陈荷塘连房顶都不放过。

见沈美云看过来,陈荷塘笑,“怕你们住不习惯我这种土坯的房子。”

“就多放了一层毛毡布。”

怕不好看,又多加了一层报纸。土坯房住着,从屋顶上很容易掉粉尘下来,陈荷塘自己是习惯了。

但是他怕从大城市来的沈美云住不习惯,便把这里面全部改造了一番。

沈美云其实很难想象,陈荷塘这么一个五大三粗的人,在给屋子的每一个角落,铺毛毡布以及糊报纸这些动作。

他又是抱着什么心情来做的呢?

沈美云想不到,但是这并不影响她的感动,她嗓音涩涩的,“舅舅。”

“谢谢你啊。”

陈荷塘摇摇头,“这些都是小事,不值当谢的。”说到这里,他有些窘迫,“就是我没找到好棉花被子。”

棉花属于战略物资,紧俏的很,实在是不好买,他跑了好几趟供销社,人都不卖给他。

而他自己用的那一床被子,其实很薄的,而且也用了好多年,一点都不暖和了。

沈美云笑了下,“舅舅,我们自己带的有被子啊,不止带的有我和绵绵的,还有你的。”

她很早之前就发现了,舅舅一个人住,还是一个大男人,平日里面过的糙的很。

身上的棉衣都是破的,自己盖的被子,也很薄,而且棉花都出来了一些。

实在是算不上体面。

听到这,陈荷塘摆手,“我不要,我有,你们把自己的顾好就行了。”

沈美云没听,她自己打开了麻袋,从里面掏出来了一床,六斤重的棉花被子。

“这个您拿过去盖。”

这是她当初去劳保店买的,还买了不少,这一床是干净的,也是她提前准备好的。

只是,一直缺少个拿出来的机会。

陈荷塘不要,沈美云自己过去,把他的床上的被子换了下来,把新棉被换上去。

“这是新棉花,暖和的很。”

陈荷塘静静地看着,沈美云在屋子里面张罗,他揉了揉发红发酸的眼睛。

怎么说呢。

就好像是,多年以后,他终于再次拥有了亲人。

并且有了亲人的唠叨的关心。

这让陈荷塘心里有着说不出的温暖。

这一次,他没在拒绝。沈美云把东西全部都整理结束后,也基本上到了傍晚了。

晚上,第一次搬出来,没了知青点的外人,她打算吃一顿好的!

那泡面,她实在是太想太想一些了。

于是,沈美云便问了,“舅舅,你能吃辣吗?”

陈荷塘点了点头,在他们这种地界,冬天难过的时候,就把窗户上挂着的红辣椒取一个下来。

吃上一口,浑身都暖和了。

听到陈荷塘能吃辣,沈美云便不在犹豫,让绵绵在屋子里面,留了五包老坛酸菜面,外加三个鸡蛋,一棵大白菜。

还有一盒午餐肉。

东西留齐全后,把绵绵赶出去,让陈荷塘带着她去山上溜达去了。

绵绵秒懂,这是妈妈要给她做好吃的了。她非常机灵的把陈荷塘给带了出去。

他们一走,沈美云迅速把所有的东西提到厨房,把五连包的老坛酸菜面,迅速撕开后,外包装袋丢到了灶膛里面烧干净。

趁着锅里面烧热水的时候。

她把一棵完整的大白菜,全部清洗干净后,撕下了白菜叶子,打算用开水煮一遍后,下老坛酸菜面吃,剩下的白菜梆子,炒一个酸辣大白菜。

在这种青黄不接的季节,能有白菜梆子炒着吃,其实都是很幸福的了。

准备工作都做完后,沈美云把烧开的热水,舀到了铁皮暖水壶里面。

锅子烧热后,先淋上油,反正陈秋荷不在,她是非常舍得的,直接把锅底给填满了。

这才把油壶给收了起来,磕了鸡蛋进去,三个鸡蛋都煎到两面金黄后,这才把鸡蛋盛到搪瓷盘里面。

锅里面剩下的油,烧热后,把干辣椒段一丢,炒出香味后,这才把切好的白菜梆倒进去。

刺啦一声,带起锅的时候,又淋上了不少的醋。

这才是真正的酸辣大白菜。

炒好了菜,天太冷,她把菜盘子直接放在灶膛上面盖着,刚好能保温。

在接着就是煮面了,一块块金黄色的面饼被丢到了烧开的锅里面。

煮的沸腾,快要好的时候,把白菜叶子抓了一把丢进去,煮软后,最后才放的午餐肉,就放在面上。

很快,厨房内的香味就散发出来了。

沈美云朝着厨房外面喊了一声,“舅舅,绵绵开饭啦。”

待喊完后,这才开始在灶台上摆好了三个碗。

最大的海碗是陈荷塘的,直接盛了四分之二的方便面,面被煮软后,色泽金黄,极为软和,最上面则是放了一个金黄的荷包蛋,在旁边又摆了十多片午餐肉。

在晕晃的煤油灯照耀下,极为鲜香可口。

陈荷塘回来看到这个面的时候,他惊了下,“这是什么?”

他还从未闻过这么香的面。

沈美云也没瞒着,“舅舅,这是方便面。”

陈荷塘怔了一下,端过碗,“这就是北京的方便面?”

好像也没错。

沈美云点了点头,旁边的绵绵早已经等的来不及了,沈美云迅速给她盛了一小碗。

面虽然不多,但是多给了鸡蛋和白菜,至于午餐肉只了一块。

绵绵端着碗,学着陈荷塘的样子,就坐在厨房门口的小墩子上,吸溜着一口面,满足的眯着眼,“妈妈好好吃啊。”

陈荷塘虽然没说话,但是埋头吃面的样子,绝对是最大的认可。

沈美云笑了下,自己也盛了一碗,这种大冷的天气,端着热气腾腾的碗,是一种享受。

她没急着吃面,而是吸溜了一口面汤,酸酸辣辣的面汤,尝到嘴里,只觉得味蕾都被打开了。

喝了一口面汤浑身都暖和了,这才把用着筷子,把煎蛋给扎开了一个洞,金黄色的糖心顺势流了出来。

沈美云轻轻地吮吸糖心,鲜甜丝滑,入口即化,吃到外围的煎蛋边边是还脆脆的,极为可口。

好吃到她想要流泪。

沈美云想,这才是过日子啊。

一家人痛痛快快的吃了一顿晚饭,只觉得幸福感都要爆棚了。

陈荷塘突然说了一句,“要是你妈妈在就好了。”

“她也能吃到这么好吃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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