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虽然洗心革面但我依然故我

林冲冲抓着我的耳朵,将我硬生生拽回了屋里。我一路哀求道:“我说,我的姑奶奶,你可放了我吧,我怎么知道你这么神通广大,还在美利坚学会了开锁这门手艺。”

林冲冲一看我狼狈的样子,脸上现出又好气又好笑的表情。我见她神色稍缓,不禁顽皮一笑,说道:“姑奶奶,话说,你到底是怎么进来的?”

“你个傻帽,你走的时候竟然连门都没关上。”

我突然想起来,那天听到爷爷病危的消息时,心里一下子慌了神,没准备好便出了屋子,竟然忘了关门。而当时林冲冲就在楼下,还没走远,幸而包租婆发现得及时,便叫住了冲冲。

“那这几天你一直住在我这里?”我嘿嘿一笑,想到,要是她说是呢,我就敲她一笔住宿费,反正在S市住旅店也着实不便宜。

林冲冲一脸厌恶地说道:“哼!你以为我愿意住在你这个狗窝里面啊,你都不知道你的屋子脏乱成什么样。我光是拖地,就拖出了满满两大桶泥水。”

我尴尬地笑了笑,心想,住宿费的事情只能暂时缓一缓,万一这妮子跟我要起清洁费,可就不得了了。

林冲冲拉着我的胳膊,将我带到了洗手间,指着一桶泥水怒气冲冲地跟我说道:“这还不算完呢,你看看这一桶泥水。”

我不解地挠了挠头,说道:“这,这是什么?”

林冲冲别我气得笑也不是,哭也不是,她指着一件晾在我头顶的黑色毛衣说:“这些泥都是从你那件毛衣上洗下来的,我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脏的衣服。”

我看着她生气的可爱模样,不禁脸上一红。自从上了大学,发现自己是一个家庭离异的穷屌丝之后,我从前争强好胜的心气就都没了,渐渐养成了邋遢的不良习惯。

她看着我的脸,想发作,却又不好意思表现得太过火,过了一会儿,便又恢复了小鸟依人的温柔模样,拉了拉我的衣服,轻声说道:

“你看看你,连一件好看的衣服也没有,走,我带你去买衣服去。”

一听“买衣服”三个字,我就仿佛是触电了一般,本来我现在手里就没几个子,在几百几百地花在穿上,下个月的房租可能都交不上。

林冲冲看出了我的顾虑,嘿嘿一笑,说道:“不知道为什么,姑奶奶我见到你就是莫名其妙的高兴,今天买衣服的钱都算在我身上。”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如同劫后余生一般地说道:“那就好。不过,你得先等一下我,我想方便一下。”

林冲冲一下子脸红了,她这才想起原来自己以及和一个久违见面的陌生男孩在洗手间呆了这么久。

她的脸像是熟透的红苹果,低着头,踩着小碎步,走了出去。

于是我大大咧咧地上了厕所,不知道为何,我突然萌生了一种想好好清洁一下的冲动,于是我又快速地洗了个澡,弄了个发型。

当我再出来的时候,林冲冲看着我的脸,不觉间竟然看呆了。我捏了一下她的脸,问道:“看什么呢?有那么好看么?”

林冲冲傻笑了一下,放下手中的书籍,便带着我来到了一家大型的商场。出于买廉价货的习惯,我直奔“劣衣库”这家店而去,他家的衣服好不好看另说,主要是真便宜。

我刚冲到店门口,便被林冲冲拉回了来。

“今天姑奶奶出钱,怎么能去‘劣衣库’这么low的地方,走,我带你买好看的衣服去。”

我耸了耸肩膀,表示,现在你为刀俎,我为鱼肉,一切随你的便了。

于是林冲冲便兴冲冲地把我带到了“男人得装”时尚潮流店。我看着琳琅满目的男装,都是我以前穿不起的名牌。虽然林冲冲说了全场由她买单,但是毕竟人家刚从美利坚回来,我总不能让人家太过破费。

我的眼睛从一件件衣服上划过,终于,一件墨绿的韩式风衣进入我的眼帘。我走过去,掏出风衣里面的名牌,一看价格,两千块,我吓得差点背过气去。这TM快赶上我两个月的房租了。

冲冲一看我拿起了一件风衣,赶紧跑过来,怂恿我穿上。我咬了咬牙,到试衣间将这件风衣换上。

在试衣间里,看着镜子中高高瘦瘦的自己,那一张干净的脸,虽然已经褪去了刚入大学时的稚气,但是,它的精神,它的气质,都与我最辉煌的高中时期,毫无二致。

我看见,当年在我眼中那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战刀一般锐利的光芒,正在一点一滴地,在我的眼中恢复过来。

“宁小元,好久不见。”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对自己说道。

我又看了看自己的这件墨绿色韩版风衣。正所谓“一分钱,一分货”。这两千大洋的风衣,穿在身上,真是说不出的舒服。当然,我之所以选择这件衣服,不仅是因为它漂亮,更多的是,在野外寻找蝴蝶时,它可以帮我抵挡更多的风雨。

我走出了试衣间,林冲冲一见我出来,便如一只飞舞的黄色蝴蝶一般,翩跹着来到我身边。

她微笑着帮我整理着衣领和袖口,她的手指温柔地触碰在我的身体上,我的心里突然有一种初恋般的悸动。

“真好看!”

林冲冲特意向后退了两步,一脸沉迷地端详着。

突然,她又蹦蹦跳跳地拿来了一套白色的西服。说道:

“老宁,快,换上这个看看。”

我看了一眼西服的名牌,四千块!我吓得下巴差点掉了下来。

我惊呼道:“我的姑奶奶,我又不结婚,买这个西服干嘛吗?这么贵,都够我好几个月的生活费了。”

林冲冲推着我进了试衣间,对我挤了挤眼睛,拌了一个鬼脸,说道:“试一试嘛,试试又不会怀孕。”

我无奈地将帘子放了下来,换上了这一套西服。

我从试衣间里走了出来,林冲冲极其温柔地将我拉到了大镜子前。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而她就静静地站在我的身边。她的脸,像是“雨过天青云**”的陶瓷,光滑细腻,闪耀着温润的光彩。

我看着镜中的我们,有那么一瞬间,我仿佛觉得我们就在婚礼的现场,只等司仪一声令下,我们便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送入洞房。

可是,我最后还是把西服还了回去。因为现在我爷爷还躺在病床上,我必须马上帮林冲冲抓到金斑喙凤蝶,然后用林冲冲给我的酬劳,去支付爷爷的治疗费。

所以,除了这件实用的风衣,我什么也没要。

我看着林冲冲低着头,怏怏地将这件西服挂了回去。而这时,店员也来到我的身边,一脸羡慕地对我说道:“你女朋友对你真好!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呀?”

我望着林冲冲的美丽背影,苦笑着摇了摇头,我这样的穷屌丝,又怎能配得上她那样的白富美呢。说白了,现在她是老板,我是员工,等帮她抓到了蝴蝶,钱货两清,便各走各路,再无瓜葛。

林冲冲微笑着走向我,问道:“老宁,那我们明天便可以出发去抓金斑喙凤蝶了吧?”

我笑着摇了摇头,说道:“在那之前,我要先带你去见一个人。”

“谁?”

“我的死党——小四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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