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熟悉的陌生人

说这话的时候,莫荞一眨不眨地盯着徐煜。

漂亮的狐狸眼里,呜汪汪的,虽然脸上没有什么刻意的表情,但却显得楚楚可怜极了。

徐煜心头猛地一震,忽地全身像是过电一般酥麻一片。

他别过眼,在心底骂了声脏话。

“哦。”

啧。

为什么他会有这种反应?

就像是,见不得她这幅可怜巴巴地样子似的。

将徐煜的动作表情收入眼底,莫荞起身收拾碗筷,“我吃好了。”

呼。

还好这招还管用。

吃过晚饭,徐煜去了书房,莫荞则在楼下客厅里看电视跟友人聊微信。

“那你晚上怎么办?跟他同床共枕吗?”友人问。

友人叫陆玲,是莫荞在少年班认识的好闺蜜。

虽说现在莫荞进了娱乐圈,陆玲在研究院做科研,但一点也不妨碍两人的交情。

徐煜车祸那天,莫荞就是和陆玲在一起。

不光是失忆,就连莫荞和徐煜是假结婚,陆玲都知道。

“他右手骨折,应该不会对我做什么吧。”莫荞回。

“划重点——右手。只是右手,又不是关键部位。”陆玲回。

莫荞抿了抿唇,表情越发苦恼。

陆玲的消息又来了,“你们每次见面他哪次不把你整得半死不活!难道他失忆了还会从公狗变成阉鸡吗!”

公狗这个词,是在度蜜月的期间的某天,莫荞给徐煜贴上的标签。

那时的她真的又累又疼又生气。

也就是在那之后,莫荞在陆玲的指导下学会了如何用楚楚可怜的表情对徐煜撒娇。

虽然他不是每次都吃这一套,尤其在床上。

但至少会变得温柔一些。

“可是以他现在的认知,我就是个熟悉的陌生人。”莫荞据理力争。

“是啊,他和你睡的时候,你俩不也是熟悉的陌生人吗?”陆玲一针见血。

莫荞举白旗,“那你说我该怎么办?”

“就骗他说你生理期?”

“不行,他知道我生理期。”

“哈?徐煜他连这都知道?不是,他不失忆了吗?”

经由陆玲提醒,莫荞幡然醒悟,对哦徐煜他失忆了!

她拿这个骗他,他是不会知道的。

莫荞心里有了决定。

晚上十点多。

徐煜下楼,见莫荞仍旧坐在沙发上。

她穿着粉红色的真丝睡裙,抱着靠枕,整个人陷进柔软的沙发里,眼睛微微眯着,看起来像是下一秒就会睡着。

徐煜深墨色的瞳仁微微一凝,心口宛若被什么轻轻地撞了一下。

在温暖的灯光和空气中,竟破天荒的衍生出一种归宿感。

但下一秒,这种感觉就被冲散的无影无踪。

“我今天生理期。”莫荞坐起来,一字一顿地对他说。

徐煜:“……”

……他怎么不说话?

……不是吧不是吧,他不会记得这个吧?

……明明什么都忘了,偏偏记得这个?

就在莫荞正脑力风暴想着下一句该怎么找补的时候,听见徐煜说,“我睡客房。”

话落,他拿着杯子朝厨房去了。

莫荞偷偷地舒了口气。

呼。

还好他什么都不记得。

不过很快她又苦恼起来,“那明天,后天,大后天该怎么办呢?”

……徐煜他到底什么时候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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