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公孙瑾的炒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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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晚上有些冷呢。”

下了楼,庄晓梦将下巴缩在衣领里,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在公孙瑾眼里看来,活像是一只企鹅。

一般这样的剧情里,男主都会脱下外套,披在女主的身上。

但公孙瑾不是一般的男主。

因为他也觉得有些冷。

在童晓瑜办公室的地暖中待久了,这一出门还真不习惯。

“忍一忍吧,我们打车回去。”

公孙瑾看了看师晴停在楼下的大奔,又迅速收回了目光。

庄晓梦侧目撇了他一眼,见他似乎比自己还怕冷,把衣服裹得很紧,便微微嘟着嘴。

“干嘛这样看我?我才不会把衣服给你,你想得美。”

公孙瑾淡淡地道。

庄晓梦本来也没那么想,只是寻思着他穿得有些单薄。

听他这么说,倒是瞪大了水灵的眼睛,笑骂着伸手去脱他的外套。

“我不管,你把衣服给我穿一下。”

“不给!”

公孙瑾环抱着胳膊,死活不肯。

庄晓梦推搡着,不依不挠,一边笑,一边揪着他的胳膊不放。

她笑起来的时候,脸颊和鼻尖微微泛红,呵出来的热气在街灯中像是一片朦胧的雾。

“你会开车吗?”

她瞥了瞥妈妈的那辆大奔。

“回去的路上有交警,被抓了就是无证驾驶。处200到2000元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公孙瑾一脸认真。

开车肯定是会的,前世的时候,漂亮的少妇老板有辆宝马七系,就在给他开。

他开的次数比老板本人还要多。www.

周末其他同事都在加班,他却可以一觉睡到自然醒,然后开着那辆宝马七系,载着漂亮少妇出去兜风。

公司同事都以为那是他的车,后来老板想直接送给他,可他坚持没要。

他始终觉得,如果那天他要了老板的车,后来老板再给他房,给他钱,他将没法抵抗诱惑。

再后来,少妇老板要他身子的时候,他就不能拒绝了。

底线不能丢掉。

他是个守身如玉的人。

“晚上想吃点什么?”

“不知道。”

庄晓梦连连摇头,唇色略显苍白。

她把手笼在袖子里,在风里打着颤。

公孙瑾解开纽扣,脱下外套,面无表情地递了过去。

庄晓梦见状,忍不住笑了笑。

“这桥段可真够俗的,是不是作者都爱写这些?”

她接过公孙瑾的外套,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人家也是要吃饭的,不水点字数哪来的稿费?”

公孙瑾表示理解。

“根据情节,你应该把衣服披在我身上,很温柔地为我穿好。”

庄晓梦看着他,很是认真。

“是不是还要来点煽情的音乐?然后看着你笑得一脸娇羞?”

“你不会以为你是女主吧?真够自恋的。”

公孙瑾毫不客气地回怼。

庄晓梦闻言,秀眉一蹙,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

“谁说我不是女主了?”

她轻轻踢了公孙瑾一脚,像是在撒娇。

公孙瑾上身穿着一件单薄的白衬衣走在风里,没有回应。

“冷不冷?”

庄晓梦声音软了下来,略显关切。

“冷!”

公孙瑾很是诚实地道。

“嘿嘿,你冷,那我就开心了。”

庄晓梦展颜一笑,心满意足地穿上了他的外套,微微扬起下巴,有些得意地看着他。

“拿来,不给你穿了。”

公孙瑾佯装生气,伸手去揪她的衣领。

“不给,嘿嘿!”

又是打闹了一阵,两人来到了之前去过的火锅店。

店里的铜锅羊肉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庄晓梦停下了脚步,情不自禁地吞咽了下口水。

“饿了?”

公孙瑾问道。

“嗯嗯!”

庄晓梦像小鸡啄米一样点头。

“我也饿了,你请我吃饭呗。”

公孙瑾淡淡地道。

“你想得美啊?你在我家白吃白喝,还想让我请你吃饭?”

庄晓梦皱了皱精巧的琼鼻。

“你天天来食堂档口吃牛肉拉面,不都是我给你结账吗?”

公孙瑾反问道。

“哦,那倒也是。”

庄晓梦歪着脑袋想了想,旋即说道:“可是我也分给了你很多零食啊。”

“你那几首歌赚了不少钱吧?你这么有钱,还想让我请客啊?”

“你不请算了,有得是美女想请我吃饭。我给林惜君打个电话。”

公孙瑾面无表情,拿出手机就准备拨打林惜君的电话。

“你敢!”

庄晓梦一把夺过他的手机,秀眉一蹙,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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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一只被踩到了尾巴,跳起来的猫。

“哼,不就是一顿饭吗?本姑娘请就请!”

说罢,她就拉着公孙瑾的胳膊进了店。

“给我听着,以后除了我,甭管哪個女孩子请你吃饭,你……你都不许答应!”

她小声说着,脸颊微红。

“你还挺霸道的。”

公孙瑾轻轻笑了笑,任由她拉着自己的手。

“真巧啊。”

庄晓梦停下脚步,冷淡地招了招手。

公孙瑾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正好看到林惜君一个人坐在一个位置上吃着铜锅羊肉。

锅里涌上来的热气中,浮现着她温柔的笑脸。

公孙瑾也招了招手问好,然后跟着庄晓梦在靠近窗口的位置上坐了下来。

透过旁边的玻璃窗,能看到外面的街景。

林惜君看着这一幕,默默收回了目光。

他说他更喜欢在家吃饭,但还是跟着别的女孩子一起出了门。

铜锅羊肉很香,公孙瑾帮她调好了小料,没有香菜。

“这一家店味道挺不错的,以后可以常来。”

庄晓梦吃着羊肉,很是满足,还时不时往公孙瑾碗里夹菜。

片得很薄的羊肉,非常嫩,进滚烫的锅里捞上两圈,沾上小料,在寒冷的天气里吃上一口,满了口腹之欲,胃里也是很暖的。

饭后,庄晓梦其实是想在外面逛几圈的,这边的广场夜里很热闹。

而且,和公孙瑾单独相处的时间不多。

但看着他身上单薄的衣衫,还是打了车回家。

到了家,刚一进门,公孙瑾还没反应过来,庄小鱼就一头撞进了他怀里。

“呜呜,哥哥我饿。”

小丫头用脑袋在他身上轻轻蹭了蹭,两只小手环抱着他的腰,硬是没撒手。

“抱歉哦,哥哥回来晚了,给你带的。”

公孙瑾还惦记着妹妹,从餐馆里打包了一盒羊肉粉回来。

“要是没有吃饱,就跟哥哥说,我再给你去做炒饭。”

“好,最喜欢哥哥了。”

庄小鱼开心得不得了,抱着羊肉粉在餐桌上吃了起来。m.

在家的时间还是和以前一样,和妹妹一起看奥特曼,辅导她写作业,睡觉前给她讲故事。

公孙瑾还是挺喜欢这个妹妹的。

晚上是他码字的时间,《三国》的更新有条不紊。

自卧龙出山火烧博望后,一波接一波的高潮,让读者们大呼过瘾。

长坂坡赵子龙单骑救主,七进七出。

虽未谱金兰,前世信有缘,忠勇付汉室,情义比桃园。

匹马单枪出重围,英风锐气敌胆寒。一袭征袍鲜血染,当阳常志此心丹。

子龙,子龙,世无双,五虎上将威名传。

“丞相,此人已杀死我战将五十多员呐!”

“此乃何人?”

“阵中战将可留姓名?”

“莪乃常山赵子龙也!”

一句“我乃常山赵子龙也”看得人热血沸腾。

庄晓梦看到这里的时候,开心得在床上打滚。

一个少年将军,英气逼人的模样在她脑海中挥之不去。

有学美术的读者根据原著中赵子龙的形象画了同人图。

夜照玉狮子、涯角枪、一身白袍。

非常符合读者们心中赵云的形象,就连公孙瑾本人也亲自下场点了赞。

在很多游戏里,赵云都离不开这一句“我乃常山赵子龙也”。

比如真三国无双,比如梦三国,再比如LOL赵信的子龙皮肤。

要说三国里人气最高的武将,赵云绝对可以进前三。

张飞当阳桥喝退曹军,吓得夏侯杰坠马而亡。

舌战群儒,唇枪舌剑。周瑜摆宴,笑里藏刀。

“我现在越来越期待后面的剧情了。”

“三国真是写得太精彩了!”

“好看是好看,但是作者更的实在是太慢了啊!”

“速更,夜不能寐!”

最新的一段剧情,是周瑜空设计。

周瑜主战,增强了孙权抗操的决心,同时在邀请刘备过江会谈的时候,暗中起了杀心。

刘备乃世之枭雄,今日不除,必为大患。

巴渝舞暗含杀机,士卒们准备好了匕首,就等周瑜摔杯为号。

关云长在刘备身旁,手握剑柄,眼神中满是杀气。

周瑜思量良久,方才开口:“玄德公,身后所立者何人?”

“吾弟关云长也。”

“莫非斩颜良诛文丑之关云长?”

“然也。”

“失敬!失敬!”

周瑜自知事不可成,便给关羽敬了酒,一场危机悄然化解。

码完这段,公孙瑾将最新章节上传,打着呵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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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趟卫生间。

出门的时候,看到庄晓梦房间门的缝隙里还透着微光。

“还没有睡吗?”

公孙瑾小声嘀咕着,正准备回房间。

这时,庄晓梦的房间门突然开了。

庄晓梦穿着睡衣和拖鞋走了出来,两人的目光碰在了一起。

“别总是熬夜。”

公孙瑾语气平淡,但还是藏不住那份关心。

“我也不想熬夜的,但是《三国》更新得太晚了,我得看完了才去睡。”

庄晓梦嘟囔着,有些小小的不满。仟韆仦哾

“可以第二天早上起来看嘛。”

公孙瑾微微侧过脸。

“不行,不看到最新的剧情,我总感觉身上有蚂蚁在爬。”

庄晓梦连连摇头,去了厨房。

公孙瑾看着她的背影,思忖着要不要将更新提前。

他熬夜是因为习惯了。

看着庄晓梦熬夜,他是不情愿的。

“没吃饱吗?”

庄晓梦在冰箱里翻了翻,拿了一盒酸奶,一大盒卤味零食。

“嗯,有点。”

“涮羊肉是挺好吃的,但总感觉没米饭,肚子里还是差点东西。”

庄晓梦点了点头。

“吃冷的不好,我给你炒饭吧。”

公孙瑾看了看她手里拿着的卤味熟食。

“行!”

庄晓梦闻言,好看的眉眼舒展开来,露出了雪白的贝齿,赶忙将卤味放进了冰箱。

公孙瑾来到厨房,打开冰箱里的食材看了看。

拿了两根火腿肠,两个鸡蛋,一根黄瓜。

“咦?炒饭放黄瓜吗?”

庄晓梦有些不解。

“嗯,这样炒饭吃起来味道比较清爽,不会油腻。”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道,用刀将黄瓜切成丁去瓤。

这是别人教他的一种炒法,炒饭可以少放油,用黄瓜丁拌进去,吃起来米饭口感偏淡,非常清香。

外面卖的炒饭,他吃两口就觉得油腻,难以下咽。

但是用这样的方法炒出来的饭,他连续吃两碗也不会腻。

有黄瓜和火腿丁,加上蛋液,口感也很丰富,不会太寡淡。

公孙瑾轻轻磕开鸡蛋,熟练地将壳剥开成两半,滤掉蛋清,将完整的蛋黄倒入了碗里。

“不要蛋清吗?”

庄晓梦有些不解。

“嗯。”

公孙瑾将蛋黄和米饭混在了一起拌匀。

再在锅里倒入少许油烧热,把切好的火腿丁和黄瓜丁倒入锅里翻炒。

这时再把混合了蛋液的米饭倒入锅里开始炒散。

公孙瑾一脸专注,侧脸的轮廓和曲线很具模特般的美感,眼睫微翘,眨眼间总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

颠勺的动作也很是熟练,有种说不出的帅气。

庄晓梦越是细看,越是觉得他认真起来的样子迷人。

“这家伙,怎么怪好看呢?”

她暗自想道,脸颊泛起丝丝绯红,像是浅尝过清酒,有了些醉意。

“好了,尝一下。”

将米饭都散开出锅,公孙瑾将一碗淡金色的炒饭递到了她面前。

“真漂亮呢。”

庄晓梦小手捧着酸奶,小口啜饮着。

看着面前淡金色的炒饭,总觉得很是神奇。

“小时候我看周星驰的食神,里面就有一道皇帝炒饭,感觉这个有点像。”

庄晓梦眨巴着眼睛,拿起勺子舀了一口尝了尝。

“感觉怎么样?”

公孙瑾随口问道。

“唔好吃!”

庄晓梦眸中荡漾着水波,很是激动。

“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炒饭!”

这碗饭和她以往吃过的任何一碗炒饭都不同。

学校外面有很多卖炒饭的小摊,会在炒饭里放胡萝卜丝、培根、烤肉之类的食材,再加上黑胡椒和一些豆豉。

炒出来味道是很丰富的,重油重盐。

但是没吃两口,她就会感到很腻。

公孙瑾给她做的炒饭虽然用料很简单也很清淡。

没有放肉,没有很多调料,但吃起来就是让她很有食欲,越吃越想吃。

“尝起来很清爽,真的好吃!”

庄晓梦赞不绝口,吃得特别香。

而公孙瑾只是托着腮,安静地看着她,不言不语。

“这个炒饭,你是从哪里学的?”

公孙瑾听着,情不自禁地想起十七岁的某一天,莉莉递到他面前的炒饭。

他遇见的每一个女孩,都在塑造他灵魂的过程中留下了自己的烙印。

就算天各一方,两两相忘,这些烙印也不会消失。

往事纵然不可追,但每个出现在他生活中的人,教给他的那些东西,都会让他更好地去照顾其他人。

“忘了。”

公孙瑾浅浅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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