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我爱你爱得深沉

“你们今天中午吃什么?”

听到唐福林这么问,公孙瑾皱了皱眉,开始思索。

今天中午吃什么,这个问题真的很深奥。

“换个简单的问题吧。”

“那……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

唐福林放下了背完的单词小册子,摘下眼镜,揉了揉疲惫的眼眶。

“怎么又问这個问题啊?”

欧阳瑞玩着游戏,有些不耐烦地道。

他总感觉唐福林这个人有时候神经兮兮,经常问一些空泛且无意义的问题。

“林辉,你说,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林辉玩着骑马与砍杀,不是很想搭理他。

起初,唐福林这么问他的时候,他也会很认真地回答。

但也经不住唐福林无止境地问。

过了一会儿,林辉被土匪砍死,气得拍了拍键盘,骂了一句fuck,然后一本正经地开始回答唐福林的问题。

“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的人生,就是毫无意义的。”

“只知其生,而不知其为何而活。”

“不明不白地来,不明不白地走。”

“所以不要问我这种loser,我只是个混吃等死,得过且过的富二代。”

林辉靠在椅子上,摊了摊手。

“你没有人生目标吗?”

唐福林继续问道。

“没有,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家里人都给我安排好了后路。”

“大学毕业了就去国外留学镀个金,然后跟着老爸run到德国。”

“待在这儿996是没有出头之日的,普通人想在上海买个老破小,得从唐朝开始攒钱。”

“纵观世界历史,也是仅此一家。”

林辉说着,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唱起了孔尚任的《桃花扇》。

“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

“眼看他……”

“你这个人想法有些危险。”

公孙瑾淡淡笑了笑。

林辉咧了咧嘴,不以为意。

“我说的不是事实吗?”

“房地产本身没有创造社会价值,他只是将年轻人未来几十年的钱提前花光了而已。”

“透支了未来的年轻人,还有什么希望呢?”

“这都是别人走过的老路啊,有前车之鉴。”

“不过,算了,反正跟我也没关系。”

“毕业我就走了。”

林辉说着,从兜里摸出烟准备点上一根,但是意识到公孙瑾不喜欢烟味,又悻悻作罢。

“资产都转移了?”

公孙瑾问道。

“嗯,我爸已经办好投资移民了,资产转移的方法多的是。”

林辉微微一笑。

他的人生哲学很简单,开开心心过每一天,吃好喝好睡好玩好。

什么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什么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林辉觉得都是虚的。

自己过得好不好,卡里有多少存款,这些才是真的。

“原来你就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欧阳瑞打趣道。

“啊对对对!”

林辉没有反驳。

“你竟然连自己故乡都不要了,罕见!”欧阳瑞笑着道。

“谁罕见啊?骂谁罕见呢?”

林辉挑了挑眉,深吸了一口气。

“骂谁罕见?”

“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旧是中国心。”

林辉理了理自己的西服,一脸的大义凛然。

“哈哈哈哈!”

宿舍里顿时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笑过之后,林辉看向唐福林,认真地道:“福林啊,这个世界上,清楚自己人生意义的人是很少的。”

“有明确的方向,并持之以恒地去努力,最后实现了自己人生价值的人,只是极少数。”

“所以,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你应该去问那些成功者。”

“什么样的人算成功者?”

唐福林又问。

“像公孙这样的就是。”

林辉朝公孙瑾的方向努了努嘴。

“我哪里是成功者?你太抬举我了。”

“无非就是运气好点而已。”

公孙瑾摇了摇头,继续低着头码字。

如果不是带着前世的记忆穿越过来,他现在也是和唐福林一样迷惘的大学生。

毕业了也是一个享受996福报的社畜。

“公孙瑾,你觉得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

唐福林看了过来。

“你还是问我今天中午吃什么吧。”

公孙瑾叹了叹气。

“我觉得食堂三楼的水煮牛肉很不错。”

他不想和唐福林去探讨人活着的意义。

他是死过一次的人。

死的过程很痛苦,他不想再尝试。

所以就活着,仅此而已。

对于林辉的理念,公孙瑾其实并不排斥,也没有抨击的意思。

人是为了自己而活的。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生不过百年。

尽情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就好。

食堂三楼的水煮牛肉味道确实不错,但是对学生来说,价格略贵。

就算有食堂补贴,一份也要二十多块钱。

唐福林从来不点这样的菜,二楼的煲仔饭只要八块钱,就能选四道菜。

肥肠、糯米肉丸、青椒肉丝、土豆丝。

味道很是不错,饭不够还可以继续添,能吃得很饱。

回宿舍后,唐福林看着自己微信和支付宝里的余额,有点想给自己买些东西了。

林辉给他道歉打了两千块钱,算上之前的三百块,还有爸爸给的生活费。

他也难得地可以挥霍一下。

打开淘宝,他挑了一双白鞋子,然后买了一件风衣。

他很喜欢白鞋子,尤其是看着学校里的同学们都穿着白鞋的时候,他心里会有些羡慕。

一双一百多块,唐福林觉得有些贵,但还是咬了咬牙买了下来。

至于风衣,他觉得公孙瑾穿的风衣特别好看。

所以也想试着模仿他的着装。

不过,公孙瑾的衣服太贵了。

他找了好久,才找到了一些高仿的,价格也便宜的衣服下单。

还要买什么东西呢?

看着林辉和公孙瑾桌上的电动牙刷。

唐福林对着镜子照了照牙齿,觉得有些发黄,还有怎么也弄不掉的牙结石。

他从小就不是很会刷牙。

如果买个电动牙刷,应该会刷得很干净吧?

牙齿刷不干净,他说话都不敢张开嘴。

要是像公孙瑾那样,牙齿好白好白,那他说话和唱歌都能变得大声,变得自信。

唐福林这样想着,又花了一百多买了个便宜的电动牙刷。

进网店刷了一会儿之后,唐福林发现自己想买的东西特别多。

或许是之前一直省吃俭用,购买欲被压抑得厉害的缘故。

他最近迷上了动漫,很想买个手办。

“正版手办好贵啊,都上千了。”

“盗版的才几十一百,那就买盗版的算了。”

唐福林这样想着,继续开始下单。

下午的休息时间,欧阳瑞和林辉在宿舍里继续玩游戏。

欧阳瑞喜欢热闹,和高中同学开黑打着LOL,嘴里时不时飙出脏话。

“粉肠!扑街!废柴!丢雷马!吔屎啦你!”

林辉不玩LOL这样的多人互动游戏,生性孤僻的他也没什么朋友。

就爱玩《骑马与砍杀》和《狂战士信条》这样的单机游戏。

嘴上说着“帝国军人是不会玩愚蠢的波兰人的游戏的”,但玩了《昆特牌3狂赌》之后就大喊真香,玩昆特牌能玩一下午。

什么“我的吉尔在震动,附近一定有女术士”这样的骚话也层出不穷。

公孙瑾还是坐在床上码着《三国》。

刘备在汉中之中击败了曹操,帐下武将有关张赵马黄五虎将,谋士有卧龙。

一时间风光无限。

三足鼎立的天下局势正式形成。

所有读者们都觉得,《三国》是一部爽文,主角刘备从此将走上人生巅峰,最后一统天下。

“太强了,刘备现在无敌了,五虎将全部是武力值天花板,还有诸葛亮这个挂壁。”

“接下来就是刘备一统天下,复兴汉室了吧。”

《三国》的热度越来越高,打赏和评论的消息也是一条接着一条,令人目不暇接。

公孙瑾写到这里,不禁有些叹惋。

接下来的剧情就是庞德抬棺战关羽,关羽水淹七军了。

破于禁,斩庞德,这也是关羽最后的高光。

经历威震华夏的辉煌之后,吕蒙白衣渡江,袭取荆州。

关羽败走麦城,刘封孟达按兵不动,糜芳傅士仁投降东吴。

走投无路,关羽夜走临沮,被吴军擒杀。

关羽一死,读者们肯定会暴骂的。

公孙瑾做好了心理准备,开始码字。

码完水淹七军这一章后,公孙瑾又润色了一番,这才上传。

追更的读者们看到《三国》更新,第一时间就点了进去。

庞德刀法娴熟,和关羽酣战许久。

庞德诈败,关羽以为其欲使拖刀计,纵马追杀。

不料被庞德射中左臂。

看到这一幕后,读者们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庞德真是小人。”

“太卑鄙了。”

“话说,庞德这么强的吗?只是马超的一个手下而已。关羽一刀就秒了颜良文丑,怎么打庞德这么费劲?”

“战力是不是崩了?”

“这又不是玄幻,关羽也是会老的。”

关羽手臂中箭,矢镞有毒入于骨,便请来华佗刮骨疗毒。

关羽伸臂令医劈开,宴请诸将饮食相对,臂血流离,盈于盘器,而羽割炙引酒,言笑自若。

“关将军真神人也。”

看到这里,喜欢关羽的书迷们心情更是激动,被关羽的豪气和淡然震惊。

随后,关羽利用天时地利,借着洪水大破于禁。

五子良将之首,曾假节钺的于禁,就这么投降了。

庞德宁死不降,被关羽斩首。

《三国志》对这一段的记载,也给出了威震华夏的高度评价。

“二爷威武!”

“啊啊啊!好喜欢关羽啊!”

“关羽太强了!”

看到读者的反馈,公孙瑾不禁在想。

看到下一章后,读者们脸上的表情会是何等的精彩。

晚上有课,是在综合楼里进行实操,内容也很简单。

无非就是一些办公软件的应用,还有ppt的制作。

公孙瑾是一个人去教学楼的。

钟苓子越来越忙了,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没办法兼顾学业,于是,就在今天中午向学校申请了为期两年的休学。

除了要去外地参加演出之外,她还有很多歌曲mv的拍摄,需要去全国各地,甚至国外取景。

公孙瑾不太注重事业发展,还是把心思放在校园生活里。

所以留在学校里,也要变得孤单了。

只有等苓子忙完了工作,回来休息的时候,两个人才能温存一会儿。

正走在路上,公孙瑾正走着,肩膀突然被人拍了拍。

他回眸望去,只见庄晓梦递过来一杯热乎的烤奶。

“谢谢。”

从她手里接过热牛奶,公孙瑾道了谢。

“说谢谢见外了。”

庄晓梦今天心情不错。

因为追的《三国》剧情很精彩,她最喜欢关羽了。

前往教学楼的路上,两个人也都没什么话,都变得沉默了不少。

“钟苓子休学了?”

良久,庄晓梦主动打破了沉默。

“嗯,她现在变得很忙。”

公孙瑾微微颔首。

“过一段时间,她可能会出国,去国外的音乐学院,学习一些专业的音乐知识。”

“这是老师的安排,她要获得更好的发展,就必须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庄晓梦闻言,若有所思地点头。

“那,你呢?”

她侧目望向公孙瑾,隐隐有些期待。

“苓子和老师都想让我一起出国学习。”公孙瑾说。

“哦。”

庄晓梦耷拉着脑袋,眸中有些黯然。

“怎么?你舍不得我?”

公孙瑾看出了她眼中的不舍。

“别自恋了。”

“我才不会舍不得你。”

庄晓梦翻了翻白眼。

公孙瑾轻轻笑了笑。

“我不打算出国的。”

“为什么?”

庄晓梦猛地抬起头,眼里有些惊讶,声音里带着自己都无法察觉的窃喜。

“因为,我爱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公孙瑾轻轻咳了咳,目光虔诚地道。

“哈哈,拉倒吧你。”

庄晓梦没忍住,捂着嘴偷笑起来。

她和公孙瑾私底下,经常有聊到关于上层建筑的问题。

两人的共识是,世界上不存在乌托邦。

人只能共患难,不能享福贵。

共享富裕的世界,不仅违背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且和人性走在了对立面。

历史不断轮回,始终没有改变它的本质。

就如鲁迅先生在历史书里看到的那样。

两个字。

“我可没开玩笑。”

公孙瑾看着庄晓梦的眼睛,淡淡笑着。

“我真的爱这片土地,只是不爱这片土地上的有些人而已。”

“扯远了,勿谈国事。”

“回到之前的话题,为什么不跟钟苓子一起出去呢?”

庄晓梦耸了耸肩,继续问道。

“苓子当然是很好了,只是有时候,我也会想要一些单独相处的空间。”

公孙瑾觉得自己有些奇怪。

孤独的时候想恋爱,恋爱了又开始享受孤独。

苓子让他有些喘不过气,在他身边的时候,总是不停的要,要到他想逃。

“她太粘人了?”

“是的,总是如胶似漆,人也会疲惫的。”

公孙瑾觉得有时候,隔了一段时间不见,再见的时候反而会更喜欢。

“哦。”

庄晓梦似懂非懂地点头。

可能,这就是心理学上的距离产生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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