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羡慕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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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欢拍拍黄菲的背,无奈地安慰着。

又把她带到自己之前住的屋里,把脉,扎针。

而陆鸣陆淼兄妹,早已机灵地跑到对面超市,一边吃着余憨给的奶酪棒,一边把这件事绘声绘色地讲给他听。

在外公面前,给妈妈刷好感,这事他们现在已经做的越来越得心应手了。

“欢欢,等过两天我这些痂都掉了,我请你们一家去安城的明月古街逛好不好?吃喝玩乐我全包了!怎么样?”

“我在某音上看到,那边现在建设得特别好,还可以租汉服啥的,咱们到时候也一人租一套,给你们拍全家福好不好?你们一家人颜值这么高,拍出来肯定好看!”

黄菲躺在床上,身上扎着针,依然兴致勃勃地说道。

“我看是你想拍吧?”余欢故意戳穿她。

“嘿嘿,被你瞧出来了!我这些年,被这些痘痘害的,那些人特别多的景点压根不敢去,连照片都没怎么拍过。小时候,那个讨厌的白诺兰经常笑话我,给我起外号癞**,为此我俩没少吵架,还互相扯过头发。

她还说我丑成这样居然还敢叫‘皇妃’,建议我赶紧把名字改了!

我才不改呢!她以为谁都跟她一样,以前她就叫余欢,后来上初中,她嫌不好听,自己给自己取了个诺兰,非逼着余叔给她改了!

余叔一开始不同意,她就对余叔撒泼,把饭碗都摔了!我刚好路过看见了,说了她两句,她就告诉余叔,她讨厌我,以后不准跟我说话,他们超市的东西也不许卖给我。

余叔多老实的人啊,被她逼的没办法,后来看见我都是一脸抱歉的,就怕白诺兰生气,硬是不敢跟我说一句话。”

黄菲想到那些往事,还是气的够呛。

余欢也想起了第一次见到余憨那个晚上,他赶她走时,一直强调的也是“欢欢知道了会生气”。

想来,他每次逃避自己,也都是怕白诺兰生气吧!

见余欢感兴趣,黄菲再三向她确定她听了不会不高兴,才又多讲了一些关于白诺兰的事。

“白诺兰虽然是在农村长大的,但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余叔都不曾亏待过她。

小时候,全村的小孩最羡慕的就是她了。她家那时候还只是个小卖部,但也天天有小零食吃。

我们都是自己上学去,她不一样,不管刮风下雨,还是大晴天,都有余叔来接送。只不过后来她嫌余叔给她丢人,就不让他接送了。

我家在村里一直属于条件比较好的,即便是这样,吃的穿的用的也比不过她。

余叔常年都是那一身灰扑扑的衣服,白诺兰五颜六色的衣服却有一大堆。

她嫌家里房子太小,余叔就找人重新翻修。听说她在家里,二楼那整一层都是她的!

什么时兴的东西一出来,她都是我们村里第一个拥有的。

她从小就特别任性,当然余叔也不是没有批评教育过她。但好像有一年,三四年级的时候,她拿了家里的钱离家出走了,把余叔吓坏了。

找回来以后,就再也不敢说什么重话了。

唉,反正吧,我虽然讨厌她,但不得不承认,我也真的很羡慕她。

有那么付出一切宠她的爸爸,她却一点也不知足……

认识你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一切都搞错了。如果一开始就是你,余叔一定会更加如珠如宝地宠你爱你,你一定会是最孝顺懂事的女儿,我们也一定会早早地成为好姐妹……

还好,你换回来了,欢欢,你不知道认识你我有多开心……”

余欢拉着黄菲的手,说了句“我也是”。

听到白诺兰和余憨之间的事,她心里确实有一点酸,但也还好。

对于白诺兰,余欢也不知道她是本性就那样,还是被视女如命的余憨惯成了那样。

但是原主在条件优越的白家,在一众富二代的吹捧讨好中长大,也没有变成骄纵任性、飞扬跋扈的样子。

除了天性,只能说一切都是命吧!

黄菲的提议,余欢自然不会拒绝。她本就有心去安城好好看看,同时也想带着两小只一起逛逛。

至于陆凌肆……

嗯,除了结婚证上的照片,还没和他拍过其他合影呢!

莫名的有些期待。

事情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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