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林知夏的追求者们

然后是第二个男人走了过来。

唐门的唐鸿基!

唐鸿基在柳沉鱼没有拒绝他之前,一直在追求林知夏。

差点和柳沉鱼订婚。

但是现在,他重新有了目标。

那就是一定要追到林知夏!

谁都知道,林知夏的前途,不可限量!

至于袁楚楚,他不考虑。

因为袁楚楚的性格极其要强,根本不好下手。

但林知夏就不一样了,长了一副天生就不太喜欢拒绝别人的脸,给人的错觉就是非常容易得手。

唐鸿基走了过去:“知夏,我还是那句话,我是不会放弃你的!”

林德夫妇实在是太激动了。

林知夏真的崛起了啊!

不仅有卡姆先生的喜欢,就连唐鸿基也回心转意了!

林知夏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唐北,只是歉意地笑了笑。

看,这就是她的软弱。

天生不懂得去拒绝别人。

如果是袁楚楚,一定会说:“你就死了这条心,伦奸都轮不到你!”

但林知夏只是软弱地笑了笑,也不拒绝。

唐北的眼神渐渐地变得冷漠,变得没有感情。

“好了,下面开始签订订单!”袁楚楚说道。

随后,江北帮递过来一份合同,价值百亿的大订单!

这还是第一年!

这让林诗瑶更加的嫉妒了。

宋丽冷冷地看着这一切,随即又深深地看了一眼唐北,一言不发地走了出去。

白毛金刚起身,对着哈迪斯开口:“今晚我们桑乡国设宴,一定要参加啊!”

哈迪斯心头一紧。

拉斐尔却是开口了:“没关系,此事,我已经上报给了总部,总部的高手,已经在来临的路上了!”

“是谁?”哈迪斯有些意外。

有北王在,还调动高手来做什么?

拉斐尔似乎看出了他的疑惑,道:“我也不想啊,这个人想讹总部的钱而已,每年都是这样,自告奋勇。总部觉得这个人难缠,就花钱消灾了。如果这次他成功逼退了白毛金刚,恐怕又要花费很多钱了。”

哈迪斯怔了怔,随即思索了一下:“难道是奥斯曼战神学院的古教授?”

拉斐尔点点头:“不是他还能够是谁?每年都叫总部赞助十几个亿,然后有点啥事他出面摆平一下……”

“对上白毛金刚,我觉得悬!”哈迪斯说道。

“古教授也不是一个人来的,还带了好几个学生,应该可以。如果他们能够摆平,就不麻烦北王了。”拉斐尔说道。

……

会议随即圆满结束!

袁楚楚,一鸣惊人,天下震惊。

河神基金董事长,还未上市,身价已经过亿!

而林知夏,一飞冲天!

一个产品都没有生产出来,却已经有山海市商业女王的姿态了!

万亿联盟会议结束后三个小时,林氏豪门来人!

老别墅区,林长天已经换了一副姿态,非常的卑微,看着林知夏,一把鼻涕一把泪:“知夏啊,我可是你三爷爷啊,看在这么多年亲情的份上,能不能跟林氏豪门说一下,接纳我们啊?”

林知夏无奈地说道:“三爷爷,此事你是知道的,是袁楚楚做主的!”

林长天何尝不知道,但还是抱有一线希望:“那你能不能跟袁楚楚说一下啊?”

林知夏很为难:“这样吧,你看什么时候有空,跟我一起去见一下袁楚楚?”

林长天顿时很兴奋:“下午就可以。”

“下午正好,河神基金已经将山海大厦买了下来,正在招兵买马,下午可以见到袁楚楚。”林知夏说道。

正说着,敲门声忽然响起。

林若涵跑过去开门。

来人正是阿难大野。

“老公……”林若涵甜甜地喊道。

林长天感觉到了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但还是满脸笑容:“大野先生好!”

阿难大野看到林长天,顿时很客气:“林董事长真的是太厉害了,培养的孙女都这么优秀!”

林长天嘿嘿一笑:“哪里哪里!”

阿难大野随即看到了林知夏,道:“知夏女士,我这次来,是表达我们大皇子的善意的!”

大皇子?

众人都是愣了愣。

但随后就明白了过来。

桑乡国的大皇子,桑乡国君的大儿子,未来的国君!

“大皇子觉得知夏小姐很厉害,觉得有必要跟知夏小姐认识一下。”阿难大野一边说着,一边递上了一份宣传册。

上面介绍的是这位大皇子的详细信息。

世界TOP1大学毕业,经济学博士,年仅二十九岁,个人身家超十亿,目前在西非还经营了几个油田!

妥妥的有权有势!

“快答应啊快答应啊!”林若涵焦急地说道,“姐姐啊,你千万要想好啊,到时候我们都嫁到桑乡国去,多有面子啊!”

一边说着,脸上一边出现了向往之色:“说出去,林德夫妇的两个女儿都嫁到了桑乡国,倍有面子!”

奴性已经融入到了她的血液中。

林知夏将册子放到了一边,缓缓摇头:“再说吧。”

如果唐北在这,一定会非常地不喜欢她的态度。

不明确地拒绝,软弱无能,害怕得罪人。

阿难大野来得快,走得也快:“大皇子说了,过段时间就会来山海市,亲自见知夏小姐一面!”

阿难大野走后,林长天感叹一声:“知夏啊,你真的崛起了啊。”

林知夏苦笑一声:“其实我也稀里糊涂的,根本就不知道怎么会这样!”

林长天犹豫地开口:“此事,跟唐北有关系吗,唐北的身份,是否?”

林知夏摇摇头:“我也不知道,我下午准备去问他。”

林德冷哼了一声:“跟唐北有个屁的关系,主要是知夏厉害!”

敲门声再次响起。

一个身穿赤红色西装的男子走了进来,皮肤跟酱油一样,见到林知夏的瞬间,眼睛都是一亮:“亲爱的知夏,好久不见,我真的想死你了!”

林德笑呵呵地开玩笑:“这不才几个小时吗?”

“有句古话怎么说得来着?哦,对,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卡姆说道。

“对了,知夏,你晚上有空吗,我想约你去看电影。”一边说着,一边他还递上很多礼物,“这是我花费重金,送你的礼物。当然,你现在有钱了,可能看不上。但这个吊坠不一样,有股神秘的气质。”

递给林知夏一颗蓝色的宝石,已经加工过,镶嵌在黄金边框中。

透过边框可以看到里面是一颗拥有九个面的菱形晶体,有拇指大小,在灯光的照耀下,折射出了绚烂的光芒。

“我来给你戴上?”卡姆看着林知夏纤细修长的颈项,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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