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缺席的母亲 2

然后,他想起了应该分享他的喜悦似的,跑到念五年级的哥哥身边叫:

“哥哥,妈妈要离婚了啦!”

我的大儿子不等他说完就伸手打他弟弟:

“你要这样,妈妈会伤心的。你应该哭,你晓不晓得?”

到这时候我才知道,自己的不离婚对孩子所造成的压力有多大。我转头对大儿子说:

“今天我们要很诚实地面对问题。从小你就喜欢跟爸爸,你在美国读过幼儿园,回中国台湾来也一直不喜欢这里的学校,我想爸爸很愿意带你,你就跟爸爸吧。”

大儿子没有拒绝,显然很满意这个安排。我叫了小儿子:

“现在剩你了,你要跟谁?”

小儿子看看我,然后又看看他的哥哥,轻声说:

“妈妈,我要跟哥哥。”

他的答案是我万万料想不到的,他既不说要跟爸爸,大概怕伤我的心,可是他又实在不想跟妈妈,所以他选择了哥哥,间接地拒绝了我。

恶意的缺席

小时候,我父亲留在中国大陆,我的母亲终日沉溺在她自怜自艾的情绪中,没有余力来照顾我们三个孩子,养成了我和妹妹之间亲密的情感。

当她养不活我们的时候,想到把我送到孤儿院去,妹妹就拉着我的手说:

“妈妈,我要跟着姐姐。”

那么小的她宁可去孤儿院,却不肯放弃我。

于是,我母亲带着我们两个孩子,走过一家家孤儿院,请求人家收容我们。那时候我们住在北投,当地有公家的“大同教养院”,还有一家“薇阁育幼院”。院方都表示只能收养一个孩子,他们也实在太穷了,不能同时收养两个孩子。可是母亲不忍心把我们分隔两地,她坚持要把两个女孩送一个地方,至少两人可以彼此为伴。总算天从人愿,我和妹妹最后进了同一家孤儿院,一起成长,共患难。

孩子和父母只有二十多年的关系,孩子大了,我们老了,我们会比孩子早走。兄弟的年龄接近,彼此的关系要比和父母的关系来得长。况且,我不离婚的日子里,造就了他们的患难手足之情,我早已输去了母亲的职位。

我终于决定放弃孩子。

孩子的爸爸却有话说:

“我们一人带一个。”

我坚持不要,两个都给他。他居然态度不佳地指责我不负责任。

“你都不要小孩,啊?”

火大了,我就粗声反驳他:

“当初是谁不要小孩?如果你要小孩,你真是为了孩子着想,就根本不会搞外遇。今天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不是我不要小孩,但是我绝不步我妈妈的后尘,一个人独力抚养孩子。”

令很多妇女感到难过的是社会大众的批评:

“如果我们放弃孩子,别人就会说我们残酷,一点都不像个做母亲的。”

遇到这样的说法,我总是觉得痛心疾首:

“好,女人放弃小孩就是残酷的母亲,那么男人放弃小孩呢?为什么我们的社会不对放弃孩子的男人大加挞伐?为什么都只抨击放弃孩子的女人?”

我妹妹在法院打官司的时候,法官就曾问她说:

“你离婚要不要带小孩?”

妹妹理直气壮地说,当然要。

法官口气温和:

“我在这个法院判案判多了,我一向都劝妇女同胞不要带小孩。谁带小孩谁倒霉,孩子是很沉重的负担。你要想清楚,它是一件任重道远的工作,你能不能胜任?你能不能心平气和?因为有外遇的是对方,他带孩子比较能心平气和,祸由他起;你是受害的一方,你带起来会心不甘情不愿的。”

以我为例,不容否认,当初我为婚姻而辞职,失去工作。现在我要从头来过,不知要付出多少时间和精力才能够反败为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还须抚养孩子,更不知要何年何月才能达到自我实现了,这样我能甘心吗?

爱是……

从儿子走后到现在,时时都有人问我:

“你想不想孩子?”

我的回答不外是:

“我每天忙得半死,只想睡觉。”

不想孩子是假话,只是我把对孩子的思念之情放在了我的学生身上。他们都很优秀,我把他们当儿子看待,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啊,这是一种补偿作用。

同时,我一再警告自己,在法律上,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今天我放弃了对孩子的抚养和监护,因此我没有权利去打扰他们的生活了。我替自己立下一个规则:孩子写信来,我才回信。

有人就问我:

“孩子多久给你一封信?”

我从不逃避回答:

“开始的时候每个月都写信来,现在要一年半载才来一封信。”

好奇的人就追问:

“你不会生气吗?不会觉得难过吗?”

这个人可错了,我会告诉他:

“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他们玩得很快乐所以不想我。如果他们一天到晚写信给我,那就惨了,表示他们在那边很不快乐,才会时常想起我这个妈妈。当他们忘掉我的时候是快乐的状态,那我又何必替他担心呢?”

儿孙自有儿孙福。我算算,从去年圣诞节到现在都没收到信,大概要等暑假才会有信。果真是时隔太久,了不得我会寄一封短短的信,要求他们寄一两张近照来,让我分享他们的成长过程。

既然我选择放弃,就该对孩子断了思念,不过不是不管,如果有一天孩子的父亲无法照顾他们,我还是会负起抚养的责任。我不是鼓励女人放弃孩子,而是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

有些妇女觉得带孩子比较快乐,她觉得只要孩子和她在一起,生活再苦日子还是快乐的,更重要的是孩子也快乐。孩子会选择母亲,是因为他们的父亲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再婚之后又再度外遇,孩子跟他有什么保障可言。

谁知不到八年,我的孩子因跟继母处不好而回来找我,从此开始了我辛苦的单亲生涯,如今他们已是三十多岁的成年人。

无辜之罪

很多女人在丈夫有外遇之后,尝试用孩子来牵绊住他,她们常常为了孩子而不离婚,以为由孩子作为媒介,可以把丈夫拉回来。奉劝那些女人最好赶快放弃这种心理,孩子并没有这么大的魅力,尤其是在这个时代。你自问很爱这个孩子,能够提供给他很好的生活,这个生活质量不会比你在婚姻中更差;其次,你必须对自己的情绪有十足的把握,不将上一代的恩怨加诸孩子的身上。想清楚,诚实回答之后,再决定你适不适合带孩子。

基本上,我离婚的时候已经相当心平气和了,虽然不比现在。我承认,我前夫能够提供给孩子优越的环境。因为他的职业关系,孩子们可以到国外受教育,不必受中国台湾升学主义之下填鸭式的教育。还有,我必须非常坦诚地说出来,我当时信任我前夫。

在我生下大儿子的那年夏天,我的前夫早已有了外遇,每天晚上搞到半夜才回家。天气热,孩子哭,他就抱着孩子在卧室哄。白天我带孩子累极了,睡眼蒙眬中看到他穿着汗衫、短裤,走过来走过去,白色的影子晃来晃去,还有手上才三四个月大的孩子。

不论在我们的关系中我前夫的表现如何,他都是一个好父亲,这点我敢肯定。每一个做太太的都清楚自己丈夫的个性,如果你是用公正的态度来评估的话。

虽然对我而言我前夫不是好丈夫,但也许对他现在的太太来讲,他却是个好丈夫。我把孩子给他,对他是一种恭维,我的孩子选择爸爸,对他也是一种礼赞。

孩子们来信总是寥寥数语:

“妈妈,你好吗?我们都很好。”

孩子!谢谢你们,我很好。

谁知我的前夫终究辜负了我对他的信任,也辜负了孩子的选择。最后,在大儿子与他老婆起冲突时,为了保全他的婚姻,他请儿子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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