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瑟雷斯

第二天,当王棣睡到日上三竿起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已经收拾好了,就连昨晚宿醉的人都没他那么能睡。

众人把一地狼藉随便收拾了一下,也没人在意那几只不翼而飞的烤全羊,都以为是谁在晚上睡着后醒来饿了把它们吃了。

一个人一只吃不完,也可以又好几个人一起吃嘛。

长长的车队继续前进,顺着布鲁姆的指引,只要穿过落日平原,就能到达他们的目的地,瑟雷斯城。

这是反抗军的都城,也是东方除了矮人之国,和精灵国度之外最大的一座城市,虽然整个东方就只有他们三个势力。

一连几天,众人在傍晚时分都会围绕着篝火吹牛聊天,王棣除了提出这个建议后参与了两次就没再继续,但也没有反对,反而无限量提供饮料酒水,反正热闹嘛。

不过奇怪的是,每天早上他们醒来的时候昨晚上没啥人动过的烧烤的食物总是会消失,一天两天的还倒正常,三天四天的时候就已经有人觉得奇怪了,每晚睡觉前都有人会守那么一会儿,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可一直收到后半夜,那个水手实在受不了睡了,第二天起来时却发现食物又不见了。

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重视,食物倒不算什么,可这代表的意义却让他们不得不慎重。

于是众人商量一番,决定把人分成两班倒,一班白天活动,一班夜晚活动,白天黑夜都有人看着。

这么做之后食物果然再没有被偷过,他们就一直保持着这种状态到达了目的地,瑟雷斯城。

瑟雷斯的城门前,布鲁姆走在最前面,身后跟着伊莱恩。

在他们身后是王棣,和他的两百大汉。

不得不说,瑟雷斯城确实是一座不输里斯的大城,城墙宽大,城门外人流如织,进进出出的人排成一队。

不过如果考虑到瑟雷斯是反抗军的都城,而里斯只是帝国的一座普通商业大城,这其中的差距就显得瑟雷斯有些寒酸了。

反抗军只是一个称呼,他们真正的名字其实叫瑟雷斯王国,都城也叫瑟雷斯,实际上整个瑟雷斯全境也没有几个城市,对他们来说真正的大本营就是瑟雷斯,只是有许多人类生活在矮人的地下城中。

对精灵,矮人,与人类反抗军的联盟来说,精灵无疑是他们之中实力最强大的一方,不过因为个性的原因,精灵大部分时候只是在他们这里挂个名,每天缩在森林里玩自己的,最多只在关键时候露个头,根本没怎么管过这所谓的联盟。

精灵这种自作清高的态度自然引起了人类和矮人的不满,他们干脆联合起来一起排挤精灵,当然,可能是精灵也不在乎。

这造成了人类与矮人的城市里经常能看见对方的身影,而精灵却几乎从没在这两座城市里出现过,精灵们也不允许没有受到他们邀请的人类和矮人进入什默森林。

说白了,无非还是长生种对短生种,强者对弱者的一种歧视罢了。

在精灵眼里,帝国是因为顾忌他们的力量,才没有对反抗军势力和矮人动手,没有他们的话帝国早就派人把瑟雷斯和矮人地下城给踏平无数次了。

所以反抗军联盟内部实际上并非想象的那么团结,有人的地方就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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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斗,这句话一点没错。

布鲁姆与背着用黑布包着的精灵走得离王棣他们远了点,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互相不认识。

“我们要进城吗?”

特瑞在王棣身后问了一句,他们这两百号人光是站在门口就引起无数人侧目,已经有门卫注意到了他们,在摇人过来了。

“为什么不进去?”

王棣迷糊问道,他早就忘了自己之前只承诺过送布鲁姆他们到瑟雷斯的事情。

“好吧……”

特瑞发现自己完全是多嘴。

让众人安静排队,王棣没有搞事情。

城门口的门卫见王棣他们没有闹事,也就没有再管他们,从这里可以看出瑟雷斯和帝国处理事情明显的不同之处。

因为东方的人口实在太少了,瑟雷斯处理事情的手段也要温和许多,每一个人类在他们看来都有自己的价值,这里很少有死刑的发生,一般重犯都是送去挖矿之类,总之不榨干一个人的剩余价值,在瑟雷斯城里连死都难。

这很难说得清是好事还是坏事,不过在瑟雷斯生活的人们确实有着不同于帝国人的乐观,和对生活积极向上的态度,一句话概括来说就是这里的氛围很好。

王棣光是给两百多人交入城费就交了一大笔钱,这让门外更加不敢招惹他们,他们轻易就进了城中。

“王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这是布鲁姆第二次问这话,第一次是在他们刚到岸时。

“额……”

王棣迷茫了,脑子里开始回忆自己到这里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看他的样子布鲁姆就知道他在想什么,无奈道:“我准备带伊莱恩进宫,你要一起吗?”

“进宫!”

王棣吓了一跳,一脸同情看着伊莱恩。

“我说的是进入王宫。”

布鲁姆一头黑线,不知道他又想到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王棣想了想,自己还没见过这个世界的国王,确实值得他去见一见,当即说道:“好啊。”

布鲁姆意味深长的看了特瑞一眼。

“但王宫里只能带一人进入,其他人都得留在城外,你自己决定吧。”

布鲁姆补充了一句,带着伊莱恩去找酒馆居住,龙骑士回归的消息不是个小事,他需要提前向瑟雷斯的高层们说一句,免得到时候失了礼仪。

王棣耸耸肩,带着两百多号小弟就在街道上转悠了起来。

一个人威不威风除了看他自己的长相气质之外,也需要有人来衬托。

像王棣,穿着普通,短袖短裤,脚上还有一双凉字拖,但因为身后跟着两百多号小弟,身边美人相伴的缘故,光是漫不经心的走在大街上,自然也有一股特殊的气势,震慑着街道上众人。

他们现在准备去找一家大点的旅馆入住,这个时代能一次性满足两百多号人住下的旅馆可不多见。

“请问,你知道瑟雷斯最大的旅馆在哪里吗?”

王棣使了个眼色,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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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百多号大汉里站出一名,随便在路上找了个行人问路。

被凶神恶煞,浑身散发彪悍气息,看上去就不像好人的船员水手问路,这人吓得瑟瑟发抖,用手指了一个方向,说道:“从这里过去,转一个弯的尽头就是瑟雷斯最大的旅馆。”

“谢谢。”

大汉瓮声瓮气的道了声谢,这是王棣教他们的,做人要有礼貌。

随后放开了抓住路人肩膀的铁手。

得知了方向,他们朝旅馆走去。

一所不知道叫啥的旅馆。

两百号人齐生生压进,把旅馆内的服务员吓了一跳。

“请问,你们是要住店吗?”

一个俏生生的小妹妹站在柜台后面,双手紧攥衣袖,一脸紧张——无论是谁,被两百大汉注视都会有这种感觉。

“对,你们这里还有多少房间?”

特瑞站了出来,微笑一下。

在这群奇形怪状中他的英俊帅脸显得那么耀眼,装出文质彬彬的样子,一说话就让服务员小妹妹对他心声好感,脸红了一下。

在特瑞的询问下,旅馆里还剩下接近四十个房间,五六个人挤一挤正好。

见王棣他们要把所有房间都包下来,小妹妹明显的一愣,随即脸上绽放笑容,对他们的态度都热情了许多,看着一个个铁塔样的壮汉也不觉得吓人了。

众人就在这住了下来,他们一口气付了一年的房费,其实王棣也不知道能住多久,只是随便具现了一大袋金币交到迷迷糊糊的小妹妹手上,并表示不用找了,凭亿近人,多财多亿的表现让他在旅馆小妹妹心中的地位急剧上升。

直到王棣带着众人去挑选自己的房间,她才回过神来,袋子很重,她甚至都有些拿不起来,把袋子打开,里面黄橙橙的金币让她头晕目眩,拿起一块咬在口中。

“是真的!”

她兴高采烈。

第二天,旅馆老板和老板娘都被惊动,亲自过来,想见见王棣这个人傻钱多的大主顾。

可是王棣一早就起床,跟着布鲁姆他们准备进宫了,这导致老板他们扑了个空。

“我不是说只能带一个人吗?”

布鲁姆无奈地看着王棣身边围满的一大堆人,背上的,牵着的,身后跟着的,加起来就有五个人之多。

王棣一指大白,小娜和两只蛇人,说道:“可他们也不是人啊?”

“……”

布鲁姆有时候真不知道王棣是真傻还是假傻,他懒得说他了,这也不是什么大事。

“我还从没见你打扮成这个样子过。”

王棣一脸憋笑,布鲁姆打扮的十分正经,穿着一身华丽的深蓝色长袍,领口外翻,上面镶嵌着黑色的花边和几颗宝石,看样子是特意找人定制的那种。

装扮本身没有什么,只是穿在布鲁姆身上王棣总觉得看起来有些奇怪。

“记得到了王宫里不要乱说话,不,最好别说话。”

布鲁姆黑着脸提醒一句,只是他自己心里都对此不抱什么希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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