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大明有严律书名大诰

若说“空印案”只是明太祖对于官员贪污腐败的行为所表达出来的一个态度。

那接下来发生的“郭桓案”...

就彻底展现出了明太祖反贪的决心!

在后人的眼中。

只道听途说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巩固霸权,斩尽开国功臣...

却没人去深思。

明太祖这么做。

难道除了为后人铺路之外,当真没有其他的原因?!

...

林夏三言两语的功夫,直接就将众人心里那根深蒂固的观念给撬出了一丝缝隙。

接着。

没再去补充“空印案”的收场,林夏转而又为屏幕前的观众们说起了“郭恒案”的始末。

...

“洪武十八年。”

...

“御史余敏、丁延举告发北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官吏赵全德与户部侍郎郭桓合谋贪污。”

“明太祖闻讯,立即派人彻查此案。”

“随后...”

“明太祖将涉事官员全部斩首!”

...

事实上。

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自己的统治,维系国家的稳定,制订了严厉典章制度来管控官员,整顿吏治。

换句话说。

明太祖用了近乎苛刻的刑罚,以此来规范官员们的行为。

同时。

为了达到有效的监督。

直属于皇权的“东厂”“锦衣卫”应运而生。

如此一来。xuqi.org 海豹小说网

明太祖对官员的控制不仅有书面条文的约束,而且还上升到了有实体密切的监控机构。

如此举动。

眼光不可谓不超远。

然而。

官员位于君的严密控制之下,艰难喘息生存。从表象来看,这种重典治吏的手段是对臣子人性的压迫,极不可取。

但...

历史的复杂真的允许我们对一个朝代的举措一言蔽之吗?

林夏之所以认明太祖为“明君”。

就是要接着这个机会问问无数华夏后人。

暴君的评判标准。

难道只能以杀人多寡来衡量?!

...

“唐律疏议中有这样的记载...”

“人为称首。莫不凭黎元而树司宰,因政教而施刑法。其有情恣庸愚,识沈愆戾,大则乱其区宇,小则睽其品式,不立制度,则未之前闻。”

“故曰。”

“以刑止刑,以杀止杀!”

...

“由此可见。”

“早在唐代之期,就已经有法典出现来约定社会规则了。”

“它们维护了社会的秩序,规范了百姓的行为,可从另一方面上来说,刑罚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的。”

“唐律约束了百姓的同时,律法同样也制约着官员的种种行为。律法之下,官吏们便不可能具有滥杀无辜,为所欲为的权力。”

“而后人评议明太祖种种暴行。”

“吾以为...”

“明太祖不过是将法律对官员的制约作用发展到了极致而已。”

...

林夏以“唐律”为引。

循循渐进的铺垫出大明律对当代社会以及后世的深远影响。

如此一来。

直播间里,刚才还信誓旦旦的史学大佬们全都开始动摇了!

不错!

明太祖虽采用了极为严苛的刑罚来治吏,但其中又不乏科学性所在。

鉴于明朝的社会背景。

法律的严格程度自然也要受到一定的影响。

...

明朝初期。

官员大肆贪墨,腐败成风。

其中最为著名的。

便是兵部侍郎“王志勾”捕逃军等事。

受赃二十万(贯)!

此事的真相倒也简单。

兵部侍郎王志凭借自己的职务之便,在追捕逃兵或处理军务的过程中贪赃枉法,连一国之本的兵部都贪婪成性...

可见!

大明官吏的贪污风气已经严重到了何种地步?

...

说到这。

林夏稍微迟疑了片刻,像是在顾虑着什么。

但很快。

犹豫的神色从林夏的脸上一闪而逝,继续自顾自地说道。

...

“试问。”

“可有人曾想过,官员如此腐败,那这财从何而敛?!就只是达官显贵吗?!”

...

“我看未必!”

...

“归根结底,他们腐败的资本还是来源于百姓!”

...

“对民众的欺压;剥削百姓已经是贪官污吏们心照不宣的默契,而无辜百姓被剥削的没有生存的成本。”

...

“民脂民膏?!”

“依我看。”

“说是民血民肉也不为过!”

...

林夏这番“打抱不平”的话说出来,直播间里的人顿时全都沉默了。

是啊!

官员贪污成风,腐败成性。

听起来倒是轻巧,可隐藏在事情背后的东西呢?!

说了一大通话。

让屏幕前的无数观众知晓了大明官场的黑暗程度之后,林夏再次回归主题,跟众人详解起了“郭恒案”。

...

“郭恒案后。”

“明太祖还特意编写了《大诰》一书,在书中,详细地列举了郭桓贪污的方式和数量。”

...

“产部官郭桓等收受浙西秋粮,合上仓四百五十万石。”

...

“其郭桓等止收陆拾万石上仓,钞八十万锭入库。以当时折算,可抵二百万石,余有—百九十万未曾上仓。”

...

“郭桓等受要浙西等府钞五十万贯,致使府县官黄文等,通同刁顽人吏沈原等作弊,各分入已。”

...

如此胆大包天的贪赃枉法行径,叫明太祖如何能忍?!

斩首?!

斩一万次都不亏!

...

除此之外;大诰·谕官无作非为第四十三篇提到过。

...

“诸衙门官到任,朕尝开谕,无作非为......”

...

“去后曾几人依朕所谕?”

...

“到任之际,掌钱谷者盗钱谷,掌刑名者出入刑名。……朕尝闻,谕之际,甚是明白,往往不依朕言,反自取祸!”

...

简而言之。

这些话的大致意思便是,明太祖未尝不是没有告诫过那些官员。

可最后呢?

不过只是化为耳旁风罢了。

既然如此。

那明太祖又何必再浪费口舌?!

也正是因此。

在重典治吏方面,明太祖比“以刑杀为威”的始皇帝还要猛上不少。

当然。

两人的下场倒也出奇的相似,皆是被不明所以的后人冠以了“暴君”之称。

至于《大诰》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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