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7章准备就绪

被汪兵鑫选中要去给陆安做事的三位编剧们,一开始在听说要去给台长打下手的时候,他们是拒绝的,因为他们都知道甲方难伺候,尤其是当这个甲方是自己的大老板的时候。

但是也有的编剧明白,能在台长身边做事,也是自己职业生涯上的一场际遇,只要把台长伺候好了,入了台长的眼,美好前程不就唾手可及了吗?

汪兵鑫在跟编剧们谈好之后,便带着他们登门向陆安进行人员交接。

这三个编剧年龄都不小了,最年轻的那个年龄都有40+,说实话这跟陆安的预期是不相符的,因为他想找一些年轻的编剧。

年轻的编剧不容易古板,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较强,并且能跟年轻的陆安有共同话题,上辈子陆安毕竟也才二十七八岁,正值青年,跟那些中年穿越的穿越客还是不同的。

只不过汪兵鑫把人都带来了,陆安也不可能再拒之门外,而且老点就老点吧,《甄嬛传》毕竟是部宫廷剧,也正好在老编剧的知识范围内。

为了便于就剧本编写的事务进行沟通指导,陆安把这三个编剧安排在了台长办公室左近的一间空置的办公室工作,这样陆安有什么想法的时候,就可以随时过去跟他们沟通。

陆安是比较雷厉风行的一个人,在编剧找好并安排好办公场所之后,他立即就安排编剧开始了工作。

“咱们这部剧,讲的是一个在虚构的朝代的后宫里那些生活在帝王将相背后的女人的故事,主角名叫甄嬛,剧情主要围绕甄嬛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单纯少女,在复杂的一系列后宫斗争中登上王后宝座,成长为一个善于谋权的一代太后的过程中展开。”陆安道。

陆安不打算给异世界版本的《甄嬛传》再安一个辫子戏背景,为螨虫遗老遗少张目,美化那个恶心的犯下累累血债的满族皇族。

反正原著里的故事背景,就是在一个虚构的集合了各朝各代元素的架空朝代,他照搬使用没有什么问题。

至于使用虚构朝代会不会影响观众代入感,说实话这个情况是会有的,但电视剧多少都是虚构剧情的,哪怕原版的人物和故事,不也是虚构的,还能真的就跟历史一样吗?导演他是穿越回去还是亲眼看到过了?

说到底这不还是一个剧本优良的问题,只要剧本质量过硬,哪怕故事是虚构的,也不会影响观众的收看欲望!

陆安正遐想着,这时一名编剧问道:“剧本是根据改编的吗?如果有的话,我们想先了解一下原著。”

“剧本属于原创,没有原著,但是你们回去后可以了解一下故事中的历史背景。”

“等电视剧火了之后,倒是可以考虑将剧情扩展,改编一部出来。”陆安展望着未来。

但三位编剧听到陆安的话,一时都有些无言,还有人忍不住在心中腹诽,觉得陆安这个小年轻太自信太好高骛远了,还缺少社会的摔打。

陆安无暇注意三位编剧的心理波动,他在努力回忆着《甄嬛传》的主要情节、人物特点等信息。

拜自己的预感能力和生活过的那个信息发达的社会所赐,陆安总是很轻易的就找到了自己需要的信息。

在陆安就被暂定名为《甄嬛传奇》的剧本内容跟编辑们展开研讨、设计、规划的时候,另一边,视听台总编室采购科的工作人员,也正在忙碌着跟星辉文化那边进行节目采购洽谈。

星辉文化那边现在对视听电视台想要采购自家节目的版权是很欢迎且积极的。

如果是前些时候,星辉文化可能还不会乐意把整套以节目策划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卖给视听电视台,因为由星辉文化自己来开发节目,然后跟播出方进行利润共享的模式,能够让星辉文化的收益最大化。

但视听电视台的入场,抓住了一个很好的时机,说是时机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韩国制造的娱乐节目,此前还未引进过国内,许多电视台对它是否能被国人喜欢抱有疑虑和分歧,暂时没人敢拍板跟星辉文化合作。

比如《我为歌动》的原版在韩国糊了,一波收视高潮过后就跌落了谷底,此后一直未能起死回生,到第三季算是彻底气数尽了,期数压缩至了前两季的三分之一就草草宣告节目死亡。

原版的虎头蛇尾,直接导致当初承诺会采购《我为歌动》的一家一线卫视退缩了,后面星辉文化又谈了两三家新投资商,但最终也没有达成协议。

虽然现在还没有电视台愿意采购《我为歌动》,但是节目的版权已经买回来,节目嘉宾也已经邀请到位和确认档期,整个摄制组已经开始运作起来,星辉文化也只能硬着头皮独立把《我为歌动》运作起来了。

但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屋漏偏逢连夜雨啊,这边《我为歌动》节目还要不断花钱,那边卖给电视台的节目收视率扑街了,因为签订了对赌协议,所以星辉文化还要赔偿给电视台,这就直接导致星辉文化的资金链被直接拉紧……

所以说,视听电视台这会儿入局《我为歌动》,的确是在一个很好的时机期里。

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无人看好,这会儿迎来了新的潜在投资商,虽然这个投资商平台在业内的名气和影响力,并不符合星辉文化一开始的预期,但现在也不是能挑剔的时候了,既然有客人来了,那就先谈着呗。

陆安也一直在持续关注着视听电视台跟星辉文化就《我为歌动》节目采购的谈判,一开始对方还狮子开大口,在收制作费的同时,还想要跟《华夏金嗓子》那样,与视听电视台进行广告收入的分红,份额还要求特别高,还想共享《我为歌动》的版权,以后好撇开视听电视台拍续集。

陆安虽然的确想要《我为歌动》的版权,并且也愿意为此付出一定代价,但他并没有兴趣当冤大头,星辉文化要真坚决的狮子大开口,陆安大不了直接抄袭,反正节目模式并不能算是著作权法上的保护目标,节目模式只是一种规则,任何人都能用来制作成具体的节目,不涉及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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