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 群山之外

拍阑干。雾花吹鬓海风寒。浩歌惊得浮云散。细数青山。

指蓬莱一望间。纱巾岸,鹤背骑来惯。举头长啸,直上天坛。

——〔双调〕《殿前欢·登江山第一楼》乔吉

……

深秋,清晨,露水很重,沿阶草低着头。姜星河和征筝步出了姜府。

“少爷,老爷这是什么意思啊?”征筝一直抚摩着手中的刀,甚至连刀鞘上有几根穗都数了个一清二楚。

姜星河看了征筝一眼,笑了笑。他能感受到征筝内心的激动与兴奋,从刚刚开始就一直是这样,抱着刀就好像抱着媳妇儿,爱不忍释。

“你不是一直想成为父亲的徒弟吗?”

“啊?!这……”征筝睁大了眼睛,大到能装下一把刀,但也只能装下一把刀。

姜星河看到效果不错,继续说道:“父亲应该是承认了你徒弟的身份,以后我们就是自家人了。”说着他拍了拍征筝的肩,发现对方还愣着,或许仍旧沉浸在突如其来的喜悦中。

“对了,既然都是自家人,以后就不用称呼我为少爷了,咱们以兄弟相称。”

“这……万万不可啊少爷,属下不敢僭越!”征筝回过神来,连忙拒绝。

“什么僭越不僭越的,”姜星河摆手道,“我父亲平时最讨厌的就是你这一套!行了,就这么说定了,以后就叫我大哥吧。”

姜星河现在的身体还没有发育完全,看起来比征筝矮了两寸。

“这……”征筝略微颔首俯视,正迎上了姜星河真诚的目光。

好吧,看来少爷应该是认真的。

“大……大……大”

“哈哈哈哈,和你开个玩笑。”姜星河没等这一声大哥喊出口,笑着打断了征筝。

征筝松了口气,要是真喊出口来总感觉怪怪的。

他正想着怎么掩饰现在的尴尬,却突然发现少爷停下了——他们走到了路口。面前的这条通衢大道名为衔云大街,联通着南北城门,往左是北城门,往右通向南城门。

征筝突然想到一个关键的问题。

“少爷,我们此行去往何方?”

征筝落后了姜星河半个身位,只看到他嘴角微微勾起,充满自信。随后征筝听到了回答:

“北上,乌图帝国!”

……

二人轻装简行,秉持着能低调就拼了命地低调的原则,至少也不能让人知道他们和姜北辰有关系,否则有几条命也不够用的。

至于座驾,也十分矛盾。若是驾车,那么这样的游历就只剩了起点与终点,丧失了意义;而若是要骑马,姜星河现在的身子骨又遭不住。所以二人干脆步行。

这里是大秦北境,也是云州北境,连云城往北再经过一座关城就能够到两国真正的边境线。

“北去飞鱼岭,南来雁门关。”

雁门郡下辖锡林、乌兰、连云等九城,惟此关城最为雄伟。

雁门关,传闻中的雁起之地,城墙高二十二丈,厚六丈,即便是武宗的全力一击也伤不了它分毫。雁门关盘踞在北境数十年,抵挡了乌图人上百次的冲击,乃是名副其实的北境第一雄关。

姜星河与征筝抬头看着石砌城墙上深深刻进去的三个大字,蓦然感受到一阵苍凉的气息,如一切消极情绪突袭般快速占据了心灵。

姜星河打了个哆嗦。

二人整顿行囊,将在此处休息,直到第二日再出发。

……

第二天一早,二人费了番功夫后终于走出了城门,毕竟是边境城镇,来往进出行人身份冗杂,信息繁琐,安全起见,多花些时间也无可厚非。

城门外是广袤的田野,城内的居民在此耕种,耕种时便能欣赏近处青山。整个连云城几乎就紧邻着这条天河山脉的余脉——飞鱼岭,兵家必争之地。不管是大秦还是乌图,只要控制住了飞鱼岭,就占据了一道天堑两边的所有视野,也就掌握了战争的主动权。

不过尽管飞鱼岭只是余脉,也有八百多丈高,从城门走五百步到达山脚抬头看,见不到山顶。

飞鱼岭峰峦起伏,绵延数千里,最低矮处不过一座山鞍,也有二百来丈高,是南北两国的军队和商队的必经之路。

姜星河与征筝二人慢慢悠悠地走到半山腰。

“累吗,少爷?”征筝体贴地问道。

“不累,不用你背我。”

不久后二人终于到达了坡顶,姜星河在征筝的背上,瞭望着山北的广袤帝国,心境豁然开阔。

秋风肃杀,一望无垠的大漠阴晴不定,时而沙尘滚滚,时而风定人静,时而又沙浪滔天,胡人就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打磨着自己铁一般的身躯。姜星河再往北看去,隐约能看到耸然矗立的圣山,据说那里是乌图族的心脏。

乌图人也砌砖石围城,不过在山南一统之前,唯一的作用只是抵御风沙。

“接下来这段路,据说会有许多强盗埋伏,我们可要当心了。”姜星河示意征筝把自己放下,以免妨碍他的发挥。

“是,少爷。”

二人加快步伐向山下走去,此时丝毫没有发现在他们原本站立之处,路旁的一株松树上,蹲坐着一个黑影,锐利的眼中闪着金光,直盯着他们远去的方向。

……

“窸窸窣窣,窸窸窣窣……”

路旁灌丛的响动引起了姜星河二人的注意。

……

胡途是这一带有名的匪首,凭着武徒九重天的实力聚集了十八名部下,每日都埋伏在这条商路两边,遇见小型商队就重拳出击,掳掠些财货,而后逃之夭夭。而一旦遇到了有武师坐镇的商队,他们便龟缩不出,等待下一次机会。双方都心知肚明,商队也不想多生事端,如有武师,一定会释放出相应的气势,这是警告,也是妥协。

今日胡途心情大好,遇见了两个愣头青,虽然衣着朴素,但其中一个看着一表人才,气质不俗,想必是个富家少爷微服出游来了。两人显然是初出江湖的菜鸟,如此年轻,撑死武徒中境,今天他就要让他们见识一下什么叫江湖险恶。

“兄弟们,抄家伙!”

兔起鹘落间一群大汉窜出了灌丛,站成两排,列在二人前后,拦了进途,阻了退路。

看着两人吓得愣在原地,胡途轻蔑地笑了笑,菜鸟就是菜鸟。

“识相的赶紧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留下,人就可以走了,不然别怪爷爷们刀剑无眼!”胡途单手背在身后,另一只手握着刀对二人指指点点。

然而,令人气愤的是,这两个人竟然在他面前说起了悄悄话,分明不把他放在眼里,实在可恶至极!

“踏马的,不识相的东西,给我打!”

一众人蜂拥而上,混乱之中胡途看到二人中更年轻稚嫩的那个向路边跨了两步,似乎在让出空间。

脚步刚落,刹那间胡途感受到一阵凉意,身后的披风忽然被一阵气流吹飞。

有一丝不妙。

下一刻他就听到了接连不断的惨叫,抬头一看,他的兄弟们一个接一个地被打飞,而站在人群中间的青年,连刀都没有出鞘。

喽啰们一个个疼得在地上打滚,有的脸疼,有的手疼,有的脚疼,有的装疼。

无论如何,胡途知道自己踢了铁板,湿了鞋,五雷轰了荐福碑,碰上了硬茬。来人必定是武师,这一群武徒初境,最多武徒第五重天的菜鸟自然不是他的对手。

可恶!你这么强怎么不早说啊?

可他作为首领,却不能不战而退,让兄弟们寒了心。

于是胡途握紧了手中的刀,大吼一声,便向征筝奔去,一刀劈下。

“竟敢欺负我的兄弟们,纳命来!”

征筝反应及时,拿刀横挡。

“铛——”胡途应声震退。

征筝正想乘胜追击,却没想到胡途还在退。

“踏踏踏踏踏踏踏踏……”胡途退了十余步,最后双脚用力一蹬,后空翻一又四分之三周后匍倒在地,吐了一大口鲜血。

胡途眼中充满了震惊,一如对面的征筝。他吃力地慢慢爬起,瘫坐在地上,拱手道:

“想不到英雄竟有如此武力,刀法娴熟,已然臻至化境,是我们有眼不识泰山。

“我胡途死有余辜,但还请英雄放了我的弟兄们。”

说着胡途拜倒,磕了一个响头。

“大哥!”此时倒在四周的小弟们都酸了鼻子红了眼,感动得几乎要流涕。

姜星河看着眼前这一幕,摇了摇头,示意征筝继续向下走,不用理睬他们。

征筝跟上姜星河,神情依旧震惊。

“老爷传的刀法,竟然真的这么强吗?”

“不,是你真的这么强。”

……

待二人走后,胡途起身,一个个地关心兄弟们的伤势,兄弟们感激涕零,纷纷宣誓一定要效忠大哥一辈子。

胡途满口满脸拒绝,但心里十分满意。兄弟们对他越信服,以后他的生活才能越滋润。而正在此时,一个部下突然打断了他的幻想。

“大哥,那是什么东西?”

胡途闻言抬头一看:

“一只猫?什么鬼!”

这是他生前最后一句完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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