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卷 蛊

第十八卷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序卦传》说:“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既快乐又和人互相和睦,就容易耽于安乐,可能会发生,然后产生事端。

“蛊”指的是放在容器中的食物长期放置后而产生的寄生虫,只有当食物比较富足的时候才有可能有剩余,从社会角度讲,蛊的出现是长期太平盛世的结果。这一卦,向人们说明了乐极生悲的道理,所谓“福兮祸所寄”,当一个国家长期处于安乐和平时,就容易产生,像食物中产生蛀虫一样,这个时候必须想办法移风易俗,以图防患于未然。

以人事比拟,应该有点忧患意识,当危害还不至于影响到大局的时候,就应该有壮士断腕的决心,作出英明的决定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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