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高奇及与张飞飞,回到高天镇,自然受到了他父母的热烈欢迎。

但,这个欢迎不是?为高奇及的,而是为了张飞飞。

他看着自己父母,对着自己女朋友嘘寒问暖,他只能落寞的走过后面,悄悄的跟着。

这一切他都习以为常了,记得有一次,他终于忍不了了,只是抱怨了一句。

“”这谁才是亲生的?”

迎来自己老妈,一个鄙夷的眼神,然后当着张飞飞的面直接说道。

“你这个号练废了,我和你爸也不能练新号,这么多年,你终于让我们看到,为我们家重新炼制小号的机会了,你说我们能不高兴吗?”

自己的父亲在后面也连连点头,张飞飞当时红了脸,走到了自己身边。

她刚想开口说话,自己的腰间就迎来了,张飞飞360度,无死角的按摩,而且,是反复按摩他父母

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敢有一句抱怨的话。

回到自己家里以后,在与父母闲聊的时候,他两个人才知道。原来最近,镇子里要举行一场祭祖活动。

至于原因嘛?

镇子里三老之一的高铁,过几天正好80大寿,他的二儿子,这几年成了大老板,要大办一番,于是给了镇子上一笔钱,说是摆完寿宴要祭拜一下祖先。

第二个原因,副镇长,高曲,独女髙柳柳,生了个儿子,与这位老寿星,正好一天过百天。

副镇长正好也想,趁这个机会为他的外孙大办一场,于是,有了这一场小型的祭祖活动。

如果这次他没回来,过几天,他的父亲打电话也会让他回来,因为开祠堂祭祖,他是一定会到场的。

至于原因,那就不用说了,很是简单。

虽然现在一切,讲究从简,祭祀祖先的规矩也一直在减,祭祀祖先的仪式,也在从简。

但是从古到今,东方帝国已经将祭祀先人,这件事情螎在了骨子里了,它是不会断的。

虽然现在是自由的君主制时代,可传统的有些东西还是要遵守的。

就比如在祭祖开祠堂的时候,能够回来的子孙,在祭祖的时候一定会赶回来,所以,不管在哪里办一次祭祖的活动,至少要准备七天的时间。

而大型而正式的祭祖活动,起码要准备三个月以上的时间,这样的大型祭祖活动,一般都是官方准备的,就比如皇家祭祀之类的。

虽然说现在是君宪制,虽然,皇帝成为的象征而已,皇家各种开销,比起以往已经大大的缩减了,

但是,有些传统是废不掉,反而越发隆重,就例如,皇家的祭祖,规模是一般家族比不了的。

当然,我们现在就说高天镇的祭祀活动,这次活动的主要目的,族内的三老,过80大寿还有就是,副镇长,一脉嫡系长孙百天喜酒。

这两件事赶到一起,于是才有了这一次,小型的祭祖,如果不是,高奇及正巧回来,估计准备环节也没他什么事儿了。

毕竟,现在是自由的君宪制,而不是以前的封建社会了。

一般这样的情况都不会,麻烦远出的人,可是他现在赶上了,那就要帮忙。

不过现在喜宴,寿宴的帮忙就简单多了,喜帖,寿帖,除了必要敢不敢那些老亲戚,送上一份纸质的请帖。

其他的现在只要发个打个电话,发个信息就行。这些东西也就走个形式。

这两种方式有两种结果,送出的纸质喜帖,接帖子的人必须,一个人或者一家人到喜宴祝贺,这也是老一辈留下来的规矩。

至于,用信息通知的人,来不来无所谓,礼必须到,这里的所谓的礼,以前指的是礼物,现在大部分指的是份子钱。

废话不多说,就说这高奇及,他回来以后两家都跑了,他倒没有分到什么事。

但是,因为张飞飞,与高柳柳关系很好的原因,所以,她被分到叫着纳福娘娘侍从仪式人员,她很开心的答应下。

所以,她这一次恐怕要等到宴席,圆满结束以后,才能回到城里面。

回来的第一天就这样,在他俩的忙碌中过去,到了晚上,张飞飞将自己,做纳福娘娘侍从的事,说了出来。

高父高母都同意了,因为这可能是好事,而且这种好事不是每个人都能赶上的。

于是,高父讲起了,关于纳服服娘娘的传说,虽然大家都知道,但谁也没打断,因为他还真是专业的。

高母却直接说道。

“你等一会儿,我去准备一点瓜子,再泡上几杯茶,咱们边吃边聊。”

高父随机说了一句。

“我要吃五香的。”

高奇及也跟了一句。

“焦糖的更好吃,这是飞飞喜欢的口味。”

高母看了他一眼。

“自己想吃就直说,我记得飞飞不是喜欢吃原味的吗?还有米树坚果。”

说完他也不看自己儿子的表情,直接去准备东西了。

至于什么是纳福娘娘?

它类似于这个世界的福神,只不过是专职婴幼儿的守护福神。

说起来这位纳福娘娘,在民间传说中,又被称为百天娘娘,少数地方也叫做婴儿老母。

这位女神,在东方帝国民间传说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并且,它的神庙基本上是遍地开花,虽然近些年有所减少,但,也只是相对来说减少了一些。

不久之后,不大的桌子上,摆满了各种口味的瓜子,当然还有米树坚果。

他们一家四人,坐在这露天的院子里,嗑着瓜子,其他三人都在等着高父开口。

磕了几个瓜子,喝了一口茶。他这才说追

“纳福娘娘:东方帝国传说中,专门守护婴儿的健康,茁壮成长的神。”

“祗在民间传说中,最广为人知的有三种形象,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

张飞飞很配合的问了一句。

“是神庙里的那三种形象吗?”

虽然这句话很多余,但是高玉魁很享用,这让他有了,继续科普的动力。

“就是庙里的那三种形象。”

“这第一种形象,传统东方王朝,20多岁怀孕的妇人形象。”

“祗发髻挽起,一只普通的青色木钗带在头上。容貌姣好,眉平安祥中带着一丝期待,身着普通妇人的裙衫,一手放在微微隆起的腹前,这种形象也被人们称为张夫人。”

祗主要是守护胎儿,以及保护怀孕时期的女人的安宁。

“现在大部分怀孕了,女人,有可能会为了心理安慰去拜一拜,但因为现在科技发达,所以拜它的也越来越少了。”

说到这里,他再次停下,因为他的儿子,毫不掩饰的一副无聊要死的样子。

“你小子有什么意见吗?有意见也给我憋着,别摆出这副样子,看看飞飞,再看看你。”

高奇及,立马赔笑,装出一副认真好奇的样子,因为他知道这时候不能说话,越说自己会越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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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儿子这副样子,他只能无奈的说了一句。

“你们现在的年轻人呐,只知道科学,科学,我们东方帝国,传承了三万多年,科学才不过100多年而已,就忘了自己的传承,唉,这还不到三代人呐。”

高母,王大翠,眼见自家男人又要开始训儿模式。

“好了,飞飞还在等着呢,接着往下说,不要跑题。”

高玉魁对张飞飞说:“唉,都怨这臭小子,每次我想讲点事儿,他都会气我,叔叔,这就接下来讲。”

张飞飞面带笑容的说:“叔叔,这某人有的时候确实需要教育一下,因为他有的时候真的很气人。”

看着自家男朋友那无辜的小眼神,她话风一转。

“不过,就先不用教育他了,你就接着讲吧,毕竟,明天我要去,柳柳家做准备帮忙的,这种事我还是第一次做,有很多规矩还不明白。”

高父听自己儿媳妇这样说,看那得意的表情,更加得意。

“看着你的面子,我就不跟他计较了,我们接着往下说。”

“祗的第二种形象,依然是20多岁妇人形象。”

“祗头上戴着一小块淡红色的头巾,发髻上斜插着一纯银色的凤头钗,长发齐腰。”

“双耳各带一只,蓝色小蝴蝶,脖子上带着金色的一条富贵长命锁。”

“祗柳叶轻眉,英姿飒爽,一双充满喜悦与慈爱的眼睛,注视着自己的双手。”

双手抱着红色布单,抱着的婴儿。”

“祗身着东方帝国600年前,传统服装,轻罗橙色轻衫,上面绣着简单的蝴蝶与百蓝花。”

“腰间系着一条淡黄色百丝腰带,上面挂着小巧的香囊,除此之外,还挂着一柄巴斩刀,刀鞘漆黑,刀鄂是一个鱼形。“

”双脚穿淡黄色秀锦鞋,脚边有一只,五尺大小,长着独角的金色鲤鱼。它人被称为瑞兽,金鳐。”

这就是纳福娘娘的形象,同时,又被称为百天娘娘。它这是流传最广的一个形象。

祗在民间传说中,主要的职能,守护婴儿健康成长,能够治疗一切婴儿的疾病。

能赐给婴儿福运,并且,让参婴儿母亲,得到某些好处,比如旺夫之类,所以,纳福娘娘有一大批,少妇善信。

他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而且这么详细的描述,刚一听松口气,就听自己儿子说:“你说这么多描述,这么详细,也没一句重点,飞飞问的是祭祀要注意什么?”

他狠狠的瞪了儿子一眼,心想:“看来还是皮痒痒了,等一会儿,要找他好好谈谈。”

但是嘴上却说着。

“其实该注意的到时候,镇上会有专门的人教你们,我就不给我的同行们抢饭了,你只要记住一点就可以。”

说到这里,他语气顿了一下,面试有些严肃的说道。

“如果在百天娘娘殿里,不管你是做了一个短暂的梦,还是有短暂的走神,你一定要抓住机会,那有可能就是出现的神迹赐福。”

“只要抓住个机会,有可能会实现一个小小的愿望,或者其他什么东西?”

张飞飞直接问道。

“怎么才能抓住这个机会呢?”

“等一会儿,我教你一个方法,用我们行里的专属术语叫暂请神。用现在的。所谓科学解释来说是,强烈的催眠。”

张飞飞点了点头。

高父,随手拿起桌上的塑料茶杯,喝了一口茶,然后才接着说道。

“第三种形象,30多岁的妇人,轻甲披身,她身后躲着一个三五岁大的小儿,单手持着一杆黑色长枪,枪头微微向前。“

”身前跟有两条外形,好似黄色柴犬宠兽,名为苍猊的异兽。,”

它们的形象是脊背毛发炸裂,犬牙闪光,向着前方奋力全狂吼,好似随时要扑上去一样。

“这第三种被称为荆夫人,女战神,破邪娘娘,女战神这一形象,在诗歌中出现的最多,特别受少女们的青睐。”

“这也就是纳福娘娘,或者叫百天娘娘,一体三面的一个说法的由来。”

当大家都以为这次故事就这样结束的时候。

高父话一转,继续说道。

“然而,这三种形象,在传说中她们三人,都源于一个更加古老的袛神,名为三仙英姑。

而她们在传说中,多多少少?和这位神有关,甚至更有甚者一些,传说中直接是为祗转世化身。”

“只不过现在很少有人提起,或者更准确的说是被人们遗忘,这样的事在人类历史上好像。太常见了。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高奇及听父亲说这样话,心里很惊讶,觜上却说:

“真的,假的?”

高玉魁对儿子,没有露出任何表情,只是有些感慨的说:谁知道呢!因为时间真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它就像一场场沙尘暴,不知埋葬了多少辉煌过去。”

一时间,让高奇及险如错觉,这是我爸?

只不过顺间他敢肯是他老爸,因为,他正问自己老妈:“我刚刚帅吗?”

老妈只给了他一个白眼。

接下来是一家人,互相了解,这几个月他们都发生了什么事的时间,了完以后,自然二休息了。

第二天中午,一家三口,在家吃饭,为什么是一家三口?

那是因为张飞飞,被选为为孩子祈福的人。

理所当然,这几天的都要在高柳柳家里,要做相应的准备,毕竟在镇子上帮忙,管饭是最基本的操作。

而且,对于张飞飞来说,这是一个机会,能够很好的认识村里的人,毕竟,她与高奇及将来有可能要结婚。

话说,因为高柳柳是独生女,所以,这家男人是上门女婿,而且在村子里,一般不叫男人的名字,直接叫他媳妇儿的名字。

你要问为什么?

只能说这就是大家,潜移默化遵守的规矩。

如果你要问,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矩?

可能无人能说的清楚,解释的明白。

若硬要解释的话,规矩它是千百年来,人们遵守的人情习俗,时间久了,传了下来就成为了所谓的规矩。

而且,规矩一旦形成很难改变。

除非有绝对的力量,能够碾压这种规矩,那它等于无,因为巨大的力量这也是规矩,形成的重要支点之一。

高奇及家里,饭桌上,他到老妈,王大翠,今年56岁,看上去像40多岁的,给人一种干净利索的感觉。

但现在的王大翠正对着他的儿子,输出极致的关爱,因为这儿子太不小

“儿子,我这刚一转眼,你手上的金绳哪里去了,这件东西虽不起眼,但是,可是在正中的力神庙求来的,对你现在的症状绝对有用。

高奇及,脸上满是无奈,却要露出笑呵呵的模样。

“老妈,那条绳子,我刚才洗手的时候给解下来了,等吃完饭我就再带上,毕竟你看现在我这副装备,离开他一时半会儿没什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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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王大翠,上下打量着自己儿子。

只见他,头上戴着三色帽子,分别是浅红色,浅黄色,浅蓝色。

这是自己亲手缝制的,至于缝制这顶帽子的法子,是七月七庙会上,算姻缘最灵的,混元大仙告诉她的。

帽子还有一个鼎鼎的大名,定缘帽,本来是在儿子结婚时,给他准备的但现在嘛,所谓有备无患,多多益善。

他脖子上带了三样东西,一个好象不锈钢的长命锁,这个东西她记得好像是安寿,具体在哪里讨来的?忘了。

作用也忘了,不过名字听着喜庆,也就随手给他带上。

还有一个黄不拉圈的,金刚伏魔圈,大象寺求来的,这东西他记得好像花了,五六十块呢?

具体作用她的忘了,因为王大翠当时一听价格比较贵,只顾给那个老和尚还价了,最后想而易见,老和尚不是她的对手。

最后一条链子,使得大女儿送来的,只说对他儿子可能有帮助,其他的就不清楚了。

他身上的一套衣服,虽然看着颜色一样,但是,是她向村里人要的百家衣,也是她亲手缝制的,主要是破为邪免灾百家衣嘛。

十指双手,满负荷超载的全是戒指,各种颜色的都有,一只手臂上带着七八个手链,真是各有作用,各有名字。

还有就是他脚上穿着这双鞋,是纯手工制作,一针一线,全是是功夫。

他那鞋底纯黑色的,是山水观求来的,黑色丝绸,紫色的鞋里子,自家供奉了10多年的家仙,箱头上那块不大不小的紫色布料。

淡素色的鞋面,镇上跳大神专用的桌头布,据说是有些年头,为了这个花费了不少精力。

还有那针线也不一般,线县里空闻寺,备用的佛前长明灯,灯芯,就为了这双鞋,几乎耗掉了空闻寺10年的长明灯。

针是村里,三代铁匠家,祖传的大金针,而且做完这双鞋以后,可能是许久未用了这针,不小心就给断掉,因此,还赔了铁匠家,一桌酒。

王大翠,瞬间想到儿子身上这些东西的来历,她非常满意儿子这一身装扮,轻轻点头。

“我知道让你身上带,这么多东西,你很烦,也不想带。”

高奇及,立马一脸堆笑。

“没有,怎么会呢?”

王大翠,却没有在他在说什么,自己儿子什么德性,她还能不明白吗?

“今天让你穿上这套行头,就是想看看,看来还不错的呀,就当你婚前演习了。”

高奇及,听自己老妈这样说,他也不装,说话的音调就高了3度。

“老妈,你没开玩笑,结婚穿这套行头,是绝对不可能的。”

王大翠乐呵呵的看着他。

“那可不一定哦,如果飞飞同意呢!”

他想都没想脱口而出:“不可能,绝对是不可能的,飞飞的品位,我还是相信的。”

看着母子二人的日常对话,饭桌坐着的高父,高玉魁,笑眯眯的喝着自己的汤。

享受着,家里很久以来,不曾有过的温馨场面,说起来也是一种现实的无奈。

他高玉魁,也养了几个孩子,但是随着这几年,孩子们都长大了,也都离开了自己与老伙,有了自己的生活和事业。

这本来都是好事,但是这家中缺少了平时,却一份吵吵闹闹的喧闹声,还有热热闹闹喜气,多了几分清静。

还有那一份,嘴上说的乐于清闲,心里却多了放不下的牵挂。

他们现在可以说是。提前感受到了所谓的空巢老人了,体验卡了,虽然,平时都有电话连系,但见不到人,他们心里总是感觉少了点什么!

哎呀,人总是忘记已拥可有的,去怀念以前,那些当时的幸福感,你说怪不怪。

现在国富民强,交通发达方便。让更多的年轻人可以,有更多的发展选择。

再也不用像他们那一辈儿,你有天大的能耐,也就在方圆百里讨饭吃啊!

他竟然有点想念过去,你说怪不怪。

若是问以前为什么会这样?

就是因为交通不便,还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最主要的事没有现在这么多,大小的厂子可以进,供人选择机会。

那时候有一个工作机会,都好多人来抢,因为很简单,一份工作代表一个生活希望,毕竟,人不是神,要吃,喝,这都要钱。

若想过安稳生活,就毕须有份工作,因为有工作就代表着你可能有钱。

只是当是李玉魁,年青时只有省城,有一两个有名的厂,还太远大多数人,都不敢去。

若问为什么不敢去?

主要原因那时候的社会比较乱,出趟远门容易发生意外,还有就是那时候,消息传播也比较堵塞。

种种原因加起来,也就是形成了一个俗语叫做,你有天大能耐也,逃不出这五指山,困难太多,只能在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活着。

再看看现在交通方便,消息传播也方便,让人走的更远,让人见识的更多。

对他来说真是一个好时代,虽然他没赶上,但是自己儿孙赶上了。

他高玉魁,还有什么能抱怨的呢?

只不过当一回空巢老人吧!和儿孙的前途比起来还真不算什么?

这是他偶尔赶到家里,寂寞的时候,总用这些话来说服自己,他也就慢慢的习惯了。

还好,还叫小闺女,现在只是上高中而已,至少每两个星期会按时回来一次,所以说他现在只是,提前体验了,空巢老人的体验卡。

而算不上真正的空巢老人,只不过再过两年就说不定了,自己的小闺女儿,不知道考到哪所大学去了哟。

至于自己儿子心真是指望不上的,因为县城虽然。距离比较近,但是,最多一周回来一次,这两周回来一次,也算正常。

至于说等到儿子,有钱买房了,他估计,他们老两口也离不开这里,最多去城里陪他们住一段时间。

毕竟,这一辈子都在一个固定范围生活,在这里度过了太多门时间,这里有他们太多舍不得的东西。

这或许就是他们这一代人的悲哀吧!有一种养儿不防老的感觉了。

高玉魁,有时在想,如果自己知道这样还会不会生这么多孩子呢?

这是一个注定没有答案的设想。

因为就比如他现在,正笑呵呵的看着,饭桌上母子俩,这你来我往讨价还价的温馨一幕。

他就感觉根本没有什么如果了。

血脉这种东西,印在了东方帝国,每个人的骨子里,虽然有时它会越来越淡,但,没有自己血脉传承的人,是感受不到这份力量的。

这也是东方帝国,传承了三万年文明,不断的根本原因之一吧!

血脉加文明的力量,追求根源所在是人类,最基本的本性之一。

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寻根问祖,然后,一旦确定,就会有一股莫名的归属感,并且,愿意为这种归属感而奋斗的人不在少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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