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秋生啊秋生,你惹了大麻烦了!

僵尸,多半为清代下葬人士,那时候流行土葬,埋的地方不对,或者身前有怨气没咽下,死后就会破土危害人间。

能出来蹦跶的僵尸,前后多半不超过两百年。

也就是为什么僵尸多穿着的是清代官服。

你见过哪个僵尸穿的是明代官服,或者更早以前的?

当然,问也白问,谁见过僵尸呐?

怕是大多数人连僵尸的低配版——行尸都没见过。

有个人还真见过行尸。

就是方宇这个倒霉蛋。

前文书讲过,方宇出门遇到了前来搜寻业障过多人士的纸人。

那纸人把方宇逼到了一条他从未走过的路上。

那片林子中,就盘踞着一直行尸。

按照常理来说,九叔的地盘,别说行尸了,来个吸血蝙蝠都少见,那怎么可能有这种玩意呢?

这就不得不提九叔的另一个好徒弟,秋生了。

这家伙,前段时间来了场见义勇为的好戏。

事确实是好人好事。

可问题在于这个家伙办好人好事的时候不想想现在是个什么社会。

在民国,法律不健全就算了,社会风气也不是很好。

有钱的,就能当官。

有权了,那就是方圆百里的霸主。

那要是又有钱又有权力,还能有枪的话。

那就是当地的土皇帝了。

土皇帝一般都喜欢干一件事。

那就是一个字。

干。

具体啥你猜猜是干啥。

那玩意的后遗症在现代来说,可以打胎。

可在古代,土皇帝就无所谓了。

随便生,生多少也不嫌多。

反正有钱,生呗~

这附近镇上就有个土皇帝的儿子。

那鸟人姓巩,单名一个喜字。

俗吧?姓巩叫巩喜,就是为了谐音梗一个恭喜意思。

这也就是巩军阀没什么文化,孩子太多,前几个还好,叫巩云圣、巩鹤鹏的比比皆是。

到了最后,起名也懒得琢磨或者请先生起了,就随便选个名字,直接起了得了。

巩喜这倒霉名字就这么来了。

要说巩喜这人,别的本事没有,仗着自己有个军阀的爹,是一向欺男霸女。

他带着几名狗腿子,从大老远来到了任家镇,就是来潇洒的。

别说是镇上的普通百姓了。

就连当地官府的大老爷见了这厮也是点头哈腰,生怕一个不小心被一个团的兵抄了家。

巩喜可谓是成了任家镇上最讨厌的山大王。

这家伙,只要出门,大家就回家休息吧,啥也别干了,生怕惹到他。

家里有媳妇的,别出门。

有闺女的更别想了,半大的丫头在这巩喜的面前,都会被拖到府上。

镇上就没有不骂他的。

这天,巩喜照常出门“微服私访”。

今天他想了个馊主意。

他想来一招乾隆下江南的套路。

来个扮猪吃老虎,准备走装逼打脸那套路子。

上街找茬,然后等对方要出手还没出手时,爆出自己是大军阀儿子的身份,吓对方个屁滚尿流!

他这想法不错。

同时他也是这么做的。

没带小弟,也没去都认识他的大饭店吃饭。

他去了一个偏僻的小茶楼听评书。

听了还没三分钟。

他“啪”的一声,就将一个茶杯摔到了评书先生的身边,险些砸到先生的头。

当场,茶楼老板就不干了。

你丫觉得说的不好,你就不听走人不就得了?

那茶楼走的是听评书免费,喝茶收费的路子。

这茶他还没点呢,就先摔了杯子,不是故意找茬还能是干嘛?

当下就冲出一帮人要揍这巩喜。

茶楼伙计里,有个小伙计,时常拿自己一个月的工资去镇上的汇贤雅叙,也就是青楼,去潇洒一番。

这青楼的常客,就有巩喜。

小伙计一看找茬的竟然是镇上的土皇帝巩喜,当场吓的直接跪倒在地磕起了头。

茶楼老板一听!

啥玩意?

这人是大军阀的儿子?

也直接“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连带着评书师傅和几个听书的路人,全在那磕起了头,生怕自己小命搭进去了。

这下巩喜爽了。

他倒是没打人也没骂人。

只是觉得这种感觉不错。

还有什么比这样装逼更爽的了?他可算是明白了乾隆下江南是为啥了,感情是为了装逼呐!

走出茶楼,他看到了一名村姑。

说是村姑有些不太准确了。

这是一名打扮朴素的小丫头,只不过穿的有些磕碜了,看起来就不是自己的衣服,更像是她家大人穿剩下的衣服给她又穿上的。

衣服穿着不行,比不上汇贤雅叙的小姐姐们。

可这丫头的脸蛋儿,尤其白净。

也不涂胭脂水粉,也不描眉打鬓,离着老远就看着那么的带劲。

巩喜是谁?

军阀的第......xxxx房儿子!

那是什么存在?

按清朝来说不是太子也至少是个阿哥!

他老人家来到这小小的任家镇,还有什么女人是他无法得到的?

那肯定是没有了!

他直接尾随着人家,就一路跟了上去。

那小姑娘去药铺开了点不知道什么药,然后就揣着药包往镇外走去了。

这任家镇周边的村子有三个,小姑娘前往的村子,正好就是九叔、方宇现在所在的村子,只不过当时九叔还没搬去。

走到一半,巩喜体力就跟不上了。

他一天到晚除了干坏事就是吃喝,早就被酒色掏空了身体,哪比得上务农人家孩子的体格?走了没几步他就喘的受不住了。

看到前面小姑娘越走越远,他直接掏出枪,朝天打了三枪!

“砰砰砰!”

震耳欲聋!

小姑娘被吓了个半死!这可是枪声,要人命的存在!

她回头一看有人拿枪指着她,顿时吓得不敢动弹了。

“别跑,你敢跑,老子就一枪打死你!”

巩喜坏笑着,缓缓的走向了小姑娘。

这时候,来了个路人。

正是九叔的好徒弟秋生。

秋生虽然在原文中生活作风出了问题,可他骨子里还是个喜欢乐于助人的人。

方才听到枪声,也不顾自己的安危,直接就顺着枪声来到了案发现场。

这一看,好家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的,竟然有强盗拿枪劫道?还特么的是劫色?

搁别人可能就当没看见直接跑了。

可秋生可不怕枪。

他的身手极好,甚至比起九叔来讲,他的身手可能还能好上那么一丢丢。

这样一位高手,会怕枪?

更何况那巩喜已经把枪丢在一旁,正撕扯人家小姑娘衣裳了。

抓住机会,秋生一脚踢了过去。

巩喜昏迷,小姑娘得救。

事后,两个当事人,小姑娘和秋生,都得知了那天劫色的人竟然是土皇帝巩喜,怕出事,就直接躲了起来。

万幸,秋生的脸应该是没被看见。

但不怕一万就怕玩意。

被非礼的小姑娘还好,秋生这个见义勇为的一旦被知道了身份,那估摸着死的就不只是他一个人了,很有可能连带着九叔都得被枪毙。

所以,得溜。

那小姑娘躲的挺远,跑到佛山的舅舅家了。

秋生就难受了,他家在镇上,而且也没什么亲戚,他也跑不了多远。

和九叔一说,九叔直接决定先搬到距离任家镇最远的李村边上,缓一段日子再说。

所以,九叔是后来的,义庄后的那具行尸的存在,他也是不知晓的......

这才有了,后续一系列的坑爹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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