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高家4

这次的住院费由高家全部承担。高志远也被带去了警局批评教育了一番。

高志远回来后,去村里大闹了一通还想举手打小情笙。被村民拦住了。

当他们是死人吗?

村长看到高志远的作为心也冷了下来,在村民的建议下,去法院以遗弃罪和虐待罪起诉了高志远和王晓。

小情笙是王晓收养的,从签署收养协议那天起,收养关系已经成立了。

高家人不接受小情笙,把小情笙的户口落在亲戚家里,无可厚非。高志远和王晓自从有了儿女让五岁的小情笙去姑婆家里住,也不给老人生活费,不管不问,让一位八十五岁的老人照顾一个五岁的孩子,这和遗弃孩子有什么两样?别忘了你们是养父和养母。有义务抚养孩子。

这一次更狠,把孩子打的那么惨,直接丢到乡下姑妈家里,你姑妈都去天堂了,你这分明是让孩子自生自灭,这样的无良自私的父母,让人寒心。

村长是不敢让小情笙再回高家了。回去后这孩子还不知会不会还有命在?村长和村委会成员商定把小情笙的抚养权争取过来,村委会担任监督人。民政部门会为孤儿每个月发放1200元的孤儿补贴,直到18岁,村里再捐助一些钱给小情笙,有了这些钱,孩子肯定会平安长大的。只是这样必须得向法院起诉高志远和王晓。

他们既然不干人事,那我也不怕得罪你了(高志远说不定已经忘了他是大李家村的村民了,自从家里做小生意发达了,他们高家就搬去了观渠镇上,家里的户口也从村里迁走了)。

高志远和王晓收到法院的传票时,一脸的难以置信。

村长居然把他们告了。

高志远埋怨王晓收养情笙,克死了于氏。

“那是我想收养吗?那还不是咱妈迷信非要我们收养孩子,我能有什么办法?你要有怨言你就去找咱妈。”王晓梗着脖子大声反驳道。

高志远听了王晓的话,一巴掌呼了过去,双目赤红,怒吼咆哮:“你这蛇蝎心肠的毒妇,你居然巴不得老子死!”

他妈都死了这么多年,这个毒妇居然想让他去找他妈,这不是盼着他死。

“你这人面禽兽的东西,信不信我报警抓你。”王晓也动手朝高志远身上抓去,自从她生了龙凤胎,高志远再也没有对她动过手,情笙果然是个“丧门星”。

旁边的高心鹏和高心鹏吓得哇哇大哭。却又无力阻止这场打斗。

一个星期后法院开庭,当庭宣判情笙的抚养权归大李家村委会担任监督人。小情笙的抚养费高家每月需给600元,直到她十八岁成年。

高志远不满法院判决,他不想出这钱,他拒绝签收判决书,当场撕毁了判决书。

凰城法院根据《华夏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决定对高志远司法拘留处罚。

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完结时,查明并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对案件中的实体问题做出权威性的判定所形成的法律文书,其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有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高志远撕毁判决书的行为是一种蔑视法律的行为、是公然挑衅司法权威的行为。

诚然,一个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会让所有当事人都满意,民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的调整是当事人之间具体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解决的是案件具体争议的问题,是针对具体纠纷就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对当事人及社会的一个客观合理回答,判决书上载明的胜诉根据和败诉原因就是对案件事实的法律认定和适用法律处罚的结果。

高志远收到判决书后,在法定期限内具有上诉的权利,其上诉理由也应当依据判决书的内容有针对性的陈述意见,而不能像高志远一撕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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