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霍家的人和事

村里有二十来户人家,隔壁是中山先生的故居,翠亨村。

这个地方辖属南朗镇,历史比较悠久,能追溯到明万历年间。

村里保留传统的岭南建筑,青砖墙,灰瓦,还有硬山顶。

记得附近还有条小溪,以前霍楚常光着膀子,在这里摸鱼玩水,女孩们见到,也不羞。

还跟他玩得有来有回的,因为那年头村里孩子就不多。

能有个玩伴。

就已经十分稀罕了。

哪里还管你是男,是女?

每次回家,都要经过这条溪流,旁边有栋楼房,那是他二伯家的。

本来大家都住在院里,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到城里赚了点钱,都牟足了劲往外边跑。

也正常,谁有了钱不想自己起楼房,不然搁这里挤得慌。

就是搬出去后。

院里显得有些冷清……

门前有棵树,应该是芒果树,七八月的时候都是芒果香,时不时掉下来几个,砸到闲聊着的村民。

院里有三栋民房,很矮,外墙都是岁月斑驳的瓷砖。

中间那栋是霍楚他们家的,旁边两栋都是他亲戚家的,逢年过节了,大家都会互相走访,串门。

院后边是菜地,菜地旁还有条“汪汪”吠个不停的狗。

也不知道是不是听见了霍楚的动静。

“回来啦?”跟他打招呼的是住在隔壁的四婶,正抱着摞换洗的衣服,准备到溪流那边搓洗衣物。

“婶婶好,家英家才怎么样啦。这是给你带的,营养品!”

四婶赶紧摇头:“哎呀!每次回家都往我这塞这么多东西,去年你寄回来的那什么阿胶糕,润肤乳都没用完!”

“我就放这儿了。”霍楚知道直接递给人家不会收,就径直放到她厨房里……

有时候其实人家就是跟你客气,你要真想给,起码态度得强硬点。说不定人家内心是想要的。

想当年,四婶对他很好,据说刚出生的时候他娘不出奶,还是婶婶解急,那段时间,没让他饿着。

村里戏称,婶婶是他第二个“娘”。

霍楚懂得感恩,逢年过节捎着瓜果蔬菜,牛肉排骨啥的。

送到她的家里。

她有俩孩子,年长的比霍楚大,还算争气,读完初中就出去打工,据说现在也混上了个仓库主管。

二弟嘛,抽烟喝酒烫头,初中没读,跟着狐朋狗友出去骑摩托车。后来的非主流年代,他是“葬爱家族”的中坚力量。但是,运气还算好,等成熟了后知后觉,染上了健身的习惯。

三十好几的时候,是个百万粉丝的健身博主,在bilibili跟YouTube都有账号。

“家英出去打工啦,过年的时候回来两天就去深市啦。家才读书,你是大学生多教导教导他啊……”

霍楚点头:“家才不错的,婶儿你放心吧,他有出息的。”

“哈哈。”四婶听到这话当然开心,谁不想听别人夸自己的骨肉?然后她又瞅着霍楚打趣道:“你现在都是京城口音,明星嘞!给我们村里争光!”

“没有没有,婶你说笑啦……”

最要紧的是五叔的孩子,很少回家,不显山不露水的,霍楚没有见过他几面。

但是很忽然的,他高考的时候,一鸣惊人,好家伙,清华!

从此以后。

他平地惊雷。

很忽然地创业,当董事长,又很忽然地,娶了个肤白貌美的妻子,最后也很忽然地生了一男一女。

将“别人家的孩子”这个概念,玩转到了村里的极致……

霍家村的氛围还算和谐,谁家出了不测,都是有力出力,有钱出钱,没有谁会独自承担什么事情。

放好行李,收拾好自己的房间。他看着旁边跟着忙前忙后的爹娘,笑了。

只有在家,才能被人这么关注。

“行了妈,你们先去休息吧。”霍楚主动掌勺,道:“我给你们做道菜,让你们瞧瞧什么是京城的味道!”

“……”

厨房虽小,但五脏俱全,煤气灶,抽烟机,还有冰箱都有。这冰箱,是前段时间用霍楚寄回来的钱买的。

记得霍楚小时候,常指着冰箱上边,跟爹娘说:“这上面站着两个小孩……”

爹娘很是疑惑。翻箱倒柜,都没有找到这所谓的“小孩”在哪。

那年头。

还没咋接触科学知识。

乡野怪谈里就有记载:儿童能看见某些大人看不见的东西……

瘆人、隔应。

霍爹霍娘越想越怕,请了村里的道士,还有住持之类的高人。鼓捣鼓捣,弄了差不多两三个星期。

但是没用。

霍楚说还是能看见俩小孩!

爹娘吓得差点昏过去,差点就想卖了地,赶紧搬家。

不过最后没搬成。

因为,终于知道霍楚说的那两个小孩是他吗的:海尔兄弟……

……

霍楚“霹雳乓啷”手忙脚乱,端出来一道糖醋鲤鱼。

“哇,真棒!果然是色香?味,什么味啊这是?”刘玉婷皱眉,盯着盘里那条死相极其惨烈的鲤鱼尸体。(X_X)

霍国勇走过来闻了闻,屏息。“不愧是我儿子,厨艺相当了得!”

刘玉婷疑惑:“能吃吗?”

当然,卖相可能不好,但是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

一家三口最终还是在愉快的氛围下,结束了用餐。

爷俩如出一辙地来到院子外边抽烟,看着岭南的丘陵还有一眼望不尽的山高水阔,赛过活神仙这是。

霍楚有感而发:“诶?你也在这。”

“你最近出名了是吧,我都知道。电视里有你的采访。”霍国勇舒了口气……

“也就演了个戏,《天下无贼》,跟刘得华他们演的!”

虽然霍楚早就觉得没什么,但是哄哄父母开心,还是可以的。

“嘶。”

以前家里穷,条件不是很好。他爹抽烟都是往省着抽。

七八十年代,物质生活很低,电视还是稀有的奢侈品。没有什么娱乐,干完活抽支烟聊天听广播是最惬意的消遣方式。

霍国勇帮别人拉货,算是个苦力工。推个板车,把东西运到镇里。忙的时候每天来回五六趟,赚个几毛钱。

他娘是在纺织厂里的,缝纫机都踩出火苗了,每个月也就几块钱……

以前那个年代,有知青下乡。知识分子是非常受到尊重的。谁家里出了个学生,哪怕是中学毕业的,都能领到乡镇学校里当个小老师。

这已经是很好的待遇了。

当时买烟还要烟票哩,没钱,就自己种旱烟来抽。

偶尔跟别人应酬,能拿到几根大前门,差不多四毛钱一包。

舍不得抽,偷偷藏在抽屉里。等过年过节的时候才舍得拿出来过过瘾。

现在条件好了。霍楚都会买红塔山或者芙蓉王孝敬他爹。

可是霍爹不领这情,说什么抽不惯这种东西,劲小。不如他那种便宜烟实在。

但霍楚知道,爹这是想让自己省钱,不把钱花在这种无所谓的地方。更何况,这玩意没什么好处。

……

“你是明星了吧?”

“这倒还不是,明星算不上,充其量还只是个演员。”

说起来这个年头,能上新闻电视,都是非常值得骄傲的事……

他们觉得很稀奇。

本身家电就没怎么普及,看着电视里头的人物出现在眼前,就跟跨次元一样。

“长出息,有面子!”

霍国勇就爱听四大天王的歌,想去红磡看演唱会,都没这个钱。如今见到孩子竟然能跟刘得华零距离接触,也算是了了自己多年以来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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