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复兴银行

历史经验表明,实施现代货币改革,必须建立强有力的中央银行。吴捷既然决心改革币制,就得同时建立央行,靠央行推广法币。

改革币制意义重大,若能成功,则能在经济领域扩大复兴会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这比军事征服、扩张根据地还要重要。

华夏长期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工商业不发达,银行业更不发达。至明朝时,始出现钱庄,主要承担银钱兑换、高利贷、汇兑等业务。

清朝道光初年,山西商人雷履泰成立专营汇兑的票号“日升昌”,主要承兑官银。大名鼎鼎的山西票号开始走向历史舞台。

从严格意义上讲,票号与近代银行相差甚远。尽管如此,票号对支撑晚清统治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例如,票号曾大规模承揽“地方债”业务,有效地支持了地方财政。当时,地方督抚无法按时解交“京饷”,便向票号借款,待收足税金后再还给票号。

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广东粤海关难以完成税收任务,不得不向票号借款以交京饷。1870年以后,仅粤海关一关,每年向票号借款经常超过一百万两白银。由于完不成税收任务,清廷最终将粤海关委托洋人管理。

票号担负官方兑银业务,掌握了大量低成本资金,借机对外放贷,赚取了大量利润。

从本质上讲,票号与盐商、行商一样,都严重依赖于官府,算不上近代银行。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五口通商,商品流通速度、流通范围大大拓展,对货币金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842年,不列颠国在香港设立银行,是为近代银行在华夏的开端。

晚清时,财政问题一直困扰着清廷。但满清并无改革币制、建立央行的魄力和能力。直至1897年,清廷才委托盛宣怀筹建中国通商银行。这家银行办得并不成功,“不官不商、亦官亦商,不中不西、亦中亦西”,大权被盛宣怀把持。

1904年,清廷试办“户部银行”,后改组为“大清银行”,将其定位于国家中央银行。大清银行具有相当大的创新性、专业性,力图在全国统一货币。

但当时清廷权威堕落,各地督抚自行其是,公然与朝廷争夺铸币权。直至辛亥革命,大清银行统一币制的努力都未成功。

这个历史使命,将由复兴银行承担。

复兴银行由宁波银行家杨庆具体负责筹建,参照苏格兰银行模式,定位为军政府的中央银行,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依法建立。

复兴会出台了《银行法》、《复兴银行条例》,作为成立复兴银行的依据。

《银行法》规定,复兴银行为军政府的中央银行,执行军政府的财政政策,保护军政府辖境内的金融安全;振兴银行改为纯商业银行,主要任务是促进军政府辖境内的工商业发展;各府亦可设立地方银行,但为稳健计,地方银行股本不应低于二十万元法币。

《复兴银行条例》则详细规定了复兴银行的组织架构、职能等重要内容,是复兴银行的工作依据。

二、实力雄厚。

复兴银行采用股份制形式,资本额为三百万元法币,相当于两百一十万两白银。其中,军政府出资一百万元法币,中兴公司出资一百万元法币,其他富绅、洋行等出资一百万元法币。

复兴银行设行长一人、副行长一人,理事六人。行长由复兴会会长派遣,副行长、理事由行长提名,报复兴会长批准。另派监事一人,由复兴会执委会财政部派遣。

复兴银行实力雄厚,体现在巨大的资本额上,体现在与之力政府的密切关系上。她将作为军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受财政部监督,执行复兴会的财政政策,为经济发展、为社会繁荣、为复兴大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三、职能特殊。

其一,垄断法币发行权。复兴银行下设铸币厂,负责印刷纸币,铸造硬币。

从今以后,在军政府辖区内,任何银行、票号、钱庄、地方政府、个人都不得私自铸造银两、铜钱,更不得伪造法币。否则,以伪造货币罪论处。

复兴银行负责推广法币。复兴银行、振兴银行在执行资金结算业务时,必须以法币为结算货币。

一年过渡期内,民间可以白银、铜钱到银行兑换法币。

一年过渡期后,禁止白银、铜钱在军政府官方机构、中兴公司内使用流通。民间使用白银、铜钱交易,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

其二,代理国库。

作为一个强有力的政治实体,复兴会占据江西,俨然已经割据一方,成为太平天国的国中之国。虽然吴捷仍向洪秀全、杨秀清称臣,虽然复兴会遥奉太平天国为上级,但复兴会内部已自视为国中之国,内部财库称为国库。

复兴会的国库,交由复兴银行经理。复兴会总部不设置“内务府”,各级军政府亦不得私自设置地方小金库。复兴会掌握的所有金银贵金属、有价证券等财物,全部交付国库,由复兴银行统一管理。

除代理国库外,军政府资金汇兑、中兴公司对外贸易结算,也都由复兴银行处理。

复兴银行缩减业务范围,退出商业领域,不与商业银行争利。但凡涉及到民间存款、商业贷款、有价证券抵押、期票汇兑等商业业务,全部交由振兴银行等商业银行承揽。

除此之外,复兴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从事高风险业务活动。譬如,不得持有股票,不得从事投机活动。

其三,制定货币政策,执行财政政策。

复兴会实行财政、货币分离的政策,执委会财政部主管财政,复兴银行主管货币。

财政部制定出财政政策,须由复兴银行贯彻执行。现阶段,江西新解放区百废待兴,老根据地工商业潜力尚未充分释放。财政部制定财政政策,以积极、稳健为总基调,试图刺激工商业发展。

复兴银行在执行财政政策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必须制定与财政政策配套的货币政策,坚决执行财政部的财政政策,贯彻复兴会总部意图。

其四,监管其他金融机构。

复兴银行负有监管其他金融机构的重任。除在九江设置总行外,复兴会还在各府设置支行,自上而下执行总行决定,监管地方银行。

譬如,为防止货币超发,复兴银行需建立货币发行准备金制度,暂定准备金比率为30%。每发行一百元法币,需持有三十元等价白银。

与之类似,复兴银行要求商业银行亦要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将存款准备金放在复兴银行下监管。存款准备金比率亦为30%,即商业银行每收一百元存款,需计取其中的三十元解交给复兴银行,每季度集中解交一次。

再譬如,复兴会拟在九江设置证券交易所,为兴建电报线、铁路线、运河等大项工程募集资金。复兴银行便负有监管证券交易所的职责。

其五,发行公债。

工商业发展需要资金,大型工程建设亦需要资金。证券交易所可以筹集资金,但投机性太强,股票又是新事物,普通老百姓并不认同。

复兴银行带有政府背景,执行政府职能,相较于证券交易所具有显著的公信力优势。由复兴银行发行公债,也容易得到老百姓的认购。

江西虽是东南六省的腰肋,但内部环境并不适合发展工商业。晚清以后,五口通商,华夏不再依赖京广水道。作为京广水道上的重要枢纽,江西也像京广水道那样,迅速没落下来。

尤其是,江西境内多山多河,交通十分不便。为了发展工商业,必须大力疏浚河流、开挖运河,发展水上航运。

为了促进通信联络,必须建设电报网。

为了促进矿产运输,必须建设铁路。

这一切,都需要庞大的资金。

由复兴银行发行公债,将为以上工程筹集足够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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