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蟹壳黄

殷迅走了以后程均赶紧关上窗户,刚才开了这么久的窗户整个办公室都凉飕飕的,如果在开下去,他一定冻感冒了。

这个时候他忽然想到严锦早上出去的时候穿的特别少,也不知道她冷不冷。

想了严锦他又想殷迅,这个男人这次来肯定别有用心,如果他因此缠上了严锦,那岂不是在给自己找不痛快。

程均越想越后怕,不行,殷迅虽然给的价格非常高,但他也不能因为钱而自讨苦吃。

“小莫进来!”

程均的助理就在门口办公,只要程均一叫他就能听见。

“程总有什么事?”

“明天那个小殷总来了就别让他进来了,我不见。”

“好的程总。”说完小莫就出去了。

一个小时候严锦就回来了,拿回来一大堆的合同,看着程均满脸骄傲的说道:“快点夸夸我,这些食材原料都是我谈来的,而且价格比之前的便宜两倍。”

程均以为严锦今天就谈了几个,没想到一下子谈了这么多,价格比以前便宜这么多,这就意味着净利润比以前提高了太多。

“不愧是我老婆,真能干。”

说着程均就抱着她亲了一口,现在他更是下定决心不跟殷迅合作了。

“那是当然了,现在正好中午了,我们出去吃大餐吧!”

他们两个好久都没这么浪漫过了,正好过完年生意不怎忙,没什么事,两个人可以消停的吃点饭。

海城美食特别多,严锦跟程均虽然都是研究美食的,但做的吃的都是北方菜,海城的特色菜还没怎么吃过。

今天他们就挑了一家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大饭店准备进去饱餐一顿,看看这里的特色有没有程均做的好吃。

一进去严锦就点了六只大闸蟹,也不知道能不能吃了,反正先点了再说。

其实程均不怎么喜欢吃大闸蟹的,觉得味道有点怪,当然别的海鲜味道他也受不了,可能天生就是个穷肚子,吃不了海鲜。

然后严锦又点了一盘海城最有名的酱鸭,它是最能代表海城风味的美食之一。

海城酱鸭鸭肉鲜嫩,咸甜适中,香浓味醇,色泽红亮,没有油腻感,有辣味色泽黄黑,具有鲜、香、酥、嫩的特点,所以严锦今天必须尝尝。

糟田螺也是海城最具美食之一,这种小吃是用个大肥美、肉头厚实的龙眼田螺为原料,进店后先用清水养两天,使其吐净泥沙,然后再放入锅内,加上茴香、桂皮等煮较长时间。最后将烧好的田螺放上陈年香糟,然后糟制而成就可以了。

这种特色严锦还是第一次吃,如果好吃,她以后就会天天过来吃。

要说海城最具特色的小吃就是蟹壳黄了,据说创始于20世纪20年代初期,以海城萝春阁和吴苑饼家烹制的蟹壳黄最为著名。

它采用油酥面加酵面制坯,做成扁圆形饼,饼面粘上一层芝麻,贴在炉壁上经烘制而成。

馅料有咸有甜,咸的有葱油、鲜肉、蟹粉、虾仁等,甜的有白糖、玫瑰、豆沙、枣泥等。

因饼形似蟹壳,熟后色泽如蟹壳背一样深红,所以称为‘蟹壳黄’。

“严锦你点的够多的了,我们难不成吃不了还要打包走吗?”

以前程均确实有这习惯,但现在有钱了,出来吃饭剩一星半点的东西就不带走了。

若是点了一大桌子吃不完岂不是铺张浪费,程均在骨子里就是节俭,毕竟以前穷过,知道粮食的可贵,不能太浪费了。

“打包?这些都不一定能够吃,你难道忘了我是干饭人了吗?”

严锦之前那是为了减肥才少吃的,今天这是有食欲了,她要放开肚子吃。

这个时候程均想起严锦第一次在他家吃饭的画面了,那可真是大胃王,赶上他吃三顿的了。

“严锦,你这饥一顿饱一顿的别把胃给撑坏了,本来你的胃就不好。”

大闸蟹上来以后严锦吃的满嘴都是蟹黄,那些蟹肉一咬嫩嫩的,让她连着吃了两个。

“你放心吧!我的胃早就调理好了,现在能伸能缩的,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那你今天就尽情的吃,不够在点。”

“这回不说浪费了?你要是在点我可真就吃不了了。”

这家的菜码给的挺足,量多,严锦跟程均放开了肚子吃都得剩。

不过这家饭店确实火,中午的时候都爆满了,外面还有好多排队的等候的人,严锦觉得这家饭店该开个连锁店了。

吃饱喝足后两个人就回了公司,上午跑一天的严锦回到办公室程均就给推休息室让她睡觉,剩下的工作自己来做。

这家公司是他张罗要开的,也不能什么事都要严锦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能让严锦那么辛苦了。

第二天严锦依旧找去找食材原料,这里面有好多都缺货,据说是跟去年旱灾有关系。

不过严锦因为各地都有自己的包子铺,认识人多,所以进货渠道相对来说广一些,有好多没有旱灾的地方卖的就是便宜,严锦就通过可靠的中间人跟他们签合同,这样就能便宜很多。

要不然在本地进货,他们就得赔死。

“程均,殷总来了,你要不要见见?”

小莫好像是问了跟昨天一样的问题,程均放下笔皱着眉头说道:“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不见,把他给打发走吧!”

“可是……今天来的是……小殷总他爸殷泊……这个人我们如果得罪了,在海城就难混了。”

程均以为殷迅跟自己合作是他的主意,没想到现在连他爸都参与进来了,那就不好办了。

殷家虽然不是一个大家族,但是他们背后的势力不容小觑,程均在海城一无身家二无背景的,如果得罪了这么大一个人物,那他到最后一定是吃不了兜着走。

“好吧好吧!你让他进来,我看他怎么说。”

此刻的程均头疼死了,他知道这个殷泊是比殷迅还要不好对付的人。

不一会小莫就把殷泊给请了进来,只见这男人五十多岁左右,额上镌刻着皱纹,两鬓夹杂着银丝,眉毛和胡须也失去了昔日的光泽。

他记得小时候见到殷泊的时候特别的年轻,特别的帅气,现在却老成这个样子了,真是岁月不饶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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