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开铺

第〇一四章 开铺

林大郎回了一趟盛城,不管老高头如何挽留,坚决辞去了掌柜一职。贵成听说林大郎要自己开铺子,也呆不住了,想跟着回来,无奈董盼羽孕期反应重,胎相不稳,大夫嘱咐最好要静养,要出远门,也得等到五个月以后。林大郎安慰贵成,反正铺面的影子都还没有,就是租好铺面,也要装修,置办东西,一时半刻这铺子还开不了业,让他安心陪董盼羽等着,等铺子开业了再通知他。

林芳这些日子是痛并快乐着。

娘亲能够安心养病,她也就不用再被抱到地里去晒太阳,而且她现在眼睛睁开了,可以观察这个世界。吃的饱了,身上有了力气,精神也渐渐好起来,不像以往那样,还没来得及想事情就睡着了,她有的是时间思考,这让她很是开心。最让她开心的是,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她不用担心自己会被迫缠小脚,因为她看见娘亲和二祖母都是大脚,红姨也是。

让她郁闷的是,她一个活了三十多年的人,现在却被当一个小孩子哄,动不动就有人让她笑一个,跟她说些毫无营养的话,她装睡都不行,林武和林霞这俩小屁孩,一会儿戳她脸,一会儿揪她耳朵,气得她大叫:“离我远点”,可发出的声音却是哇哇大哭,一个三十多岁的人了,整天哭,她觉得很丢人,只好忍耐这俩小不点的非礼。

“芳儿,来,喝药了。”

自从林芳醒后,童氏就开始天天给她喂药,开始林芳很抗拒,她记得清清楚楚,在她的魂魄离开身体,还在家里盘旋时,就听见婆婆说:“没想到,她喝了这么长时间的药,现在才死,还真是能扛。”那语调,好像是终于大功告成松了一口气。

“当然能扛了,她从小各种药都喝遍了,早就有了抗药性。妈你真聪明,说是给她调养身子,其实给她喝的药,在不知不觉中增加她心脏的负荷,这个傻瓜,竟然这么相信你。”这是她的丈夫,对于她的死,哪里有一丝的悲痛,听起来竟然是无比的高兴。

婆婆语带笑意:“她三十多岁了,还没有孩子,能不着急吗?一说这个药不但能治她的心脏病,还能促使她早点怀上孩子,她自然就乖乖喝了,还一顿都不落,哈哈。”

想起这些,林芳就条件反射的不想喝药,而且她也没觉得自己哪里不舒服,没有喝药的必要,就紧闭着嘴,哪怕二祖母和娘亲硬给自己把药灌进去,也要想办法用舌头把药顶出来,实在不行,就使劲的哭,直哭的咳嗽呕吐不止,把药给呕出来才算完。

后来还是娘亲急得流泪,抱紧她说:“宝贝,你喝药啊,你喝了药,脸上的血瘤才会消,宝贝才会变得漂亮,才不会像娘这样没人要,才不会有苦说不出。”

血瘤?原来自己脸上长了血瘤,难道林十郎说自己长相古怪,就是因为自己脸上的血瘤?不知这里的所谓血瘤,和自己上一世的血瘤是否一个东东。林芳上一世也有两个哥哥,大哥的儿子生下来身上就有血瘤,疙里疙瘩的就像癞蛤蟆皮,红红的看起来挺?人,一边腰上一块,有硬币那么大。

侄儿出生时正是一年里天气最热的时候,医生建议,等天凉快一点再做手术把血瘤切掉,怕天热出汗感染。后来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情,一时没顾得上,等侄儿长到两岁多,有精力给他做手术时,才发现,原来长血瘤的地方,皮肤白白嫩嫩,和旁边的皮肤没有两样,那两个血瘤早没了踪影,医生解释说,有些血瘤会被患者自己的血液吸收,这种机率虽然不大,但侄儿刚好就是其中的幸运者。

一家人庆幸,多亏当初没让孩子受那份罪。林芳想,如果自己脸上的血瘤和侄儿的一样的话,不知自己有没有那么幸运,血瘤可以自行消失呢?不过,那以后,她不再把药吐出来,每次都乖乖的喝干净,不管这药有没有用,她都不想再让娘亲流泪。

林芳上一世最喜欢看古装戏,见了同学出去旅游照的古装像,很是羡慕,可是由于先天性心脏病,受不得劳累,除了上学,几乎不出家门。结婚后,除因为林芳做的饭实在是难以入口,不得已,饭菜就交由佣人做,其他家务,婆婆全部推给林芳,林芳更是连看电视的时间都没有了。现在倒是就处在这古装世界中,林芳却一点也兴奋不起来,名字虽然还是原来的名字,人却已不是原来的自己。

以往林文上学,中午都不回来,一个人坐在课堂练字背书,午饭将就着吃几块大饼或馒头,夫子欣赏他的刻苦,有时放学后会让小僮给他烧些热水再走。现在林文每天中午都回二祖母家,娘亲不用赶时间下地干活,能够随时检查辅导自己的课业,娘亲的学问不比夫子差,对文章的解读,有时又不同于夫子,爹爹说过,要听多家之言,将来处事才不会迂腐。

林孟这段时间的日子就不好过了,他和林文同时上学,俩人课业进程相同,李翠梅给林文讲解文章布置作业时,当然落不下他,可他喜欢玩,最喜欢的是祖母的那些兵器,虽然年纪小,有些兵器还耍不动,就这一玩起来也是爱不释手,可一让他咬字拽文,他就头大,巴不得大伯娘看不见他。

李翠红最是知道自家三姐的学问,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说:“三姐,我看干脆让文儿和孟儿也别去上学了,你就在家教他两个,夫子一个人教几十个孩子,哪里会有这么细心。”

“不行,”李翠梅解释:“人要立于世上,就要多听多见,整日躲在家里,与外界隔阂,学问再高,也无异于纸上谈兵。”

觉得三姐说的有道理,李翠红也不再多说,正奇怪林文林孟都已经下学,为何婆婆和相公还有三个孩子还没回来,就听得“咩——,咩——”的羊叫。二十多只绵羊,争先恐后的奔进大门,原本卷曲像厚毯子一样的羊毛,被剪得光秃秃的,看起来无比滑稽,进了门也不用人管,自觉得往西侧房后的小院走。

“我回来了,”

“我也回来了,”

一前一后的两个小不点,手里甩着细树枝临时做的小鞭子,兴冲冲跟在羊群后面。

林娟提着一个小篮子紧跟着进院,篮子里面装着一种叫做“花叶菜”的野菜,这个时候正是长的最好的时候,不管是吃新鲜的,还是腌成酸菜,都很好吃,村里人每天下地干活,都会顺便拽一点。

童氏手里牵着牛,挎着一个大篮子,里面大部分是药草,还有水壶,装干粮的包袱。牛背上背着一个连篓,里面是草,漏在外面的草堆得高高的,用绳子捆着。

牛后面是长着腿会走路的大草垛,嘿嘿,那是因为林二郎扛的草捆子太大,连脑袋都遮住了,打眼一看,就像草垛在走路。

最后进来的是身材颀长俊美的林大郎,穿了一身蓝色布袍,乌黑飘逸的头发,用同色的带子随便束于脑后,手里牵着他惯常骑的黑马。

这段时间,大郎都没有再穿亮色绸衣,而是尽量拣蓝色灰色等深色布衣,虽然他没明说,家里人都知道,他这是为了掩盖自己的光华,减小和李翠梅的差别,李翠梅劝他没必要这样做,他的回答是,往后自己给自己做事,钱能省一点是一点。

童氏不喜欢讲究死板的规矩,只要没有外人,家里吃饭时都是热热闹闹的,大人小孩统共坐了两桌,谁爱坐哪里随便,不分上下位。

吃着饭,童氏问林大郎:“大郎,铺子可看好了?”

林大郎正给林芳喂蛋羹,用帕子细细把林芳嘴唇擦干净,这才回答:“是,婶母,位置处在镇上最热闹的地段,带有院子,一年要一百五十两银子,侄儿还未决定,且再看看。”

李翠红撇嘴:“一百五十两,够买十亩良田了,这家主人是想抢钱吧。”

童氏也皱眉,良平镇虽说是附近最大的镇,来往人口不少,可一百五十两银子租一年,饶是地段再好,也确实太贵了,嘱咐大郎:“你且再看看吧,若觉此铺最好,就问问主人家,看是否售卖,如此贵的租金,一次买下,比长期租用合算。”

第二天,林大郎从良平镇回来,告诉婶母:“主人家愿意出售,不过要连同一片田地一块,统共五百两银子,侄儿看了,那田地不算上等,约有十亩大小,若单买此田,七十两银子都不用。不过此田离附近的河流不远,灌溉倒也方便。”

童氏和大郎一块去看了铺子和田地,铺子倒是真的好,面积大,所处位置又是镇上最繁华的。那块地倒是不远,就在镇子边上,应该说是两块地,因为通往镇子的大路,刚好贯穿那块地,地里的玉米被践踏的不成样子,尤其是靠近路边的地方,几乎已被踩凸,庄稼根本就长不起来,怪不得主家要卖地。

不过确实像大郎所说,那块地灌溉起来方便,经营好的话,一年的产出不比自家村里的肥田少。铺子后面的院子也不小,还有房子,做仓库,住大郎一家,都够用了,当即和房东讨价还价,最后以四百八十两的价钱买下。

有了铺子,其他的都好说,忙忙碌碌一个月,入秋后,铺面正式开业,取名“林氏翠记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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