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陆小夏就起了床,醒了就睡不着了,
家里多了个人,总觉得怪怪的,
到客厅却发现林步柔早已坐在了沙发上,
坐姿笔直。
见到陆小夏出来,她也站起身,
“前辈你醒啦?”
陆小夏揉了揉睁不开的眼睛,勉强看清了眼前之人,
“起这么早?”
林步柔整个人看上去活力满满,已经完全没有了昨晚上的萎靡,
“嗯,体修一般不用休息很久的。”
她点了点头,双手抓着T恤的衣角,显得很是拘谨。
“你现在还留有修为?”陆小夏打了个哈欠,他想起来,昨天林步柔的力气似乎不是一般的大。
“没有呀,在我的感知中没有感受到任何灵力。”
林步柔摇头,
“你等等。”
陆小夏说着转身到了阳台,从犄角旮旯里搬出一个哑铃,
上面布满了灰尘,一看就知道很久没有用了,
他找了块抹布,有些不好意思的将上面的灰尘拭去,
之前因为久坐不动落下一个腰痛的毛病,就想着买个哑铃锻炼锻炼身体,结果一放就是几年。
“仙子你试试。”
陆小夏有些吃力的将哑铃放在林步柔跟前,
她不明白前辈要干什么,但还是一脸轻松的将哑铃拿了起来,
“这么轻松?”
“这个很重吗?”林步柔说罢甩了甩,样子就像甩一根烧火棍一般毫不费力,
这可是二十千克的哑铃,就算你力气大,作为普通人拿起来也要皱皱眉吧,
看着林步柔一脸轻松的表情,陆小夏心情复杂。
“那仙子你觉得你最多可以拿几个这样重的哑铃”
林步柔一番思量,
“也许——八个到十个?”
二八一十六,一百六十千克?
“用全力,单手拿二十个应该不成问题。”林步柔小脑袋一摇,有接着说道。
好家伙,你比泰森都牛,
他印象中的体修大多是筋肉怪物,像这样一个瘦瘦的女孩子倒是少见。
看来自己不能惹恼了这位仙子,不然她一拳真的可以把自己打进墙里,扣都扣不出来。
这倒让他想起了一句话,
家有少女初长成,力拔山兮气盖世。
“啊哈哈哈,”陆小夏扬起笑脸,
“仙子你饿不饿,我带你去吃早餐吧。”
“是有点......”林步柔摸了摸肚子,
“可是你还没有帮我了解这个地方呢。”
在她看来,现在最主要的还是了解世界,毕竟谁处在一个陌生环境都会感到心里没底。
“欸,不急不急,咱们边走边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那好吧......”
林步柔说着便要换上她那双长筒靴,陆小夏这才注意到她一直是赤脚,
粉白嫩嫩的脚丫子直接踩在反光的地板上,显得很是可爱。
“别,你穿这个出去太招人耳目了。”
长靴配T恤,
有点过于潮流了。
“被别人看到会很严重吗?”
林步柔小声嘀咕,
“会!”
陆小夏一脸严肃,随后从鞋柜里拿出一双鞋子放在林步柔脚下,
“在这个世界活动需要身份,你没有身份如果被发现可是很难办的,穿这个长靴太招摇了,难免惹人注意,来,穿这个。”
“那好吧......这是什么鞋子,怪得很。”
“这叫人字拖,看上去怪,但穿上去很舒服的,透气又环保,舒服不臭脚。”
“这鞋子看上去......”
林步柔一脸抗拒,这种脚趾头露在外面的鞋子和没穿有什么区别?
“你试试嘛,总不能不穿鞋吧,不然别人以为我虐待仙子你呢,融入这个世界的第一步就是穿人字拖。”
陆小夏半骗半哄,
“那好吧。”
林步柔只好穿上人字拖,
“把那个夹在大脚趾缝里,欸,对,孺子可教也。”
林步柔本就白嫩的脚穿上人字拖更显得白皙细嫩,
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脚。
走了两步,林步柔却是咯吱笑了起来。
“不行前辈,这太痒了。”
她脚趾痒得直抠鞋面,
“忍住,放松,这是前辈教你跨入这个世界的第一步。”
林步柔不知道穿人字拖和跨入世界有什么必要的联系,但她的脚趾还是慢慢卷曲放松,最后恢复平静,她也没再笑,只是表情怪异。
“嗯,很好,现在可以出门吃早餐了。”陆小夏很满意,虽说让林步柔穿人字拖算有他自己的一点带你私心,但他也确实是没有别的鞋子,只有这双人字拖没有被穿过,
电梯内,
“对了前辈,以后我的衣服还是我自己来洗吧,不用麻烦你了,尤其是我的肚兜......”
林步柔脸颊微红,她一早上就看到了晾在阳台的衣服,自然知道是陆小夏洗的。
“啊,好,你放心,衣服我是用洗衣机洗的,肚兜我是戴手套用热水泡了泡,没有接触到的。”
陆小夏连忙狡辩,表示下次还敢。
“嗯,我相信你。”
林步柔点了点头。
嗯?这就信了?
在电梯里林步柔还是有些东张西望,看上去很是畏惧这个钢铁匣子,不由得往陆小夏身边靠了靠。
“别怕,电梯只负责帮我们上下楼,可以算是个法宝吧,不会吃人的。”
陆小夏解释,
“那它靠什么力量运作呢,没有灵力靠人力?”
林步柔忍住想要抠脚丫子的冲动,继续问道,
“当然不是,人力在这个世界是很落后的,这个世界运作大部分靠的是电力。”
“雷电之力?普通人怎么可能掌握这种力量。”
“额嗯,这个世界是唯物的,并没有太玄大陆的牛鬼蛇神,所以电力也是可以被普通人使用的。”
陆小夏理解她的想法,
以太玄的视角,电力是神圣的力量,怎么可能会被普通人驯服。
虽然不清楚陆小夏嘴中的唯物是什么意思,但她还是大概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
电梯内的陆小夏总觉得自己忘记了什么,却是想不起来。
来到小区外,一路上遇到许多出门上班上学的人,
不知道为什么,许多人对两人投来目光,林步柔有些怯生,紧紧跟在陆小夏身后。
照理说她也是站过世界巅峰的人,不应该是一副小女生的模样才对。
两人又来到了昨天的摊位,不过已经变成了早点摊,
娟姐是懂做生意的,
晚上十点摆烧烤摊,
早上六点变成早点摊,
卖到十点就回去休息。
“哟,小夏,稀客呀,多久没见你来吃过早餐了。”
看到陆小夏的娟姐招呼着,
见到身后跟着的林步柔,她一脸八卦,小声问道,
“你女朋友啊?”
她并没有将昨天晚上那个蓬头垢面的女人和眼前这个青春漂亮的少女联系在一起。
“不是,小柔,我妹妹,”
陆小夏用手肘捅了捅林步柔的腰,
“啊?怎么了前辈?”
她正想着怎么找个借口脱掉这让人痒的不行的人字拖,完全没有注意两人的话题。
前辈?
娟姐露出怪异的表情,
“叫哥......”
陆小夏小声提醒,这是他刚在路上和她谈好的,不然一口一个前辈人家以为你们玩角色扮演呢,
她身份暂时是自己的妹妹。
“哥。”
林步柔硬着头皮,脆生生喊了一声哥。
嗯,陆小夏满意地点了点头。
“原来是妹妹呀。”娟姐见状也没再怀疑,而是笑道。
“妹妹长得真漂亮呀,穿得也时髦。”
时髦?
陆小夏有些疑惑,这不就是普通人穿搭吗?
回头仔细一瞅,
糟糕,
他才猛然记起,林步柔身上还穿着自己的痛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