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不速之客

接风宴,非常丰盛,都是华夏国特有的菜系,宋飞有一种梦回故里的感觉,神情恍惚。

在他的脑海中,有一个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在闪掠,那是宋飞脑海最深处的记忆,他想努力把它抓住,但是结果很遗憾。

欲速则不达。

宋飞深知这个道理,只要救回博士,也许自己就可看到希望,不过这一切要缓步而行,急是急不来的。

大厅中总共摆了三桌,义字堂三十六名最高层尽数到场,至于余下的七十六人则是有待下一回,酒过三巡之后,义字堂的兄弟们都彻底放开了,一个个都熟络了起来。

“是兄弟,干了这一杯。”

“感情深,一口闷!”

“大口吃肉,大杯喝酒!”

兄弟们凑在一起,总是有找不完的理由,喝酒,最重要的就是爽快,要不然推推搡搡,畏畏缩缩,根本就不可能尽兴。

三十六人中,倒是有两位女人,其中一人叫做桑榆,留着短发,穿着干练的职业装,喝酒很豪爽,甚至比起一般的男子来,还要有过之。

“十三妹,你还是饶了我吧。”

张雷苦着脸,他很后悔坐在桑榆的身边,劝酒劝了几回之后,结果把自己给搭了上去,这令他掩面,难受得想哭。

“张雷和十三妹是同乡,来自同一个地方,他们是一对欢喜鸳鸯,不过一直都没有挑明,也是叫人无语。”小刀在宋飞的耳边说道。

来自同乡,又彼此有好感,竟然一直没有挑明,这样的一对人,倒是令宋飞很是感兴趣,不过在异国他乡,尤其是在弗洛城这样复杂的环境下,这样的事情是可以理解。保持距离,是为了彼此最好的保护。

另一位女人,留着一头长发,长得很漂亮,同时也很文静,虽然也在喝酒,但是比起一干大老爷们来却是矜持了许多。

“许雅。排名二十一,和我一样来自木桥镇。”小刀说道。

来自木桥镇?

宋飞知道当初小刀和木桥镇中的兄弟一起越过边境,当时的兄弟总共有二十五人,但是在途中遭遇沙漠流寇死了五个,后来与弗洛城帮派冲突中,陆陆续续也是死了几个,到得现在,依旧还在的只有十八人。

宋飞唏嘘,人生在世最痛苦的事情是什么,就是眼看着兄弟,在自己的面前倒下,但是自己却是无能为力。这个世界,缺少净土,有人的地方就难免会有纷争。宋飞早有决断,有一天他会将义字堂的人解散,走正道才是真途。

不过,这是后话,现在去做决定还是稍嫌早了,毕竟现在这个小城黑势力纵横,想要生存下去,就必然要经受血与火的洗礼。

“我提议,所有的兄弟姐妹共同举杯,欢迎飞哥的到来,同时也为义字堂辉煌的将来,干杯!”

在小刀的提议下,所有的人共同举杯,发出震天的嘶吼,将杯子中的白酒一饮而尽。这样的气氛太浓烈,令宋飞的心中很是温暖。他渴望拥有这样的感觉,似乎在他的内心深处,温暖非常奢侈。

也许自己是一个孤独的人,至少曾经是。

宋飞对于自己有了这样的认定,他对于自己的感觉很是认可,这样的认定绝对不是莫名感触,而是事出有因。

就在这光头七的手机响了,他接了一个电话之后,脸色一变,到了小刀耳边说了几句,然后叫上三个兄弟便是走了出去。

“有人来砸场子。”小刀淡淡地说着。

在唐人街砸东方不夜城的场子,这绝对就是寿星公玩上吊——纯粹找死。有光头七带人去,小刀是一点都不担心。而宋飞却在思索,这不速之客来得也太是时候了,而且只要是弗洛城的人,哪个不知道东方不夜城是义字堂的产业,这样做也太明显了吧。

“我们看看,究竟是什么人这么不开眼。”

这个时候,小刀拿过一个平板,打开了监控,饶有兴趣地看了起来。

东方不夜城的一楼大厅,这个时候,已经接二连三地倒下了四五个人,而在他们的面前,则是有三个人。

不久之后,光头七带着人到了那几个的面前。

东方不夜城的一楼,是不夜城的乐透厅,周边都是博彩的机器,原本在博彩的人们都停下来,瞧起了热闹。

对方根本就不给光头七说话的机会,直接出手。这是一名瘦小的年轻人,年龄不大,也就在二十左右,但是出手之间却是凌厉无比,他细瘦的手臂中似乎隐藏着巨大的能量,咚地一拳,便是将抢步上前的黑衣人击飞,同时向着光头七迎了过去。

光头七的表情很凝重,他没有看轻那年轻人,不过有人胆敢挑战义字堂,那是绝对不允许的。

“光头七不是他的对手。”

宋飞的目光落在平板上,说了一句。

“不至于,光头七的实力还是不错的。”小刀皱眉,什么时候,弗洛城中竟然又出现了这样的高手,而且年轻得有些过分,大概二十都没有出头。

果然不出宋飞所料,五分钟后,光头七被年轻人一脚踢中肋部摔飞了出去,光头七不服,腾身而起,不过这个时候,年轻人的身子灵动,陡然出指,在光头七的前胸一点,光头七倒地,便是再也动弹不得。

“这是——”小刀震惊。

“封穴术,我知道这人是谁。”

宋飞起身,往外走去,小刀、周广紧紧跟随而去。

不夜城的一楼大厅,那年轻人看着缓缓而来的宋飞,微微一笑。

“飞哥,你还记得我吗?”

宋飞脸上一笑:“小丁,果然是你,是黑鹰让你来的吧。”

小丁点头:“飞哥,你在弗洛城搞出的动静太大力,黑鹰断定是你,所以就派我来了。”

“宋飞,还认识我吗?”在小丁的身边还有一位女人,身材窈窕,这时对着宋飞微笑。

“洪娘,我当然还记得你,我听黑鹰说,当初救我的时候,贴身照顾我的就是你,大恩大德,我怎么可能会忘。”

“小飞,那么我呢?”说话的是一位中年人,穿着一件月白对扣衫,头发花白,给人一种出尘感觉。

“五哥。”

宋飞尊敬地说着,这是黑鹰的人中实力最强的一个人,叫做董五,就是黑鹰平时也要尊称他为五哥。

“走,我们上去细说。”

“不了,黑鹰就在城中,他希望你有时间和他能够见上一面。”

洪娘将一张纸条递给宋飞,宋飞摊开,上面只有一个地址:枫叶山庄。

三个人并没有逗留,将纸条给了宋飞,他们的任务也就达成了。

“飞哥,他们走了,光头七怎么办?”

“这小丁——”宋飞摇头苦笑,“不过也无妨,光头七被小丁用封穴术制住了,半个小时后,就会恢复正常。”

正如宋飞所说,半个小时过后,光头七恢复了正常,当他听说自己被人点了穴,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在浑身上下摸索了半天,终于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光头,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放心吧,待会儿我就给你找个妞,让你试验一下,看看有没有出什么问题。”

张雷的一番话,逗得义字堂的兄弟哈哈大乐,一扫刚才被人生生打脸的不爽。

“飞哥,你是要去见那个黑鹰?我陪你一起去吧。”小刀说道。

他曾经听说过黑鹰的名头,这伙人号称十一罗汉,一直在沙漠深处来回,干的什么买卖,那是不言而喻,不过他们很少进入弗洛城。

宋飞摇头。

“你还是留在这里吧,黑鹰曾经救过我,我欠他的,应该还他。”

宋飞直觉告诉自己,黑鹰想方设法找到这里,同时还派出了董五,这事情绝对不简单,也许和当天袭击自己的人有关,甚至很有可能这些人与追杀米歇尔的人也是脱不开干系,这样说来,那些人就极有可能也是野狼雇佣军了。

不久之后,宋飞上了小刀给自己安排的车子,向着枫叶山庄而去。也就在宋飞上车不久,从不夜城边上的角落里,有一辆驶出尾随宋飞而去。

“这么一点小伎俩。”

竟然被人跟踪了,显然,这些人也很想知道黑鹰的下落,不过可惜,他们遇上了宋飞,宋飞的记忆虽然没有恢复,但是那些特种部队捶打出来的经验早已深深地融入他的骨子里,在宋飞的指令下,司机三五下,就把跟踪的车子给甩了,而宋飞并没有继续乘坐车子,而是在一个人多的地方选择下车。

不久之后,他再次上了一辆的士车,这才向枫叶山庄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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