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岁月飘零,人世蹉跎,青涩纯真少女,爱恨执着。染指浮华,借言性情不合,抹杀那十年情感纠葛。润色清晨,夕阳独娇,激荡风发青年,痴迷爱河。忘却拼搏,意终生遭离弃,笑迎着余生乐得逍遥。

《风月颂★好情》这首词意表青年男女情感纯洁,少了些利益纠葛,事有两面,人分善恶,世间万物并无好坏之分,好坏诞生在三点之间,所谓三点便是一个标杆,两个点,只有确立的标杆,你才能分辨出哪个点离标杆近,哪个点离标杆远,列位,试想若是标杆多了,距离远近可就参差不齐、婆媳不和了,其中近远亦可作善恶之用,思而量之,个中情理,慎思考量,莫要误了前程。

且说娄雀拿来布条定睛一看,字迹与之前相同,断定出自一个人之手,当时他就火了,将纸条攒在手里揉搓成一团,暗骂道:谁家的兔崽子,威胁到娄爷我身上了,来来回回折腾四五趟,只为一布条。他嘴上碎叨些,心里却有些惧怕,此人来无影去无踪,积雪之上竟没有留下丝毫的印记,想必是江湖高手,便站起身来,借着月光,又仔仔细细瞅了一番,确定无人,方才回去睡觉。

后半夜果然无事,娄雀一觉睡到天亮,醒来时火堆只剩下些火星,感觉到浑身发冷,冷风吹到脸上,整个人都精神起来,瞥了一眼看见酆淑娴熟睡着,于是他便起身生了火,烧了开水,熬了些药,将昨天剩下的肉热了热,才叫醒酆淑娴。

酆淑娴昨天狼肉吃的多了,闻见那肉味觉得胃里恶心难受,只是摇头不吃,单就喝了点药,屋里活动会儿,困意上头,又躺下睡了。

娄雀总觉着这两天发生的事情有些奇怪,一是黑衣女子暗中施救,他思前想后,想不到为什么出手相救,二是送草药的人是谁?为什么要警告自己早点离开,三番五次的神出鬼没,三是龙祥镇如此荒凉,人却频繁出现,狼也来偷袭,是巧合还是预谋,他不得而知。

冬季昼短夜长,恍惚之间,天渐昏暗,寒风凌冽,屋内到处透着风。娄雀见门被撞得粉碎,无法修补,嗖嗖的北风透过门吹了进来,于是把她挪到了柜台下面,用狼皮把他裹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

娄雀想知道昨天晚上送药的到底是何人,将她事先藏起来之后,用雪将火堆湮灭,制造了一个已经离开的假象,背上箭囊,拿起弓,纵身一跃跳上二楼,藏在正对着大门口的房间里,留下门缝偷偷地观察着等待那个人的到来。

那二楼早就破烂不堪,几乎是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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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的,屋里面覆盖了一层厚厚的雪,屋顶上啪嗒啪嗒滴着水,冷风咵咵地吹,娄雀躲在门后,狼皮盖着头,猫着眼看着大门口,一动不动,大气都不敢喘一声,生怕被那个人发现。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守得门扉见黑身,过了约一个时辰,门口闪出一个黑影,娄雀耷拉的眼皮猛然一机灵,瞪得似铜铃一般,没想到还真让自己给堵着了。

只见黑衣人如落叶一般轻悄悄地落在门口中间,不出半点声响,黑衣人跳了进来,握着弓,背着箭囊,佩戴宝剑,将整个屋子打量一番,以为他们已经走了,迈步嘡嘡嘡直奔楼上。

娄雀心下荒了,担心被他发现,若是露出马脚,看他这身手了得,不得把自个大卸八块,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干着急,动不了身子,只听得脚步声越来越近,正想着硬着头皮冲上去,突然楼下传来一阵咳嗽声,但听得脚步声戛然而止,接着一阵蹭蹭蹭的下楼声,他探头一看,只见那黑衣人拔出剑走向柜台,于是他夺门而出,大声一喝:“住手!”说罢纵身跃,跳下楼来。

黑衣人迟疑了一下,转过身,黑布掩面,半句话不说,睁大眼睛看着他。

“你是谁?”娄雀上下打量一番,疑似是夜里救自己的那个人,行踪却有些可疑,故而质问道。

那黑衣人猛然惊醒,慌乱地跪在娄雀面前,参拜道:“小人利财,见过雀少君!”言讫,起身扎下面罩,将帽子后拢。

娄雀的少君身份很少有人知道,为何他会得知,再看这人面貌,也觉得有些熟悉,感觉在哪里好像见过,却又想不起来在哪里,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的身份?”

“我是人间客栈的堂主,自从少主那夜人间客栈被屠龙血洗,我为了隐藏身份,只好离开,暂居在龙乡镇,后来圣主向个堂主下了命令,表明你的少君身份,责令众人查询你的去处,查到者要严加守护,在各自管辖范围务必确保少君的安全,所以我这才日夜跟随少君!前日救驾来迟,险些害了少君性命,望少君赎罪。”

娄雀恍然大悟,突然意识到自己的真实身份自然不能让酆淑娴得知,走进柜台见她睡得正酣,才放下心,拉着利财走到门外,问道:“昨日那个送药的是何人?”

“正是小人拙妻,柴艺媚,我见那位姑娘身体有样,让她从五十里外地药馆买的药回来,送来时,特意留下了布条!”利财答道。

“那另外一张纸条也是你送的了?”娄雀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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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财点了点头,解释道:“雀少君,此地荒芜很多年,豺狼虎豹夜夜出没,极其危险,若是小人保护不周,让您受了伤,传到圣主耳朵里,只怕我的小命就不保了,小人并非故意恐吓,之所以迟迟不敢露面,是担心那位姑娘知晓你的身份,于你不利,我才想出这么愚蠢的计策!今日冒然出现,以为你们已经离开!”

娄雀已经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得知爹地挂念自己,心中欣喜万分,便委托利财向父王报个平安,便说道:“你告诉圣主,就说我现在很安全,不用他老人家挂念。”

利财点头应允,只是眼神中还有些担心,问道:“少君,您何时离开此地?”

“这事儿恐怕得劳你费点心,”娄雀看了看屋内,解释道,“暂时离开不了,她一心想要狩猎,少则也得要呆上两三天!”

“几天倒是无妨,少主且放宽心,如有意外您只需摇响此铃铛,我便会出现!”利财以为他要长时间留在这里,短时间尚可,日子久了,难免生出意外,届时圣主怪罪下来,又岂能承担的起,既然是游玩狩猎,多则也就四五天时间,于是放下心来,说着从怀中掏出一个小铃铛儿来。

娄雀接在手里,好奇地看着,问道:“有这么灵验!”话音刚落,用手摇了摇。

利财听了铃铛响,连忙抱着头,疼得他面目狰狞,伸手告饶道:“少主且慢,此铃铛是通心铃,与我心脉相连,它一响,无论我在什么地方,头部都会有反应,轻者头昏,重者头痛!”

娄雀听他这么一说,惊心不已,急忙住手,怜悯起他来,将铃铛又还给了他,说道:“那还是你拿着吧,万一我捧着磕着的,你岂不是要时时遭罪?你对我有救命之恩,虽是职责所在,我亦不能以怨报德!”

“保护少主是我等职责所在,纵然是万死也不辞,离得近些才会疼痛,若是距离远些,也就没那么难受!”利财又将通心铃交给他,之后便告辞了。

娄雀将铃铛小心收藏,又回到房中,心情陡然大好,胃口大开,收拾了些废柴,坐在柜台旁边生火烤起狼肉来,看着这个火旺,闻着这个肉香,肚子咕咕直叫,不停地吞咽口水,不时地撕下些尝了几口,那个心里舒服劲儿,好比六月花开红艳艳,嘴里忍不住地哼起小曲来。

突然,耳畔传来呼啦啦地声音,娄雀以为又是野兽,慌得站起身来,一不小心将狼肉打翻进火堆,也顾不得捡,转过身来,手插入怀中欲摇铃喊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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