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森林

“回去。”

和江泉溪站在同一个高点的士兵突然走了几步,靠近了江泉溪。

江泉溪没有回头,她知道这是好心对她的提醒,也是在警惕她别做出什么不该做的事情。

以江泉溪的目力来看,并没有看见远方接近的狼群,这也正常,如果到了江泉溪能看见的距离,那么也没有必要跑了,不管末世前如何,在这末世中,变异动物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越了汽车的车速,何况它们的体型也变得无比巨大。

末世前,相比于老虎和狼等动物,质量好一些的车辆就可以抵挡住它们的大部分伤害,但是现在,只说变异狼,最大体形能达到七八米,最小也有四五米,一爪子下去,多坚固的车子都得碎。

下方的车队已经调整好了,领头的车子已经启动,后面的其他车辆逐渐跟上。

有一部分士兵是没有上车的,他们要留下接应战友,也就是传递消息的那个士兵,还要对狼群进行一些阻击,为车队争取时间。

江泉溪看了一眼,便转移目光,在身后士兵快要动手前,主动向下一跃,五六米的高度还有些坡度,对江泉溪来说不是多大的问题。

几十米的距离,江泉溪只用了几秒就到了自己的那辆车前,轻巧一跃,旁边大黄无声的跟着跳跃了上来。

守卫的士兵看了一眼江泉溪,没有说话,沉默的合上了车厢门。

对于江泉溪踩着点回来,但是又没有影响时间的情况下,确实也没有什么值得说的,能把握住这个精准的时间,就说明了江泉溪懂的很多,也不用他再说什么。

只有掌握规则的人,才知道如何钻规则的漏子。

江泉溪走回自己的位置坐下,一旁的胶带突然凑近,江泉溪去了高处是所有人都看见的。

“姐,你刚刚看见了没?是变异动物吗?什么样子啊?”

紧张有些,但是不多,更多的是一种跃跃欲试的兴奋心情。

江泉溪没有说话,就看着眼前的未成年光头自己说个不停,在没有亲眼得见变异动物的可怕之前,大部分人都很难对它们产生应有的恐惧。

因为大部分的人类,生活在末世前的和平中的他们,究其一生,也没有亲眼见过几次野生的动物,只在电视、书本、手机等地方看过图像,而往往这些图像还带着一句话“保护野生动物”。

这是多么自傲的一句话,因为人类已经是这个地球上独一无二的霸主了,所以才会以这种高高在上的姿态,来告诉自己的同类,我们要保护除了自己之外的生物了,它们已经被我们杀害的差不多了。

“走的也太着急了,我连啥样都没看见呢。”胶带咂舌,他是真的对于变异动物挺好奇的,反正有这么多人保护,也不会出什么危险。

话音刚落,车厢里的四个士兵同时转头看向胶带,江泉溪也看着他,不发一言,厨师和菜农默契的低着头,像是没有听到。

胶带倏忽停止了声音,茫然看向四周,也发觉了周围的氛围不对。

“嗤。”石头老头嗤笑一声,打破了车厢里的气氛。

“个瓜娃子,脑壳坏掉了吧。”

这车厢里,除了胶带是纯正的新人,其他人都或多或少的出过几次天子京,虽然都是周边范围,早就被清理过了,没有什么危险,但是确实比胶带更清楚可能会遇见的危险。

“会见到的。”江泉溪开口。

这才是第二天,就能碰见变异狼群,接下来最少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凌云小队走的还是远离人烟的路线,往后出现的变异动物,只会多不会少。

虽然不清楚凌云小队的具体,但是既然敢走这条路线,就说明还是有充足把握在的。

“啥?”胶带没有听懂,但是江泉溪已经闭目养神,不再理会他了。

胶带难得安静下来,这一车厢的人,明显就他自己不在状况,有一种自己被孤立了的感觉,想了想,隔了一段距离的,坐在了江泉溪旁边。

那三个是助手的年轻人,午休的时候在学者的车厢里进行问题讨教,行车的时候没有办法,只能留着各自的问题等着休息的时候一起问,但是刚刚太匆忙了,那么一点反应的时间不足以让他们跑回来,也就直接留在了那辆车上,虽然拥挤了一点,也还是装得下的,危险时候也不会有人在意。

至于为什么胶带坐的位置要和江泉溪隔一段距离,那是因为江泉溪的身边有着大黄,胶带想靠近就看见大黄龇牙咧嘴的威胁他,那表情太人性化,胶带想看不出来都不行。

就算在末世前,也没有几个人敢和护主的狗对着干啊,为了丁点大的事被咬几口也犯不上。

大黄是变异动物这件事,胶带是知道的,但是偏偏大黄在外形上,和末世前一模一样,根本没有传言中那么邪乎,相处了一天,也和正常的狗没有区别,粘着江泉溪非常紧。

其实大黄的体型还是变大了一圈的,然而就算它的体型变大了一圈,也还是在末世前的正常范围内。

所以胶带一开始就没有把大黄当成一个变异动物。

胶带安静了下来,车厢里也没有其他人说话,整个车队按照既定路线行驶,这条路线是一条公路,末世后才三个月,也没有遭到什么破坏,因此行驶起来的车速还挺迅速。

江泉溪等人在车厢里,是没有什么视线的,也就不知晓外面的情形。

有一辆卡车,就是之前装着士兵殿后的那一辆,停在了原地,车厢门敞开,两个举着不同的枪支的士兵靠着车厢两边,半蹲着瞄准狼群的方向,最高点上出声提醒江泉溪的那个士兵,大声的汇报着情况。

在视野中出现了飞速狂奔的战友身影时,两名持枪的士兵同时面色一凛,看见队友的时候,就代表狼群在身后不远了。

果不其然,队友身后出现了评论有五六米身高的变异狼群,“砰砰”两声,两发子弹击在了最前面的两只狼身上,一只打在头顶,血雾爆开,竟然是一枪爆头,而另一个子弹,打中了一只变异狼的半个脖子,虽然不是当场死亡,但是也不可能活下来了。

狼群因为突然死亡受伤的同伴放缓了速度,但是没有完全停下,它们在等待着不知道藏在了哪里的狼王命令。

但凡做的任务多了一点的,都清楚一件事,狼群是在野外最容易遇见的生物,普通的变异狼虽然很危险,最可怕的却是狼王,因为每个狼王,都会拥有人类一样的特殊能力。

常见的有风、土、火、水等,当然也有其他的能力,而这就代表着,狼王有多么难以对付。

狼群速度降下来的时候,那名正在逃窜的士兵突然加速,接近了车子,另一边在高地上提供视野的士兵也飞快的跳了下来,狼群已经出现视线范围内了,也就不需要他了。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从两名狙击手中间跳上车厢,准备好的车子立刻发动,起步就是极快的速度,正常车子当然不行,但是凌云小队的车子都是特别改装过的,为的就是能在关键时候节省启动的时间。

逃跑的时间快一秒,就有可能改变一次命运。

狼群原本已经距离不到千米,车子启动后,又拉开了距离,两个持枪的士兵并没有放松,而是尽量的寻找着可能会出现的狼王。

正常的枪支是无法对能力者或者变异动物造成大量伤害的,这已经是公认的常识了,而这两个士兵竟然能做到一枪爆头,就代表这两个枪支是能力,而非实物。

另外,也得要这两个人的进化等级足够高才行,如果只是初次进化的能力者,对变异动物造成的伤害也就只比正常枪支高一点而已。

他们两个没有继续攻击狼群,是因为不想拉太多的仇恨,只有两枪的话是一个警告,狼王会通过这个,来斟酌一下是否要继续追他们,而如果杀太多的狼,那么狼王就算同归于尽,也要为同伴报仇。

并没有多长时间,在车辆后方三百米的距离,突然一片光影闪烁,一只比正常变异狼还要高大两米的狼王突然出现,脚步脚下,嗷呜了一声,后方的狼群也都停下了脚步。

这次的狼王竟然拥有隐身的能力,差点就被它直接摸到了车子附近,还好狼王考虑了一下这两个武器的伤害,觉得不值得用用太大伤亡来换取这么几个食物,才喊停了身后的狼群。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事情,好像除了人类,这个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都在不停的变大变大,也就导致,人类对于这种体型巨大的变异动物,其价值并不高。

按照比例来说,人类对于这些大型变异动物,就像是兔子之于人类,小小的一只,如果是一个人吃还好,但是十几个兔子分给几十个人就不够了。

十几个人类,分给几十只狼群,也是同样的道理。

狼王没必要为了十几个狼的口粮而导致同等数量的狼受伤死掉,太亏了,不值得。

车厢里的士兵们并没有放松警惕,一直到半个小时后,之前在高地上提供视野的士兵,翻身上了车厢的上面,站在车厢上确认了没有狼群的踪影,才解除了大部分的防范措施。

这时候车厢里才算活跃起来,没了那种生死一线的紧张感,车厢里的小队长拿出卫星电话,和凌云小队的主车队联络,对照路线,准备汇合。

总共没有花费两个小时的时间,这一辆车就默默的追赶到了车队,自动归在了末尾处,甚至车队里的其他人都不清楚这件事,因为车队并没有停下过。

好在发现狼群的时候,都已经吃过了午饭,因此就像是提前了半个小时发车一样,没有引起什么慌乱。

等到晚上的时候,车队正常的停下休整,准备晚饭和过夜后,原本心里扯着一根弦的众人,纷纷松了口气。

胶带见状,满血复活,他也是知道变异动物很危险,但是没有亲眼见过,那份危险也就只存在于想象中,现在看见车队遇见了狼群之后毫发无损的样子,马上又觉得,虽然都说变异动物有多危险,但其实也就那样。

就像是末世前一样,野生动物对于普通人有危险,遇见了配备各种武器的军人,也翻不起什么浪花。

胶带端着饭碗凑近到了江泉溪面前,他经历过下午那一幕,自然是不敢直接说“什么变异动物,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这种话,但是对于变异动物也实在没有什么害怕的感觉,反而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

“姐,变异动物到底什么样子啊。”

他也是看出来了,这里就江泉溪一个女的,脾气好心软,不像其他人一样。

“别急。”江泉溪淡淡瞥了一眼,“运气好你今晚就能看见。”

至于到底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差……看他见过了变异动物后还能不能这么乐观了。

“真的?”胶带惊喜的问。

江泉溪没回答,看了眼四周,这次车队留宿的位置,是在山外。

这处的地名叫红提岷山,凌云小队走的路线要横穿这座山,末世前没什么问题,末世后,谁也不清楚这山里有什么。

末世后的动物进化有三种普遍的,一种是外形不怎么变化只体型格外巨大,就像是等比放大了几倍一样,第二种就是体型变化的不算夸张,外形上有一部分变化,从明显特征中还是能分辨出末世前是什么动物的。

而最后一种,则是完全改变了自身的形象的,以一种人类从未见过的模样出现,只能从某些细节的地方来猜测,末世前应该是哪一种的动物。

之前向光小队在路上遇见的羚羊群,属于第二种和第三种之间,变化的很多,但是特征也足够明显。

森林,在人类发现动物开始进化后,就几乎成了人类的禁区,没有人敢于轻易闯入,因为闯入的人都没能回来。

凌云小队没有直接进山,夜晚是变异动物的主场,更何况是在森林里。

因此打算在隔了一段距离的山脚下过夜,等明天白天再上路,如果让江泉溪来做决定,她宁愿绕路,也不会想经过这片森林。

甚至这短短的距离,根本隔绝不了那可能出现的各种奇特的变异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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