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第 44 章

常知欢几乎断定这一定是景遥撞破别人奸l情所以被灭了口。

“让你没事多看,不长针眼才怪。”

“这真的怪不了我呀。我还是……不会真长针眼了吧。”景遥觉得两眼都是泪,他还是个处呢,怎么就能长针眼呢。都怪那个死混蛋,别说看春l宫图了,就是看到漂亮女人他都打哆嗦。

那么漂亮一美人脱了石榴裙一比比他还大,说得过去吗?他有事吗?

“这可说不定。”常知欢斜了他一眼,突然从床头上抽了一本佛经塞到景遥手里,“本王觉得你这几天不要出门待在家里念念经洗洗眼睛比较好。”

景遥抱着那本佛经,呆愣着双眼点点头。

“你说的没错,我会的!不过……王爷的枕头底下怎么还放着这个?”

常知欢脸色不太自然了,板着脸道:“啰嗦!”

“好吧。那我回去了。”景遥抓着那本蓝色封皮的经书晃了晃。出了门见了乖巧可爱的小侄儿心生喜欢,又抱着亲了又摸l摸了又亲,直到大和尚淡漠的眼光往这里一扫,景遥一哆嗦,手一抖就把小侄儿放了下来。

“乖宝贝,小叔父下次给你带好玩的。”

“小叔父再见!”自在刚吃过白糖糕,一嘴的油渍,往景遥脸上印了上去,还热情地把手上吃了半口的白糖糕递到景遥嘴边,“给小叔父吃!”他觉得自己可大方了,是最大方最有爱的宝宝!

景遥顶着巨大的压力接受了来自侄儿大方的馈赠,身上被抓了好几下油乎乎的手印。

好歹是他最可爱的侄儿的孝敬了。别的亲戚家小孩子都没有小自在可爱,又白又嫩的,跟年画里的白胖福娃娃一样一样的。他瞪了大和尚一眼,那和尚还没有呢。唔,还是表弟这里的东西好吃。

也不知今天是不是衰气到头,走着走着竟然走到芙蓉街去了,意识到走到芙蓉街,他脚步一顿,就想掉头回去。

不!景遥转身的动作一滞,怎么能这么没骨气呢。他怕……怕什么。变l态的又不是他,欺骗良家妇男的更不是他,该心虚的也不是他。

那混蛋欺骗了他的感情,他为什么要怕。他脖子一梗,这下不掉头了,立志要从这条街上过。这条街景遥可有将近三年没有走过了,每次宁愿绕路也要从这里避开。

芙蓉街是一条酒香扑鼻的街道,酒香从何处来?就在巷尾的一家酒坊里,只要酒坊的门一打开,醉人的香气就像勾着人的小蛇一样在你的鼻腔里游走,魂儿就软l绵绵的醉倒了。

俗话有云酒香不怕巷子深,这家酒坊完美证实了这句话的正确性。路过这的,便是不喝酒的人也禁不住诱l惑去店里看俩眼,实在不行,打一小坛子不醉人的水酒也行的。

店里的小炉子上永远用小炉子咕噜咕噜煮着酒,酒气随着热气,馥郁清香叫人陶醉,何况那店主还是个大美人。

穿着一身淡青色的衣裳,游走在蒸腾的热气当众,水汽朦胧里美人的颜色更加鲜艳,像雨后青葱的嫩草。总把人的眼睛看呆了。

曾经景遥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后来,他深深体会到所谓美色误人这个词的含义,并从此改邪归正。

他今天走到酒坊门口,出乎意料的是今天的客人不多。他远远瞥了一眼,只见一个小二正在昏昏欲睡地擦着桌子,有个清秀的少年拿着竹制的酒提从小炉子上舀了一碗酒盛进白色的瓷碗里。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景遥一见那瓷碗,就忽然火冒三丈。

那瓷碗是他几年前送给老板娘的,一共才两只,这小子凭什么用他的碗。景遥往前迈的脚忍不住拐了个弯踏进了酒坊。

“客人来买酒吗?”小二立即精神起来,连忙上前。景遥看都没看那小二,眼里带着火盯着那清秀少年。相貌倒是挺精致,哼,不过是小白脸!

自从晒黑了些的景遥就自动地把小白脸三个字从自己身上摘掉,这个群体绝对没有他。因而他可以十分坦荡地唾弃小白脸了。

当然他漂亮表弟是不在其中的,便是小白脸,那也与众不同清新脱俗的小白脸。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的脸皮厚和自恋都是一脉相承的。

景遥瞪着那少年也不说话,关键是他也不知道说什么,贸然闯了进来,现在有些尴尬了。当然士气是不能掉的,他眼睛一瞪,瞅见那桌上的瓷碗,气火上头,端起瓷碗一饮而尽。

少年惊呼一声。

“喂!你怎么能喝!”

“我怎么不能喝!”景遥偏要咕噜咕噜喝完,挑衅地亮给少年看。

“那不是你的碗!还有……”

景遥脑袋晕晕的,呛了下,迟钝的身体发来警告。哇,好辣好辣的酒!!!

好了,少年的下一句话不用说了。这个酒十分的烈,是老板要喝的。真的很烈的。

“你怎么能这样!?”少年很气,那碗怎么就能抢过去,这下完蛋了。

“我就这样了。”他的碗还不能他用了,“酒的钱,本世子会给!”

景遥豪迈地从怀里掏出一张银票,一掌拍在台上。

“不是钱的问题,哎……”少年急死了。

小二那边就喊了。

“老板!老板来了!老板有客人喝了您要的酒!”

随着那杯酒下肚,景遥的脑袋就有点晕。他的酒量继承的祖父,常知欢的酒量随的妈,这都是一脉相承的。

朦胧之中,景遥就见到老板出来了,穿着一身飘逸的……男装。这多久不见,这死变l态不穿女装了?

“你把酒喝了?”

咣当一声,景遥扑地,用实际行动回答了老板的问题,晕倒前还不忘把碗紧紧抱在怀里。

“老板……这?”该不会让外面的人以为他们酒坊下毒了吧。少年眨眨眼睛,这不怪他啊,别扣他工钱。都是这个男的抢的太快,他还没把酒名说出来呢。

这酒叫一杯倒。比武松喝过的三杯不过岗可厉害多了!

老板扶额。

“扶他进去。”

……

打发了景遥回去,常知欢其实有自己的主意了。且有些事他宁愿自己亲自去做,也不愿交给手下。

他让儿子跟着无念睡,又把两人都赶到别个房间,自己夜里悄悄地跑了。出了门,化了个妆,一下子竟谁也认不出来。好嘛,把自己化成丑八怪谁认识,何况他还穿着夜行衣。

就这样,传言里体弱多病没有任何武功娇弱地像个小白菜的恭亲王在这天夜里穿着夜行衣,像侠客一样用轻功飞檐走壁跑了。

这真是——太不老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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