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第十落 碧罗莲花

萧处斋牵着靳千秋,俩人身后跟着唐晓翼,诡异的三人组一齐向行政楼走去。

萧处斋本身长得人高马大的,身高直逼一米八五,人又穿着打扮比较阴柔邪魅,连件大衣也不肯好好穿,领子都搭在臂弯里,雍容又华贵。他披着一头柔顺光滑的黑色长发,飘飘扬扬的,似个天上仙人。

他一直将千秋护在怀里,生怕唐晓翼对她动手似的。

唐晓翼悚然冷笑。他才没有那么小肚鸡肠,靳千秋要闹他,他冷着便是了,何苦劳动自己。

千秋很乖巧,倚着萧处斋骄傲地笑。

萧处斋是什么人?是和唐晓翼同时代的人。

至于为什么唐晓翼不知道萧处斋?因为这货与当年压根不一样,不如说是一点共通点也没有。

当年的萧处斋,剪着个半长不短的头发,烫成卷毛鸡样儿装混血儿,顶着一张比女人还要精致上七八分的面孔四处招摇撞骗最潦倒的一次是因为骗局被识破而被人丢到大冬天的街道上,几铲雪把他埋了个干净。千秋那天刚练完舞,和蒹葭一起坐车回家,隔着车窗看见个单薄男子,下半身被埋在雪堆里,上半身只穿着件黑色衬衫,手抬起来在墙壁上写着什么。姐妹俩觉得很有意思,便下了车,侍者打起大伞为她们遮去风雪,姐妹俩走到男人身边,看见他用指尖渗出的血在写《无双道》当中的一句话

「孑然独处,绝口不语,默隐以终,笑杀狐鼠。」

那时的萧处斋尚算得上是正常人,当姐妹俩将她带回家见过k后,萧处斋就变了。

头发拉直了,也留长了,性格也正经了,然后……然后滑向了变态偏执……

如果说以前的萧处斋是个混吃等死的花花公子,www.youxs.org……杀人利器。

萧处斋对他的过去绝口不提,k那边也没有漏一点儿口风出来,千秋和蒹葭便也不问。不过作为“六老板”的蒹葭倒是隐约摸到了点儿底,萧处斋很可能是当年,与“大灵通”鸦站成一方同其他人相对抗的少数势力代表之一,失败的鸦全身而退了,可是追随他的少数势力无一不是遭受重创,这点从萧处斋身上就体现得出来……

靳千秋一联系到唐晓翼本身,便心中发怵。这么个年轻少年,当年竟是端坐王座掌握天下的君王,绝对的君王。即使成为众矢之的,他也仍能运筹帷幄,孤注一掷拼个鱼死网破,至少周全自己完整退出。不过——他那些忠臣啊,可被他伤得不轻哪。

唐晓翼一时半会儿可能认不出这是萧处斋,不过以他的洞察力,快了。

三人进了校长办公室。里头空无一人,阳光透过大大的窗户,洒进室内,一室温暖。萧处斋不爱太好的日光,见势要躲,千秋善解人意,上前一步将他护在身后。娇小的少女与高大的男人依偎在一起,却不掺杂任何情愫,只有纯粹的依赖。

办公室里弥漫着一股奇异的香气。

唐晓翼抬起头看向书柜顶部,高挑的少年抬起手拿下了自己注意到的东西。

是一盏骷髅头形状的灯,灯座嵌着一座莲花灯,浅粉花瓣中央,一个圆形的乳白色蜡块正静静燃烧着。如果忽略那个骷髅头外壳的话,这就是一盏平日里放河灯用的花灯罢了。

唐晓翼看见这一盏灯的瞬间,笑了。

“ghost,看来你们的老板,摊上了不得了的麻烦呢。”他的口吻淡淡的,“叫她卖情报不看对象,玩火自焚。”

“蒹葭她只是个商人。”千秋小声的申辩了一句,但显然她也认为蒹葭这次太不小心了。

但是作为“六老板”,陆蒹葭不可能设置任何门槛,且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正义与邪恶之分,对于一个情报最通常的处理便是价高者得。到底,“六老板”的性质是言商言利。

以往陆蒹葭与各种各样的人和势力做生意,亡命之徒有,厚黑学者有,妄图控制“六老板”利用她巨大情报网的人也有,什么妖魔鬼怪都让蒹葭的怀柔手段轻松化解。况且有k的家世背景摆在那里,谁敢动“六老板”?只是没想到有人会在太岁头上动土。

“ghost我倒是有办法对付,”唐晓翼端详着这盏灯,“不过啊,这个‘碧罗’……”

碧罗。

近来道上兴起的一股势力,代表为莲花标记——“大概因为他们的第一夫人是个白莲花。”千秋曾这么吐槽过。

碧罗第一夫人名叫欧阳玄,是个音乐家,在全世界都是享有盛誉的。她曾做过千秋的评委,那举手投足,全是娇柔的女人味儿,迷得其他男评委七荤八素的,她是个擅长运用自身魅力的女人。

千秋不太喜欢她。端木幸漂亮,靳千秋爱她的个性;欧阳玄漂亮,靳千秋讨厌她的性格。但至今作为“千面魔术师”的千秋也没有和碧罗交过手,可是现在他们对蒹葭下手了,千秋绝对不可以忍气吞声,况且她本来就是个张扬的性子,容不下一点儿忤逆。

“处斋,说一说你的看法。”唐晓翼忽然点名,千秋心一沉——他果然认出来了。

萧处斋也不假思索的“敢对老板下手,当然是要在他们的身上绑上礼花,点燃引线,让他们在最美丽的时候热烈的死去,为他们犯下的错献上最华美的致歉……”

唐晓翼不客气的,一点面子也不给的“荒谬,哪来的花言巧语,花里胡哨的,好好说话。”

千秋摸着萧处斋的长发,见他不乐意的撇了嘴,千秋安慰他“说出来吧,左右你不认识他。”假装不认识他。

“杀了他们,挫骨扬灰。”于是萧处斋很直接的说了出来。

唐晓翼挑了挑眉。这就对了嘛,这才是萧处斋嘛。

“那么,现在,”唐晓翼自台灯底下抽出一封信笺递给千秋,“我猜这是他们给你的邀请函,但他们没想到我会选择倒向你们而不是与他们站成一方,连中立都不是。原本平衡的战局被我打破了,你们认为,谁会赢呢?”

“为什么要帮我们?”千秋接过信笺,琥珀双眸怀疑的看着唐晓翼。他耸耸肩,一派无所谓“我讨厌ghost和碧罗,就这么简单。”

***

信是简先生写的,通篇都在陈述晚上会有一个化装舞会,要救陆蒹葭,便要在舞会上夺魁,然后便是各种废话云云。千秋看完就让萧处斋一把火烧成了渣渣。

“无聊,无聊,”千秋嚷嚷道,“我可不爱舞会,我讨厌人多的地方。”

但如果那群人全部向她俯首称臣,那她一定爱极了人多的地方。

“那么,今天晚上见。”唐晓翼说完,一点都不拖泥带水的走了。萧处斋见他走了,又忧心忡忡的同千秋嘱咐了几句,千秋摆摆手让他走,他抓住她的手亲吻了一下,然后便离开了。

千秋站在沉寂下来的办公室里,笑容渐渐消失。她知道萧处斋并不喜欢她,对她的好不过是表示感激,到底是千秋将他自过去的泥沼当中拉了出来,令他有勇气去接受去改变,成为全新的萧处斋。但他不知道,千秋为他而心生倾慕,对他无任何抵抗力,靳千秋对于一切美的事物都无抵抗力,包括她自己。

算了,现在实在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

千秋甩了甩头发,抛开杂念。她可不喜欢被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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