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目标成仙!

系统:这次的任务是成为站在修仙界顶端的人,很难,你有信心完成任务吗?

仲夏:放马过来吧!

原主是一个善良懦弱的闺阁小姐,豆蔻之年被父母顶替姐姐嫁给了残暴的太子,享年十三岁,死前才知道原来这世界上真的有仙人,心生向往,她死时许愿,希望下辈子能脱离世俗的一切登临仙界。

然而她却不知无数修仙者前仆后继地冒死,至今没有一个登上过仙界,她这个愿望不可谓不坑爹,被坑的仲夏只能拼死完成她的愿望。

系统:修仙界面的天道很强大,一旦感应到你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就会把你碾碎,所以我等下会暂时消除你的记忆,并伪造一份新的记忆给你,你清楚了吗?

仲夏:有点怕怕,但我会努力的!

一阵白光闪过,仲夏消失在了系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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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浪一层一层覆盖无垠的海岸线,后浪推着前浪拍打着海滩,“哗”地击打出点点浪花,在漫天闪烁的繁星下浪花之中仿佛含着粼粼波光。风从大海中来,带着海腥味吹过海滩,带起细白的沙吹进茂盛的树林。海滩上的少女几乎全身浸泡在海水里,青丝长长地散落着包裹着冰冷的身体,身体随着海水退去又涌上来,裸露在外的皮肤惨白无血色,远远望去似是一具凄惨的浮尸。

天空逐渐浮出鱼肚白,阳光一点点透过云层撒向海面,墨青色的海面逐渐被渲染成金色的粼粼波光,从远处涌过来一波海浪,又被另一波海浪扑倒,带着沙子一并“唰”地冲上少女半干的衣襟,又重新回到海里。

少女摊开四肢无知无觉地仰躺在冰冷的海滩上,任由海水冲刷身体,卷翘的睫毛微不可查的抖了几下,十分痛苦地皱起眉头,抬起手臂遮住刺目的阳光。

仲夏在一片熙攘中恢复意识,浑浑噩噩中,人窃窃私语声、海鸟鸣叫声以及海浪的声音混杂在一起一齐挤入她的脑海。柳叶眉紧皱,长而卷的睫毛分开,露出一双清亮的瞳仁。沙滩上一群渔民围着她,皆是紧身短打,赤脚,皮肤黝黑粗糙。

被围着的是一个大约16岁的少女,长发青衣,肤色惨白,不远处丢这把细长的剑,这女子相貌实在俊俏,柳叶眉,挑花眼,琼鼻,花瓣唇。

这般颜色,早有那不知死活的汉子觊觎已久,就要摸上女子的嘴唇,围观的人一把将他拖开,

“你不要命了!”,“仙人岂是我等可以冒犯的?万一仙人发怒…”,“多半是死了,没有呼吸了”,”仙人的神通哪里是我们能知道的?万一她还活着,咱们全村人都得给你陪葬!””你想害死全村人吗?!”……

仲夏一只手搭在眼睛上遮挡太阳,一只手支撑起身体,让自己坐起来,茫然四顾。

“你们…”谁知这些人全部惊慌失措地跪下,涕泪横流地哆嗦着说道“仙人饶命啊!我等无意冒犯仙人啊…”,“我等都是无辜的…”,“是他!我等都是凡人怎敢冒犯仙人啊”,众人将一个汉子推出人群,那汉子把头磕得头破血流“仙子饶命!仙子饶命!”

“你们先起来吧,我并未想要你们的性命”仲夏喉咙痛的厉害,只想搞清楚现在是什么情况,听他们叽叽喳喳吵得头也痛起来了。

村民大喜过望,低着头哆哆嗦嗦说道:“回仙子,这里是邵国边境的一个小村子,世代打鱼为生,今早村里的人发现您的时候您就躺在此处。”

仲夏看着他们穿着的紧身短打,再望向不远处的小渔船,点了点头,吩咐他们这几天不要接近这片树林,随后起身捡起那把剑踉跄地向树林里走去。

自己受了重伤,这里人多口杂,保不齐将她的消息传给某个修士知晓,到时候恐怕性命不保。

仲夏试图运功疗伤,却发现经脉如同破掉的筛子一样漏洞百出,灵力运转阻滞不前,储存灵力的也田丹破了一个大洞,里面的灵力外泄得一滴不剩。

仲夏强忍着剧痛,徘徊在崩溃的边缘。她短短三年从一个凡人修炼至练气高阶,身怀冰灵根天资过人,如今却丹田尽毁如同废人,天道何其不公!

如果这就是她的结局,那么她费尽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从凡人界到修仙界又有什么意义?!

不!她不能放弃,她一定会找到解决的办法,重新踏上仙途!

太阳逐渐落下,潮水逐渐上涨,橘红的火光印在仲夏娇俏如桃李的脸上,影影绰绰,柴火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

服下一颗回春丹,运转灵气一周天,胸口一阵疼痛,骤然吐出一口鲜血,用袖口擦去唇上的血迹,仲夏叹一口气,莫说修补丹田的万年玉髓,作为一名小小的散修,就是一块上品灵石她也拿不出来。

忍着剧痛,用仅剩的一点灵力打开储物袋,拿出一瓶易容丹和一身男子服饰。这些年她走南闯北,有用没用的东西储物袋里都有,易容丹是经常用到的储备之一,因此还剩下一瓶,其他的回春丹,回灵丹等都用光了。

服下易容丹,换上男子服饰,娇俏的面容就变得平平无奇了,凹凸有致的身形在旁人看来也如平常男子一样了。

她是个穿越人士,前世作为家里的老二,上有姐姐,下有弟弟,从来不受重视,后来26岁死于车祸,当了阿飘,旁观自己的葬礼结束,父母也在姐姐弟弟的安慰下慢慢振作起来,她才放心的去投胎。闭上眼感受着自己白乎乎一团的身体慢慢消散,也是一种新奇的体验。

就好像睡了一觉般,睁开眼就到了这个世界,映入眼帘的是粉白的罗帷,雕梁画栋的屋顶,身下睡得是雕工精致的香塌,除了一座镜台之外,整个闺房居然空荡荡。

仲夏受到的惊吓不啻于半夜醒来发现房顶趴着个红衣女鬼。

这个身体很虚弱,仲夏颤颤巍巍地扶着床站起来,软着脚一步一跌的走到闺房门口,环顾四周。

雅致的小院子用围墙围起来,院中一条秀气的石子路,墙隅一颗杏花树,大约是四月份吧,杏花已由艳红转为粉白,风吹过,娇怯的杏花纷纷打着旋地被吹落到树下,叠了厚厚一圈的杏花,有些甚至随着风从这一头打着旋的飘到了院子的那一头,整个院子都笼罩在点点的杏花里。同样空荡荡的院子里还留着物什被搬走后留下的印记,想来这院子从前也是一番好光景。

院子大门“唧丫”一声,推门进来一个身穿蓝衣的丫鬟,看见仲夏站在门口大声抱怨道,“小姐怎么这么不懂事,你这个身子自己不知道吗?再病下去还不是要我们这些苦命的丫鬟伺候。”说着用力拖着仲夏进门。

仲夏看着她手上莹白的手镯和头上成色极好的玉钗,转眼再看空荡荡的屋子和院子,顿时明白了现在的处境。手被丫鬟拽着痛得厉害,无奈身体软绵绵地用不上力,只能任她拖着。

丫鬟喋喋不休,“您可不要再寻死觅活了,能嫁给太子是多荣耀的事情,不光仲府,就连我们这些丫鬟们也跟着脸上有光呢。”

太子?原生难道是因为不想嫁给太子所以郁郁而终?既然是要嫁给太子,那为什么连一个丫鬟都不将她放在眼里,公然贪墨小姐的首饰?

屋子里连个桌子也没有,丫鬟将饭食摆在镜台上,扶着仲夏坐下。

将食盒打开,竟然是一碗粥和一碟咸菜,仲夏皱眉,一个丫鬟敢这么明目张胆的糟蹋小姐,原身到底是多么不受待见?腹中饥饿,终究小口小口地吃了。

斟酌片刻,仲夏小声对丫鬟问道,“父母亲可还好?”若是这具身体的父母还在世,那为何会受到这样的欺负?

丫鬟脸上浮现出一抹讥讽,哂笑道,“老爷夫人陪大小姐出门上香去了,今早出了门都正午了还没回府呢。”,说着竟然教训起将仲夏来,“我说二小姐,不是我说你,你这一天天呼天抢地地闹个不停,让我们这些可怜的丫鬟也跟着受罪,我看你趁现在有的活就好好活着,进了太子府,你这病秧子身子还不知道能撑几天呢。”说着甩头踏步出去了。

仲夏心底深处突然涌上一股凄凉和悲呛,仲夏摸着心口疑惑不解,这不是她的情绪啊,喘不上气晕倒之前,仲夏想的最后一句话是:吾命又要休矣!

传说在东边,天的尽头,有一条神秘的河,只要渡过此河便能得见仙人,仙人能移山填海、点石成金,能满足俗世间的一切愿望。

此河长约几何宽约几何不可知,白茫茫一片的世界里,只听见潺潺流水声。

要见此河须得一直走,此河也许在前方十万八千里处,也许是在生命的尽头,也许永远不能找到。只是常听闻有人抛妻弃子背上行囊义无反顾往东而去,却从未听闻有人得偿所愿衣锦还乡,世人皆叹到痴儿痴儿。

从此河往西,是连绵不知几何的山丘、平原、山脉,大大小小的国家点缀其间,从上空望去,在傍晚时分,映衬着天边红霞,不经意间便看到寥寥的炊烟。再从此河往东看,这哪里是什么河,却是白茫茫一片望不到尽头的海啊!

仲夏所处的邵国是其中不起眼的小国,皇帝昏庸太子好色无能,眼看着大厦将顷。

前几天太子妃一头撞死在大殿上的消息在坊间闹得沸沸扬扬,稍微一打听,原来是太子将这可怜人拖至大殿上欲效仿前人来个玉体横陈,太子妃不堪其辱一头撞死在大殿上。皇帝父子为了掩盖丑闻推说是太子妃畏罪自杀,紧锣密鼓地选举新太子妃,其母家敢怒不敢言。

一时间家家户户紧逼门户,唯恐祸从天降。

一道圣旨驾临江家,上书选江家大小姐为太子妃,择日完婚!江家大小姐是邵国第一美女加才女,芳名远播,没想到竟被那祸害选了做太子妃,人人叹到可惜可惜。

一时间江家上空仿佛盖着厚厚的乌云,仲父满脸愁容,仲母与仲大小姐日日相顾无言垂泪涕泣。

一日,仲大小姐不知听谁撺掇,闹着要年仅十三岁常年病卧的二小姐代她嫁与太子,否则便要去死。

仲父仲母不忍心牺牲二女儿,却更不忍心看着心爱的大女儿去死。

二女儿是个病秧子,常年病得下不了塌,夫妻二人初时还时常看望,渐渐地就不再去了,只吩咐麽麽常去看望,免得奴大欺主。

二人怀着隐隐的愧疚悄悄行至二女儿仲夏院门口,只见一抹粉色淡淡地倚在走廊栏杆处,纤弱的紧。那女孩儿姣若秋月、夭桃秾李、姿色天然,不时的咳嗽得满头大汗,眼睛却紧紧地望着墙隅的杏花树。这样一个豆蔻少女,只肖看一眼,便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她,只要她能好受些。

仲夏十三岁了,别的姑娘早就定亲了,唯有她支撑着病弱之躯哪也去不了。

她像往常一样,倚在栏杆处望着那颗杏花树,沉重病弱的身子她早已习惯了,每日只有午时天气暖和些她才能出闺房,其实她好想去摸一摸那颗杏花树,但是奶娘吩咐不许去,她便就听话的不去了。

微风吹过仲夏的发梢,带来了些杏花的香味,她只觉得身子都轻快了许多,便问道:“父母和母亲今日可有问过我?”仲母有时会问仲夏近况如何,吩咐嬷嬷过来看望,嬷嬷说是看望却更像是巡查,带着点高高在上的威势。

丫鬟离她站得远,许是怕过了病气,“未曾。”,语气虽恭敬却没有一丝亲近,谁会想要亲近一个可能活不过今年又没有父母宠爱的小姐呢?

仲夏静静听着,不语,许久又囔囔道,“上次见到母亲是三年前了,父亲的样子我已经记不清了,下次他来看我,我会不会认不出他来?”

轻轻的,像是说给自己听,又像是知道没人会回答她也没人会安慰她,所以只能自言自语一般。风吹过,寂缪的小院仿佛只有那一抹粉色孤独地倚在栏杆处。

仲母已经泣不成声,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仲父也眼中含泪。二人回到卧房,相顾不语。

未久,大小姐惶惶不安,峨眉紧促而来,问及如何?夫妻二人不语,大小姐顿时面若死灰,泪如雨下。

看着心爱的大女儿这样绝望,夫妻二人顿时如心被刀绞一般,仲父狠心道:“为父怎么忍心看你落入虎狼窝!”,大小姐终于破涕而笑,仲母见着女儿笑了,心里也稍觉安慰。至于二女儿这样子的身子嫁给太子,活不活地过一个月,二人不再去想,也不愿去想。

仲夏醒来时天边已经烧起了火烧云,颤颤巍巍地爬起来。

仲夏从原主的回忆里知道了整个事情的整个经过,原主困在这个小院子里原本什么也不知道,听说姐姐要嫁给太子,替姐姐难过了好几天,不知道是哪个丫鬟有意还是无意,碎嘴说起仲夏要代替大小姐嫁给太子,被仲夏不小心听了去,当场便晕了过去,醒来悲鸣着连呼父亲母亲。后来江家父母不知是不是愧疚得难以面对,至此对仲夏不管不问,连带下人也更加轻视这个二小姐,真真是奴大欺主。

原主成了被父母抛弃的弃子,又被奴仆欺辱,最后抵不住郁郁而终。

再醒来此仲夏已非彼仲夏了。

仲夏吃了个半饱坐在门槛上发呆,天气转凉了,自己找了件衣服披着。

她本已死之人,重获生命无疑是一个天大的惊喜,只是原主的情绪太过强烈,导致她一直走不出来,眉间带愁,眼泪将落未落。

仲夏依旧踏着晃晃悠悠的步子走到那颗杏花树旁,摸了摸树干,又摘下一朵杏花放在鼻尖闻,原主一直想摸一摸这颗杏花树,近距离闻一闻这花香,小小的愿望竟然一直到死都没有实现,“我会好好活下去,替你那份一起,看遍万里河山,不辜负这一世。”

说完,那股从发出的悲意渐渐淡了下去。她是心疼原主的,十三岁的女孩儿,心地纯善,她一辈子走过最远的距离只是从这个小院到仲父的书房,而且只去过一次,其余时间几乎都在那张小小的秀塌上度过。

仲夏裹紧了身上的毛披风,倚靠着树干坐下来,静静地看着天边的千里红霞,活着的感觉真好啊。

接下来的日子,仲夏安心的养身体,一日三餐不断,汤药不缺。送饭的丫鬟看着干净的菜碟惊讶不已,原本眼看着活不下去的二小姐现在居然温顺的吃饱了睡,睡醒了就靠在杏花树下朝天上望,一副飘然欲仙的模样,也不知道她看的是什么。

不过不管是傻了还是疯了,只要她能安安静静地活到嫁给太子,何必管那么多不是?

仲夏发现饭菜比以前好了许多,许久未见馒头和咸粥了,不过管他那么多,有的吃就赶紧吃,离开以后有没有的馒头吃还不一定哦。

却不知丫鬟原本是没有那个胆克扣饭菜的,原主的身体他们可不敢赌被饿一两顿能不能活。只不过原主郁郁寡欢茶饭不思,每每饭菜几乎未动过,只靠汤药过日子,久而久之那些精美的菜肴就变成了馒头咸菜粥,既然她不吃也不能浪费了不是?现在仲夏一日三餐不断,几个丫鬟自然不敢再克扣了。

日子慢慢接近婚期,仲府里张灯结彩地挂满红灯笼,不见往日愁云惨淡,仲父仲母面有得色,毕竟将要成为太子的岳母和岳丈,焉能不得意?,虽然太子暴戾,但得皇帝喜爱啊,这段时间各方的巴结奉承已经让他们飘飘然了,可怜的二女儿已经被他们彻底抛弃了。

仲夏此时已经打晕了送饭的丫鬟换上她的衣裙,再把发髻改成一样的样式,两颊边留两缕头发挡着。这样看去除了举止优雅些身形瘦弱些,就是一个貌美丫鬟了。

把送饭的小丫鬟放在床上用被子盖住,仲夏捧着食盒出门去,门口没人看守,原主病恹恹的身子,谁也没想过她会逃出府去。

仲府张灯结彩的,下人也是忙忙碌碌的,仲夏不知道大门在哪后门在哪,只不过原主的院子本就偏僻,往后走不远就是下人房,一路上来来往往的下人,没人怀疑仲夏。

仲夏低着在下人房后面转来转去,险些被一个侍女发现,没发现后门在哪,却发现了一个狗洞,趁着周围没人,于是顺势钻了进去,辛亏原主才十三岁又身上没二两肉,才能钻得进去。

原主生来体弱多病,又缺乏关心,整日郁郁寡欢,病病殃殃的,仲夏这段时间好吃好喝的养身体,总算不是软手软脚了。

狗洞里出来是一条阴暗的小巷子,仲夏把发髻扶好,拍打掉身上的泥巴,装作一个小丫鬟出门买菜。

大街上熙熙攘车水马龙的,仲夏拐进一户人家偷偷拿了一件褐色衣裙,躲进一间没人的厢房换上,抹了把灰在脸上,留下一两银子做报酬,再从角落里拐出来,再看就是一个平凡的小丫头了。

原主除了几件首饰加几两银子,月例银子什么的都被奶娘收走了。

仲夏不打算住店,明日就是太子的婚期,仲府今日必定会发现她逃走了,今日若逃不出去这邵国都城就永远出不去了。

路上买了两个包子裹腹,仲夏坐在街边托着脸看着车来车往,突然眼前一亮,跳起身来,跟着几辆拖货的马车到了一家客栈,店小二喂了马吃草就进去了。

仲夏悄悄地溜上马车,车里面杂七杂八的货物,有几个大桶装着酒,有一个小桶装了小半桶杂物,仲夏缩起来钻进桶里,桶口小桶肚子大,小小的桶口竟然让她钻了进去,再伸出手把桶盖子虚虚的盖上,把桶里的杂物扒拉到头上,把人盖住。

仲夏躲在桶底小口小口的呼吸,千万不要出了邵国都城却把自己憋死了,那可就是个大笑话了。

仲夏听到外面熙熙攘攘的人声,有士兵上来检查,打开桶盖随便看了看,把盖子一丢就下去了。出了城门不久,仲夏听到车夫和人说起大殿上撞死的邵国太子妃,又说起城门口的士兵,皆摇头叹息,

突然外面安静了下来,仲夏听他们招呼了一声“镖头”,又听到一个端正内敛的声音说“莫要议论是非”,声音淡淡地,仲夏心想,这必定是一位儒雅之人。

马车一路颠簸,不知道过了多久,仲夏全身乏力、头昏眼花,感觉胃已经缩成一团,可怕的饥饿感抑制不住。

慢慢地,马车停了下来,仲夏知道有人上了马车,然后掀开了她栖身的桶盖,拨开她头上的杂物,一声不响地看着她。

仲夏双眼无神地的看着那个男人,结发髻于顶,用一根木簪固定,狐狸眼明澈,鼻若悬梁,修剪得宜的胡须,一身灰色长袍,是一个很地道的古代中年美男子。

如仲夏这般饿的头昏眼花全身无力,只能任由他抱下马车,细心地安置在不远的草垛子上,又盛了一碗粥端给她。几匹马儿悠闲的在河边吃着草,几个大汉正在生火做饭,不时好奇地揪仲夏两眼。

仲夏一边靠着草垛子喝粥一边打量四周,这里大约有十个大汉,四个生火做饭五个端着碗在不远处默默喝粥,不时交谈几句,剩下的一个便是抱她下车的美男子大叔,想来就是那个“镖头”了。

喝完粥休息了片刻,众人收拾东西准备赶路了,这次仲夏被抱到了马车的前室,坐在赶马的美大叔镖头旁边,众人无一人有异议,顶多好奇看几眼。

仲夏恢复了力气,靠着颠簸的车厢,像模像样地抱拳道:“感谢镖头救命之恩,冒犯之处还望海涵,来日必定结草携环、万死不辞。”

美大叔笑了笑,递过来一条手帕,示意她擦擦脸,仲夏楞了下,拿过帕子攥在手心,却不擦脸。

“小友不必紧张”美大叔安抚地冲仲夏笑了笑“我名明姝,是这里的镖头,途经邵国去往金国,不知小友有何打算?”

“我名仲夏,父母俱亡,原本住在舅舅家,前些日子舅母要将我买给人牙子,我害怕,便逃了出来,在街上被舅母发现,匆忙之下躲到了你们的马车上”原主养在深闺,外人自然不会知道仲夏是谁,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何况救命之恩,不至于编造假名字欺骗恩人,至于其他的,还是要谨慎些。

仲夏先前设想过,出来邵国国都,凭借这个虚弱的身体怎么活下去,但天无绝人之路,总该有一线生机,就算做乞丐也好过嫁给太子生不如死。

然而显示是悲惨的,十三岁的小女孩,没有路引又体弱多病,屁股后面跟着一帮追兵,仲夏悲催地发现生存暂时对她来说真的是件极艰难的事。

仲夏郑重地对美大叔行一个辑礼,礼毕才抬首道:“请镖头带我金国,我可以为你们烹调食物和其他我能做到的所有事情,用来作为交换。”喝粥时仲夏就发现整个车队只有粥和煮成糊糊的野菜为食,缺少一名做饭食的厨娘。

镖头目光和熙,“此次需得抄近路,越过天无山脉直达金国,此去我也许无法顾你周全。”

仲夏暗自心惊,原主终日养在闺房无处可去看了许多书籍,其中就有游记介绍了天无山脉。

天无山脉是横埂在邵国与金国之间的一座巨大的山脉,邻国之间素来有争端,但金绍两国从无战争,因为不会有人想穿过天无山脉去攻打别国。一般的车队从邵国到金国要经过五国家才能绕过天无山脉到达目的地,可想而知此山脉之大。

但这个美大叔却说要穿过天无山脉?仲夏觉得可能还需要考虑下要不要跟他们走,毕竟她答应过替原主踏遍万里河山,可不能死那么早。

仲夏偷偷揪了美大叔一眼,又揪一眼,大叔你逗我呢?真的假的?

明姝美大叔哈哈大笑,手指点了点仲夏:“你这小友甚和我眼缘,我看小友似有先天不足之症,此去虽然凶险,但我发誓尽我全力护你周全,并替你调理好身体如常人一般,你只需要替我等烹调饭食,可否?”

仲夏狐疑地看着他,莫非这美大叔是个老饕餮不成?爱吃如命?

符大叔又道:“我第一眼见你便知道你是我命中的贵人,即使你反悔我也是要带你一起。”

仲夏看他的眼神变了,犹如看人贩子。

符大叔又道:“我明姝发誓,去往金国路上以命护仲夏小友安危,如有违誓,此生修为不得寸近。”像是响应他的话一般,万里无云的天空突然打了一个响雷。

这下子仲夏看符大叔的眼神又变了,犹如凡人看土地公公一般。

仲夏不得不跟着一起走,这本来是她心之所向,就是如果不走天无山脉就好了,她真的还不想死啊,欲哭无泪。

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一路上不是山就是水,偶尔见到几只野鸡野兔什么的,全部都被打来吃掉了,吃过几次“烤碳”之后,仲夏义无反顾的接下了做饭的重任。

原主这幅身体一向虚弱,仲夏来了以后虽然好好将养了一段时间,但逃离仲府的消耗对这个身体实在有些大,养了十几天都还只能在其他人的帮助下做顿饭而已。符大叔建议仲夏好好休养即可,但仲夏执意想做点贡献证明自己没有白吃白喝,好吧,她承认,她就是白吃白喝,没眼看。

这天仲夏烹调好午饭,看到符大叔又在闭眼打坐,软手软脚地蹲到他旁边好奇地看,如果不是笃定她穿到了古代,从没有见过有人凭空变出水和火来,单单看符大叔虔诚的态度,她还以为穿越到了修仙位面呢,哈哈,怎么可能,在现代活着的时候小说看多了吧,嗯,这附近风景倒是不错。

这附近风景真的不错,树木葱葱茏茏,河边野花遍地,最妙的是离河不远处长了一颗硕大的桃树,满树桃花,纷纷扬扬的,妙不可言。

不愧是纯天然无污染的古代,这么大这么美的桃树在现代她从来没见过。仲夏伸了个懒腰,靠着桃树闻着花香,在和熙的阳光下惬意地睡起了午觉。

夜色慢慢深了,几个大汉收拾物什,留下一个守夜,上马车休息了。仲夏休息的马车在众马车团团围住的中央,真是把她当成宝贝金疙瘩了,仲夏觉得甚是受之有愧。

许是中午睡得太多了,夜晚总是睡不着,仲夏打开木质的车窗,吹起了晚风。迷迷糊糊中感觉有什么异常的声响,眼皮却又打不开。突然火光冲天,随后又立即响起了金石碰撞之声,仲夏惊醒,跳下马车,只见几个大汉早已挤挤挨挨地围成一圈,仲夏赶紧上前去,接下来看到的刷新了她的世界观。

白日里美如仙境的桃树夜里却阴森如鬼魅,树根如蛇,桃花如暗箭,向对面的明姝袭来,只见明姝挥手抛出一把纸质的东西,瞬间火、金剑一起迸发而出,将树根与桃花暗箭绞灭,又唤出一道土墙挡住剩余的攻势,最后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把青木剑,跃起朝桃树刺去,只听桃树发出凄厉刺耳的尖叫声,声音停歇,火势熄灭,桃树已被烧成了黑炭。

几个大汉朝明姝敬畏的行了一礼,便上了马车,留下仲夏呆愣愣地看着明姝收了青木剑疲惫地走过来,掏出一个瓷瓶递过来,道:“这是桃妖的木之精华,于你的身体大有好处。”

仲夏呆愣愣地接过,明姝轻笑一声,疲惫的面容舒缓了许多,催促仲夏赶紧喝下去马车休息。仲夏呆愣愣地喝了,又呆愣愣地同手同脚爬上马车,心中尖叫,说好的田园风呢?猝不及防,怎么变仙侠了?!

天光微微亮,仲夏顶着黑眼圈爬起来独自做好早饭,昨夜喝下那瓶木之精华后感觉身体热热的,很舒服,身体也变轻灵了。

仲夏忍不住原地蹦了几下,健康的身体多么珍贵啊。

明姝悠悠地下了马车,又悠悠的吃了早食,对身后的跟屁虫视若无睹。待车对出发了,仲夏终于忍不住抓住明姝的衣袖问道:“昨夜多谢仙师的灵药,今早起来身体轻灵了许多,不知昨日仙师使出的是否是仙法?”

明姝眉梢挑了挑,隐在胡须里的薄唇微微扬起,端坐不语,片刻,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一声,对着眼巴巴的仲夏带着宠溺意味地道:“小友有何疑惑,符某尽量解答。”

通过明姝的叙述,仲夏确定自己真的穿越到了修真位面,只不过穿到了凡人界。

原来这个世界分为修仙界与凡人界,而仲夏所在的正是凡人界,二界以无河为界,无河西面为凡人界,灵气仙稀薄到几乎没有,东面为修仙界,那里是修仙的圣地,许多移山填海的仙人居住在那里,也只有在那里才能学到真正的法术。

凡人修习仙法依靠灵根,何为灵根?此为凡人吸收天地灵气为己用的根基。灵根分为金木水火土,风雷冰八种,以风冰雷异灵根最为稀有,灵根越少越易于吸收天地灵气为己用,越多则越吃力。灵根纯度越高灵气吸收转化的效率就越高。

凡人界由于没有灵气的滋养,几乎没有身具灵根的婴儿诞生。

仲夏好奇道:“那您是怎么发现自己身具又习得仙法呢?”

明姝摸了摸仲夏的头:“江小友莫要客气,唤我符叔即可,你我二人说不定是方天地唯二的同类呢”

原来明姝原本是金国的太子,聪敏而谦逊,深的皇帝喜爱和百姓爱戴,因为刺杀金国皇帝被贬为庶民,流放途中遭人暗杀,世人皆以为其早已身亡。

仲夏靠着他的手道:“符叔被冤枉了吗?”

明姝闭眼道:“我母后早亡,自小在父皇身边长大,父皇很宠爱我,我亦不负父皇期望,通运河、治灾害、平民怨,成为百姓爱戴的太子,逐渐地民间对我的声望隐隐超过父皇,而我的舅舅是当朝宰相,欲利用我挟天子以令诸侯,父皇便任由二弟设计陷害于我。”

明姝的声音很平静,甚至于没有一丝波澜。

仲夏有些不忍心再问。

明姝睁开眼,对上仲夏同情的眼神,噗嗤一声笑了。“小友定是觉得符某很可怜,其实不必,若不是二弟派人刺杀,我又怎么能掉下悬崖,意外进入悬崖中间的洞府,得先辈遗泽呢。”

仲夏也笑了,“符叔说的是,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谁又能辨别好事还是坏事呢,那您之前为何说我是您命中的贵人呢?”

明姝神秘的看了仲夏一眼,很难想象在这张儒雅俊美的脸上出现这样的表情,“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位同道之人”

仲夏大惊,“我?”不想修仙是假的,谁不想遨游天际,自由驰骋呢?但是有原主虚弱的身体作为前车之鉴,仲夏只想养好身体,像普通人一样健健康康的,现在莫名其妙出现一个人帮她治好了身体,她不能太贪。

“先辈洞府有一本预知之术的功法,符某还算有些天分,感应命中有一位贵人可助我实现毕生心愿,见到小友第一面,我就知道小友便是我命中的贵人。”

仲夏问道:“那我该如何助你实现心愿呢?”

“随我修习仙法即可。”明姝慢悠悠道。

仲夏险些被口水呛到,虽然有心理准备,但没想到惊喜来得如此之快,“你是说,我也有灵根?!”

“小友自然有灵根,且不是普通的灵根。”

仲夏奇道:“您是怎么看出来的?”,“预感”明姝道,“先辈洞府中的玉简记载,有灵根才能吸收相应灵气,到时你自然知晓。”说着拿出一本册子,“这是最基础的无属性功法,我也是修习此功法,待你入门再教你法术。”

仲夏接过,仔细研读功法,“天地气合,万物自生。太虚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

夜幕降临,晨光浮起,一天一夜过去了,仲夏从冥想中睁开眼睛,瞬间被身上的恶臭熏吐了,“呕、、、”,一阵清风拂过,恶臭消失了,仲夏缓过劲来。

明姝捏诀施展去尘术为仲夏清洁身体,有些复杂的看着仲夏,这才是修仙天才应有的修炼速度吗?随即眼睛里又真切地染上欣慰喜悦的情绪,道:“你已经入道了”,仲夏喜不自禁的跳下马车,“昨夜冥想了一夜,黎明时分才有白色的小粒子进入我的经脉,还有其他颜色的粒子,不过它们对我不大感兴趣。”

明姝惊喜道:“莫非你是单水灵根?”

仲夏笑着道:“那些小粒子很是冰凉。”

“冰灵根!”明姝已经大喜过望了,“可惜为我是火土金三系灵根,不能教导你,不过先辈洞府中倒有几个记载水系功法的玉符。”说着从腰间系着的毛皮袋子里变出一枚小小的玉符,“这是乾坤袋,内里有一丈见方的空间。”

仲夏接过玉符,按照明姝的指示放在眉间识府处用意念读取其中内容。起初不得其门,慢慢地,意识进入玉符里面,“看”到了几个古老深奥的文字,仲夏确定今日之前没有见过这种文字,却明白它代表的含义。

“真神奇,区区几个字竟然有这么多意思在里面”

明姝笑道:“这是符文,先前我对付桃树妖时使用的符箓便是由符文撰写。”“这玉符里面记载了一门水刃术,以水为为刃。”

“你现在刚入门,体内灵力甚少,应以那本无属性功法提升境界为主,不可贪多。”仲夏称是,摆出五心朝上的姿势,仔细感受天地间的灵气。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三年时间已过,这三年仲夏跟随明姝踏遍了无天山脉的每一个角落,寻找灵药,偶尔遇见几个成精的小妖怪,初时明姝亲自出手,仲夏一旁观战,后来基本上由仲夏出战,明姝在旁指点,仲夏每每有疏漏处明姝都会立即化解。

又是杏花开的四月,明姝仲夏一行人路过一处悬崖峭壁,挖了一株三百年的灵芝后,又行走了半个月,遇到一处道观。

仲夏拂开藤蔓,眼前出现的是一处青瓦白墙的道观,清幽,陈旧,寂静,唯有后院厢房上空一支袅袅炊烟扭动地升空,慢慢消散。

明姝漫步走在前面,仲夏等人跟着踏上道观门前的青砖小路。

一个大汉上去叫门,隔了好一会才有人开门,来人是一个扎着道髻的青年,细眉细眼,身上的道袍旧的厉害,手肘处缝了一个大补丁,很惊讶地请一行人进门,明姝与他一番寒暄,得知他自小被他师傅捡到这处道观当道士,一年前师傅去世了,如今这里只有他一人居住。

仲夏环顾四周,房屋比预计的还要破败,围墙上爬满了藤蔓,整道观座大约占地两三亩,只一间大殿一进院子,靠墙边开发出一片空地种着些瓜果蔬菜。

青年引着一行人入了一间厢房,招呼喝茶,“小道避世已久,唯有自己种的粗茶,怠慢了诸位。”

明姝道抿了一口茶道:“此茶回味甘甜,小师傅过谦了,天色渐晚,恐有降雨,我等想留宿此地,不知可否方便?”

青年道士皱眉苦恼道:“倒还有几间厢房,不过长久不住有些破败了,恐怕会怠慢了诸位。”

明姝表示无妨,一行十一个人收拾一番把屋顶补一补,再挤一挤,对付一晚就行。道士欣然同意。

仲夏将马车赶进后院,又喂了马,九个大汉已经将屋顶补好,房间也收拾干净了。

道士好奇地问明姝,一行人是否来寻宝的,又说此处已经深入天无山脉,山野奇珍虽然珍贵,但还是不要以身涉险,明日快回金国去吧。

仲夏暗道这个道士倒是好心,不过我们可不是从金国来,而是要到金国去。

明姝长身玉立,一派君子之气,称谢过小师傅好意,明日便回金国去。

吃过晚饭,众人到房里睡下。

夜色寂寂,长风呼啸,豆大的雨点砸在青砖上,溅起浑浊的积水。风声,雨声,隔壁大汉震天的呼噜声,都掩盖不了那悄无声息的脚步声。

仲夏盘腿打坐修炼,闭眼听那脚步声在门前徘徊,而后又下定了决心似的,轻轻推开门,蹑手蹑脚进来,站在床前,叽里咕噜念着口诀,而后举起一面幡对着床一挥,恰巧一声响雷,闪电的光照在床头,照亮了盘腿的仲夏和仲夏如井口般黝黑发亮的瞳孔。心跳如雷,魂飞天外,“啊、、、、、、、、”。

清凉的青石砖,细眉细眼的道士被扔在地上,手边还有一面漆黑发亮的幡,悠悠转醒,“吓”地一声跳起,惊惧地盯着坐在桌子旁正在吃早食的仲夏,仲夏朝他翻了个白眼,就这胆子还学人家谋财害命?

明姝冷冰冰地看着青年道士,“你身旁之物你可知是何物?”仲夏呼噜呼噜喝了一大口粥,被明姝敲了一下头,“诶呦!”明姝脸色如雨过天晴,和熙如冬日暖阳“又淘气,食不言寝不语,忘了自己是女孩子了?”仲夏揉着头暗道,修仙之人自然应该不拘小节,不过她可不敢说出来,不然又是一颗炒栗子。

如今三年时间已过,仲夏已年满十六,在俗世中已是可以嫁作人妇了,本来如月光下的杏花一般的容貌,如今已是四月骄阳下盛开的带着露珠的杏花,碧玉年华,又美又娇,尤其是红扑扑的脸颊和刚满月的小狗一样的那里窜这里窜的劲头,无不显示她的活力。恐怕就算与仲父仲母迎面碰上,也不能认出。

为了方便,仲夏特意作少年人打扮,没想到被这道士当做了一行人中最弱阳气最足的软柿子,想要当先吸食她的阳气。

道士一把抓起那面幡,紧紧抓住,“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随即好像想起了什么事一样,惊慌怯懦之色褪去,变得深不可测起来,身形都变得高大起来,随后捏诀发出一道水球朝明姝打去,又施展轻身术欲朝明姝打去,还没飞起三尺高便被拍扁在地。仲夏捂脸,尴了个尬。

道士被拍成重伤,脸上浮起的却不是害怕惊恐之色,反倒是极度的不可置信和不可明状哀伤,随即又变为极度的惊喜,“修士!你是修士!”说着竟拖着身体朝明姝爬过去挣扎着抓住他的裤脚,明姝没有任何犹豫一挥手又把人拍飞出去。

仲夏歪头咬着筷子,符大叔,不,去年大叔突然扭扭捏捏地不让叫大叔了,改叫大哥了,恩······,把胡子剃了倒是可以考虑下,其实明姝带着胡须并不显老,只不过遮住了面部轮廓,显得稳重可靠罢了,不过她可不忍心实话实说,谁喜欢被人叫老呢?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可以理解。

不过以他的君子的做派,不应该如此暴力啊,难道是因为道士想对我下手,符大哥生气了?

明姝拂袖欲再拍道士一掌,原本清澈的眸光变得冰冷,仲夏赶紧抓住他的手,再打,怕是人都要打死了。明姝雷霆万钧的手不动了,被仲夏抓在手里。

仲夏索性自己问:“你姓名谁、什么来历通通说清楚,你既然知道我们修为比你高就不要想着隐瞒了,否则也就是费些力气施展个搜魂术罢了。”

青年道士却拖着残躯恭恭敬敬地向二人行了个道礼”,道“我十岁那年被师父捡到此处道观,之后一直在这里修行,十三岁那年引气入体正式踏入道门,师父高兴地手舞足蹈,说我是天才,他老人家二十四岁接触修真,五十岁方才踏入修仙门槛,八十岁才练气二阶,预感此生无望才把我带回来,他说我是天才,他才是天才,他不该死那么早,他······”

仲夏不耐烦地打断他的碎碎念,“那个黑色的幡用处是什么?来历是什么?吸食阳气魂魄以助你修炼?”仲夏听这道士失魂一般的喃喃自语,了解了事情的大概,原来这细眉细眼的道士姓朱名光,十岁以前沿街乞讨,后来被他师傅捡到这道观传承衣钵,十三岁引气入体,现如今正好二十,已经练气三阶。至于他师傅,其祖上流传下一个锦袋和一本云里雾里的书,他看了那本书竟然完全痴迷了,带着书和锦袋独自一人跑到深山野林修炼,五十岁方才正式入道,当真是痴迷。

仲夏猜想那锦袋想必是乾坤袋,那柄黑色的幡正是被他师傅从乾坤袋里拿出来的,一直不得其法,后来他师傅逝世,他偶然发现了此幡的用法,第一次发威便遇上了仲夏一行人。仲夏点头,深山老林,想必遇到一个人也不容易,而且这面幡上没有血气,证明没有杀过人。

仲夏伸手让朱光把乾坤袋拿出来,这道士居然恭恭敬敬从胸口处掏出一个锦袋真的交给仲夏,仲夏一边惊讶地看了朱光一眼一边利落的抹杀锦袋上面的神识翻看里面的东西,失望地“啊”了一声,便把乾坤袋扔给了朱光。

朱光闷哼一声,嘴角留下鲜血,随后不可置信地接住乾坤袋,呆呆的像只大白鹅。仲夏看得好笑,倒是对这道士的感官好了些。

“我们是正经的修道之人,怎么能抢劫他人财物?虽然你欲谋财害命在先,但到底没得手,我作为受害人就大方地将乾坤袋还你了。”明姝甚是纵容地点头。仲夏不是个坏人,更加不可能是个圣母,不计前嫌是不可能的,不过毕竟只能带他一起上路,如果拿了他的乾坤袋,这毕竟是人家师傅的遗物,以后相处起来难免别扭,索性将乾坤袋还他,将来用其他东西补偿这次“谋财害命”吧。

据明姝所说,通往修仙界的必经之地是一片无垠的海,常年大雾弥漫,据悬崖半空中先辈的洞府中玉简所记载,越过大雾,有一片旋涡,飞速旋转,骇人至极,穿过旋涡便可抵达修仙界,

不过对于筑基以下修士而言想要通过此旋涡九死一生,唯有多人协诚一致、通达合作才有渺茫的机会通过。所以,对于朱光,仲夏只好选择“以德报怨”。

仲夏看众人吃的差不多了,率先起身离开,明姝等跟着离开。车队翻山越岭走了一天,晚风徐徐之时,仲夏等围着火堆吃晚饭。,仲夏吃着明姝烤的野鸡,向明姝掳掳嘴,示意他看向那边黑洞洞的树丛,明姝轻轻地笑了,“你消气了?”仲夏撇嘴“我哪有那么小气啊”,咬了一口鸡肉,又示意一个大汉去把朱光带过来。

大汉放下野味不明所以地向仲夏示意的方向走去,不一会带着朱光出来了。对于有人要害自己这事,仲夏可没有那么大度,知道朱光跟在车队后面,硬生生让他拖着残躯赶了一天的路,众人打野味、生火,烤肉,到末尾了,朱光才姗姗来迟,仲夏的气差不多也消了。

仲夏透过橘红的火光打量朱光,朴素的道袍烂成一条条的布,发髻散乱,脸上黑一块白一块的,额上的汗水迷得细眼都睁不开了,喘着粗气羞愧地低着头乖乖任仲夏打量,仲夏暗自满意地点头,看来是一刻也不敢耽误跟来的。

仲夏又从明姝手上接过烤野兔,明知故问到:“你跟过来可有什么事?”朱光嗫嚅片刻,羞愧地不敢抬头,仲夏就着明姝的手喝了几口果酒,不耐烦道:“你想和我们一起走?”朱光忙不迭点头。仲夏故作高深地顿了一下,过了一会才说“也不是不可以,毕竟俗世之中灵气匮乏,你现在练气二阶,越到后面所需灵气越多,到你大限之日恐怕也难越过练气七阶,更不用说筑基了。”

朱光忙抬起头,“我不想一辈子进不了阶,老头子临死之前看着我的眼神那么的不甘心,我不是只为自己修炼的,我要连带老头子的份一起,你们带我走吧,我做牛做马都可以,只要你们有空指点我一下就行!”仲夏与明姝对视一眼,对朱光道:“你知道筑基吗?”朱光茫然摇头,仲夏估计连他师傅都不知道何为筑基,也许是他师傅祖上流传下来的书上没有记载,

“我们的目的是要通过俗世与修仙界只见的茫茫大海,到达修仙界,修仙界是什么样的我们两个也不知道,只不过那里才是修仙的圣地,据说那里的仙人能移山填海。”仲夏看着朱光向往的神情,不得不打破它“海上危险重重,我们只有渺茫的希望通过,多一个人多一份希望,我和符大哥必定是要去试一试的,你考虑是否同我们一起。”仲夏说完就不理睬他了,专心啃烤肉,剩下的交给明姝。

朱光几乎没有犹豫便表示加入二人,明姝淡淡地跟他解释修为越高通过的几率越大,希望他努力修炼,给他介绍了九个大汉,又从药瓶里倒出一粒回春丹递给他,不顾朱光感激涕零,便回头和仲夏说话去了。

清风徐徐,水波不兴,波光粼粼的碧波湖边熙熙攘攘的人群,酒楼店铺连绵不绝,仲夏饶有兴趣地在一处卖女子发簪的小摊子上翻看,

路过的黄衣女子频频回头,待仲夏有所察觉地转头,那女子又脸红地低下头,仲夏一脸茫然地转回头。

身旁的朱光比小摊老板还要殷勤,忙为仲夏向老板讨价还价。明姝敏锐地转头看向明姝,依旧君子如玉,长身玉立,和往常一样啊,怎么会觉得符大哥心情很不好呢?

好像自从朱光加入之后,就经常感觉符大哥心情很不好,尤其是在朱光向自己献殷勤的时候,难道他还在为朱光差点向她下手而耿耿于怀?仲夏若有所思,看来得找个时间和他好好谈谈了,毕竟三人以后还要合作渡难关前往修仙界呢。

自从朱光加入以后,一行人又赶了三个月的路,昨天才驾着马车进入了金国的禹城,明姝遣散了九个大汉,马车里托运的各种珍贵药材被卖了几万两银子,九个大汉每人得一千两银子便回家去了。

朱光或许抱着赎罪的心态,对仲夏殷勤之极,仲夏对他的态度慢慢好了不少。但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他老觉得明姝对他很不喜,却不露痕迹,开始的时候他对明姝还存了讨好的心,后来便专心围着仲夏转,仲夏偶尔指点他一招,他就很满足了,虽然每次围着仲夏时都觉得身上冷飕飕的,像有人对他用眼睛放冷刀子,但战战兢兢地环顾四周却什么也没发现,明姝还说可能是他着凉了,可是修仙之人怎么会着凉呢?

仲夏的态度回转并不是因为朱光的殷勤,而是后来他说当时只想吸一些仲夏的阳气,不想害她的性命,而且在后来相处过程中朱光也证明了他品性优良,否则就算他再献殷勤都没用,顶多是合作关系,称不上伙伴。

明姝走在仲夏身边,细心帮她避开路人的触碰。三人走进一家客栈,小儿迎上来问打尖还是住店?仲夏要了三间相邻的天字号房。吃罢晚饭,三人不着急修炼,都想好好领略一下久违的人间烟火,尤其是仲夏,恨不得蹦起来去摘树上的果子。

行人如流,歌舞升平,灯火辉煌,街上一片橘红色的灯火在这夜晚显得天上的星子都暗淡了几分。仲夏一路蹦蹦跳跳的活泼劲就像一个真正的十六岁少年,少年人独有的朝气熏得过路的姑娘都忍不住脸红,频频回头。

明姝替仲夏巧妙地避开特意撞上来的姑娘,看着仲夏兴奋地拿起一只簪子带在头上问他好不好看,脸慢慢变得绯红,眼睛闪烁着光,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幸好在橘红的灯火下不显眼,他淡定地说“好看”。

仲夏领着二人走进一家茶馆,一人点一杯茶静静听说书人讲故事,先说到江湖上出现了几个武林高手,做了几件了不得的大事,又说官府抓了几个采花大盗过几天就要砍头。仲夏打了哈欠,对这些消息不感兴趣,看明姝静静地听着就陪着他听,脑袋忍不住一点一点的,眼看着就要“咚”地磕在桌子上,明姝“唰”地眼疾手快地托住了她的脑袋,仲夏安心地打起了瞌睡。

说书的白胡子老头拿着一把白色折扇,打开折扇放在嘴边,脖子伸向诸位听客,一副“我和你们说但你们不可以告诉其他人哦”的神情说,“咱们这位皇上啊,大限将至了!”说着把折扇一拍,“自从十年前咱们太子爷遇刺坠崖身亡,皇上至今没立太子,虽然二皇子必定可以继承大统,但终究不是太子啊”,

他抚着胡子叹了口气,“说到太子,世人都说咱们的太子殿下遇刺坠崖身亡了,可是老朽终究不信,十五年前禹州城被洪水淹没,浮尸遍野,又发生瘟疫,官府决定封城,是太子殿下不顾生死,亲力亲为地为我们这些老百姓找药方、挖沟渠,最终大水退去,才有现在的禹州城啊,哎!那样的人怎么会死呢?!老天不公啊!哎·····”,

台下雅雀无声,几个年纪大的老人呜咽地抹起了眼泪。仲夏迷迷糊糊醒来,抓住明姝的手抬起上身,见到明姝静静地坐在那里,眼睫毛盖住了眼睛,神情沉静,茶馆无声地和热闹的大街形成了两个世界。

仲夏奇怪地问朱光,朱光侧头小声地和仲夏说了几句,仲夏又转头看向明姝,抓住他的手拉着他出了茶馆,一路上三人没说话,朱光还以为两个人是为那个“太子”可惜呢,说了几句“这样的太子可惜了,”,“若他还活着真是金国百姓之福”之类的话,见二人的不理睬他,就不自讨没趣了,转头欣赏周围的风景去了。

第二天一早,仲夏决定出发去金国国度,朱光问为什么?仲夏打发他,你身为金国人连金国首都都没去过,好意思吗?朱光屈服了。明姝看着仲夏,低头轻轻地笑了一下。,

金国皇宫外,树影疏疏落落地映在红色的宫墙外,在高处殿宇昏黄的灯火下,发出一股不祥的气息,晚风呼呼地吹,惨白的月亮挂在高高的树梢上,照得树下两个人像索魂的怨鬼。

朱光缩着脖子冷得瑟瑟发抖,“我们来这里干什么?”,仲夏鄙视的看他一眼,“把灵气运转全身经脉可以御寒,你白修仙那么多年了。”朱光大了个喷嚏,“我知道,我只是舍不得灵力,以前在道观里修为增长的就慢,如今下山了,灵气更少了,我想着少用一点灵力修为说不定增长得快一些。”

仲夏少不得和他普及一下这方面的基础知识,大多数凡人的经脉丹田储存的灵气都相差不大,修炼则是使经脉丹田容纳更多灵气的过程,越是不断使用灵力、不断修炼经脉丹田就越大,当到达一个顶点时丹田救就会发生质变,称为筑基,相反不使用灵力就修为永远不能增进。

月亮随着仲夏轻俏的声音慢慢升上中空,风吹得更加凶猛了,一道身影从宫墙内跃出,飘逸的白色长袍和凄冷的月亮构成了一副绝美的画面,仲夏看不清明姝的脸,张嘴想说些什么,皇宫里面一声尖细的“陛下薨了!”传来,随后是一阵阵钟声,

仲夏了然地闭上嘴,只是上前抱了抱他,“走吧”,明姝一声不响地跟着仲夏走了。是夜,靴子踩在地板上的声音,仲夏不放心明姝,带了一壶酒来看他,走到一半拐脚去了屋顶,果然看到了他,

青色的瓦片、姣洁的月光、身穿白色长袍的长发披肩的少年美男,额····青年?还是中年美男?等我修为超过他一定要悄悄把他的胡子剃了,握拳!

靴子踩在青瓦上几乎不发出声音,仲夏拍了拍他的肩膀,坐下,“总有一天我要把你的胡子剃了。”“蛤?”明姝噗嗤一声笑了,好好的一副‘月下静默美男图’就这么被仲夏破坏了。

明姝接过酒壶,抿了一小口,反观仲夏几口下去酒壶就见底了,倒衬托地明姝像个小媳妇似的,明姝笑盈盈地看着仲夏喝酒,见她真的喝醉了赶紧拿开酒壶,“怎么我借酒愁你倒醉了?”仲夏眼前好像有几个长着翅膀的小人在飞,去抓他们又不见了,索性转过头去抢明姝手里的酒壶,“还说我,你见过哪个借酒浇愁的人只抿那么一小口?”用手指比了个“一丢丢”的手势“你不喝给我喝!”

明姝脚尖踩在青瓦上,一个腾挪之间躲过仲夏的手,无奈道,“你不能喝了,醉了。”仲夏此时眼里只有酒,“不是每个人都被允许喝醉,一个人也不是每天都允许喝醉,今日有酒今日醉!”眼看酒壶离指尖只有一寸距离,转眼之间却只来得及滑过明姝的衣袖。“

那你又如何知道此时此刻你被允许喝醉呢?”戏谑的声音刚进入仲夏的耳朵,她已经尽在明姝眼前了,可惜酒壶又一次溜走了。“不是有你在身边吗?我怕什么?!”两个人在月光下腾挪,一个进,一个只管退,像两只嬉戏蹁跹的蝴蝶,突然退的那个停住了,进的那个就撞了满怀。

仲夏抢过明姝的酒壶,咕噜咕噜几大口下去,人醉得迷迷糊糊了,安静的睡过去了。明姝看着怀里的人,先是手脚僵硬得像铁一样,像冰一样慢慢融化,一起融化的还有那颗心。

手指轻轻地滑过她的脸颊,“你说那样的话,是不是代表你也像我一样,喜欢我呢?”说完苦笑一声,“还记得你第一次叫我符大叔吗?是啊,你是十六岁的碧玉年华,我却已三十岁整了,叫我如何配得上你?”

明姝说不清什么时候将仲夏放到心里的,或许是三年前找遍了俗世找不到那个“命中的贵人”,途经邵国,看着那个十三岁的少女把自己硬生生挤进那个小小的桶时的那股狠劲,看着她虚弱至极却活生生挺了一天一夜直到他将她抱出来;或许是原本像漂浮的云一样空落落寂寥的人生突然飞进一只叽叽喳喳的鸟儿的时候。

他当然知道她是仲府正在搜寻的那个人,他还知道她是仲府的二小姐,被迫替姐姐嫁给太子,他眼睁睁看着她撒谎,不过无伤大雅,她从容无害的外表下从来都是僵硬的警惕,他都知道。直到那天他拼着受伤为她猎取桃妖的“木之精华”,她才放开了心防。

他一直在默默地关注她,身不由己,任谁天地间独自一人寂寞地游荡,突然遇到一个“同类”,能不渴望靠近一点汲取温暖呢?只不过他身不由己爱上了罢了。明姝起初想过爱上仲夏是否因为寂寞,遇到朱光之后他了然了,因为对于朱光,他升不起一点对于遇到同道的喜悦,只有被打扰的不悦,他讨厌有人插入他和仲夏之间。他原本是个君子,后来不完全是个君子了,十年前父皇和二皇弟对他做的事,或许在他不知道的地方真的改变了他很多。明姝无意义地挑了下嘴角。

天明,公鸡打鸣声把仲夏吵醒,清晨的微光变成一条条明亮的线,射进窗子撞到仲夏的青丝上,溅出点点的光粒,将整个屋子变得明亮。

仲夏伸懒腰起床,明明昨夜宿醉,今早起床却没有一点不适,洗精伐髓后的身体果然不同以往。

洗漱穿戴好下楼,二人已经在吃了。明姝推过来一碟包子和一碗肉粥,“特意给你留的”,顺带将筷子递给仲夏。

之后的一段日子里,三人依旧往东赶路,每当跋山涉水露宿野外时仲夏都恨不得模仿她没出车祸时在现代看的仙侠剧那样,脚踩木剑“咻咻”地飞上天,眨眼间万八百里,明姝听她胡言乱语,笑着摇摇头,建议三人就地休息会。这个世界当然也有飞行的法术,不过没有筑基修为就别想了,而且此法术耗费灵力甚多,三人耗费不起。

这天三人途经魏国,魏国是一个临海的国度,靠西边以及南边全是泱泱大海,靠海的居民以捕鱼为生,民风颇为彪悍。仲夏三人为了节省路途,在海上航行一个月到达魏国的一个小渔村。

三人子时上岸,船头触到浅滩,浅浅的浪花“哗哗”地一浪拍一浪,正值夏季,海风吹得人很舒适。仲夏当先跳下船,明姝顺手将小木船收回乾坤袋,朱光慌慌忙忙地飞身一跃跳到沙滩上,幸好乾坤袋不收活物,不然说不定他已经被装进乾坤袋了,仲夏在前面唤了他一声,他赶忙撒欢地跟上去。

朱光常常疑心符大哥是否厌恶自己,幸好除了偶尔当他不存在之外,其他时候还挺好的,朱光接过明姝递过来的烤肉这样想到,或许符大哥是不喜欢有人插进他和仲夏之间吧?嗯?!朱光震了一下,我怎么会这么想,符大哥是男人,仲夏也是男人,男人和男人怎么会那样?肯定是我想多了。朱光又咬了一大口肉,吧唧吧唧吃得很香。

不得不说,朱光和仲夏之所以相处得还不错,也许因为在某些方面他们有相似之处,比如傻愣愣的没心没肺。

树林里的篝火映在正在盘腿修炼的三人身上,仲夏是冰灵根,练气七阶,海中水系灵力占多数,效率比以往高些。明姝是金木土三灵根,一个月以来修为提升较为缓慢,不过他已经练气十层大圆满,在俗世的修为已经到顶了,没有那么多的灵气供他突破筑基,一个月以前,离开金国不久明姝就由练气十层进阶到练气大圆满了,仲夏很淡定,朱光却反应甚大,从此以后他看明姝永远是仰视的状态。

朱光是水木双灵根,练气二层的壁垒隐隐松动,仲夏嫌他太慢了,不过朱光对现状已经很满意了,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我修炼一十二载才练气二层,现在不过半年就修为增进这么多,已经是很大的幸事了。”

凡人修仙靠灵根沟通天地灵气,资质高低并不是只看灵根多寡,还要看灵根纯度与自身悟性。例如明姝,他修仙十载达到练气十层大圆满,就是典型的灵根多纯度也高,而仲夏是灵根少纯度高的典型。

天边泛着鱼肚白,渔民们已经驾船出海准备捕鱼了,小小的渔村已经热闹起来了。仲夏三人准备借住在渔民家中一段时日,走进村子里只看见每家每户门口挂满了鱼干和一些干海带,房屋上炊烟袅袅,但是看起来似乎没有多余的房屋。

三人走在村道上,一群小孩吃了早饭呼啦啦成群结伴地跑出来玩,追来跑去的,看见仲夏三人,都好奇的围过来,一个扎着两个小包包含着大拇指的小女孩过来扯明姝的衣袖,明姝好脾气地对小女孩笑笑,仲夏束手无策,朱光倒是很快和小孩们打成一片,手心里长出一颗小树,转眼树又变成一颗小水球,惹得孩子们惊奇地哇哇大叫。

村子靠海,村里人都是身穿短打,皮肤被海风侵蚀得粗糙,仲夏三人走在村子里,一个俊俏的小少年,一个俊美的先生,一个秀气的小道士,亮眼得很。

一个戴着头巾的妇人走过来,一把将含着大拇指的小女孩拉过来,叫孩子们去别处玩去,转头和气地对明姝说,“三位不是本地人吧?”小孩们没走远,蹲在不远处一颗大树下搔着耳朵看,“那个大哥哥会变小树、变水球!”妇人回头喝一句,“胡说什么,我家里还有一缸子珠珠果,快拿去吃,去晚了就没了!”孩子们又“乌拉拉”一群涌进一栋房子里。

明姝借口和船队失散了,想在村子里借助一段时间。妇人为难,道村子里没有空余的房间,一会儿又想起来,“有一家人倒是有几间空余的房间,不过有些破旧。”三人决定先去看一看再做决定,

妇人很健谈,说到这户人家原本是逃难来的,碰巧村子里面有户富庶人家很久以前搬走了,留下一栋房屋没人要,村里就把房子给他们了,妇人说得津津有味,仲夏和朱光都不善于应付这种场面,颇为手足无措,明姝充当先锋对着妇人和善地点头。

房子大大小小加起来一共七间,呈回字形结构,屋顶原本应该是有瓦,不过现在东一块西一块的,没有瓦的地方用大量茅草代替,墙壁也是破破烂烂的,院子里长满了茂盛野草只留下一条小路的空处。仲夏道,“住在这里和在野外露营有什么区别?”,“没什么区别吧?”朱光默契地回道。明姝看似不经意间瞥了朱光一眼,朱光打了个寒蝉。

妇人上去叫门,屋子里走出两个愁容满面的女人。明姝对仲夏道,“你要是不喜欢,我们就再赶两天路,前面应该有个镇子,好不好?”,却见仲夏脸色惨白,摇摇欲坠,明姝大惊失色,揽着她的腰问她怎么了?朱光也担心地靠过来,仲夏看着那两个女人,道,“不去镇上,就住在这户人家吧!”

屋子里面走出的两个女人居然是仲母和仲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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