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9 章 豪门(4)

老师竟然还给打电话了?谭情意外地有些受宠若惊。明明没打起来来着。

“没事,是误会,不用担心。”谭情回答道。

“没受伤吧?”金媛还是有些不放心,上来认真地检查了一下谭情身上有没有伤口之类的,“真是的,学生就该好好读书,拉帮结派打架太不好了。”

“没受伤,没受伤,太好了。”金媛摸了摸谭情的头,虽然谭情现在长得比她已经高了不少,“下次见到这种爱打架的小同学离远一点……”

“嗯,好。”谭情乖乖点头。

陆长胜也听到了自家哥哥被堵楼梯口的事情,猛地从楼上冲下来:“哥你没事吧——?!”要是谁敢欺负他哥,就算是高中生还是成年人他都要拉上初中的兄弟们去揍一顿!

“没事。”谭情又给陆长胜解释了一遍。

今天不是周末,陆向荣没在家,所以吃饭的只有金媛、陆长胜和谭情三人。

“对了,小弥。”金媛突然开口道,“小哲回来了,今早来的时候你不在,让你回来了给他打个电话。”

林哲,林家大少爷,陆长弥的发小。金媛和林太太是好闺蜜,在结婚前就商量好了日后的孩子如果是一男一女,就给他们结娃娃亲。可惜金媛一直没怀上。cizi.org 永恒小说网

后来金媛领养了陆长弥,这时林太太的儿子也就是林哲也两岁了。林太太才不管孩子是不是亲生的,就迫不及待地拉好姐妹出街分享育儿经验,两位太太见面时就把小孩儿带上了,这就是陆长弥和林哲第一次见面。 m..coma

两岁的林哲长得也好,被林太太打扮得像个小神仙,很讨人喜欢。三两下就哄得金媛十分开心,她也希望自家小弥可以和林哲一样稍微活泼一些。

虽然两位太太一直没能实现娃娃亲的梦想,但林哲似乎挺喜欢陆长弥的,一直缠着陆长弥玩儿,回了家之后也缠着林太太说要见小弥,想和小弥一起玩儿。

本身两家人就亲,见林哲这么喜欢陆长弥,林太太也十分开心自家小朋友有了新的好伙伴,所以也经常带林哲到陆家,自己则是和好姐妹出街玩耍去了。

于是从幼儿园一直到初中,陆长弥和林哲都是同一个学校。然而林哲是真·学霸,直接考上省实验中学去了,由于是封闭式管理,并且假期很少,上了初中之后两人也没见面。

“?”谭情眨眨眼,其实并没有多少和竹马发小一直成长的实质感,更感觉像是一直看着林哲长大的样子。这会儿也没放假呢,省实验中学又不在本地,怎么突然就回来了。

带着迷之老父亲一般的关怀,谭情饭后拨通了林哲的电话。

“小弥!”这头谭情还没拨通多久,那头就已经秒接了,像是在一直等电话似的,“我回来了。”

“小弥……是在一中高二一班,对吧?”林哲笑着道,念小弥二字的时候十分亲密,像是在叫情人般,语气温柔缠绵。

“嗯。欢迎回来。”谭情道,别人喊长弥或者小弥的时候声音不会像林哲这般暧昧,像是有人在耳边低语,一呼一吸都打在耳背上的感觉,谭情有些怀疑但是又不愿去相信那个懂得都懂的事实,“不过,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秘密。”林哲打了个哑谜,“明天你就是知道了。”

电话终了,谭情一头雾水,感觉莫名其妙。

一年多两年没见林哲,谭情也不知道林哲现在长成啥样了。作为一名靠谱的成年男性,谭情在所有孩子当中自然是显得没那么活泼,相比起时常黏着谭情的林哲,谭情就差点被以为是自闭儿童了。

比如,小时候林哲和谭情分享玩具的时候,林哲把他最喜欢的礼物小火车呀之类的通通都拿出来了,教谭情怎么玩,叽里咕噜地说了很多很多话。谭情又是个不会哄孩子的,再加上面瘫,除了眨眼和嘴巴吃饭,连勾起嘴角都做不到,对于林哲的童言童语他又接不上话,只能把陆家夫妇买给自己的玩具图书什么的分给林哲,看着林哲玩。

所以金媛觉得谭情不够活泼,可能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成熟的灵魂与稚嫩的壳子不匹配,外加面瘫,又不爱玩玩具,所以才造成了这样的误会。

还好谭情在说话这方面还算积极,不然金媛就真的要带谭情去看心理医生了。

这失败的表情管理可能就是导致谭情不能C位出道的原因吧。(误)

后来金媛试探着让谭情去学钢琴,谭情去了。林哲得知了之后也要学,跟谭情报了同一个兴趣班,不过学的不是钢琴,而是小提琴。林哲学小提琴的目的不为别的,就为了给日后的钢琴王子陆长弥伴奏,辅助陆长弥成为音乐界冉起的一颗新星。

可谓是舔到了极致(不是)。怎么说呢,总之就是林哲非常喜欢陆长弥,恨不得二十四小时天天见,天天待在一起,能拉小手就更好了的那种。

林哲至今还非常悔恨,为什么自己成绩这么好考上了省实验中学,不然就可以和小弥一起过青春快乐的高中生活了!迫于林父的压力读了一段时间,现在终于可以解脱了……还是各种条件谈判下的结果。

第二天,谭情回到学校,得知一班来了个转学生,是个帅哥,谭情秒懂了。这个转学生不是林哲他就倒立洗头。

果不其然,毛毛老师拎着进来的就是林哲。

这转学生真的轮流做啊,上一次转学生还是当吸血鬼时候的谭情,这会儿就换成别人了。

“来,和大家自我介绍一下。”毛毛老师对林哲说道。

林哲一共就说了两句话。

第一句:“林哲。”

第二句:“我想和陆长弥同学做同桌。”

从林哲进门开始,班里就开始窃窃私语,诸如转学生太帅了吧,听说是省实验转来的怎么这么想不开,成绩好像很好云云。

林哲不为所动,他的视线里只有陆长弥。

林哲长高了不少,目测可能有一米八几了,比陆长弥高了半个头。发型很干净利落,明明没有近视却带着黑框眼镜,面容英俊飒爽但自带书香气息,即使是穿着校服,也能感受到他身上的贵气,天生的才华贵公子。

刚好谭情身边有空位,毛毛老师便让林哲成了谭情的同桌。

林哲坐到座位上放下书包,便在书桌上趴着,将头枕到臂弯里侧着脸看着谭情,手指指了指谭情,笑着道:“小弥,好久不见。”

有一说一,林哲这动作看起来有点养眼。谭情回答道:“小哲好久不见。”并问出了那个班里大伙都很疑惑的问题,“你怎么从省实验转过来了?我记得你成绩很好。”

“因为爱情。”不知道是认真还是说笑,林哲回答道,“也不算多好吧,顶多省实验的前三名而已。转校主要是……想见你。”

听听,这是人话吗?省实验的前三名而已?旁边偷听的同学差点就跳起来给林哲一个爆扣了。省实验中学是很厉害的学校,在里面读书的基本全员本科以上,更何况前三名,清华北大之类的任君挑选了都。

这句话成功地让谭情噎住了。谭情一直不想面对的事实已经摆在他的面前了,没想到两年没见林哲已经如此坦诚如此直接了,一转先前的委婉攻势,改为猛攻模式了。

这该怎么回答呢?他现在除了好看就一无所有啊?干啥啥不行干饭第一名,为啥林哲会看上自己?谭情也不想让一个小男孩的初恋破灭得太难看,可惜林哲终究是要爱而不得了,还有点虐。

啧,难搞。

幸好这时老师也准备上课了,救了谭情一命,让他不用接上林哲那句“主要是想见你”的话。

林哲听说陆长弥中午留宿,立马也去跟老师申请了一个,并强烈要求和谭情同一宿舍,理由为初来乍到有点陌生,只认识陆长弥,有熟人在感觉到很安全。并飞速地催他爸爸来签字同意。

林父对林哲要转来一中的唯一条件就是,联校考试排名不能掉下前三,省排名不能掉下前十,林哲同意了。反正对于他来说无所谓,反正考多少他都能考,还是小弥最重要了。他也是软磨硬泡他爸爸很久,才终于得来这次转学的机会。

到了下午放学时间,因为今天有一个小测,晚自习上考,所以谭情暂时不得回家,得考完了再走。

谭情当年高考的时候已经文理不分科了,不过这个世界里还是文理分科的。所以高二分班之后,谭情选了个理科。不因为别的,文科虽然也很好,但是谭情想起了以前写文科试卷的恐惧,一张答题卡上全是字,为了偷那么一点点懒,所以谭情选择了理科。

虽然现在有点后悔,记公式太难了,不过想想记历史政治地理什么的更难,更何况这个世界的政治历史地理跟他原本的世界不太一样,容易翻车。理科就不一样了,大体上还是相同的。

更何况他也不需要考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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