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初登雾山

萧寻一路策马而行,来到昨天激战过的雾山刀锋岭,果然,这地方早就被人打扫过了,丝毫没有昨天的血腥场面的痕迹,连昨天丢在这里的南朝铁骑军的宝马也没有了踪迹。萧寻抬头看这刀锋岭,就像被刀切过一般锋利险峻。萧寻想着那游记上写着常有人为登雾山而下落不明,这看着也不像吃人的地方啊。

萧寻一个纵身,借助脚下的雾山松直接上到刀锋岭的顶端,一眼望去,原来雾山这么大,原来大家都被刀锋岭骗了。登山对于萧寻来说并不难,他从小在鹤山派学习武艺,轻功和剑术都是最好的。萧寻站在刀锋岭的顶端,去其他山头就容易多了,利用自己的轻功在这群山峻岭中间来回穿梭。看来大家只知道雾山险峻,却不知道只要登上刀锋岭就会看到另一幅景色。

萧寻虽然出身武学,但谁又能对优美得景致视而不见呢。萧寻想着,“我要好好把这里游览一番,回去画下来讲给母亲听,也可以画给清河看看,她很少出门,一定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地方。”游览中萧寻看到山群之间有一个硕大的平台,中间的石凳上有一位穿着白粗布衣衫的老人家。萧寻顿了顿脚,果然不出所料,这真的有人,难不成昨晚的笛声就是......。

“老人家,晚辈萧寻,来自御京,见雾山壮丽险峻,便登山一览雾山风景,并不知前辈您在此闲坐,多有叨扰,还请前辈勿怪。”萧寻试探性的先跟老人家见礼,想着就算是打扰到老人家,看到他这样谦卑,也不会拔刀相向了吧,萧寻一向多礼懂事,怕是这样一番话听下来,就算是心中有气,也消了大半了。

“几十年来,能用轻功登上刀锋岭的人,实在不多。”老人只是盯着棋盘上的棋,都没有抬头看萧寻,只是懒懒的回复着萧寻。

“老人家,可曾听闻这雾山之中曾住着雾山族人,晚辈在游记中看到过,特地前来寻找。”萧寻倒是十分爽快的就把自己的来意说的很清楚。

老人家眼眸轻挑,看了一眼眼前的年轻人,长得高高瘦瘦,干干净净的模样,腰间还别着一把雕龙画竹的剑,长得十分清秀英俊。

“都搬走了,这里就剩我一个人了。”老家人冷冷的回道。

“那这样说来,前辈您是雾山族人,那晚辈应该怎样称呼您才好。”萧寻自打跟前辈打了招呼,这腰就没直起来过,恨不得说每句话都要躬身行礼。

“你既然来这,就应该早就听说过关于我雾山一族的故事,难道讲故事的人没有说过雾山一族,以血为姓,食蝙蝠为生吗?”老人家看着眼前的萧寻,用调侃的语气问道。

“啊?食蝙蝠为生?蝙蝠不是有毒吗,怎么可以食用?”听到老人家的话,萧寻实在是吓了一跳,怎么可能食蝙蝠为生呢,那不是有毒吗?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老人家。

“奇怪,坊间居然不是这样传言的吗?”

“血前辈,您误会了,晚辈并非在坊间听闻的雾山族,而是在一本游记里面记载了雾山族,所以晚辈才对雾山族有些许憧憬的地方,特地上山……特地上山观摩一二。”萧寻并没有把自己的真实来意告诉血前辈,毕竟游记记载雾山族为了躲避战乱才离开的雾山。

“无妨,年轻人嘛,对任何事都充满好奇,对什么事情都想探寻出来个究竟,老夫也年轻过,理解。来,下一盘,赢了我,带你去看看我住的地方。”血前辈把棋盘打乱,重新清理干净棋盘,招呼萧寻坐下对弈。

两人这盘棋下了许久,都未分胜负。

“你是军营里的人。”血前辈似乎有意无意的问道。

“是,晚辈在疾风军任职。”萧寻心想,看着老人家也不像坏人,就算不能全盘托出,也得如实相告。

“胳膊的伤,看着有些严重,受这么重的伤,还能登上刀锋岭,年纪轻轻的就功力深厚,腰间佩剑看着不似寻常俗物,师出何处啊?”

“晚辈幼时曾在鹤山派鹤鸣拜师习武,又常年待在营地,所以身体较好,这点伤不算什么。”萧寻恭恭敬敬的回答,手中的棋子也没耽误。

“可见我真是老了,江湖中出现这样的年轻人,我都不知道。”

“血前辈过奖,晚辈只是不爱读书,眼看科考仕途无望,家中父母便想着让晚辈多学一些,长大可以自行混口饭吃。”萧寻边下棋边回答血前辈的问题,有时还偷瞄一眼眼前的老家人,听气息功夫不错,手上有握剑的茧子,一直在观察老家人的一举一动。

“你姓萧,燕云朝护国将军萧征是你什么人?”老人家放下手里的棋,仔细打量着萧寻,似乎是要把萧寻看穿一样。

“???前辈怎么知道我姓....话还没问出口,突然想起来自己的佩剑上面的玉佩刻着萧字,萧征是晚辈的父亲,血前辈也认识家父吗?”萧寻被血前辈看的心里有点发慌,忙起身行礼回答。心想这是跟我父亲有仇吗,还是跟我燕云朝有仇啊,莫非当时族人迁走跟朝廷和父亲有关系吗?血前辈只是盯着萧寻看了一会儿,萧寻就已经担心的脑补出好几出爱恨情仇的大戏了。难道是为了争抢母亲,不对啊,母亲虽然貌美,但怎么看也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啊。是为了争抢雾山彩石吗,陛下最爱才了,难道是有什么血海深仇,怎么办,血前辈不会要对我动手吧,如果真的动手了怎么办,那么大年纪了,我总不能直接动手吧,多不礼貌啊,对了,我受伤了,未必是老人家的对手,这可是人家的地盘,看起来老人家一身正气的样子,看起来不像坏人啊……。

就在萧寻脑袋一片混乱的时候,老人家扔下棋子,“我输了,走,带你去看看我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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