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火髓葫芦

石床上,莫离睁开了眼睛,眼角有着眼泪滚落。

“哥,让你受苦了。”

秦风闻言猛地一怔,随后急忙俯身为莫离轻柔的擦拭着眼角泪水。

“别哭,否则会感染的。”秦风柔声安慰道:“我的修炼方式与常人不同,炼化冥炎火种只能一气呵成,并非是因为急于治愈你的皮肤。”

“不过妹子,你的伤势是因为救我而造成的,你喊我一声哥,我认你这个妹子!那这笔仇,哥必须替你报!”

莫离赶忙摇头,“袁家有袁奴这位元境强者,再加上袁家是炼丹师世家威望极高,哥!忍一时风平浪静,我们届时设法救出寒雨姐姐和云儿妹妹就行了。”

秦风只是微微一笑并未回答,这个仇必须报。

他从剑狱中取出金翼腾蛇的脂肪,旋即一手伸出冥炎在手心缭绕,快速包裹着脂肪。

看似冰冷无比,实则包裹那脂肪的冥火,却有恐怖的高温。

在火焰的包裹下,脂肪逐渐的沸腾,而后就像是炼油一样有一滴滴蛇油滴落而下。

“嘶!”

蛇油带着炙热,身体上灼烧的疼痛让莫离倒抽一口凉气。

“妹子,忍着点!金翼腾蛇的蛇油,只要完全覆盖在你体表,随后便会快速滋生你的皮肤。”

秦风一边以冥火提炼蛇油一边开口安慰着。

“嗯,这点痛算不了什么。”莫离焦黑的脸颊都在抽搐,她尽量语气缓和的说道。

知道她的痛,秦风同样是心痛。

淡白色的蛇油被提炼而出,就像是一层蜡逐渐的覆盖在莫离的身上,那种疼痛感丝毫不亚于被冥火灼烧身体时的痛苦,但莫离死死咬牙忍着。

半个小时后,石床上的莫离身上已经裹着一层厚厚的蛇油。

疼痛感消失了,但紧随而来的是明显能感觉到,皮肉在滋生时的那种瘙痒。

“妹子,这药液能够暂时麻痹你的神经,让你少承受一些痛苦,但可能会沉睡一段时间,等你醒了,一切都过去了。”

秦风端来一旁的药碗,喝了一口含在嘴里,用竹竿喂入莫离的口中。

很快,石床上便传来轻微的鼾声。

做完一切,秦风走了出去,石洞外黑凤凰斜靠在一棵树干上。

“真细心呐。”她调侃的笑道。

秦风走来,面无表情,“她是因我而受伤。”

“噢,还挺有责任感。”

“你呢?”突然,秦风问道:“你是元境强者,就甘愿在黑风寨当悍匪?而且一当,就是十几年。”

“老娘喜欢,关你屁事!”

黑凤凰一撇嘴,直接转过身去。

但她转身时,秦风明显从她眼中看出一抹浓烈的悲伤。

“我听说当年袁泰山救了你,所以你才答应黑风寨永远不犯樊城,不犯袁家?你当土匪,应该跟你那次受伤有关吧?”秦风猜测道。

一股冰冷杀气将秦风锁定,黑凤凰缓缓转身,神色冰冷,“聪明人都活不久!”

秦风毫不在意,道:“九州大陆光怪陆离,前辈又何须因为过往,而将自己束缚在一个小小的山寨里占地为王呢!”

杀气荡然无存,黑凤凰凝视着他,半响后露出一抹苦涩的笑容。

“世间万千,都逃不过一个情字!我黑凤凰是,你秦风何尝不是!别五十步笑百步了,放心好了,十余年袁泰山的恩我还了!而今跟你去樊城,我黑凤凰不会反悔,只是袁家虽也只有袁奴这位元境强者,可毕竟袁家是炼丹世家,要动他可不容易。”

闻言,秦风摇头,一手缓缓伸出,冥炎浮现而出。

“成也炼丹,败也炼丹!我要让袁家,为他所做付出代价!”

“你是指?”黑凤凰似是想到了什么,娇躯的猛的一颤。

“不错!”秦风邪魅的笑道:“有劳前辈,先行去樊城走一遭,掀起一波炼丹的狂潮。”

黑凤凰重重点头,“懂了!你小子可真狠啊,这是要召集所有樊城的人,让他们亲眼见证,你秦风在炼丹之道力压群雄,盖过袁家一头,到时候凭借炼丹师的身份,便可一呼百应。”

话到最后,她竖起拇指,“够狠!不过,也够自信的!”

“有劳前辈了!”

秦风郑重的拱了拱手。

“客气!届时,樊城见!”

黑凤凰一摆手,长剑出鞘纵身一跃,踏立在剑身之上向着远处天际而去。

目送她消失在远处天际,秦风这才是消失在原地。

练剑!

剑狱里,秦风好似一台不知疲惫的永动机,跟大师姐金鳞召唤出的黑影作战。

随着他的心境和修为提升,那黑影的战斗力也明显有着相应的提升,或者说黑影就是他自己心中的剑意,是永远无法战胜的。

累了,伤了,他便倒地休息。

体力恢复,伤势痊愈,再度拼命的投入战斗。

此前一战面对元境强者袁奴,让秦风更加渴望强大的修为,这才是樊城便有如此恐怖的对手,那昆莎城呢?还有那冥界之中呢?

所以,他需要快速提升修为。

两天后,秦风离开了剑狱,他的气势明显锐利了许多。

石床前,一层蛇油脱落,一副完美的身躯浮现在他眼帘。

精致的五官、挺拔的胸膛、盈盈一握的柳腰、一对修长的美腿,关键是浑身皮肤细如羊脂白如雪。

秦风不禁看的有些入神。

“哥……”石床上,苏醒的莫离俏脸通红,声音羞涩的喊道。

一声哥,让秦风浑身一颤,霍然回过神来,他急忙转过身去,道:“莫离,你醒了。你的皮肤重生了,太好了。”

看他腼腆羞涩的背影,莫离露出一抹狡猾的笑容。

“该看的,不该看的,哥你都看完了,现在还装什么羞涩呢!”

话虽如此,莫离却从手指纳戒中取出一套衣衫,快速的穿在身上。

秦风尴尬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可那一声哥,却让他因为先前的举动,而有种负罪感。

急忙从剑狱中取出一个红色的酒葫芦,他背对着莫离,道:“这是我用火髓凿的酒葫芦,送给你。”

接过酒葫芦,莫离眼中泛着泪花,“好精致的酒葫芦,火髓做的,这对我的体质大有益处,谢谢你,哥!”

“莫离,听说你也要去昆莎城,是因为你的体质原因,也要去冥界吗?”

背后,莫离摇头道:“我是去昆莎城外的荒漠找一个人,至于我的体质,其实影响并不大。”

“那是不毛之地,你找谁呀?”秦风问道。

突然莫离噗嗤一笑,道:“哥,我衣服都穿好了,转过身来吧。”

秦风这才是尴尬的转身,不过见到莫离,也噗嗤一声笑了,“小光头,挺可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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