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身在曹营心在汉 不知四面已楚歌

独臂道长比谁都明白,江湖上想抢走他丹药妙方的人多了去了,并非一回两回,但基本都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不是战败毙命,就是与他本道失之交臂。

这次蒙面人持刀来刺,杀了矮子并不奇怪,奇怪的是,蒙面人竟然将杀人的罪证,都留了下来,就不怕我独臂找上门去,秋后算账?

还有,难道你杀了人,连拔走凶器的那点气力都没有了吗?

显然,来者的目的,并不是来杀他的,而是来打他丹药主意,或者是投石问路,自报家门,莫非是那黑娃堂请我独臂登门造访?

但是,据他所知,黑娃堂已不在江湖十几年了,堂主现在大理寺的死牢里坐镇天下,那这把三棱倒刺,何以插在我家矮子的脑袋上?

看来,这几天闲下来,必须去大理寺一趟,把这件事情搞明白,弄清楚,不然总是心有余悸,炼丹时也静不下心来。

自始皇帝嬴政以来,上千年过去了,没有一个帝王将相,不希望自己能长生不老,多活几年,所以他独臂的灵丹妙药,就是他们的半条性命和半壁江山。

当年,武皇则天就服用过他师父的灵丹妙药,当今,作为师父的关门弟子,拿着师父的灵丹妙方,他的每一粒丹丸,都是为他们量身定做的抢手货。

李唐天下,崇道抑佛,长安皇城的深宫王府,王谢堂前,他独臂老道走到哪里,都是左右逢源,座上宾客。

自己和刘家的买卖,只是为了拿到更多的金子和铜币,毕竟,炼丹的投入和付出很大,风险也很大,道观是个清水衙门,仅靠香客和当朝的施舍,远远不够丹炉的维持和炼丹材料的购买。

虽说道门天下这么多年来风云变幻,但眼下,还没有那个道门能望其项背,对我独臂构成威胁。

南山不倒翁回来后,将李长安在绝命崖下,遭遇黑娃堂高手截杀的事情,跟李乾坤讲了,李乾坤听后吃了一惊。

叔侄俩窝在老寒窑里,费尽心思,左思右想,认为这件事不符合常规,绝对不是刘家人雇杀手干下的事情。

也不是当朝知道崔景云还活着,要将崔家赶尽杀绝,才派出杀手去杀李长安,这不是当朝的做派,若当朝真知道崔景云活着,直接找上门来满门抄斩才是。

那会是哪一路的人马,要将李长安置于死地?

如此,事情就变得复杂了,不是李长安盗窃御酒那么简单明白了。

李乾坤自己知道自己身份特殊,所以一直以来做事做人谨小慎微,生怕露馅出错,前功尽弃。

他为人善良正直,多年来在新丰镇口碑人缘极好,从未敢招惹过上司和任何江湖是非。

即使儿子李长安盗窃御酒惹祸上身,他也是宁做鳖大头,蒙屈受辱,也未露出半点抵抗和杀机。

叔侄二人思前想后,百思不得其解,想不出他们哪里出了破绽。

有道是,苍蝇不叮无缝蛋,不倒翁最后将矛头对准了李乾坤,他认为李乾坤一定对他隐瞒了李长安的一些什么事情。

叔侄俩因此吵闹了起来,李乾坤认为李长安从小到大,是不倒翁一手带大的,他即使出了什么问题,缘由一定出在不倒翁身上,都怪他平时太溺爱侄孙,才是李长安放荡不羁,招惹是非。

李乾坤如此一说,气得不倒翁山羊胡须一阵乱颤,直接负气出去走了。

不倒翁走后,李乾坤出了一身冷汗,良心上讲,他对二叔不倒翁没有任何隐瞒,但有一件事,他就是进了坟墓也不会对不倒翁讲,那就是李长安不是他崔景云的种。

毕竟,父母已被李隆基杀了,不倒翁除了信他,别无选择,不讲,万事大吉,李长安还是不倒翁的侄孙,讲了,崔家就真断子绝孙了,所以他打死也不会对任何人讲。

李长安长大后,曾经问过几次关于他亲生母亲的事情,都被李乾坤忽悠过去了,后来李长安就不再问了。

崔景云是个特别心思缜密的人,当年李隆基留给李长安的那挂半块玉佩,被他藏了起来,此物他要留着和李隆基讨个说法,别说这个半块玉佩不倒翁没见过,那李长安长这么大了,更是不知有此物的存在。

因为这半块玉佩,就像他李乾坤身上的佩刀一样,从未远离过他的手边。

李乾坤想到这里,提起靠在身边的佩刀,走到寒窑门口,朝外面看了看,不见南山不倒翁的影子,他才转身回来,背对着窑口,坐在窑内的石凳上,使劲拧起了自己佩刀的刀把。

刀把是许多年前李乾坤找人特别制作的刀把,机关巧妙,结实牢靠,他许多年来,一直将那半块玉佩藏在刀把里。

最近因为李长安的事情,搞得焦头烂额,已经很久没打开刀把,看看那半块他最不想见到的孽障了。

李乾坤好不容易打开刀把,却见刀把里空空如也,那孽障竟然不翼而飞了。

李乾坤一下子被惊得脑袋嗡嗡作响,眼前金星乱飞,一屁股从石凳上跌下来,抱着佩刀,瘫坐在了地上。

被人偷了?绝不可能!一定是李长安拿走了那半块玉佩!

因为,除了儿子李长安,在这个世上,还没人敢动他李乾坤的佩刀!

李乾坤惊魂未定,此时,南山不倒翁从窑口外面走了进来,李乾坤听到不倒翁的脚步声,坐在地上急忙慌慌张张地装好刀把,额头上却已是大汗淋漓。

不倒翁见状说道:杀鸡焉用宰牛刀,贤侄稍安勿躁!稍安勿躁!

李乾坤扶着佩刀,硬是挣扎着站起来。

长安出了这等事情,二叔如此镇静自若,不会是外面走了一圈,有了上上之策了?

不倒翁一边掀开地铺下面的箱子翻书,一边说道:上上之策,还算不上,不过,你也不要太过焦虑,那杀手用过的凶器三棱倒刺,我已转嫁给了独臂老道,想必,他会替我们找到咱家长安的仇家。

李乾坤听罢,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如此甚好!但侄儿还是担心长安在那里的安危。

李乾坤说着,取下墙上挂着马鞭,背起马鞍就要出去,不倒翁见状,嘱咐道。

贤侄,你出门干什么都可以,但最好不要有去绝命崖的打算,长安现在身在豹子口,比呆在咱们身边还安全。

不倒翁说出这样的话,让李乾坤一时半刻回不过神来,他一介武夫,一时不会想到事情会搞得这么复杂。

其实,他担心的是李长安脖子上的那半块玉佩,他恨不得现在就去豹子口,将那孽障要回来,但他知道,刘家不会给他进入豹子口的机会,他只是想出去透透气。

李乾坤听罢,也是快人快语,随口怼道:豹子口有咱家好吗?二叔如此说来,那咱家长安盗取御酒,是故意为之,争着抢着去做刘家的奴隶不成?

李乾坤话音刚落,不倒翁只觉平地一声闷雷,突然击中了自己的脑袋,手中的书一下子掉进了书箱里,整个人抱着头也倒了下去。

李乾坤急忙上去,搀扶起不倒翁,将他扶到床铺上躺好。

李乾坤急忙说道:二叔你怎么了,对不起,都怪侄儿说话不过脑子,又伤了您了!

不倒翁摇摇头,摆摆手,突然睁开眼睛,坐起来说道。

贤侄,贤侄言之有理啊,我,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一步呢?

李乾坤听罢,一头雾水:二叔,我这是信口开河,胡说八道而已,您,您千万别信以为真,我,我连刚才我说了什么都忘了。

不倒翁一把推开李乾坤,自己跳下床铺,神情就像被打了鸡血一样。

不错,长安是老子我一手带大,他比新丰镇所有的孩子都要聪明,他虽然放荡不羁,但他不是个愚顽的孩子,不会去自投罗网,不会去干盗窃御酒的蠢事!长安,长安他,他一定是遇到了大灾大难,四面楚歌,无路可走了,才去以身试火!

李乾坤听罢,结结巴巴地说道:怎,怎么可能?我问过刘家的两个少爷,长安,长安,长安是喝酒喝醉了,才干的傻事。

不倒翁听罢,飞起一脚,踢飞了李乾坤的搁在地上的马鞍,几乎发疯般地大叫道。

不,不对,我的侄孙长安,他永远不会醉!他永远清醒!比你和我清醒!

此时此刻,在空中天险豹子口内的这个李长安,他根本不知道那个大唐李长安曾经发生过什么,经历过什么,他现在就像一个若无其事的探险者,沉浸在千年以前的景象里,还无暇顾及大唐李长安的过往。

李长安从蝎子王的洞房里一觉醒来,睁开眼,从半崖的洞口看出去,他瞥见晨曦的光芒,已经洒满了整个儿豹子口。

他回头扫视了一下四周,发现昨夜洞内用来隔断的那面布帘,已经拉开,布帘后是一处自然形成的小洞房,看进去里面空间好像不大,但却很是狭长,就是白天,里面也显得光线不足,这时候,那个蝎子王姐姐并不在洞内。

李长安站起来,深呼吸了一口,这才猛然发现,洞穴最里面横置着一条原木的,可容一人躺卧洗浴的浴缸,浴缸里面还铺着一床简单的被褥,这大概就是蝎子王的私人领地和隐私之处了。

无疑,这张特别的浴缸加上舒适的女人的卧榻,出现在豹子口内,绝对是我那二叔杨木匠的手工杰作,刘家绝对不会给蝎子王提供这么舒适的奴隶套餐。

那么问题来了,二叔和蝎子王用什么方式交流?二叔知不知道那蝎子王是个女人?

如果知道,二叔昨晚的一举一动,就是在给豹子口里的所有人演戏?

李长安想进去一看究竟,刚探头进去,就看见了她的那只白色的让人毛骨悚然的陶埙,就悬在他的头顶,差点让他一头撞上。

李长安想起蝎子王的埙调和在他肌肤上肆虐过的那些蝎子,就像被当头一棒猛地打醒,瞬间心惊肉跳了起来。

他急忙弯腰卷起自己的被褥,慌不择路地钻出洞口,拽着绳子匆匆爬下石床,这才蹲在地上大喘气起来。

缓了一会儿,李长安抬起头,看见远处大水坑的天泉之上,蝎子王一个人正在卖力的踩着水车,依然身着那件宽大的袍子,只是整个人老远看上去清爽干净了许多,她的那头拖地的长发,也扎了起来,缠在腰间。

李长安站起来,目光扫视着整个儿豹子口,眼前的一切在大白天清晰明了,和他心里想的差别不大。

豹子口外口径高度在三米左右,内口径最高处超过了六米,高度随里面地势的变化参差不齐。

让他意想不到的是,豹子口内中间大部分地势比较平坦,大约占据着豹子口内三分之二的面积。

一眼看过去,豹子口西北口方向竖着一排排木桩,此时,温暖的金色阳光从木桩的罅隙中,穿进豹子口,就像一面面被物理切割的色彩斑斓的光壁,整整齐齐地排列在大半个豹子口内。

西北口方向的那些木桩,估计是豹子口的原住民和现住民,为了抵御强劲的西北风带来的寒流进入,才故意竖立在那里。

多年的风吹雨淋,氧化日晒,木桩会自然繁殖菌类,豹子口内有大量的天然木耳的储存量,就顺理成章了。

这个时候,正在踩水车的蝎子王露出一口白牙,对李长安报以微笑,豹子口内除了她踩水车的声音和哗哗的水流声,以及豹子口外岩壁上偶尔传来的几声晨鸟的欢叫,听不到任何其它动静。

或许,因为豹子口有了女人,平常那些放荡不羁的男人们,才都收敛了起来,躲在洞房里不敢出来放风。  17527/964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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