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原文】道常无名,朴[1]。虽小[2],天下莫能臣[3]。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4]。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5]。始制有名[6],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7]。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8]。【注释】[1]无名、朴:这是指

“道”的特征。[2]小:用以形容

“道”是隐而不可见的。[3]莫能臣:臣,使之服从。这里是说没有人能臣服它。

[4]自宾:宾,服从。自将宾服于

“道”。[5]自均:自然均匀。[6]始制有名:万物兴作,于是产生了各种名称。

名,即名分,即官职的等级名称。[7]可以不殆:不殆,没有危险。

[8]犹川谷之于江海:之于,流入;一说正文应为

“道之在天下,譬犹江海之与川谷”。【译文】

“道”永远是无名而质朴的,它虽然很小不可见,天下没有谁能使它服从自己。

侯王如果能够依照

“道”的原则治理天下,百姓们将会自然地归从于它。天地间阴阳之气相合,就会降下甘露,人们不必指使它而会自然均匀。

治理天下就要建立一种管理体制,制定各种制度确定各种名分,任命各级官长办事。

名分既然有了,就要有所制约,适可而止,知道制约、适可而止,就没有什么危险了。tiqi.org 草莓小说网

“道”存在于天下,就像江海,一切河川溪水都归流于它,使万物自然宾服。

【解析】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

大道属于心灵的世界,是人的外部感官无法感觉到的,所以说

“无名”。朴,是灵魂的化身,是自我之

“法身”;朴是闪电,可以劈开乌云,驱逐黑暗,迎来光明;朴是惊雷,可以斩除一切妖魔鬼怪。

朴为

“婴儿”,既真实而又虚幻,可由天门自由出入,故说

“小”。

“朴虽小”,却能聚能散,聚则成朴,散则为器,变化无穷,奥妙莫测。

朴一旦修成,自然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天下之人没有谁能够使她臣服。

修道之人若能去妄守朴,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将宾服。由治身之道扩展到治国之道,治身之朴,就是治国之法,

“朴虽小”,是就法律文本而言。朴是自然的、纯真的,社会法律也必须是正义而神圣的。

她是全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居于法律之上——

“天下莫能臣”。统治者如果能够真正以法治国,天下人民将自然宾服。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修炼道德功,火候达到地天交泰、水火既济之时,舌根下的廉泉穴,随着骨节百脉的开通而打开,其水如泉,咽纳不及,名曰

“甘露”,又名

“长生酒”。其味香甜,胜过糖蜜。甘露周流全身,泽被每个细胞。

“天地相和,以降甘露”,对应的是

“政通人和,物阜民丰”。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如果真正体现了人民的意愿,物质文明自然水到渠成。

“民莫之令而自均”,反映的是人类向往不已的大同世界。大同世界的到来,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的结果。

超越历史发展的自然过程,主观地搞平均主义是不会实现大同世界的。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法律的制订之初,具有详细、具体的内容条款。

通过宣传学习,人们就具备了法治观念。那些不能遵纪守法的人,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但是,法律的制订,并不是以惩罚为目的,而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去规范、约束人们的思想行为,从而减少社会犯罪,维护社会安定。

立法是手段,止法才是目的,只有让法律和道德统一起来,并最终以道德代替法律,社会才会有真正太平。

止法的具体措施就是

“行不言之教”。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这是强调个人因素与社会因素、小气侯与大气候之间的相互关系。

本章以治身之道印证治国之道,辨证地说明了道与法的关系。天下有道,法虽立而人无犯;天下无道,则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五十二章)。这如同治水,立法是堵,修德是疏。

堵与疏必须相结合,只堵不疏,堤坝必垮。【证解故事】道是天下的真正主宰,道所主宰的天下可以像溪水河流都流归于江海一样自然统合,并像天地普降甘露一样均衡。

道是无形的,和光、同尘、无色、无味,不能用感觉器官来证明它的存在。

天地万物都受其支配,可是不但毫无知觉,而且皆以为自然。虽然有的人能够认识并理解

“道”的存在和运行规律,但是大多数人仍然对其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相信它的存在。

这是因为

“道”总是处在不为人知的默默无闻的状态中,所以在寻常人眼中它显得太渺小了,简直不值得关注。

虽然如此,但是在天地万物之中没有谁能够让

“道”向自己臣服,事实上天地万物没有不受它的支配的。因为

“道”就是天地万物内在运行的变化,即使想脱离也不能够。如何理解

“道”的既大又小呢?在《三国演义》中曹操有一段话可以为注解,他说:“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老子所说的

“道”正是这样的。东汉时期,吴祐在任新蔡县县令时,有人给他出了很多点子治理百姓,吴祐却无一采纳。

他说:“现在不是措施不够,而是措施太多。每一任知县都强调己能,朝令夕改,百姓无所适从啊。”于是,吴祐不仅不提出新的主张,而且废除了原有的许多不合理的规章。

他召集百姓说:“我这人没有什么本事,凡事要依靠你们自己的努力,只要有利于发展生产的,你们尽可按照自己的方法去做,有什么困难可以随时来找我。”吴祐不干涉百姓的生产生活,又严命下属不许骚扰百姓。

闲暇的时候他整日在县衙中写字看书,过得十分轻闲。有人将吴祐的作为报告给了知府,说他不务公事,偷懒放纵。

知府就把他找来责问,吴祐解释说:“新蔡县之所以贫穷困顿,是因为从前的县令约束太多,才造成今天这种局面。官府重在引导百姓,取得他们的信任,没有必要凡事躬亲,把一切权力都抓到自己手里。我这样做是想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百姓休养生息,进而达到求治的目的。我想不出一年,你就可以看到效果了。”一年之后,新蔡县果然面貌一新,粮食产量有了大幅增长,社会治安也明显好转。

知府到新蔡县巡视之后,对吴祐说:“古人说无为而治,今日我是亲眼见到了。从前我错怪了你,想来真是惭愧。”吴祐的无为而治不是消极的,他是针对从前的弊端而制定的全新措施,是顺应了

“道”的规律,看似无为,实则是内含道理的。之前的几任知县不顾这种道理,而想以自己的方式强加上去,结果使得原本可以运转正常的变得混乱了,结果也就导致了百姓的贫困。

汉惠帝即位的第二年,相国萧何病重。汉惠帝亲自去探望,问他将来谁来接替他合适。

萧何不愿意表示意见。汉惠帝又问他:“你看曹参怎么样?”萧何和曹参早年都是沛县的官吏,跟随汉高祖一起起兵。

曹参虽然是身经百战,但是到了晚年却专修黄老之术,讲清静无为之道。

平时与人无忤,与世无争,生活非常恬淡。虽然两个人关系一般,但是萧何知道曹参是个治国的人才,所以汉惠帝一提到他,他也表示赞成,说:“陛下的主意错不了。有曹参接替,我死了也安心了。”曹参本来是个将军,汉高祖封长子刘肥做齐王的时候,叫曹参做齐相。

那时候,天下刚安定下来,曹参到了齐国,召集齐地的父老和儒生100多人,问他们应该怎样治理百姓。

这些人说了一些意见,但是各有各的说法,不知听取哪个才好。后来,曹参打听到当地有一个挺有名望的隐士,叫盖公。

便把他请了来,向他请教。这个盖公是相信黄老学说的(黄老就是指黄帝、老子),主张治理天下的人应该清静无为,让老百姓过安定的生活。

曹参依了盖公的话,尽可能不去打扰百姓。他做了9年齐相,齐国所属的70多座城都比较安定。

萧何一死,汉惠帝马上命令曹参进长安,接替做相国。曹参还是用盖公清静无为的办法,一切按照萧何已经规定的章程办事,什么也不变动。

有些大臣看曹参这种无所作为的样子,有点着急,也有的去找他,想帮他出点主意。

但是他们一到曹参家里,曹参就请他们一起喝酒。要是有人在他跟前提起朝廷大事,他总是把话岔开,弄得别人没法开口。

最后客人喝得醉醺醺地回去,想提的意见还都没说出来。汉惠帝看到曹相国这副样子,认为他是倚老卖老,心里很不高兴,也感觉挺不踏实。

曹参的儿子曹窋,在皇宫里侍候惠帝。惠帝嘱咐他说:“你回家的时候,找个机会问问你父亲,高祖归了天,皇上那么年轻,国家大事全靠相国来主持。可您天天喝酒,不管事,这么下去,怎么能够治理好天下呢?看你父亲怎么说。”曹窋回家把惠帝的话一五一十跟曹参说了一遍。

曹参非常生气,他骂道:“你这种毛孩子懂得个什么,国家大事也轮到你来啰嗦。”说着,竟叫仆人拿板子来,把曹窋打了一顿。

曹窋莫名其妙地受了责打,非常委屈,回宫后向汉惠帝诉说了此事。第二天,曹参上朝的时候,惠帝就对他说:“曹窋跟你说的话,是我叫他说的,你打他干什么?”曹参向惠帝请了罪,接着说:“请问陛下,您跟高祖比,哪一个更英明?”汉惠帝说:“那还用说,我怎么能比得上高皇帝。”曹参说:“我跟萧相国比较,哪一个能干?”汉惠帝不禁微微一笑,说:“好像你不如萧相国。”曹参说:“陛下说的话都对。陛下不如高皇帝,我又不如萧相国。高皇帝和萧相国平定了天下,又给我们制订了一套规章。我们只要按照他们的规定继续办,不要失职就是了。”汉惠帝沉吟道:“你说得也有道理。”曹参用他的黄老学说,做了3年相国。

由于那时候正在长期战争的动乱之后,百姓需要安定,他那套办法没有给百姓增加更多的负担。

因此,当时有人编了歌谣称赞萧何和曹参。历史上把这件事称为

“萧规曹随”。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见到一些新上任的管理者,为了表现自己的能力,并显示自己与前任不同,总是急急有所作为。

但事实证明,这种急于求成不顾原本的运行规律的做法往往是欲速则不达的,其原因就是他们违背了无为而治的管理原则,想以个人的力量去使事物运转的规律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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