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出山

那猎户不仅仅带回了落阳草的花、不死虫,还有意外之喜蜂蜜。

将落阳草的花与不死虫混合碾碎后晒干,最后碾成粉末,就可以制作出一种能够大幅度回复体力的粉尘,这种粉尘按照他的叫法应该叫生命大粉尘。

挥洒在他身上,就如同沐浴在大量的生命能量中,体内那星砂般的生命能量在暴增,焕发了他体内的生机,如枯木逢春、天降甘霖。

那些生命能量幻化的星砂多如牛毛,身躯舒展,在不断修复原本身体因为复苏而受到的伤害。

远远不够,这些生命大粉尘如果是猎户来使用,足够供三四人使用上两三次,可在他身上却只足够一次,他明白如果想要完全让这幅身躯缓过来,或者说让这幅身躯正常起来,得用到非常多的药物,单凭这点粉尘,完全不够。

好在他早已拿定了主意,猎户带回来的蜂蜜在山中属于难得的补品,具有极高的营养价值,朝阳山的下山区域是几乎找不到的,因为下山区域湿气太重,对蜂巢、蜂蜜的品质都会有影响,所以那猎户的确进了山,到了不浅的区域,寻找到了落阳草的花,也带回了蜂蜜。

将苦虫碾碎、烘干成粉末,与蜂蜜搅拌在一起,就得到了增强剂,而在增强剂里加入曼陀罗,最终得到了活力剂,握着瓶子,他的精神能感觉到那满瓶的生命能量,与生命大粉尘的生命能量具有本质上的差距。

他回想起前世怪物猎人里对于活力剂的描述,可提高自然回复力的药,这就是它与生命大粉尘的生命能量本质上的差距,但是效果是否如同描述,又真能如他猜想的那样的药效,只有等试过了才会知道。

最后一步则是用活力剂加上羚鹿的角,最后制作成的远古秘药,那活力剂他是以苦虫、蜂蜜、曼陀罗一比一比一的比例进行制作,所以活力剂显得极其粘稠,颜色显得有些淡,趋近于黄色,将其涂抹在羚鹿角上然后吞服是不可能的,即便羚鹿的角只有一个绒,很小。

他猜测更大的可能应该是将羚鹿的角进行研磨,以粉末与活力剂揉捏成丸。

可惜这项工作太过于繁琐,他在荒郊野外的没有趁手的工具,只能收起来等到村镇上后再继续完成。

两个猎户一人背着那半人叠高的书籍,这些书籍对于他们来说算不上很重,这个世界有生命能量的存在,生灵自然远比前世的都来的要强壮。

事实上远古秘药具有两种做法,一种是采取虫类、植物做成的,一种则是在一些特殊的大型生物身上猎杀后取得的滋养萃取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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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这两种东西做出来的远古秘药可能在游戏里效果相同,可在现实中,稍加思索也会明白,这两者必定有属于自己独特的药效。

只是滋养萃取液如何进行萃取他不知道,也打不过找不到那些大型怪物,据说那些猎人和驭龙者,早将朝阳山绝大部分的龙类都杀干净,找不到也是正常的。

从山林外围走到村镇大约需要将近一个小时,猎户怕他伤体未愈就走的慢了些,足足多了一倍的时间,他发现在行动的时候,星砂消失的速度更快,就像是人活动就会消耗体力,消耗的体力与使出多大的劲有着直接的关联,但是他活动不仅仅消耗体力,居然还消耗生命能量。

而他的身体不知是运动了还是消化了那些生命能量,的的确确在不断的朝着好的方向变化,就像是一个废人,通过日积月累细微的努力成为了一个普通人。

他现在就是那个废人,手不能提、肩不能扛,面无血色、脚步虚浮,好似一阵风都能吹倒,这种身体素质即便放在前世,也属于废人中的废人,至少前世人大多数不缺肉蛋奶,食物唾手可得,孩子们更是吃饱能睡,每天精力消耗不尽,他现在可能之比六岁小孩强点。

很快就到了村镇上,少年将自己的水袋递给他,里面加了些蜂蜜,用的是早上烧开的溪水,即便这个世界的人身强体壮,依旧会将水烧开后饮用,以杜绝后患。

“接下来我们去哪?”进了村镇,他随口问道。

猎户回答道:“去镇长那,有前往王国的商队正好停留在镇上,镇长已经帮你联络好了。”

“那就去吧。”

村镇很大,虽然有一个镇字,但是从感官上来说更像是一座大型的寨子,房屋多是木质,用等块大小的方石着以黏土垒成村镇边界的围墙,每隔百米设一哨塔,装备制式强弩,可惜没有火炮。

火炮强弩,这在怪猎里是标配,击退一些中型龙类绰绰有余,如果遇上大型龙类,强弩火炮越大人家越兴奋,如果遇到某些危险龙类,对猎人也不用发布任务了,镇长村长已经可以考虑背井离乡了,这基本上属于怪物猎人世界里的常态,如游戏中主角那般的存在,能一人猎杀雌雄火龙,足以称得上过人,在往上些的生物,比起猎杀讨伐,离开才是更好、更合适的打算。

可惜这个世界的人不讲武德,居然存在驭龙者这种猎人的进阶职业,那是怪物猎人里没有的,他对其也是毫无所知,但是从那晚上的只言片语来分析,居然有人能骑着银火龙?如果有一头银火龙作为助力,按照原本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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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的等级来算,该算哪个等级?

那玩意的完全体有二十米长,雌雄火龙的体长只有十七米,三千米高空都属于它的狩猎区,所以这玩意是人能驾驭、驯服的?这不欺骗一波猎人感情,然后振翅一飞直接上千米高空遁走?

村镇的猎人公会大厅,这是一座三层楼的石质建筑,已是村镇里最高大、气派、坚固的建筑,同样这样里也是村镇的政务大厅,村镇不算小,可也算不上大,许多事情基本都由镇长和猎人公会的管事定夺。

猎人公会同样是王国的国立公会,他们的存在至关重要,是各地的应急部门。

公会大厅并未有多少人在,村镇里的猎户多是进山采药、捉虫、捕兽。

朝阳山有足够充足的阳光和足够安全的环境,这里的药草质量上乘而品种繁多,一山多种,其中销售最为火热的就是向导兔,这种兔子是绕行兔的稀有种,皮毛白而粉红,双眸晶红惹眼,可爱至极,王国能卖出天价,有商队在此不足为奇。

“我以为你不会出山了。”镇长是一位高大老人,皮肤晒得有些黑褐,宽大的袍下是强健的身躯,那小牛腿粗壮一样的膀子就不提了。

这老人似乎与原主有些相识。

“一无所获,差点死了,也有人不想我继续呆在山里。”他平静说道,这个理由应该足够充分,没有结果差点搭上小命,然后放弃,很合理,而最后一句话是一句万金油。

这个‘人’,可以是村镇里的人,也可以不是村镇里的人,总之他出来了,这也不过是一句借口。

老人点点头,喃喃说道:“出来也好啊,出来也好啊,我听孩子说你生了很重的病,需要去医馆看看,我给你安排了商队,如果不着急,也可以晚一些时间走。”

前两句话的语气有一种孩子懂事了点、欣慰的味道,这说明他回答的没错,如果不出意外,原主和老人应该多年没见,而多年前也就是刚刚来的那年见面给老人留下的映象应该是不太懂事着了魔的十三岁少年。

过了五年成熟了些、懂事了些,这也很合理。

“商队什么时候走我就什么时候走,不过我确实要去医馆一趟。”说完他顿了顿,眉头微蹙看向老人说道:“如果我今天不出来,他们也会让我出来吧。”

很明显,他值得是‘金伽特家族’的人,扉页里写着的是金伽特·安赛斯特,那个孩子也叫自己金伽特先生,如果他是随从,喊的就应该是金伽特少爷,这怎么说自己也是个有家族的,甚至可能是贵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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