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第七十六章

萧允全身发烫地昏迷着,感觉自己的身体仿佛飘荡在水面上,摇摇摆摆。待平静下来,睁开双眼,自己身在将军府的家中,已不知自己睡了了多久。一睁眼,榻边的人影就开始晃动。

“醒了?”萧翰走到榻前,低头看着他“允儿,你觉得如何?”

“咳……爹,我怎么回来了,大人呢,儿要去见大人……”

“你——”萧翰一下火冒三丈“好你个臭小子,一身不吭地离家出走,四年来音讯全无。如今弄得人不人鬼不鬼地回来。我守了你三天担心了三天,你睁开眼第一句不问候老爹,却问你的大人在哪里!我真是祖上积德,才生出你这么个儿子,你真孝顺,你真对得起我!”

萧翰大吼一声,抄起一旁放花盆的长几,照准萧允的脑袋,用力砸了下去。这时一只手臂伸了过来,制住了他的动作。

“别这样嘛,好歹也是回来了。你要他死不如将他送我做药人啊……”甄颖拉着他的手臂说道。

“爹……儿这回,错大了”萧允虚弱地从榻上支起身子“我一定要,去见大人……”

“你口中的大错老子用脚趾都能猜到!”萧翰的吼声震得满屋器物抖了起来“你能有多大的出息!你除了追着人家夏轻尘不放还能做点什么别的!你小子是不是忍不住动了人家被教训了滚回家来?啊!还嫌丢脸不够是不是!”

“爹……儿知错了,可是……我离不开他,我怎么也放不下,我要回去求他,让他原谅我……因为我真的……”

“你他---娘--的给老子住口!”萧翰怒不可遏地一拳挥来。萧允眼前顿时一黑,金星四射,眼眶淤青地倒回榻上,仍然清晰的耳边传来父亲的咆哮:

“萧家的脸面都让你给丢到夏轻尘的屁--股上了!老子从战场上活着回来,早晚要被你活活气死!”萧翰气得浑身发抖“来人——把他给我用链子锁起来,没有我的命令,不准他离开房间半步。”

“爹……咳咳……”萧允从榻上滚下来,跪在地上干咳起来。

“跟在他身后这么多年还追求不到,可见他的心根本就不在你身上,你简直好好反省

看看你现在这副窝囊的样子,莫说是一人之下的夏轻尘,就是市井寻常女子,也看不上你这贱模样!你现在跟个废人一样,哪里还有一个武将的风范?你想要他正眼看你,就要有配得上他的本事。地位、财富、勇武与胆魄——男人该有的一切你现在全都没了,你简直是失败至极!”萧翰指着他一顿痛骂“朝廷马上就要讨伐西苗地界了,你却跟个女人一样寻死觅活!我告诉你,你不上战场就哪儿别去,省的给老子丢人现眼!”说完瞪了他一眼,头也不回地出了房门。

萧允果然被拴上了链子,禁在自己房间里。暂时没有逃跑愿望的他,消沉地养着伤。当他得知自己是被当成镖物,托由镖局送回家中时,一种被遗弃的失落淹没了他。萧允颓丧地窝在房间的角落里,心中的挂念却是萦萦不去。回想自一开始,自己欠下他那一顿皮肉之痛开始,就一直在愧疚的偿还与更加亏欠的新债中度过。一次又一次,还得越多,就欠得更多。关心他,想要对他好,不知不觉成了恋慕。明明知道不可以,但自己就是克制不住想要接近他。抱过他的身体之后,萧允就知道,自己是一辈子也离不开他了。越是告诉自己不可能,越是克制不住地渴望。即使到了今天,他心里还是想他,还是爱他……

大人……他要他的大人……他多想让他依赖自己,可是为什么他却丢弃他了?难道真是自己不够好不够强,才无法吸引他吗?若真是这样,那他萧允就成为顶天立地的强者,为他遮风挡雨,让他刮目相看。对,他不能就这样被抛弃,他还要振作起来重新回到他的身边。

萧允最终是连栓铁链的柱子一起拆了下来,冲出了房间。萧翰和其他家丁赶来抓人的时候,就见他全身缠着绷带,抱着栓铁链的柱子站在破掉的房门前,一脸壮烈地看着他爹:

“爹,儿要去建功立业……”

如此一来,南征军的名单中再添将领,萧翰终于暂时松一口气地看着儿子开始往谱上靠。接下来的日子,他和甄颖两人就倾神在训练士兵使用最新式的□□弹药上。

甄颖自从前些年歪打正着地做出一枚□□之后,就迷上了这个爱好。他美其名曰炼石散,结果却是将政务丢给司马正秀一人,自己钻研起火药和火器的制作来。有了军部银两和人手的支援,这几年,他的炸药日趋精纯、伤人无数。在误将雍津城炸出几个大窟窿之后,轻质的□□和单发的□□终于成形,皇朝的军备开始有了质上的变化。虽然许多武将不愿舍弃历来强身习武的正宗,然而又不得不承认□□和弹药的破坏力,远胜以往任何一种兵器。可说是破空穿甲、无坚不摧。

然而单发□□使用起来实在太麻烦:作战使用时需两人一组,装备两只□□;一人射击,一人负责在其身后填装火药与铁弹。萧翰担心这种□□在阴雨天将威能大减,加之射程太短,因此拒绝从上乘弓箭手中选拔人员编为□□手,而改选新兵进行培养。然而时间越临近秋季,训练的时间就越是仓促。再加上炸弹投掷的训练中,闷雷哑弹的的情况时有发生,动辄致人伤残。甄颖的新发明要推行,可说是举步维艰。不过嘛,好在有萧翰的支持,让这项危险的试验可以持续进行下去。

“我疯了,我一定是疯了”萧翰批着军部抚恤伤残的银两奏条,咬牙切齿地瞪着一旁尴尬的甄颖“我疯了才会让你在我的营里胡来!两人没了手指,一人没了眼睛,你自己将银两给人家送去!”

“别这样嘛,再给我一点时间嘛……”

“去——”

“哦……”甄颖拿起批条,往银库飘去提银子。

萧翰看着他摇摆飘渺的身影,用力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他真的是疯了,所以才会跟着这个疯子做同样的事情。那是因为——这么多年来,他第一次觉得甄颖做的事情靠谱了。

靠谱好啊,要是一直都这么靠谱就好了……

就在皌连皇朝大举备战的同时,大陆的另一端,酷暑的西苗地界,也已经闻到了战争的味道,开始了全族的屯兵备战。

尘沙轻扬的演武场上,一只白皮肥猪被捆住四蹄,固定在坚固的木桩上,硕大的身体上围了一圈铁铠。而在两百步外,赫炎苍弘将火药与铁弹灌入枪管,单臂托起枪杆,另一手擦着枪管上的火绳塞入枪膛。

只听砰地一声枪响,枪子不知落入何处,但那头猪就吓得哀号起来。不理会猪的叫声,赫炎苍弘再走近十步,瞄准铠甲另一处,又开一枪,随后再进十步,再开一枪……随着他脚步的逼近,猪穿的铁甲上紧挨着出现了一排深浅不一的弹口,并且有血从其中涌出。

“能透传重甲,此物果然非同凡响。但射程有限,五十步以外功效全失,伤害不如炸弹,迅疾不如强弓。最不济的,竟然有一半的几率偏准甚至射不出铁弹。惊鸿仙子,你确定自己弄回不是残次品吗?”赫炎苍弘走回场边,随手将□□递下。

“这……绝无可能是残次品。”惊鸿仙子低头解释道“这批军火价值昂贵,属下全程亲自押运,确实是从永州军火库中原封运出,确实是皇朝最新式样的火器无误。”

“阿得,这种重铠已是为了应对□□加强国,你的弓能多远透穿?”

“你问我?”赫炎苍弘解下自己身上的赤金鹿弓,两百步外扬弓如满月,凌空一发,一箭透穿铠甲,白猪当场毙命“铠甲全部回炉!”

在场众人看着那穿过铠甲的一箭,纷纷面带惧色。很久以前,他们知道赫炎苍弘是西苗最强的男人,但如今,他们仍然不知他到底有多强。如果他们能永远拥有这口弓,那西苗地界,就永远不屈于人。

“阿得,是否要让我们的男人练习□□?”

“如果你指的是近期一战,我的意思是用火炮掩护前锋,至于□□,就留给神殿祭司慢慢改进吧”赫炎苍弘看着祭司将远处那头死猪从木桩上解下来,开始解剖查看火弹深入的情况“此物使用非常不便,若上了战场,一人发射,后来还需配一人装纳弹药。若是有地垒的防守战,也许有利,若是进攻突围,那真是自找麻烦……”赫炎苍弘冷笑一声“以落魂口的地形观之,皇朝若要用,也是在双藐峰之间的天栈桥上布置此物……”

“可你不是说,它的威力不及强弓。既然此物难以顺手,皇朝何以舍长求短。况且此物造价昂贵,数目稀微。”

“你认为寻常弓箭手,有几人能在百步之外透穿重铠?而这些强弓手中,又有多少人能连射二十矢以上?中原的强弓手,连射十箭之后,力道就开始减弱,最多二十箭,手臂就必须休息。因此寻常弓箭手,每人配备二十支弓箭。而西苗的男人,每人三十支,已是极限。而这种□□,只要两人配合绵密,便可一直连发,并不耗费多少的体力,正好弥补中原人体力上的缺陷。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赫炎苍弘看着远处被剖开的猪,皮层之下粗大扩散的伤口“一旦被击中,就会立即失去战斗的能力。”

“照此说来,只要我们做出足以抵抗□□的铠甲,减少伤亡,便可克敌于无形。”

“不错。然而……加厚铠甲必定会增加生铁的分量,不但耗材巨大,而且铸出的铠甲,过于沉重,将不利冲锋。”赫炎苍弘看着祭司盛装铁弹的陶瓷盘子“瓷瓦坚硬如磐石,如果能将陶土涂抹在铠甲内侧烧制成形,其内再辅以兽皮,操练时立于炸弹落脚处附近,看损坏情况如何。”

“我会让工匠再试。”火枭取过干净的布巾,为他擦拭刚才被火药沾黑的手指“关于开展的时间,你决定了吗?”

“此役也许关乎西苗最终的胜负,我会堵上性命,去实现西苗长久以来的理想。这个夏季的最后,枯水期的开始,不管皇朝是否发兵,我们都必须进攻。否则等到皇朝的□□成熟,西苗男人天生强力的优势,将不复存在。”

“是……”火枭低下头去,怔怔看着他的手。察觉他的一张赫炎苍弘皱眉问道:

“怎么了?”

“阿得,有一个消息。夏无尘已经返回中州侯府了。”

“他……”

“中州是皇朝的第一道屏障,他是不是依旧能阻碍你前进的脚步?”

赫炎苍弘收拢手指,轻轻握拳。沉默地看着北方的天空,许久了,终于缓缓开口:

“如果世上有人能带领西苗走出地界,那个就是我,没有人可以挡得住我,因为我是赫炎苍弘。”

为了了解早期□□的一些相关知识,圣卿这几天一直在看这方面的介绍,因此写得慢了。现在基本搞明白了~下面简单跟大家分享一下我了解的情况。

咳咳,话说□□最早做出来的时候完全没有现在的□□这么NB这么暴力。

我们国家最早的□□,出现在宋朝,那个时候叫做突□□。最初的形态是一个竹筒里面填上火药粉和铁砂。杀伤力小不说,十发里面有五发能打响那已经是相当好运了。而且这五发的射程不稳定,偏掉或者是中途落地的几率也很大,而且就算是到了目标面前,说不定还会被躲开,还会坚固的铠甲挡下来。而且竹制的管子很脆弱,打个几枪就自己爆裂了……基于以上种种不成熟的原因,它最初的作用是“威慑”——就是吓唬吓唬人。

然后咧,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用铜管和铁管代替了竹筒,让□□可以不那么容易爆裂。又因为成吉思汗的大举扩张,将□□和火药的技术传入了欧洲。欧洲在14世纪的时候出现了一种叫“火门枪”的东西。这个火门枪有点像大号的火箭,非常笨重,需要人抬着,撑在地上射击。火门枪比上面那个威力稍微大那么一点点,至少有杀伤力了,但是他的缺点就是,操作起来很不方便,人一边手持点火物一边射击,很难瞄准。乱打,囧。。。

(下图是老外,暂时找不到中国的火门炮图,但是看文字的介绍应该差不多是这个用法,图片仅供参考~)

那么再后来,还是14世纪的种业。□□又一次接受该在成为了火绳枪。火绳枪比较小巧,在原来枪杆的基础上加了手托。

火绳枪就是在点火这个装置上做了一个修改,在枪杆子上用一个有弧度的铁丝将浸泡过硝酸钾、可以缓慢燃烧的绳子塞到枪膛里,从而引爆里面的火药,把枪子儿推出去。这样一来,可以很快地把火点上,然后举起枪杆来瞄准。这样一来射击的频率就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它也是有很大缺陷的,就是下雨天用不了,火药淋到雨会潮湿,火绳下雨天点不着。史料记载,训练有素的射手每3 分钟可发射2发子弹,长管枪射程大约100 米~200 米。(注意,只是射程,不是有效射程。射程是指发射出去到落地的整条抛物线,这条抛物线上哪个距离开始,能够瞄得准,伤到人,这个才叫有效射程。)除此原因之外,更因为故障率很高,有效射程不及连弩,它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办法取代□□的主流地位。

火绳的细部样式图。就是用这个弯弯的金属钩把点着的绳子塞到枪膛里去,这样一扣钩子,马上就可以端平瞄准了。

甄大人发明的□□,应该差不多是在突□□的基础上,引入了火绳的点火法,已经有了枪的形状,但枪膛的构造远远没有达到火绳枪的精度。发射的速度还不是很快,所以有效射程大约是上面阿得所说的,五十步以内。不要问俺为什么宋朝和欧洲的□□会凑到一起,因为火药是夏轻尘带来的意外,因为他的一个动作改变了历史发展的轨迹,因为这部书的题材是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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