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出场了

幸亏岳不群不在场,在场的话要气死了。

他是多么爱惜羽毛,珍视华山派的声誉。

而令狐冲完全不当一回事。

如果让令狐冲当掌门的话,华山派非败在他手里不可。

其实他和令狐冲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思维,岳不群是奴才思维,把华山派看得至高无上,如同在看管玉玺一般。

玉玺如果有什么差池,他就惨了。

这是犬儒风格。

令狐冲则自由多了,华山派的名头岂是一时一事决定的,虚名不就是金钱,有进有出才平衡,才健康。

而且他抛舍了华山派的虚名,却在积累功德。

同时人要做得这么好干嘛?

他才多大?如果只做好人,接下去就不要活了,被框死了。

令狐冲就是他自己,别人怎么说有那么重要吗?

岳不群则不然,人家说的很重要。

本就是两种不同的生命状态,偏生凑到了一起去。

其实都不用看了,令狐冲已经赢在起跑线上了。

岳不群终其一生都无法落到这个起跑点上。

也就是说,人家生出来,他就要死了,今后的每一步不是作死,就是找死,总之就在死的道路上。

怎么就活到了这个份上呢?

换一种活法行不?

行,先死了再说。

所以《笑傲江湖》也可以叫做《岳不群作死记》,他活着就是在作死。

原文是——他这句话是以进为退,说得十分冒险,料想余沧海是一派掌门,自负身份,不敢当着许多人故意去看一个全身不穿衣衫的妓女。余沧海大怒,喝道:“放你的狗屁!”右掌呼的一声劈出,令狐冲侧身一闪,避开了掌风,毕竟重伤之下,转动不灵,余沧海这一掌,又劈得凌厉,被他掌风边缘一扫,站立不定,一跤倒在床上,他用力一撑,又站了起来,一张口,一大口鲜血喷了出来,身子摇晃一下,又喷出一口鲜血,余沧海欲待再出手,窗外忽然有人叫道:“以大欺小,好不要脸!”

那“好不要脸”四字最后一个“脸”字尾声未绝,余沧海已然右掌转回,劈向窗格去,身随掌势,到了窗外。房内烛光照映出来,只见一个丑脸驼子,正欲往墙角边逃走。余沧海喝道:“站住了!”

那驼子正是林平之所扮。他在刘正风府中与余沧海朝相之后,乘着曲非烟出现,余沧海全神注视到那女童身上,便即悄悄溜了出来。刚到走廊之中,木高峰已挨到他的身前,在他驼背上轻轻一拍,笑道:“假驼子,做驼子有什么好?干么你要冒充是我徒子徒孙?”林平之情知此人脾气古怪,武功又是极高,稍一对答不善,便是杀身之祸,但适才在大厅之中,自己称他为“木大侠”,又说他行侠仗义,并未得罪于他,只须继续如此说,谅来也不致惹他生气,便道:“晚辈曾听许多人言道:‘塞北明驼’木大侠英名卓著,最喜急人之难,扶危解困。晚辈一直好生仰慕,是以不知不觉之中,装扮成木大侠的模样,万望恕罪。”木高峰哈哈一笑,道:“什么急人之难,扶危解困,当真胡说八道。”他明知林平之是在撒谎,但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江湖上武功越高之人,越是好名。木高峰在武林中素来极无人缘,人家便是当面奉承,也只说他武功如何高强,见识如何卓越之类,从来无人如林平之这般称他自己行侠仗义。他心下高兴,侧头向林平之端相了一会,道:“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一个的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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