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你要干什么

完美英俊的面庞,熟悉怀念的菱角分明。看到这,本来还在哭泣的王若惜望着任云辉简直要惊呆了,小嘴已经张到了最大的限度。“你,你是云辉?!真,真的是你。”

一确定,二肯定,三,那就是她直接扑进了任云辉的怀里,哭的死去活来,一双小粉拳也在任云辉的身上不断的招呼。

过了很久,任云辉总算将这小丫头安顿了下来。起身替她倒水,一边道:“怎么?难道你哥哥没告诉你我的情况吗?!”

“没有!”若惜摇了摇头,有些失落,突然,她眉头紧皱,喝道:“哼,死兰哥,这样的事居然也不告诉我,回去以后我一定要告诉爷爷,告诉爸爸,还有妈妈,叫他们好好的教训他。”

任云辉无奈的摇了摇头,苦笑着将水递到她面前:“你看吧,这就是兰哥为什么不告诉你我还活着的原因。越多的人知道我还活着,戏演的也就越不真实,那么也就容易被人识破。”

“哦,对不起。”若惜乖乖的点了点头,有些愧疚。

一杯水进嘴,她突然抬头问道:“对了,云辉,我,我和你不是被龙,龙卷风卷走了吗?怎么还能安全的活在这。”

“这就是我们上辈子造的福太多了,这辈子有好报呗。”任云辉唐塞道。

“你少来,龙卷风那么强势怎么可能让我们一点伤都受不了,还有,刚才你单人挡住龙卷风又是怎么回事呢?恩?!”这丫头蛮鬼灵精的,居然骗不了她。

“呃……”任云辉像是被呛了一样,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说啊。”若惜干脆下床摇着任云辉的胳膊撒娇道。

任云辉眼睛一眨,突然笑道:“告诉你也可以,不过,你也得告诉我一个你的秘密,这样,我才和你交易。”

“什么秘密。”

“很简单,就是我听闻最近我们的美女大明星Cindy推出个人的全新专集,主打歌还叫什么回忆的初恋,是为祭奠死去的爱人,怎么?我和你认识也不短时间了,可我怎么不知道你有认识过男朋友还是去世的呢?!”

“啊…你,你,从哪听来的?!”若惜脸色一红,有些慌张。

“我的大小姐啊,你以为我想知道啊,可一路上到处都是你新专集宣传的广播,电台,电视,甚至新多市外面还有一个你的巨幅海报呢。所以,我特别好奇,既然全国最红的性感女神外加可爱教主都在我身边,我当然很有兴趣亲自问个明白啦。”说完,任云辉吧唧一下嘴,颇为得意的坐在椅子上,饶有兴趣的看着她。

若惜脸已经红到脖子上了,揉揉捏捏半天,也没吐出一个字来。

任云辉一笑:“怎么?不说啊,不说那好,那我也不告诉你刚才那件事,吃东西吧,嘿嘿。”

“不,不,我要说!”

任云辉端起一杯“好,那你说吧。”

若惜又开始揉捏了,脸色已经红的像血一般。不过,这样子倒是蛮可爱的。

其实,若惜的心里现在又紧张又气愤。可恶的任云辉难道看不出来自己的心意吗?!我现在要是告诉他,不,不知道他会怎么样呢?不管了,万一哪天他又突然消失了,那时候才真的没有地方去说,于是,她闭上了眼睛,说“我,我,我歌曲里面说的是,是你!”

“噗嗤!”

一口水喷出,任云辉无比诧异。

难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怎么身边的几个美女都喜欢上自己了?!

“我以为你死了,所以,我的主题曲叫做回忆的初恋里,在我心里,你没有死去,永远在陪伴着我。”若惜闭着眼睛,索性一股脑的心里话全部讲了出来。可说完了,却发现,周围一点动静都没有,一睁眼,顿时,她快被气死了。

房间里除了自己,空无一人。

“死任云辉,你喜欢下我会死啊!”大骂一声,一屁股坐在床上,若惜简直快被气疯了。

而新多市市区中心,一个人正好蹲在街边大口的喘着粗气。

“呼,幸好我跑的快,要不然,呼…”说完,他使劲的咬了口手里的羊肉串,不是任云辉还能是谁?!不过此刻他已经变回了原来的样子,更是在原先的基础上给自己增添了足够的体重。

也就是说,现在他是一个小胖子,而且个头也不高。

一个若兮无意与自己发生的事情已经够让自己头疼了,他可不想再招惹一个麻烦上身。虽然自己对若惜有那么点感觉,但是任云辉总觉得这是一个男人对漂亮女孩的自然反映。

将意识撒在宾馆的周围,即使她发生什么事情自己也能第一时间知道,另外一头,任云辉打了电话回去,让黎军帮忙查下若惜所属的娱乐公司,让他们派人来接她。

搞定了这一切,任云辉便重新在旁边租用了一间房屋安顿下来。

一下午,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任云辉也安心的进行了修炼,补充下身体内的能量。目前体内白色的混沌力量已经包围了正个元婴,而且奇怪的是,一直是蓝色的元婴此刻有些变化,竟然变成了一种白蓝相间,类似白云蓝天的颜色。而且,元婴此刻的模样如果说之前是很像的话,那么现在完全就是栩栩如生,如同一个小任云辉。

而混沌力量的支脉已经从身体内部朝着大脑的方向蔓延,任云辉想过用混沌力量去试探下那里,但是结果是有去无回,毫无回音。混沌力量的凝聚远远比真气要慢的多。自己吸纳的真气首先会进入元婴内,而元婴则会不段的自我旋转,最后分流给包在外围的混沌力量,混沌力量进行吞噬后,那股真气就只留下拇指那么大点。

所以,一下午的时间下来,任云辉的内部能量几乎没有得到丝毫的补充,只是将体力以及精神恢复到最佳的状态。

长长的倒在床头,任云辉计划着将来。突然,他猛的一睁眼。

糟了!

从灵识内,任云辉发现,王若惜已经悄身的出了宾馆,并且就地打了车往东面而去,新多市的东面那可是一个死海,这丫头,大晚上的一个人去那里干什么呢?!

赶紧穿好衣服起身,任云辉跟了上去。

新多市的夜晚非常的寒冷,不仅仅是空气温度的原因,更在于这凌列的寒风,似刀口一样不断的割在人的脸上,似针般穿透厚厚的绵衣。

这儿的晚上远远没有东北地区的冻地三尺,也远远没有珠穆朗玛峰的大雪封山。偶而那么几丝狂暴的冷风,带给新多市独特的景色气候,时如骏马般狂野,时如处女般轻柔,凛冽而不粗暴,张狂而不媚俗。

近处的屋舍,远处的街灯,脚下的大路,头顶的“黑”天,全都是如此的洁净,净得让人心疼,让人禁不住想却步。

夜晚的海边更是安静,除了凌人的海风,就属那偶尔夜袭的海燕。

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望了望眼前。这是大海的靠边。“这丫头干什么呢。”

“咻…!”

小小的吸鼻涕声,却在这安静的海边响荡无比,悠长远大的海洋甚至还传来了鸟鸟回音。摸了摸通红的鼻子,动作笨拙却又细心的耸了耸帽子,确保自己能看清楚前方的王若惜…

“奶奶的,这晚上天气也忒冷了吧,这丫头居然还出来,不对劲啊!”

一阵寒风袭来,刮得脸上凉凉的。呼出一口热气在手上搓了搓,扯扯衣服,将整个身体完全藏缩在厚重的大棉袄里,拖着身子,,慢慢的朝着前方深出走去。

这里的死海远没有国外著名的“死海”大,它只是很小很小,可依然秉承了老祖宗的传承,同外面一样,它也是生存于沙漠附近,水中富含大量的硫酸盐与碳酸氢盐,生物根本难以存活,而且,海上雾色很浓。

这里的死海实在太小,但是深度却非常理想。由于高原地区,因此,若惜现在所处的位置于海平面相距超过二十余米。

到底想干嘛呀?!

想跳海自杀?可非常平静、富含盐类的死海水会使人不会下沉或无法游泳。把一只手臂放入水中,另一只手臂或腿便会浮起。如果要将自己浸入水中,几乎等同于不大可能。

那她想干什么呢?!

望着她与海面的二十余米距离,任云辉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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