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册第1章,初遇麻烦

漫长的航行,终于看到了那自由女神像。

金埃森到达美国以后,非常的忙碌,谁也不知道他忙些什么?

他在半个月的时间里,利用克虏伯家族的名义,见到了包括副总统在内,很多美国军政两界的名人。

具体谈了什么,无人得知!

但在购买设备上,这些人给予了巨大的支持,无论到哪里都是被奉若上宾!

这次他带了大量的资金,包括他的家族供给的资金。还有借贷来的大笔资金,都是以无息贷款的方式,借贷给他的大笔的现金。

他这次来老美和欧洲,就是为了买买买来的。

金埃森买到了所有他想买到的工业设备,都已经装船,目的地是中国重庆。

由他的两个亲密手下,随船去中国督造建厂。

今天是最后一波采购,他约谈的福特汽车公司的总裁,要购买制造重型汽车以及底盘的设备生产线。

谈判已经签约,金埃森也支付了全部的款项。设备会以最快的速度装船。

在庆祝宴会上因总裁突然身体不适,临时通知更改了日期。

决定在两天后再次举行盛大的庆祝仪式,同时也是为他践行。

好容易有了这两天的闲暇,约来几个曾经的在德国留学的同学和好友,来聚一聚。

他们吃饭的这家中餐馆,地理位置不算好,是个贫民区,但菜的味道很是地道。

因为大家都知道,他喜欢中国菜。

受邀来的人都是比较有身份的人,都开了汽车来的,十几辆把这半条街都停满了。

众人正在边吃边谈,突然一伙人骑着摩托车,疯狂的来到这家店前。

在门口轰了一会油门,又乱糟糟的走人了。

可是金埃森却是一皱眉,一股不好的预感,袭上心头。

他对这种感觉非常的敏感,前世的经历告诉他,一旦有这种感觉,就一定会有事发生。

他对着所有人说的:“让乔治代替我陪你们再喝一杯,我要去“解决”一下!一会儿回来,我们继续喝。”

说完就向着后院走去,那里是专门的小房间,是“解决”事情的地方。

众人一阵的哄笑。

金埃森走过后门,稍稍的一拐弯,进了后厨,看见好几个华人厨子正在忙活。

歉意的笑了一下,转身就出去了。谁也没注意到,他顺手顺走了一把小刀。

站在门后面的阴暗处,点着一根香烟,慢慢的吸了一口。

眼睛却是像鹰眼一样,四下的查看,他在查看撤退的道路。

突然!餐厅里传来了几声枪响。

金埃森快速的躲在门后,探出半个头向里面一看,正是那二十多个骑摩托车的人。每人都拿着枪。

金埃森不敢怠慢,前跑两步,猛地冲向边上的铁丝网。

一个漂亮的三步跳,窜上去。毫不犹豫的跳下去,就地一滚,卸去力量。

刚跑出没几步,就被赶出来的一个黑人小伙发现了,抬手啪啪啪就是三枪。

两枪打在铁丝网上,火花直冒。一枪穿过铁丝网打在金埃森脚前的地面上,激起一朵土花。

金埃森快速的跑过屋角,挡住了他继续射击的视角。

后面传来稀里哗啦爬铁丝网的声音,伴随着摩托车轰鸣的声音。

后面显然是有几个人越过铁丝网追了过来,而那摩托车轰鸣,肯定是绕到前面去堵截他去了。

金埃森暗骂一声,这肯定是最近花的钱太多,被黑手党盯上了。

这些人关系复杂,即使是警察都不愿意得罪他们。

这些黑手党,杀人不眨眼,一旦落在他们的手里,很难再活命。

后面的巷子里,都是一些低矮房子,是典型的贫民窟。

在这纵横交错的背街小巷一般人就一筹莫展了。

而这正是那些人流氓的长项,他们大都无比的熟悉这一条条的小巷。

在这里和他们对战,那是肯定要吃亏的。但这些黑手党却没料到,金埃森一半的灵魂是穿越者,上一世可是特种兵中的特种兵!

这种环境,也是他无比喜欢的环境。

《混乱之地》作者孤独冰山

矮房窄巷杀敌酋,

寂林尸骨埋荒丘!

荒草荆棘岗半岭,

飒飒风咽尽伏兵!

金埃森紧跑几步,一个闪身,躲在了一所矮房子侧面,可是他没注意的是,一块衣服角露在外面而不自知。

最先跑过来来的两个人,一黑一白,每人都拿着一把不错的手枪。

那个黑人明显这是看见了金埃森藏身的地点,打了一个手势,另一个白人向着房子后面摸去。

身材高大的黑人,两手握枪,向着他藏身的地方慢慢慢的逼近。

突然,黑人猛地向前一跳,跳过墙角,枪口直指墙角后面。

可是黑人却一下愣住了,嘴里骂了一声说道:“上当了!只有一件衣服挂在这里,人没在这里!”捡起了衣服,举起来看了一眼。

就是这一个动作,要了他的命。

举起衣服的动作挡住了他自己的视线,从低矮的房顶上突然伸下来两只手。

一只手抓住他的下巴,怕他说话,另一只手把住后脑勺,一扭!

就听见轻微的咔嚓一声,这个黑人没发出一点声音,头一歪倒在地上。

一个身影跳下矮房,落地一点声音都没有,单膝跪地,一只手杵在地上。

四下里看了一眼,又细细的听了一下,顺手捡起地上的勃朗宁。又在黑人腰里摸出两个弹夹,随手插在后腰。

捡起衣服穿上,捡起黑人的帽子,快步走到后面的房角处,细细的听着。一个沉重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金埃森把鸭舌帽探出一点,说道:“过来”!

说的极快,分辨不出是什么嗓音说出来的。

白人又看到了黑人的帽子,本能的认为这就是黑人喊他,单手提着枪,紧走几步。

嘴里还骂骂咧咧的,貌似很有经验的把脑袋伸过来看看,刚伸过墙角,想看一下究竟。

却被人猛地一把抓住,脖子一疼,就永远失去了意识。

捡起他这把六轮,别在前腰。又在白人身上摸了几下,拿出几个弹鼓,和一把非常漂亮的带鞘匕首。

把匕首的卡子挂在右侧腰里。看看白人的个头,又把白人的战靴脱下来,试了一下正好。

也不客气,直接换上,跺跺脚还挺舒服。

把自己的鞋拎着,躬身走出去挺远,这才扔到一间房子的房顶。

做完这些他靠墙坐在那里,闭上眼睛,静静的等着。

没让他失望,两个人说着话,快步走过来。刚到墙角,金埃森就出来了。

这两个人一愣,就在这时候,金埃森手里的小刀寒光一闪,飞进来大个儿黑人的咽喉。就地一滚,啪的一声,一枪打穿另一个人的额头。

他已经决定不再隐藏了!开枪就是要把这些人引过来。

又是两把左轮,收走子弹,捡起左轮扔到房顶上,转身消失了。

分钟左右,五个人跑了过来,一眼看见地上倒着的两个人。

很有经验的弓着腰,慢慢的挪过来。看了一眼,交流了一下眼神,四个人向着房子边上的小巷跟了过去。

另一个人却是往回去了,是去找人去了。

躲在前方房顶上的金埃森,看到一个人跑去叫人了,也是一阵的心烦。

他记得这些人得有二三十人的样子。这要是等他们都过来了,那就是自己的死期了。

看看这些人拿枪和走路的姿势,曾经绝对是职业军人。

在暗中一边瞄着这四人,一边琢磨对策。看见四人两两分开,形成了包抄之势。

机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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