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凶手?

李斯装作没看到正在疯狂向托拜厄斯使眼色,差点弄到脸部抽搐的富兰克林,喝了口可乐才勉强平复了心情。

等等,这分量好像有点不对!

他的余光瞟见桌上另一杯快见底的可乐,恨不得把刚刚喝进去的东西吐出来。

尽管都是男人,互相喝点口水没什么,但李斯就是对这种过分亲密的举动感到生理以及心理上的不适,更别提他刚刚还想弄死那个gay气十足的小提琴手。

李斯叹了口气,开始在自己的新家里搜刮一切和原身有关的东西。这栋别墅除了卧室和李斯原来的房子一模一样,其余的地方完全是浓浓的法式风格,摆满了各种艺术作品,而它们的作者署名但是同一个人,【斯兰特·李】。

不难想象,原主到底是个多么优秀的人。谢天谢地,这样的人居然还会写小宝宝日记。

这个世界的斯兰特几乎和李斯长得一模一样,这让李斯能够合法占有现在的身份和家产。否则,在美国当个黑户还是很麻烦的。

“但愿我们的基因也差不了多少。”李斯翻看着厚厚的日记,喃喃自语道。

这东西洋洋洒洒写了很多,但只有十八岁以后的事情。

大概这是斯兰特人生的一个分水岭。

作为被领养的孤儿,斯兰特有着超乎同龄人的冷漠与淡然。

当他发现自己唯一的叔叔在谋划着一场大型犯罪活动时,他既没有阻止也没有选择参与进去。

他可不想在成年之前,再换一位监护人,这会带来更多不必要的麻烦。

于是斯兰特假意逢迎,去了德国学了八年医科才回来。硬生生在电话线里,为自家叔叔拙劣的手段添了层光彩的遮羞布。

日记里提及这部分的东西非常少,绝大多数是关于人体解剖以及小型外科手术的实践。甚至大部分都用了隐语代替。更有甚者,这本日记用了四种不同的语言。

其中德语和法语混杂,英语和中文结合,饶是李斯用了谷歌翻译,也对这人的谨慎一阵头痛。

不,不一定是谨慎。

谨慎的人根本不会留下日记这种东西。

李斯翻了翻后面的内容,发现后面某一块有被撕毁的痕迹。

是记载德国留学经历的,李斯想了想,他大概这辈子都很难去一趟德国,就心安理得的跳过了这篇。

李斯不希望卷入巴尔的摩混乱的局面,但这并不代表他没有对这方面的好奇心。如果不是突然穿越到美剧《汉尼拔》的世界,估计他这辈子都很难碰到和精神变态对峙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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