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 未被损坏的

托拜厄斯·巴奇,今年三十三岁,是一家乐器行的老板。未婚,每天都要教授学生小提琴课程到下午四点才能回家。

抽烟但不酗酒,晚上十一点睡,每天都要睡足八个小时,睡前一定演奏一曲舒伯特的《野玫瑰》,然后在自己的学生或同行里寻找出制作弦线的材料。

绝对不把音乐修养低劣的学者留到第二天,以免污染乐团的纯净度。

忽略托拜厄斯时不时弄死个人剥肠制琴的举动,对友谊纯度十分重视,占有欲非常强之外,其实他还算个好朋友。

说真的,李斯大半夜被袭击的时候脑子简直蒙圈了。

这货分明喜欢他喜欢得要命,恨不得邀请他一起去捅死个把人,来证明迟到八年的友谊丝毫不会变质啥的。

在李斯心中,汉尼拔·莱克特危险度妥妥的榜首,吉迪恩医生屈居第二,埃尔登叔叔忽略不计。

托拜厄斯的黑化数值则像美股一样,时升时降。

半夜专门跑过来弄他,就特么离谱!

托拜厄斯得知李斯在吉迪恩手下是如何逃脱的,一进门就扔了他的手机。

也多亏了这个反常的举动,李斯才有了逃跑的机会。

真的烦!

奇尔顿这个院长到底是怎么当的!

为什么有人可以像逛自家后花园一样,大半夜随意进出啊喂!

其实李斯真的是冤枉奇尔顿了,托拜厄斯经常夜里回到医院照顾他,早就和门口的保安混熟了,靠着暧昧关系能够进来也不奇怪。

李斯深知自己现在的状态跑不了多久就会被抓到,因此一路上都在寻找着可以躲避的地方。

唯一亮着灯的病房离他的距离不是特别远,大概咬咬牙也能勉强赶在托拜厄斯追上他之前过去。

“嘶,又有哪个疯子把叉齿藏在皮肤里打开手铐跑出来了吗?”

李斯刚把门锁上,身后便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妈的,是吉迪恩。

真可谓是刚出狼穴,又入虎口。

“我劝你别说话,一会儿疯子进来把我们两个都杀了,剖出肠子放小提琴上玩。”李斯靠着门坐下,抑制住自己大口大口喘气的声音。

“关灯干什么呢?”吉迪恩那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大概他从床上坐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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