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流景闲草2

那天晚上她敲开我房间的门,送给我一本《枕草子》。她穿白色的宽大恤衫,水绿色的短裤,趿着人字拖鞋。刚刚洗过澡,头发湿漉漉的滴着水。健康得像一只刚从树上摘下的新鲜柠檬。她说,这本书,也许你会喜欢。

那一个瞬间,我望着这本书,恍然间回到了尘埃中的心动。

十几岁时喜欢的一个人。面容素净如雪地般的高个儿少年,看起来清清朗朗,像是操场跑道边一棵沉默的翠绿杨树。

在那一年,从秋天到第二年的春天,他天天走路回家,我就远远跟在他后面亦步亦趋,以至于他的每一步姿态,我都谙熟于心。熟知他居住的院子。熟知他会偶尔在画具店和书店停留。熟知他走路从来不会回头以及左顾右盼。熟知他习惯将双肩包单背在左肩上。熟知他因自幼习字而写得一手雅畅的行楷。熟知他十分喜欢看书。

他是那样姿态端然的少年。我知道他与所有人都不同。左右手均可以写漂亮的字。手腕上系着黑色的细线,上面还有一颗钮扣。我曾经趁他离开座位时,翻开他反扣在书桌上的一本书。是川端康成的《雪国》。

喜欢看这样的书的年轻男孩,不多见。

姑妈从英国回来的时候,送给我一支从莎翁展览馆附近的纪念品店里买回的鹅毛笔。15英镑。金色的笔尖,浅棕色的羽毛笔杆有近一尺长。握笔书写起来竟有飞翔的诗意。我拆开朴素简洁的包装,欣喜的瞬间,第一个想起的人便是他。

那日下午我骑车穿越大半个城市,去书店里买来一本薄薄的英文字帖,开始练习写漂亮的圆体字。

因为我曾经在老师给全班放电影,镜头里闪过一篇漂亮的圆体字书信的时候,偶然听到他惊叹,太漂亮了。

我知道,他是沉默寡言的人,从未喜形于色。他一定是非常喜欢圆体字。

在那年春天结束的时候,我开始夜夜在台灯下透着灰白的薄纸,蘸墨临帖。连鹅毛笔的笔尖,都被磨得光滑圆润,使用起来顺手舒心。那一沓用来重复临摹拉丁字母的纸,摞起来已经厚厚一叠。看上去仿佛一场无疾而终的爱恋。

那封信,我几乎写了两年。夜夜面对着信纸,强迫症一样练习如何把每一个字母都写得像一首诗。溟漠地想象着如何以像电影场景一样的方式交给他,然后获得他掌心的温度,以及像花荫下的苔藓一般青郁的恋情。

在快要毕业的时候,终于决定去找他。

是在他生日的时候。我带着写了两年的信,最后一次跟着他回家。那条路我已经再熟悉不过了。夕阳之下我在他后面走着,一直凝视他的背影。两年多的时间,那些因为他而天真而卑微的时刻,声势浩大地清晰浮现,在内心深处摇摇欲坠,心跳变得粗犷激烈。

我想我一定要把信给他,否则我觉得再这样下去我简直会死掉的。

追上他的那一刻,我几乎深吸一口气。喊住了他的名字,把信交给他。他略带诧异地点点头。拿过了信,然后转身继续向前走。

我亦转身,却竟然双手捂面,禁不住即刻哭出来。

那个时刻我怀疑,这难道就是我用两年,七百多个日夜,换来的一个潦草结果吗?他又怎么能够知道,白纸上那些花纹一般繁复漂亮的英文,是我整整两年时间夜夜在灯下心酸莫名的想念中一笔笔练习出来的告白。

那日我头一次觉得自己无限卑微。所有在一个人的时候天真幻想过的美好方式,全都只兑现了一个最仓促潦草的现实。我捂着脸,泪水几乎要从指缝间流出来。那样的感觉,似乎比日后与他的接触更让我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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