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回约翰逊往事

大家都不说话,默默地吃了些饭,就分头收拾去了。

我看了看那个“天涯海角”的红毛老板给我们准备的装备,还真是面面俱到一应俱全。

我提起一把半自动步枪看了看,觉得这玩意还是用不惯,虽然在美国表姐家里有一把,有时候也跟着姐夫出去打猎,但总是很抵触开枪,所以射击水平还不如小我十岁左右的外甥。翻来覆去,找了把类似加勒比海盗中杰克用的狗腿刀(尼泊尔弯刀),插在腰间的武装带上,顿觉得神气了不少。

钻回帐篷前,我看见约翰逊帐篷里还还亮着灯,他巨大的影子投在帆布上,佝偻着头,在一下一下描摹什么东西。

我心里好奇,过去掀开帐篷一角一看,这小子竟然坐在小台灯下抱着一本古老的书籍一样的笔记本,若有所思地写着什么。

越发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一低头钻进去坐他对面。

约翰逊看我突然造访,也不觉得意外,缓缓合上了笔记本。

我就问他写什么,他也不避讳,说是写日记。

这个年月写日记的人不多了,所以他的行为有些另类,我则更诧异了,这小子从头到尾永远一副我行我素,这个世界与我无关的态度,没想到还有这么细腻的一面。

一年多的同学,我们也很少交流,一时语塞,过了半天,我感觉不说点什么实在是待不下去了,就没话找话地问他是否当过兵。

约翰逊相当坦诚,点头回答:“当过兵,不过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怪了,你怎么知道我当过兵?”

我告诉他在卢克索的晚上,他一出手直接拾掇了那几个阿拉伯人,那身手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

约翰逊点点头,望着帐篷外沙漠上空的夜晚,那深邃的银河里,闪烁着几颗浸过水一般清澈透明的星星。

我忽然觉得这个懒散的、不问世事的年轻人似乎有无数的心事,于是问他什么时候当的兵,是否参加过战争,是不是有战争后遗症。

约翰逊倒也不避讳,百无聊赖地说道:“参加过一次战争——诺曼底登陆听说过吗?”

当然听过,我皱了皱眉头,表示废话,可下一秒我就感觉不妥了,这小子目不转睛盯着我,难道——

我惊讶道:“你是说……你参加过诺曼底登陆?”

他脑袋靠在帐篷上,不说话,也就表示默认了。

我大骇,但马上就觉得这家伙估计跟我开玩笑呢,诺曼底登陆是1944年的事情,就算那时候他刚刚成年,到现在也将近百岁高龄了,看他皮肤光滑,必须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

听他忽然问是否愿意听故事,我顺水推舟说了句洗耳恭听,没想到接下来的故事,确实非常的精彩。

他望着夜空,缓缓地说道:“二战爆发的时候,我和好朋友安德森在哈佛读大学……”

我心说这小子讲故事上瘾,越说越没谱了,听他继续说:“美国参战后,我们两个响应号召,都报名参军,结果同时被分在了101空降师E连。那个时候的形势,已经非常恶化,法国沦陷,希特勒正在全力猛攻斯大林格勒,战争逼近白热化阶段。

“故事要从美英联军达成战略联盟,发起诺曼底登陆开始,那是1944年6月的一个下午,我们被空投到距离诺曼底港口非常远的一个小镇,已经在德军前线的大后方了。我们十几个战士遭遇了一个连的敌军,双方展开了激烈的巷战。那个小镇应该经历过几次战火,到处断壁残垣,一片焦土,我们借助大量废墟掩体和优秀狙击手,和**兵僵持了两天两晚。”

这小子说得煞有介事,而且非常投入,面部表情也积极配合,说到这里十分痛苦,我也端正了态度,认真听他讲故事。

他说那场战争极为残酷,两天两夜里,每时每刻都可能死人,身边的战友一个一个突然死去,到处都是兄弟们的断臂残肢,满耳听到的都是战友的哭嚎惨叫,有时候眼看战友活不了了,还得亲手帮他补上一枪。这时候,完全到了绝望的边缘,精神几乎崩溃。

第三日上午,枪声终于消停,因为双方的子弹都基本打完了,只能凭武力死磕。一天后,敌军尚有十几人,己方却只剩他和安德森。

安德森比较惨,在和几个德国鬼子搏斗过程中,断了一条腿。约翰逊声东击西,抢了受伤的安德森成功逃脱,躲进了一处房屋倒塌后的废墟里。

第三天的傍晚,安德森右腿伤口感染,开始高烧,如果不及时处理,可能他的小命保不住了。约翰逊一咬牙,安慰了几句,就撇下他去一个德军废弃的据点碰碰运气,所谓天佑善人,顺利找到一只药品箱。

说到这里,约翰逊黯淡无光的眼睛亮了一下,光滑的额头上起了几道细细的皱纹,随即又恢复了与世无争的状态,说道:“找到了药品箱后,等我兴高采烈地绕回去时,才知道一切都太晚了。”

我忍不住插嘴:“怎么,安德森不见了?”

约翰逊摇摇头,说:“不是的,他还在,不过他的胸口扎了一把刀,已经死了。”

那两天约翰逊受了极大的刺激,一看好友被人杀死,愤怒一下子冲昏了头脑,从安德森胸口拔下匕首,就朝敌人藏身的据点掩了过去。

穿过一片废墟,看见不远处的断壁残垣中透出一点火光,约翰逊红了眼睛,什么也不顾了,一腔热血沸腾,直接摸了过去。

刚要破墙外,看到一个巡逻兵迎了过来刚要喝问,被他出手如电,一刀划破喉咙灭了口。

这人临死时的一声咕哝还是惊动了破房里的德国士兵,七八人大叫着纷纷冲出来,在一片刺刀的斑驳中,约翰逊闪电般穿插过去,不伤一分一毫,还顺带划伤了两人。

他一个弹跳,越过乱石,凌空一脚踢开保卫指挥官默克尔的士兵,怒叫着,连人带刀合身扑上,一把逮住了领头的。

看到他们的指挥官被擒获,几个士兵顿时慌了,纷纷扔掉兵器投降,一人甚至用英语求饶,说默克尔是个好人,请放了他,自己愿意代替他去死。

这一瞬间,约翰逊其实被感动了,又看到这个默克尔没有一点反抗能力,侠义心肠一软,本想撒手放过这人,可一转念,突然想起好友安德森被他们杀死,怒气上头,再也无法控制,狰狞着放了句狠话“这把杀死我朋友的刀还给你”,猛地,手起刀落,一刀刺进了默克尔的心口。

这小子不动声色,但说起整翻那几个麻瓜一样的**兵,宰那个默克尔,相当的眉飞色舞,打斗惊险刺激,细节面面俱到,只是我没耐心给他完整记录。

战后,约翰逊这小子回到了美国,可他战争后遗症太厉害,像完全变了一个人,离群索居,酗酒好斗,每天都在一家地下酒吧打黑拳,过得极为潦倒恍惚。

很快几年过去了,有一天,他忽然清醒过来对镜子一看,吓了一跳,除了面目憔悴,十分沧桑外,几乎没有一丝一毫的变老。

这个时候他才突然反应过来,那次战争中,他一个人对付十几个人德国士兵,竟尔轻而易举将那些人打倒了,当时情况紧急,来不及细想,回国后又天天酗酒活得糊里糊涂,直到此时此刻,他才意识到自己与众不同。

这之后,约翰逊性情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变得什么都无所谓,对待这个世界的态度,只有一个表情,那就是冷漠。

可是,后来的一件事,真正触动了他。

一天晚上,一档电视节目中公布了一封特殊的信,而这个写信的人,竟然也叫安德森。

约翰逊当时就留上心了,认真一看,这个安德森竟然和他那个死于二战的好朋友是一个人。

原来这封信是二战中,盟军从一个被杀死的士兵手中找到的。大家发现这名士兵时,他手中正紧紧攥着这封未写完的信,当时战友一看,都被内容感动,就带了回来。

这封信,其实是安德森写给大学同学伊莉雅的一封情书。

信纸上血迹斑斑,字迹潦草,显然是受伤后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写下的,内容相当感人,大致意思是安德森爱上了大学好友伊莉雅,一个来自德国的女孩,由于这女孩喜欢别人,他始终不敢开口吐露心声,一直以好朋友的身份关心照顾伊莉雅,此刻眼看生命垂危,突然醒悟此生最遗憾的事就是没有告诉伊莉雅自己多年的心里话。

信中还说,如果有幸能活下去,一回去就向伊莉雅求婚,不关她答应与否。可是已经感觉自己生命在一点点消逝,似乎坚持不到那一刻了。

看到节目公布这封信时,约翰逊冰冷的心再次被触动,于是千方百计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拿到了这封信,当即抱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决心,去了德国,然后就是长达四十年的漫长寻人之旅,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一家医院找到了躺在病床上年老色衰的伊莉雅。

我听得非常入神,以至于约翰逊说着说着突然戛然而止的时候,一下子没反应过来,一抬头,见他偏着头发出轻轻的鼾声,睡得十分安详,尽管我很想知道后来怎样,但也不好意思再吵醒他问个究竟,只好脑补了一下约翰逊第一眼看到伊莉雅时的画面,一下子鼻酸,把自己都感动到了。

随即意识到,这不过只是一个故事而已,何必太认真,可这个时候我的心内深处,已经无法完全说服自己,这仅仅只是一个故事。

或许,故事是真的,这个约翰逊张冠李戴,借他自己的口,说别人的故事。

这是我当时的真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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