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6 章 陆庚番外

对于小时候的陆庚来说,他的世界总充满许多疑问。

比如为什么他不能和别的小朋友玩,不能去买那些“下等人”玩的玩具,不能去学校,不能吃路边闻上去很香的食物,只能关在屋子里,从早到晚去上那些枯燥无味的“精英教育”。

又比如为什么他姐姐每天都是快快乐乐的,可以满蓝湖到处跑,可以泡在花园画画,可以踩着枫叶跳舞,玩她愚蠢的“过家家”。

或许只是因为他是男孩,年幼的陆庚这样想,他是男孩,他总有一天会坐到爸爸的位置上指挥别人;陆婉芸以后是要嫁出去的,她只能受人指挥。

所以他要比陆婉芸幸运,那个脑子里空空如也的蠢女孩,怎么能和他比?

少年陆庚一直这么安慰自己,他以为这样就能安抚内心中蠢蠢欲动的野兽,让自己看起来正常点。

但那团混沌还是越长越大,并逐渐影响到了他的行为。

他会礼貌地接过姐姐给他的野花,夸赞姐姐今天很漂亮,也会在陆婉芸高兴跑开后将鲜花碾碎,一片片冲进马桶。

他会在节日里为各种长辈献上祝福,也会故意撬起老师座椅上的钉子,或者在晚宴前割破手指,把自己的鲜血滴进客人的红酒杯。

哪怕是许多成年人也很怕这个孩子,都说陆家搞了这么多代“精英教育”,终于搞出了个怪物。

“我是个怪物吗?乔森。”有一天,陆庚问道。

乔森是个和他父亲差不多大年纪的混血男人,从他出生就在陆家工作。

在这个家,陆庚不喜欢爸爸,不喜欢妈妈,也不喜欢姐姐,他只喜欢乔森,因为乔森是唯一对他好的人。

“只要你不想,你就不是。”乔森微笑着说。

陆庚确实不想,但他的父亲似乎很想,至少他父亲待他没有改变。

有的时候,陆庚觉得自己不像是陆老爷的儿子,更像是一条被猎人相中的猎狗。

他越是反抗,越是凶残,他的父亲就会越满意,当然,如果这匹猎狗越了界,还是会被猎人以暴力驯服。

“陆庚是我们陆家这么多代最有潜力的继承人,”陆老爷子总这么对外人说,“我对他充满希望。”

于是,被父亲充满希望的陆庚就这样和他的野兽一起生活到九岁,这期间,他们共同支配着这具名为“陆庚”的躯壳,时而合作无间,时而以死相拼。

直到陆启的诞生。

在第一次看见那团皱巴巴的婴儿时,陆庚没有任何孩子该有的危机感,反而是无比激动。

这是个男孩,流着陆家血液的男孩,是和他一样的男孩。

他们连名字都来自于同一颗星星,这说明他们在父亲心中的地位是一样的,都是陆家的继承人!

有人来接替他了!

“少爷,你今天看起来很高兴。”乔森有些意外。

黑发少年从婴儿床旁边跳下,神采奕奕地抬头看向乔森。

“乔森,你说我是不是快要解放了?”陆庚期待地问道,“如果我解放了,你会带我去哪里玩?”

乔森先是有些摸不到头脑,愣了会儿才恍然大悟。

“少爷难道,不想要陆氏吗?”

“不想,我讨厌它。”陆庚脱口而出,“每次和父亲去参加酒会,其他孩子都能上学,交朋友,只有我什么也没有。”

哪怕是陆婉芸都能一周去三次学校学文化课,她现在初中了,学了不少新鲜玩意,经常回来和陆庚炫耀。

陆庚已经不记得他忍了多少次揍人的冲动,才让陆婉芸平安无事至今。

“而且陆婉芸很讨厌,或许陆启将来会和我成为朋友。”陆庚想了想,补充道。

他突然能理解父亲的那句“充满希望”了,他现在就对陆启充满希望,希望他快点长大。

快点,再快点,快到能立刻接过他手中的陆氏。

但命运总是在跟少年开玩笑,陆启确实和他有等同的名字,却过着不一样的人生。

因为很快陆庚便发现,陆启可以拥有他一切渴望的事物:玩具,零食,父母的爱,朋友,还有学校。

陆庚不知道这份区别对待来自哪里,他只能藏在阴暗的角落,对弟弟嫉妒得发狂。

“再见哥哥!我去幼儿园啦!”

“姐姐!老师给我们布置了画,我不会……”

“看!老爸!我写的拼音!”

“妈妈!你是不是最喜欢我呀!你快说是呀!”

小孩稚嫩的嗓音与陆家的死气沉沉格格不入,陆庚站在二楼垂眼看他,指甲深深陷入皮肉。

为什么自己不能和陆启一样呢?明明他们都是男孩。

这就是真正的家庭么?那他算什么?

“因为你是哥哥,”面对陆庚的质疑,陆老爷无数次这么说,“将来的陆氏是你的,不会是他。”

陆庚紧咬着嘴唇,在一天夜里,他闯进了陆启的房间,蹲在床边与他对视。

“陆启,你喜欢钱吗?”十五岁的陆庚问道。

陆启呆呆地攥着布偶熊,片刻后,咧开一个灿烂到刺眼的笑:“当然喜欢!”

“那哥哥跟你换,”陆庚伸出手,抓住了布偶熊的胳膊,“你当我,我当你,好不好?”

当陆庚?六岁的小陆启皱了皱眉头。

他才不要,那该多无趣啊!

“我不想要钱了,我现在就有钱。”陆启撅着嘴,用力去扯玩具,可陆庚的力气太大,他没扯动。

“陆氏可是很多很多钱,你会变成爸爸,有权力,有地位,还有漂亮太太!”

你敢拒绝,你不能拒绝,你要是拒绝,我该怎么办?

陆庚的呼吸逐渐加快,眸色也越来越深,陆启有些害怕,也不敢问漂亮太太是什么,只会哭着摇头想把玩具抢回来。

“我不换,我不要陆氏,你把我的熊还给我!呜呜呜……妈妈——!哥哥吓人——!”

陆庚猛地惊醒,几缕阳光顺着窗帘的缝隙钻入客厅,他靠在沙发上,身上多了件毛毯,应该是乔森给他盖的。

他掀开毛毯走到后门,随着木门开启,风也跟着卷了进来。

外面,赤红的枫树林在风中沙沙作响,如同火苗在舞动,映在陆庚的眼底。

“许多事物都是在结束生命前才最为动人,比如晚霞,比如红叶。”

“死到临头还不消停的意思?”

“陆,庚......”

“抱歉,开玩笑。”

“在我看来,它们不是向死绽放,”白莺抱着本书侧过头来,“他们的灿烂,是为了庆祝新生。”

它们是在为来年的春天而庆祝,在为新的一年而庆祝,所以要换上最喜庆的颜色,像过节一样装点整个山坡。

那么你呢?陆庚摩挲着那把旧摇椅,无声地在心中呢喃。

你又为什么不能获得新生?

陆庚盘腿坐下,将头抵在摇椅的扶手上,看着这一望无际的红色。

隐约中,空荡荡的摇椅上似乎多了个一袭白衣的女子,她的小腹微微隆起,一边赏着红叶,一边用手指替男人梳理发丝。

“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生下来以后,就叫他听枫吧。”

陆庚闭上眼睛,微风吹动了他的头发,倒真的像是在被人抚摸似的。

如果说他在十五岁后彻底变成了野兽,那么白莺就是一只无畏的鸟,一会儿停在他的后背,一会儿停在他的肩头,弄得他浑身发痒又打不着它。

陆庚也忘了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的白莺,明明这个女人出身贫寒,比他大,还和他那个倒霉姐姐是好友,但他就是爱上了。

是她让他重新变成了人。

“一切都结束了,”陆庚对着空摇椅说,“陆启被判了十年,陆婉芸举家搬去法国,你儿子复读考了个省状元,乔森下个月退休回家......”

风吹树林,惊起一片飞鸟,十二年前,陆庚亲手把妻子的骨灰洒在了这片林子,不知现在她已经变成了其中的哪只。

一定是最漂亮的,最漂亮的一只白色的鸟。

陆庚想象了一下那个场景,忍不住闷闷地笑了。他很少真正的笑,一笑竟然有些止不住,笑到最后肚子疼头疼,眼睛也是又疼又红的。

“以后只剩下我一个人了,莺儿......你们都不要我了。”

这么大的林子,这么漂亮的枫叶,只能他一个人看了。

渐渐的,陆庚的眼皮越来越沉,他很想就这样睡过去,再也不醒,就像他当年选择把杯盖留给白莺一样。

“喀嚓。”

落叶被人踩在脚下,陆庚警惕地睁开眼,却只感觉肩头一沉,是一件不知几天没洗的夹克衫。

“回去吧,我现在不当家庭医生,感冒要挂号。”

宋赢渊朝他伸出手,身上还残留着消毒水和医院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让陆庚不由眯起了双眼。

他与宋赢渊对视了多久,宋赢渊的手就伸了多久,最后,当晚霞变得和枫叶一样红的时候,陆庚终于认输,握住了那只麦色的大手。

“好好,听医生的,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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