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部分_第四十二章 巴黎得奖作品

浅水湾?童诗诗的嘴角翘了翘,看来,徐乐乐这下该高兴了,这丫头恐怕因为自己现在的身份而一直都自责吧?

希望能够在这婚礼上要到签名和照片,让她高兴一下吧。

童诗诗看着窗外匆匆略过的景色,层层的阳光照在树木上,绿色的叶子似乎都染了一层油光,紧密密的挨在一起,你拥我挤,好像在等着看什么热闹。

天上的白云朵朵,不时的变幻着形状,像是调皮孩子手里的橡皮泥,随意转变着。

今天的天气真好,童诗诗的心也跟着开阔了不少。

浅水湾属于富人区,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都是豪华而别致的别墅,像是一颗颗钻石一样点缀在大片的绿色草地上。

距离别墅区不远的地方就是一个高尔夫球场,富人们最喜欢的一种运动兼游戏。

远远的就望见半空中有许多的气球在风中飘摆,树树上挂了不少的显示喜庆的装饰物,还有涌动的人影和一闪一闪的光芒。

童诗诗心想,那应该就是一轮又一轮的闪光灯吧?

“童小姐,到了。”司机瞄了一眼车镜,接着,伸手打开车门下了车。

优雅的打开车后门,微微弯腰。

这种感觉,童诗诗还真是不太喜欢,她微微的皱了一下眉头,随即弯腰下车。

一双手扶住了她,她有些诧异,就在她慌忙的想要抬头看个究竟时,看到了裙边的那一双黑色的皮鞋。

是他。

童诗诗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在阳光里的凌隽一仿佛披上了一层金光,身上换了一套深蓝色的西装,里面套了一件白色的衬衣,领口上没有系着领带或者领结一类的东西,甚至,松开了一粒扣子。

从领口处可以看到他健康的皮肤散发来的光泽,带着无尽的诱惑。

他的脸上带着迷人的微笑,眉毛根根分明,像一把扬起的剑,威武而英挺,目光深沉如海,却染着淡淡的笑意,一层一层的波纹荡来荡去,红润的嘴唇扯出好看的弧度。

这样的一个男人,比一些女人更具有绝代的风华。

童诗诗有一瞬间的失神,目光对上他有些意味深长的笑意时,这才慌乱的低下头去,看着从裙摆里露出的米黄鞋尖。

“你穿这件衣服很合适,比我想象的效果还要好。”凌隽一凑近她的耳边,嘴里的温热气息缓缓的喷在她的耳边,元宝一样的耳珠和红透的耳垂,真让他有些忍不住想咬一口。

童诗诗听到他的话,身体略略向后仰了一下,轻轻启开了嘴唇,“谢谢。”

两个轻不可闻的字在齿间流转,凌隽一的眉宇紧了一下,“我说过,不要跟我说这个词。”说罢,伸手自然的揽在了她的细嫩腰间。

童诗诗的身体一僵,感觉到从他的手臂上传来的热度,她的身体也好像瞬间烫了起来。

她偷眼看了看,凌隽一姣好的侧脸映入她的眼帘中,坚毅的轮廓,神情英锐,脸上的光彩胜雪,在阳光上晃得人无法睁开眼。

微微的愣神,凌隽一目视着前方,嘴里的话微不可闻,却字字落入童诗诗的耳中,“怎么?我很好看吗?小心别人看到你的样子,以为你是犯了花痴了。”

童诗诗大窘,慌忙收回自己的目光,脚下踏在绵软的绿色草地上,细细无声。

红色的地毯和绿色的草坪,平时大俗的颜色在今天这样的场合也变得格外有生机,一排一排的花篮,从地毯的这一头延伸到那一头。

童诗诗知道,那花蓝里的花是当红的歌星轩轩最喜欢的一种,淡雅的颜色,幽幽的清香,混合在现场的酒香和蛋糕香里,醉人的心神。

现场有好多的人,童诗诗的眼前不断的出现一些只有电视屏幕上才会见到的熟脸,还有那些西装格履端着红酒杯子的男人,三五成群的与明艳照人的女人一起低声浅笑。

“啊,快看,那不是凌氏集团的凌隽一嘛。”一个轻微的女人声音钻入了童诗诗的耳中。

“是啊,真帅啊。”

“岂止是帅呢,人家还是财团的掌门人呢,我说,你要是能攀上他,现在告别圈子也能衣食无忧了。”

“呵……岂止是衣食无忧呢,应该是无数女人羡慕的阔太太吧?”

“别做梦了,凌隽一身边的女人多如牛毛,保鲜期都不会超过一个月的。”

“他身边的那个女人是谁啊?”突然,一个女人有些惊讶的叫了起来,好像刚刚才发现童诗诗一样。

“是啊,这种货色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一副清汤挂面的样子,根本没有什么料嘛。”女人的言词越发的刻薄起来,边说边用手托了托自己的硕大的胸部。

“呵……你生什么气,不是说了嘛,不会超过一个月就会甩人的。”

“你们看,她身上的那件衣服是……”

“啊!”几个女人同时尖叫了起来。

“那好像是前段时间凌氏参加巴黎展的得奖作品啊。”

“是啊。怎么会穿在这个女人的身上?”

本来童诗诗对于她们高一声低一声的言论也没有太在意,只是微微苦笑了一下,昨天晚上就已经想到会有这种效果了。

只是,她没有想到,身上的这件衣服居然如此贵重。

“怎么?吃惊了?”凌隽一微微低头,目光含笑的望着她,在这片阳光下显得格外的温暖。

“有一点。”童诗诗如实的回答,随着身体微动,丝质微微摩擦,发出好听的声音。

“别理会那些女人的话,她们纯粹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凌隽一居然没有再提那件衣服,而是提了那些女人的议论。

童诗诗先是一愣,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这岂不是说狐狸?恐怕那些女人捆在一起,也不如凌隽一这只千面狐狸吧?

想到这一点,童诗诗不禁莞尔一笑,眉头轻轻舒展,像天边慵懒的云,温温软软,展现出来的美却动人的心魄。

至少,她面前的凌隽一就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

童诗诗的身材的

确不像有的女人那么夸张,胸部大得失去了比例的平衡,她的身体纤瘦,总是想让自己忍不住想拥在怀里,好好的呵护。

这件淡绿色的礼服用的是质量最上乘的丝绸,每年凌氏都会特意定购几匹这种丝绸用来做参展的作品。

童诗诗的皮肤白皙,穿上这件礼服像是一株夏日微风里轻轻摆动的白莲,静静的站在水里。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不过如此吧?凌隽一第一眼看到这身打扮时的童诗诗就有了这样的赞赏。

她的头发黑而亮,并没有像其它的女人一样盘成复杂的发型,只是一清爽的马尾,黑黑的发梢轻轻的扫在雪白的后背上,黑白相映,没有任何的装饰,却能够动人的眼眸。

“凌总,”一个男人的声音从身后响了起来,打断了凌隽一的目光。

他有些不悦的看着来人,却只能叹了口气。

韩中迈步走了过来,身边却没有女伴,他抬了一下手中的酒杯,算是敬了敬,“你来得比我想象的要晚。”

凌隽一微微皱眉,“不是说让你来打前战吗?有你在,我晚一些也没有什么关系吧?”

韩中看了一眼旁边的童诗诗,清纯佳人,绿色的裙摆宛如莲花的玉盘,不错,很美。

他意味深长的笑了笑,眸中闪过一丝精光,两排牙齿微微一咬,“凌总好大的手笔啊。”

凌隽一自然知道他指的是什么,目光微微一敛,两个人的视线在空中碰撞,嘴唇却带着笑意,“一件衣服而已,不就是给人穿的嘛。”

说罢,看了看韩中空空的臂弯,“你的女伴呢?”言语中带着几分的嘲讽。

“啊,”韩中也稳稳的接招,“我哪里有什么女伴,你知道的,我平时都是洁身自好的,来这种场合是没有办法和凌总这种人拼女伴的,只是来混口好吃好喝就满足了。”

凌隽一狠狠的一咬牙,眼睛里闪过了两道寒光,那眼神韩中当然能够看得懂,小子,给我注意点!再当着童诗诗的面说我女人多我就宰了你!

韩中领会,眼中的笑意更深,却丝毫没有畏惧的模样,反而大大方方的冲着童诗诗一举杯,“童小姐好。”

童诗诗在一旁听着两个男人斗嘴,早已经认出了这个男人就是那天在地下堵场和凌隽一一起出现的男人,心里正在偷笑,却没有想到韩中把目光转向了自己。

“韩先生好。”童诗诗大方的回应道。

“你知道我?”韩中有些惊讶,目光转向了凌隽一,不会是你说的吧?

“当然,”童诗诗点头笑笑,光洁的额头饱满白嫩,舒展的眉头如淡淡的远山,“韩先生知道我,我自然也知道韩先生。”

韩中愣了愣,接着爽朗的笑了起来,“不错,童小姐果然与众不同。”

凌隽一也没有想到童诗诗的表现,以为她会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一样红着脸不知道如何回答,心里的喜悦像是投入石子的湖面,一波接着一波。

他搭在童诗诗腰间的手,不由得紧了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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