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白酒的惊艳亮相

“小……小岳,这……这是……?”赵胜活了一大把年纪,从来都没有闻到过如此浓香的美酒,一时失了神,结结巴巴地问道:“这……这是小诗雨自……自己研制出来的?”

“是……是的!”赵岳也吞了口唾沫,艰难地移开了紧盯着酒壶的视线,回道。

赵胜难以置信地看了赵诗雨一眼,心中的波澜翻天倒海,面对赵诗雨礼貌性的浅笑,赵胜僵硬地扯了扯嘴角,干巴巴地笑了笑,满脸的匪夷所思。

听到这是赵诗雨自己调配的美酒,右手边的李牧和荆轲表情更是不堪,瞠目结舌,嘴巴张得老大,在酒香的诱惑下,涎水似乎都垂落了下来,惹得赵诗雨咯咯一笑,两人立马闹了个大红脸,暗骂自己没出息。

在众人心心念念之下,福伯端着酒壶,从赵胜开始,依次给赵岳李牧荆轲斟酒,最后才为赵诗雨浅酌了些。

没办法,本来按照礼节,女人是不能饮酒的!因为在古人的印象中,饮酒的女人大多都是风尘之女,陪酒侍酒是她们的本职。若非赵诗雨是发明者,无论任何场合,说什么赵岳也不会让赵诗雨喝酒。

终于接到了这等美酒,赵胜看着手中清澈见底的酒液,其中没有一丝的漂浮杂物,就连往常再好的美酒,都比不上这一杯酒水。

没有等他人的酒斟满,赵胜率先将杯中酒拿到了面前一闻,瞬间酒香扑鼻,直冲心神。嘴中涎水如河流一般滔滔不绝,连忙将杯中的美酒一饮而尽,随后闭上眼睛,上扬的皓首一动不动,呆呆地陶醉着。

良久,赵胜睁开了紧闭的双眼,浑浊的老眼似乎也清明了不少。赵胜平复下体内翻腾的酒意,长舒一口气,只觉唇齿留香,摇了摇头,入神叹道:“悠悠烈香兮矍铄冲灵,漫漫绝馥兮冥幽荡肠,惜哉!叹哉!忧哉!”

赵胜一连三叹息,好像有什么珍贵之物要离己而去。穴窍胸腹颤抖的同时,又痛惜这一杯美酒,就这样被自己饮了下去,太过可惜!!

受到平原君的影响,李牧和荆轲再也等不及了,抓起面前盛满的酒杯,在平原君一脸心疼的表情下,一饮而尽,双双在白酒的魅力之中沉醉了下去

“哎呦,你们慢点,这么好的东西!怎么能如此粗放地饮用呢?”赵胜看见除了自己慢慢品之外,其他人都是一口一杯地接连喝着,心疼的同时又很是着急,生怕这些人将这等美酒全都喝光,于是连忙出声劝解道。

赵诗雨见赵胜一脸心疼的模样,轻笑一声,劝道:“胜叔祖不用忧虑!诗雨现在能配出这等酒,以后自然也不会少,这美酒要多少有多少,胜叔祖敞开狂饮也无妨。”

“哦?”赵胜一脸震惊地道:“当真要多少有多少?”说完紧紧地盯着赵诗雨,怕听到与自己想象中不符的答案。

“胜叔祖放心,要多少有多少!”赵诗雨掷地有声,郑重地说道:“今日之酒日后可是合信商会的压轴产品,诗雨自然不会只做这些。”

从赵诗雨口中得到了心仪的结果,赵胜随即便放下了心,大笑两声,转身就恢复了往昔的豪迈之色,对着福伯说道:“来来来,给本君满上!”言辞举措之间,尽显“大派”之风

众人推杯换盏,喝得昏天暗地,颠三倒四,期间桌上的酒席不知换了几次,就连赵诗雨的脸上也添了一抹坨红。

二三十斤的酒,换算成后世的计量单位也得七公斤左右,竟被面前的这些人干了个七七八八,当真是没见过世面的“孩子”啊!赵诗雨如是想道。

终于,在座的众人算是喝“饱”了,举杯的速度也慢了下来,开始细细品味起来。

白酒后劲十足,众人前面又喝得无比豪放,这时个个顶着通红的脸,大着舌头说着话,不过总算是没有断片,赵岳也没有拉着赵胜的手喊“哥”,这辈分也算是没有乱套。

酒场之上,是男人间情感升温的最佳场所,这话一点也没错。

一顿酒下来,几人谈天说地,关系也亲近了不少,李牧和荆轲不知从何时起,竟然成了赵岳的老弟,这番操作看呆了赵诗雨,赵诗雨心中怀疑,似乎用不到自己,这荆轲也要被赵岳收服在手啊!

“来来来,两位老弟,为兄先干为敬!”却是赵岳,仰脖一声“滋溜”,杯中酒被吸了个干净,这越发熟稔的嘴法,也是没谁了。

“老哥这就不对了啊!怎么能光让老哥你喝呢?来荆轲兄弟,咋俩也陪一个!”李牧一脸醉醺醺,涨红着脸,口舌却很是利索。

“……”荆轲理都没理李牧,径直端起酒杯就是一口下去,然后又给自己满上一杯,端了起来,应和道:“来,李牧兄弟,咋们走一个!”

却是连喝酒都偷奸耍滑,就为了多喝一口。不过堂上的几人俱都喝得有些晕乎,反倒没有注意到荆轲的举动,白白让这厮多饮了一杯!

赵诗雨看着这一幕,蒲扇似的睫毛煽动,凤眼闪烁,衬托俏脸上的坨红,青涩与妩媚并存,撩人心神,怎地一副动人心弦的画面!只是此时没人有这个福气消受了。

赵诗雨晶亮的双眸紧紧盯着对面豪饮的荆轲,双目之中“异彩”连连,出声问道:“荆先生,不知这美酒,可还合您心意?”

听到这话,酒场之上的诸位“兄弟”暂时停了下来。

荆轲双眼显露出微微迷醉,看了下眼神炯炯的赵诗雨,重重地点头,声情并茂地说道:“诗雨小姐,真乃神女也!此酒绝非人间之物啊!荆某今生有幸,相识了诗雨小姐,得以品尝此酒,今生已是无憾矣!”

“荆先生过奖了!”赵诗雨谦虚了下,随后复又道:“不过……荆先生日后若是离去,这等美酒没了英雄,岂非宝物蒙尘兮?”

此言一出,旁边的赵岳眸光一闪,捏起酒杯的手指微微一颤,随后回归平静,端起酒杯又是一饮而尽,若无其事的样子。

“诗雨小姐之意是……?”荆轲的酒劲儿稍缓,双目恢复了清明,看了下一脸期待的赵诗雨,沉吟片晌,问道。

“诗雨冒昧,想请荆先生为我合信府之士!”赵诗雨起身,执手一礼,举手投足间充斥着对荆轲的敬意。

“……”荆轲一惊,酒意顿去,连忙起身,抱拳回以礼道:“小姐万不可如此,荆某不过市井之徒,如何能当得起小姐如此礼遇!”

“荆先生说笑了,若无荆先生之高义出手相助,诗雨早已是坟冢中人,又岂能在此言谈?又岂能做出这等美酒?是以,以荆先生之才德,当得起诗雨一礼,还请荆先生应允!”说罢,又是一礼。

“这……”荆轲现在是完全没辙了,口舌张合之间,却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哎呀荆轲老弟,你就应了我们家小雨吧!要不然老弟你走了以后,老哥想再找你喝酒都没地儿寻去,我们哥仨再聚一堂又不知要等到何时了啊!留下来吧!”值此之时,赵岳的助攻来了。

只见赵岳瞪着一双惺忪的双眼,酒气冲天,满脸不舍之态,大着舌头说道:“留下来吧!以你老弟的身手,绝对是世间罕有的啊!老兄我也需要你帮衬啊!”

听到这儿,就连身边的李牧都在劝说,荆轲深吸了口气,看着桌前的绝世美酒,暗中吞了口口水,心中仿佛下了个决定!一脸“无奈”地道:“承蒙君侯看重,荆某定效犬马之劳!”

耶!终于把你给“扣”下来了啊!啊哈哈哈!!!赵诗雨一脸喜色,心中仿佛有个小人在狂笑,尽显其猖狂本色

“荆先生答应啦!如此,诗雨谢荆先生应准!”赵诗雨很配合地露出惊喜之色,心中暗暗放下了一块大石。这下子嬴政那个小屁孩儿算是彻底安全了吧!

“诗雨小姐切莫如此,如今荆某为合信君家臣,小姐也就是荆某的主子,若是小姐日后再这般客气,荆某怕是真没脸面再呆下去了呀!”赵诗雨待人很是客气,但也让荆轲感到很是汗颜,再不敢让其如此了,这才有了这句话。

“哈哈!好,只要荆先生愿意留下来,诗雨便不再这么客套了!”赵诗雨轻笑一声,百媚生华。

“哈哈哈,来来来,我们继续喝上!”赵岳很适时宜地叫开了酒场,三人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豪饮”。

赵岳端起一杯,醉醺醺地说道:“来,我们共饮一杯!”说罢,仰脖儿一饮而尽。

随后,赵岳挺着一张大红脸,四下环顾,突然看到了首位的酒杯未动,疑惑道:“公叔,你怎么不喝了呀!”

说罢晃了晃低首不语的赵胜,不想赵胜顺着力道倒了下去,瞬间雷鸣般的呼噜声响起,将伸出手的赵岳看得一呆。

“哈哈哈哈!”赵胜的呼噜声方一响起,赵岳豪迈的笑声就随之而来,只见其大笑道:“这么多年喝酒以来,还是头一次看到公叔先倒下,哈哈哈哈!快来人,将公叔挪至客居,好生侍候!”

赵胜的窘态,自然也是将李牧荆轲二人惹得笑声不止。如此看来,日后这邯郸城中的权贵圈子里,恐怕又要多一个谈资了。

值此之时,荆轲突然出声,问道:“诗雨小姐,我等饮用了这么多美酒,还不知此酒的名讳,不知此酒名为何?”说完,一脸期待之色,静静等着回复。

赵诗雨思忖片刻,笑着说道:“美酒配英雄。英雄者,德高品尚,勇武不可挡,无私忘我,不辞艰险,为国为民,衷肠义胆!此酒便为‘英雄酒’,饮者皆是英雄!”语毕,豪气显露,满饮一樽,尽显女英豪本色。

“好!好!好!!!”一连三声好,将赵岳心中的赞美之情尽抒,尤自沉吟道:“英雄之酒,饮者皆是英雄,好啊!”

“来,让我等共饮这樽英雄酒!”赵岳心气高涨,语调激昂,众人无不响应,将这屋内的气氛再添新高。

…………

旬日之内,“英雄酒”的名号响彻中原大地。虽说仅仅只有赵国邯郸都城中的合信酒楼有供应,其他地方后续才会供应,但是仍然挡不住天下好酒之人那颗炽热的心。

一时间,赵国成为了天下士子侠客趋之若鹜的地方,邯郸因此又一次成为了热闹之所。而“英雄酒”,饮者皆英雄之辈!更是将合信商会的声望推到了另一个高峰!

不过这些,却不足以让赵诗雨感到一丁点儿的安慰。因为此时,我们的赵大小姐又出事了……

…………

合信侯府,清荷院内。

炎夏已至,虽是清晨时分,但是空气中已是添了一分炎热之感。合信府中的佣人此时也已经开始了新一天的劳作。

清荷院内院花园中的大松树上,一只黑黄相间的小松鼠,正顶着太阳找食物。不多时,便找到了一颗树果儿,开心的小松鼠连忙将其抱在怀里,正准备开啃,大快朵颐一番,不想……

“啊!!!!!”赵诗雨的闺房之中,一声足以震碎琉璃盏的海豚高音波瞬间扩散开来,将啃得正欢实的小松鼠吓得浑身一抖,差点从树枝上掉下去。。。

这一声刺耳的尖叫,自然也将整个清荷院的下人都吓了一跳。听到那熟悉的尖叫声,众人不约而同地心生疑窦,暗自想道:小姐又怎么了?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显然,跟个不靠谱的主子,连下人们的性子都多多少少被磨砺了几番,没有最初那般惊慌失措了。

“小姐……小姐怎么了?”唯独小绿奴,很尽职的起到了一个贴身侍女的本分。当听到自家小姐的高音,小绿奴将手中捧着的粥食都打翻了,顾不上清理,连忙一路疾跑,奔到了赵诗雨的卧房之中。

进到内房,就看见赵诗雨傻不愣登地坐在床上。

身披一件单薄的丝绸睡衣遮掩身形,睡衣的缝隙中白腻显现,煞是晕人。

虽说只是十二三岁的少女,只能算是初结的花苞,但是其胸前微微耸立的小荷包,和衣襟下丰盈圆润、紧实挺翘的曲线不难看出其身为女人的魅力。

修长的双腿笔直白嫩,更是晃人心神,娇小的玉足之上,十颗玉趾犹如点睛之笔,足矣让某些有特殊嗜好的“正经绅士”为之疯狂。

不过现在,这个令人惑心的绝世尤物,却满脸呆愣地看着床上的一滩血污,神不守舍,兀自发呆。

小绿奴冲进来,一看到这一幕,顿时放下了心。

瞧见自家小姐这副呆呆傻傻的可爱模样,小绿奴掩嘴轻笑出声,连忙来到赵诗雨跟前,细声说道:“小姐,您这是来初潮了,没事的!绿奴去给您打些热水,再去通知府里管事,令其请个医师。”

说完,便出了门,准备女人应付月事的东西去了。

女人每月都要经历的事情,我们称之为月经。而女人生平的第一次月经,俗称初潮。赵大小姐,这是来月经了……

话说十二三岁的年纪,也是到了来初潮的时间,这属于正常事件。不过显然,这件事对于我们赵大小姐的打击,貌似有点大了些……

赵诗雨愣愣地看着眼前的这一滩,心中只感觉空落落的,就连方才小绿奴说的话都没有听进去,心中仅有的那一丝倔强在此刻也化为了泡影,逐渐消散。

来到这个时代以来,虽说自身已经成了女儿身,但是在赵诗雨的心中,从来都没有把自己当成是女人看待。

就连先前有一丝情绪上的失控,赵诗雨也将其“归功于”原身的情绪上,对于自己身上的变化也从来没有去想过,只是按照自己重生之前的性格在生活着。

如今随着初潮的到来,赵诗雨心中一个偏僻的小角落,一种难以言明的情绪从中散发开来,占据了赵诗雨的内心,让赵诗雨心中头一次正视一件事情:自己现在是一个女人!

心灵是超脱于肉身的介质,人们的心灵会通过体悟周边万物的变换来进行升华、改变,但是肉体不会,它们只会随着时间的消逝逐渐衰老,不会像心灵一般长生不老、千变万化。

而随着身体的衰老、死去,人的心灵也会随之改变,会通过对自身的感悟而发生蜕变,古人称之为不惑、知天命。

现在的赵诗雨是两个人魂魄融合后的结果,虽然赵诗雨自己对此并不知情。但是不可否认,前世的思想是赵诗雨的本性,也是其主观意识。此时的赵诗雨,正是处于这种蜕变当中。

是延续自己的意识,包养无数美女,坐拥滔天的权势生活下去;还是顺应自身的改变,作为一个女人生活下去,嫁为人妇,生子生女,相夫教子,相依濡沫。赵诗雨的心里,头一次有了迷茫的感觉。

这种迷茫没有定论,赵诗雨也没办法下定论,但却代表着一丝改变的可能性!

凡事都不会按照“固有”的轨迹运行,人生不息,天道不息,意外皆会接踵而至。人世浮萍,不过是顺天而行的产物。天道无常,人事又岂会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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